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洲++吴弘
市场经济一定是建立在明确的产权基础之上的,只有明确的产权才能建立起一个正向的激励机制;产权归属不清的财产制度建立的则是一个逆向的激励机制,腐败横行成为必然
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大了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力度,反腐败成为新常态。2014年,共有70多名国企高管落马。而据今年中央巡视组首轮专项巡视的26家央企的反馈情况,许多国企高管在投资并购、重组改制、产权转让等环节营私舞弊,收受贿赂。如,中国移动围绕少数企业领导人员形成寄生性家族式利益共同体,蚕食、围猎国有资产;中国电子国有资产管理粗放,少数领导人员利用职权内外勾结套取国有资产。2015年7月,中央巡视组再次开展专项巡视,对中国航天工业集团、中国东方航空集团等开展专项巡视。
要根治问题,必须“打蛇打七寸”。那么,国企反腐败的“七寸”究竟何在?
产权不明晰
1968年,英国学者哈丁提出了著名的“公地悲剧”理论。这一理论揭示了当某种稀缺资源不具有排他性使用权时,每一个使用者都会从自身收益最大化出发安排生产,必将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最终公地被毁,上演由个体理性行为引致的社会非理性悲剧。
公地悲剧发生的原因在于产权不清晰,国企存在类似问题。名义上国企产权是明晰的,然而,股权并不能落实到一个真正、具体的主体身上。多层的委托代理成为国企内部结构的起点,而复杂的关系链条使国企的产权渐渐模糊,所有者的监管力量逐步式微。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作为股东的全民无法实质性地参与国企的重大决策,获得股东分红。全民要行使所有权,必须通过多层次的行政性的委托代理关系才能进行。因此,全民股东沦为了一种名义上的股东。二是,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作为全民的代理人来监管国有资产时,缺乏足够的动力去选任合格的管理者,同时往往无需为自己的行为承担风险。可见,不论是名义上拥有股权的公民,还是实质上掌管国企的政府机构,都缺乏积极管理企业的动力。
因此,国企当前的运营模式在本质上类似公地悲剧。国资没有清晰明确的产权归属,处于虚置、模糊和低效的状态中,“人人所有,人人没有;谁都应负责,谁都不负责”。天则经济研究所曾对规模及规模以上国有工业企业2001年至2009年间的真实绩效做过评估,认为若将成本还原,把不交的地租、少交的资源租和利息优惠去除,国企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为负值(-4.39%)。
逆向激励
产权不清晰从根本上决定了国企的治理往往徒有其表、流于形式,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难以建立。市场经济一定是建立在明确的产权基础之上的,只有明确的产权才能建立起一个正向的激励机制;产权归属不清的财产制度建立的则是一个逆向的激励机制。
产权不清晰往往使腐败横行,这体现在几个方面。首先,产权不清晰导致国企所有者缺位,股东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多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造成初始委托人虚置、代理成本增加、对最终代理人的监管缺失。其次,政企不分问题依然显著,作为公司治理核心的董事会被弱化、监事会被“架空”的情况常见。一些国企以行政命令替代治理机制,组织部门直接任免高管;董事会缺乏高管任免、定薪权;监事会弱势,不能对董事会、经理层进行有效监督。第三,分权制衡不到位的情况下,内部人控制容易盛行,一些高管专权,胡作非为。中纪委2015年8月3日的文章《深化改革 健全制度 加强监管》指出,有的企业“三重一大”制度形同虚设,决策成了一把手的“一言堂”、分管领导的“自留地”。内部人控制的恶果直指国资流失,如,中央巡视组发现南方电网及下属公司向职工持股企业输送利益,侵蚀国有资产,部分领导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武钢集团有的领导人员违规插手武钢工程项目,有的领导人员亲属围绕武钢经商办企业;中国石油的一些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帮助亲友承揽项目,与私企老板绑定进行利益输送;中国电信一些企业领导人充当掮客,利用人脉资源聚敛钱财;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建一收受礼金,在购买住房中侵占国家利益、违规领取奖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
面对巨大而“无”归属的财富,高管有强烈的动机、机会去自肥。公地悲剧的发生,要求我们更多反思“公地”本身。
积极改革
国企反腐败理应以产权改革为“七寸”,积极明晰产权。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国企改革从放权让利到承包制,再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基本主线就是产权改革。但是,尽管改革已经进行了三十多年,明晰产权的任务还远没有完成,应继续积极推行。
首先,应调整所有权结构,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此基础上实现国企投资主体多元化、分散化,建立合理的股权结构,从根本上解决产权不清晰问题。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宋志平说,“以往大家常说国企所有者缺位,因为负责国企投资管理的是所有者的代表,但实际上难以做到真正的所有者到位。但民企有真正的所有者,成立混合所有制企业,企业的所有者就到位了,这是混合所有制的真谛所在……如果有了天然的所有者,可能拿走一根烧火棍都有人跟你急。”
遏制腐败的措施既要做到使员工“不想腐”,又要使员工“不能腐”。对于“不想腐”,员工特别是经营者持股是一个重要的可选项。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表示,国企改革进行了这么多年,大量的案例证明,凡是有经营者、骨干员工持股的企业很少发生腐败。要通过完善骨干员工持股,从根本上解决国企的高管、骨干员工成为企业“主人”的问题,使他们不再是简单概念上的主人,而是实质意义上的主人。主人问题解决了,其他问题包括公司治理也就顺了。实施员工持股,形成员工和企业的利益共同体,有助于促成持股员工不想腐,利于增强企业内部的监督力量。此外,股权激励、分红权等激励机制的健全,同样有助于不想腐。对于“不能腐”,实现国企产权改革与完善企业治理应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防止换汤不换药。措施包括建立起经营者市场化聘任机制、薪酬市场化等,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有助于形成不能腐。企业外部的市场压力与企业内部的治理规范相结合,可以为国企经营者提供有效的激励与约束,遏制腐败。
打蛇打七寸。国企产权改革意味着要动一些人的奶酪,相关方必须具有壮士断腕的决心与勇气——应当看到,若国企产权不清晰,那么很多改革举措都会大打折扣、沦为表面文章;若产权明晰,很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