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原
新《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至今已近一年,重庆市渝北区安监局根据新安法要求,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行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执法权委托下放、理顺行业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等多项工作。
新《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至今已近一年,重庆市渝北区安监局根据新安法要求,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行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执法权委托下放、理顺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等多项工作。本刊记者对重庆市渝北区安监局局长万东良进行了采访,了解到渝北区对于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具体做法。
明确政府监管责任
万东良介绍说,新安法颁布以来,渝北区根据新安法要求,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及修改多项规定,包括《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通知》等。“在实施意见的制定过程中,渝北区区委书记沐华平亲自修改制定了各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做到‘五个亲自、五个落实、六个带头、六个到位、六个率先,此外还增加了一个章节——责任甄别。这是因为意见在讨论的过程中,各个部门对于安全生产责任的归属多有争执,为此,沐华平书记在责任甄别一章中把几条原则明确列出,哪种情况属于行业主管、哪种情况属于综合监管、哪种情况属于属地监管,怎么叫履行责任,如果有问题按照哪种程序来梳理……明确了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对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依据新《安全生产法》第9条关于行业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渝北区在2015年2月就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将安全生产职责写进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三定方案”中,用以明确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理顺监管权限,确保安全监管不缺位不错位,避免在监管过程中因职责不清而发生监管推诿的情况。渝北区在此次机构改革中,对安监局、发改委、城乡建委、经信委、商务局等18个行业主管部门的“三定方案”进行了修改,其中增加或增强了安全生产的行业直接监管职责,要求必须对其行业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管。
“‘三定方案的明确,理顺了渝北区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例如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都归经信委管,原先经信委没有管安全的机构和人员,区委区政府就在区经信委中新设了一个机构——工业行业安全监管中心,批9个编制,专门负责安全生产。同样的,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也都逐步理顺了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当然,这其中大会小会开了无数次,也经历了很多的波折和争论。最终体系理顺了,即解决了谁来干、干什么的问题,下一步就是解决怎么干的问题。”万东良说。
下放执法权限
渝北区安监局深入研究委托执法权限问题,统分结合、大胆放权,根据监管任务和能力的大小,将镇街、园区分为3个类别,探索实施差别化委托执法,避免“区级部门管不到,镇街园区管不了”的现象,较好地解决了基层安全监管有责无权、权责脱节的问题。
但执法权下放后,街镇、园区是否有能力开展执法呢?万东良说:“以往街镇受机构和编制限制,很难开展执法检查。为了解决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目前渝北区所有街镇已经自行设立了安监办,由市级和区级法制办定期组织培训并颁发执法证,解决了基层‘编外执法人员‘亮证的问题。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基层的安监执法力量的能力问题会越来越凸显,也是我们一直致力于解决的。最近区委又决定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基层安全监管工作的编制数量,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基层的执法工作会更好地开展。”
加强动态监管
2015年5月20日,渝北区安委会办公室与区委区政府联合颁布《安全生产监管动态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用评估的手段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动态监管。每月对于全区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评分,并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管动态评估标准总表》《区内评估对象监管责任分解表》,将评估项目细分为事故防控及日常工作中的隐患排查、整治,执法检查等十几项,明确扣分标准及各部委在不同类型事故中所担负的责任。
“例如针对企业的‘三色分类管理就是动态评估中的一项内容。”万东良说,“‘三色分类管理办法中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各街镇、园区每月对所属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打分,其中85分以上的企业是比较好的,75~85分为灰色,65~75分为褐色,65分以下为黑色,并规定行业主管部门每评定1家‘灰褐黑类企业,和每有1家黑色类企业升级为灰色类企业等,在动态评估考核中都有相应的加分。每评定出1家‘三色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到企业现场核实情况,并给予重点关注,督促企业持续整改。”
万东良告诉记者,由于每月的动态评估结果都会直接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并反映到全区“三清三进”【即:整改期限在1月之内即能立行立改的问题,列为红色问题类,“日清周进”(把每天发现和处理的隐患情况每周汇总上报);整改期限在1月至3月即需要认真研究并多方联动的问题,列为橙色问题类,“周清月进”(把每周发现和处理的隐患情况每月汇总上报);整改期限在3个月以上即需要较长时间解决或与上级联动的问题,列为黄色问题类,“月清季进”(把每月发现和处理的隐患情况每季度汇总上报)】信息平台上,且在区委书记办公室张贴“安全隐患整改进展图”和“安全稳定‘三清三进进度板”,区主要领导据此加强与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的及时交流,极大地激励了全区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推动各级党政齐抓共管局面的更好形成。
执法检查“三部曲”
渝北区安监局按照重庆市统一要求,探索执法检查“三部曲”,建立专家参与检查诊断、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定期进行整改复查执法检查“三部曲”机制。
“尤其在专家参与检查诊断环节,渝北区为了解决查不出隐患、隐患查不到点儿上的问题,要求安监局、街镇、园区的执法人员每一次到企业检查必须聘请专家。我们梳理出全区190个专家的名字、专业、电话号码,都发到网上。聘请专家的费用由区安监局拨出专项资金支付,并且比全市的平均水平要高。对于检查认真负责且专业水平高的专家予以额外奖励,反之,将检查不出隐患的专家列入黑名单。并且要求专家详细列出整改措施,切实达到排查隐患的效果。在行政处罚和整改复查环节,则通过动态评估考察执法的逻辑性、有效性、真实性,将整改纳入考核重点。”万东良说。
传播安全文化
在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后,渝北区安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讲师团,到各镇街、园区、各行业部门、各企业开展新安法巡讲。对全区3 133个网格的网格长多次分批培训,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基层人员提高素质和隐患发现辨识能力。
在“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中,采取了多种宣传方式,如在广场循环播放新安法,组织了腰鼓队和威风锣鼓队,悬挂横幅标语,部门、镇街、园区、企业统一制作了安全生产宣传展板,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和宣传新安法。渝北区安监局还联合街镇、园区印制了47万份安全手册,发放到全区47万户家庭中。
培养安监队伍
渝北区安监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与区委区政府对安监队伍的着力培养是分不开的。2015年,区委决定给安委会办公室增加7个编制,并在干部调配时,重视对安监队伍的干部培养和交流。“这两年安监局有数位普通干部都被调到了区政府各部委的重要岗位上。”
渝北区安监局按照“两不三意三公四环节”竞争上岗的选人用人机制进行干部选拔。即选拔的干部不论资格,不讲待遇;选拔充分体现个人意愿,群众意见,党组意图;选拔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选拔流程主要包括自荐(他荐)报名、竞岗演讲、民主测评、党组决定4个环节。“这一公平公正的干部选拔机制,调动起了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给大多数有抱负、有能力的年轻人一个发展目标和机会。使得安监局的干部发挥了了有主长、有主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的工作活力。”万东良说。
渝北区安监局为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理论素养和思维能力,打牢宣讲基础,创建“六大平台”,即业务大讲台、政策研讨会、心灵加油站、新闻品播间、观点交流所和才情展示厅。通过“六大平台”载体推动,不断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思维能力,提高认知水平,进而达到发现人才,强化综合素质的目的。 编辑 赵 原
劳动保护2015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