孙 强
全面贯彻落实习主席依法治军重要思想
孙强
内容提要:习主席关于加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系列重要论述,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明确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要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按照法治要求转变治军方式;要强化执行力,维护法规制度权威性;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搞严实。
国防法制依法治军重要论述[习近平]
作者:孙强,中央军委办公厅某部参谋,博士,上校
依法治军是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主席围绕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对加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明确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必须认真学习贯彻。
要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习主席指出,要直面问题,围绕构建系统完备、严密高效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军事法治实施体系、军事法治监督体系、军事法治保障体系,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军事法治实施体系、军事法治监督体系、军事法治保障体系。其中,军事法规制度体系,是以军事法律、军事法规、军事规章为主体,以军事规范性文件和基层管理规定为补充的制度规范体系;军事法治实施体系,是指军队各级贯彻军事法规制度的一系列方式方法和制度机制;军事法治监督体系,主要包括党内监督、层级监督、专门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军事法治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军事法治理论、军事法律人才队伍、军事法治文化等建设。“四个体系”密切联系、相互作用,必须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形成科学完备、严密高效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
要按照法治要求转变治军方式。习主席指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要求我们的治军方式发生一场深刻变革。各级要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抓好工作,努力实现三个根本性转变,即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做法向依法行政的根本性转变,从单纯靠习惯和经验开展工作的方式向依靠法规和制度开展工作的根本性转变,从突击式、运动式抓工作的方式向按条令条例办事的根本性转变,在全军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法治是一种先进的、科学的治军方式。军队越是现代化,越是信息化,越是要法治化。要把法治化作为治军方式根本转变的目标方向,强化依法开展和指导工作的理念与定力,用法治方式解决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矛盾问题,从而推动军队正规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
要强化执行力,维护法规制度权威性。习主席指出,军无法不立,法无严不威,定了规矩就要执行。各级要强化执行力,维护法规制度权威性,让铁规生威、铁纪发力。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权威性也在于实施。不严格执法,法律法规就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要坚持从严治军铁律,明确执法责任,科学界定各级党委、机关职能,厘清各级各部门权力边界和执法要求,把“板子”打到具体人;完善执法制度,细化执法程序、标准、方法、时限,增强法的刚性和约束力,防止粗放型、变通式、选择性执法;健全执法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各类监督形式,构建严密高效的监督体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
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习主席指出,依法治军关键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各级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按规则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从严治党、从严治军,要害是从严治官。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抓住了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牛鼻子”。领导干部要自觉培养法治思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既要严于律己,努力做到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又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搞特权。各级党委要重视法治培训,完善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条件,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实绩的考核制度;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不学法不懂法不依法办事的领导干部要严肃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要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为党委首长决策和部队行动提供法律咨询保障。
要把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搞严实。习主席指出,要着眼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抓住治权这个关键,构建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层级监督、专门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形成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是法规制度执行的可靠保证。要切实贯彻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军委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见》,按照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区分和配置权力,重点解决军队纪检、巡视、审计、司法监督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的问题,编密扎紧制度的笼子,努力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要强化全军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习主席指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首先要让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使全军官兵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法律必须被遵守,法治必须被信仰,否则就形同虚设了。长期以来,军事法治建设是有长足进步的,但必须看到,重人治、轻法治的问题在部队中还比较突出。要在全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训练纳入部队教育训练体系,把培育法治精神作为强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官兵把法治内化为政治信念和道德修养,外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党委、领导和机关要培塑法治精神,改进工作指导方式,从仅靠会议、文件、讲话推动工作向依法推动工作转变;要完善军事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健全军事法律教育和研究机构,走开依托国民教育培育军事法律人才路子,努力建设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新型军事法律人才队伍。
(责任编辑:郑宁)
ISSN1002-4484(2016)07-00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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