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敏 王阮芳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江苏 南京 210048)
学生资助制度规范化建设探析
方 敏 王阮芳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江苏 南京 210048)
作者从学生资助工作的理论依据出发,指出当前我国资助制度的内容和现状,并横向比较国外学生资助制度及工作经验,提出完善我国大学生资助制度的建议。
学生资助 制度规范化 国外资助经验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是一项牵涉面广、长期存在的工程,因此,学生资助制度建设必须多方参考,立足长远,与时俱进,随着时间及条件的变化而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
1.责任伦理基础。
责任伦理(Ethic Res Ponsibilit)由马克斯·韦伯(MaxM/ eber)首创。在教育领域中,现行的学生资助制度不单单是一个经济问题,除了受经济因素影响外,在宏观层面上它又与政治、文化等方面有密切的联系。就其伦理性而言来说,它直接反映了学校教育政策制度、教育活动过程对学生资助的道德诉求,同时也表现为受助学生对社会道德价值体系的认同,是社会各方面伦理价值的集中体现。学生资助制度的责任伦理是一个融合伦理学、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社会科学等多学科知识的多角度社会问题,它对进一步发展社会道德责任、构建有利于当代和谐社会的文化价值体系意义重大。
2.教育公平理论。
在我国,孔子早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到“有教无类”的朴素教育民主思想;在西方,古希腊的大思想家柏拉图最早提出教育公平的思想,亚里士多德则首先提出通过法律保证自由公民的教育权利,马克思和恩格斯积极倡导教育公平。由此可见,人类发展历史中就一直在追求教育公平这一理想信念。我国《教育法》第九条对教育权利平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完善学生资助制度是实现教育机会均等的重要措施,而且对于实现教育公平乃至社会公平发挥重要作用。不仅可以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同等的入学机会,而且有利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公平竞争,更有利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和积极的人生态度,身心健康得到全面发展。
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资助制度,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资助范围不断扩大,资助标准不断提高,资助领域不断拓展,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目前,在本专科教育阶段,建立以国家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学费补偿代偿等为辅的资助体系。
这些制度和体系的建立,在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上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因此各商业银行对大学生助学贷款的积极性不高,贷款手续复杂;资助经费来源单一,社会参与度不高,因此用于资助的资金总量不大,难以满足解困的需要。此外,无偿的资助模式也容易助长某些受助学生的“等、靠、要”的被动心理。
1.国外资助制度多元化、体系化。
西方发达国家,美国奉行的是多元混合的资助理念,其大学生资助也呈现出资助机构多层次、资金来源多元化、资助性质多样化和资助项目层出不穷的局面,采用以助学贷款为主,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混合资助的资助模式。它的资助体系的完善还体现在对于调动银行发放贷款积极性和减低助学贷款风险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两国从一开始就对学生助学贷款采取“按收入比例还款”和由“税收部门收款”的制度。在亚洲,日本一直实行上大学缴费但以贷学金为主的学生资助制度,其大学资助体系是以学生贷款为主构建的,并且由民间机构管理。日本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实际是一个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资助模式,其规模大,覆盖范围广。
2.国外资助制度法制化、社会化。
纵观世界各国的教育发展历程可以看到,,欧美发达国家法治观念十分浓厚,重视教育立法是这些国家的共同特点。在学生资助问题上,如美国,英国,日本等国都有关于高校收费制度和资助制度的法律体系,在法律的制约下,各资助主体都按照规范严格操作执行,公开透明,资助工作整体效率高。
此外,国外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全社会的工作,政府不
排斥任何一种资助方式,社会各方面力量突出,资助资金来源路径广,形式多,政府整合资源,完善制度。在这种模式下,各种资助方式齐头并进,相互配合。
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中,应当提高对心理咨询、辅导工作的认识,舍得做必要的投入,提高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的质量。
1.构建政府主导、多位一体的资助体系。
我国已基本建立起多元化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但与国外相比,仍有差距。资助体系的多元化,不仅表现在资助方式的灵活与多样,更重要的是资助主体的多元。当前,我们应着力构建以政府为主,社会和学校为辅,家庭及学生个人自助的多位一体的资助体系。政府在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扩大国家奖助学金覆盖面的同时,应积极呼吁社会各界加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中,调动全社会参与资助的积极性,并适时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感恩教育,自强教育。
2.完善我国资助制度,迈向法制化、规范化。
学生资助问题本身是一个利益的分配和重组问题,学生资助制度的有效运行,必须以法律作为保障,使资助法制化,保证有限的资金得到使用最大合理化。
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如《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都没有明确地地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权利获得资助,因而操作性不强,所以在具体实施中掺杂了很多随意性和人为因素,常常导致资助无效,因此,需要国家明确立法,对资助制度进行明确的说明,如资助主体和资助对象、资金来源、如何使用和管理、资助形式、资助程序和资助效果、法律责任等,使资助制度的实施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此外,资助制度工作制度完善的具体路径应着重从建立规范化的资助制度、健全规范化的监督网络方面加强建设,双管齐下,从而保证学生资助工作有条不紊,公平公正。在建立规范化的资助制度方面,完善资助机构和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学生资助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助学贷款管理机制,包括个人申请与诚信承诺、所在地的证明、公示与学生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跟踪调查与逐年调整、追究责任等;着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将“育人”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健全规范化的监督网络方面,重点建立学生资助工作的监测追究制度,建立完善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高校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等的审计及督察制度。加大对建立资助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的督察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制。
3.建立和完善“精神”资助制度。
“精神”资助制度建立的途径可从心理、道德、理想信念等多方面进行。应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自信、自强、自立的信念,正确悦纳自己,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和消费行为,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并将日常行为内化为自身良好的道德行为和优秀品行,形成健康的情感道德观。
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让其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是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资助制度制定的合理化、法制化、规范化,以及制度的执行力的准确把握,是改进和推动学生资助工作的着力点,同时也是创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的一剂良方。
[1]张民选.关于大学生资助政策发展的比较研究.教育研究,2007(4).
[2]张正武.国外资助贫困大学生的经验及其启示.人民论坛,2010(20).
[3]李发.国内外高等教育资助制度比较研究.教育财会研究,2011.12.
江苏省教育厅201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项目,项目编号:2012SJDFDY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