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亮剑” 善于“用剑”

2016-01-04 01:59钦国伟吴威娜
劳动保护 2015年11期
关键词:亮剑宣贯安监

钦国伟 吴威娜

2014年12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浙江省台州市借助此次契机,在宣贯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规范了监督执法。

近期,浙江省台州市、县两级安监系统通过交流座谈、电话沟通等形式,对2015年全市查办的121起安全生产处罚案件进行集中回访,回访满意率达100%。这是近年来该市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所取得成效的生动反映。

“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是安全生产重要的监管手段。特别是2014年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后,我们以此为契机,进行全方位无缝隙宣贯。进一步深化、完善执法监察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 台州市安监局局长戴冬林说。

让“安全法治”意识 在企业“落地”

台州市作为浙江省制造业大市,民营经济发达,中小微企业底子薄、数量大,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特别是企业主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生产执法“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门难进,脸难看”等现象普遍存在,成为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的“老大难”问题。

2010年5月,台州市安监局2名执法人员到某机械制造企业检查。在执法人员表明来意、出示执法证件之后,企业老板以没见过、没听过、无法判定真假为由,断然拒绝执法人员进入。“以前,企业老板对执法人员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法庭上见。”台州市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张小群回忆道,由于企业主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薄,执法权威树不起来,执法办案落实不下去,安全生产的“利剑”显得有些“无力”。

如何破解难题,改变这一棘手又尴尬的现状,经过不断实践和摸索,他们找到了一条路子——执法规范化建设。而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作为“头炮”首先打响,让“安全法治”意识在企业“落地”。特别是,新《安全生产法》自2014年8月31日公布以来,台州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学习,积极进行部署,并制定出台了新安法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创新多种方式,开展新安法的宣贯工作。“创新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创新载体增强宣传吸引力、创新渠道强化宣传针对性,使新安法宣传真正‘进企入心,为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台州市安监局副局长林法土说。

2015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台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兵带头学习宣贯新安法,专门发表署名文章,要求“台州市企业负责人把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放到重要位置,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台州市安委办出台《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通过知识竞赛、讲座培训、公开信等形式,全方位无缝隙宣贯新安法。台州市将8.3万余份公开信印发到每一个企业主要负责人手中,要求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公开信,并传达到企业的全体员工。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在认真学习新安法和公开信的基础上,公开向全体员工进行宣讲,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以各类企业为重点,按照“全员参加,分期参训”的要求,对企业负责人、安全员进行集中培训,先培训后考试,力求增强宣贯培训工作的实效性。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举办宣贯会议87场次,专题培训27场次,参加人员7 000余人次。

此外,台州市还依托“台州安监电视频道”,将《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与《新〈安全生产法〉:重特大事故最高可罚2 000万》《新安法对高危行业的特殊要求》等主题内容制作成宣教视频发布在频道的主页面,使企业客户端一打开就能直接学习,领会新安法的精神实质,增强对新安法的理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受众企业达2 000家,受众员工达30万余。

让“依法治安”理念在部门“扎根”

2014年12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后,台州市对自由裁量标准进行了修订完善。“对同一违法行为,自由裁量没有标准,以前几乎每起案件在查处过程中,都会有人来说情。”路桥区安监局局长张格有些头疼,“实行执法规范化之后,自由裁量有了可依据的标准,不但便于我们执法,企业也感觉公平。”为此,路桥区成立了“案审委”。只要案件立案了,都必须由“案审委”集体讨论,最终给出处罚意见。行政执法规范化带来了执法能力的明显提升。

2015年台州市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主要针对新安法中相关涉及“整改并罚”条款的适用问题,提出了相关指导意见。各地依据新《安全生产法》,也进一步规范了许可与执法。路桥区完善了行政执法流程,重点对停电整改流程进行了整改,加入了停电前一天通知整改单位的程序,确保新安法公平、公正实施;仙居县结合新安法,由安监部门会同供电部门相关人员到一家拒不整改隐患的企业实施停止供电强制措施,待企业隐患整改完成并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供电生产。

改变的不仅仅是“形象”

台州市在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创新推出“三卡一书” (法律告知卡、行政执法承诺卡、行政执法监督反馈卡和安全生产建议书),既强化监管,又注重服务。“规范执法行为,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戴冬林说。

法律告知卡是将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的主要条款汇总告知企业,帮助其增强遵法守法的意识。行政执法承诺卡主要用于执法人员在进入企业检查时做出廉洁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承诺。监督反馈卡则是便于事后收集企业对执法行为的意见,主动接受监督。安全生产建议书是在对企业做出行政处罚后,以书面形式对企业提出工作建议,对企业进行说理性告知,便于企业理解处罚行为。

温岭市舒达纸业有限公司为扩大规模新租厂房,总经理李正林邀请了泽国镇安监中队长来给自己当参谋,看看新厂房的安全建设需要进行哪些改造。“以往在我们企业主眼里,安监的人就是找麻烦的人,最怕见到他们。”李正林告诉我们,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后,安监中队的工作人员经常上门指导工作,“三卡一书”使他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更加清楚,也让他知道了安监上门不仅仅是执法,也是为企业服务。所以从最初的不配合渐渐开始主动寻求帮助。“以前罚款一罚了事,我们也无所谓了,现在通过他们检查指导,提前发现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改了之后对大家都有好处。”李正林说。

在实际工作中,这种变化越来越明显。路桥区峰江街道安监中队在路桥金银楼皮具厂检查时,发现该厂存在“三合一”问题。他们当场出具停产指令书,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这让老板胡小莲怎么也想不通。两天后,同村的一家皮具厂被大火烧了个精光。大火也烧醒了胡小莲。她随后请安监人员指导,花了1个月时间,对厂房进行了全面改造,彻底消除了安全隐患。在她寄回的行政执法监督反馈卡上,写满了感谢的言语。

“执法不能一罚了之,我们更关注之后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近年来,我们没有发生过因执法人员不规范不文明执法而被举报的事情。”林英镯说,“企业的认可,就是对我们最大的肯定。”

为解决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应付现象、片面现象、滑坡现象,从2014年开始,台州市安监局开展了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创建,分别针对各监察大队、监察中队制定了统一的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对执法人员配置、办公环境布置、案件办理、执法检查、档案建设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台州市安监局根据《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评查打分表》,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市范围内的执法案卷集中大评查,评出不同等级,以激励先进、鞭策落后。

2014年,台州市首批申报的已有27个单位获得了示范单位称号。2015年,该局对获得首批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并要求全市60%以上受行政处罚权委托的单位达到创建示范单位标准,到2016争取全市133个受行政处罚权委托的镇街安监机构全部达标。同时,为形成全市创建氛围,市安监局在年度考核中,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规范化示范单位建设列入市局确定的八大重点工作之中,并列入了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的考核。

台州市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改变的不仅仅是“形象”,而是“依法治安”的“台州实践”。2014年台州市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案件627起,比2011年增长了50.3%;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从过去的合格、不合格案件占多数到现在的优秀、良好案件占多数,评查出的优秀、良好案件比例每年均提高10%左右,有力促进了台州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实习编辑 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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