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妍
摘 要:尽管行业协会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了大量的“服务、组织、协调、管理”作用,但不健全的管理体制,不到位的管理措施,政社不分开、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因此,探讨政府构建合适并有利于行业协会健康发展的治理结构,提出科学、有效的治理机制是一个迫切并紧要的问题。
关键词:行业协会;规范治理;研究
中图分类号:D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30-0003-02
行业协会是同一个行业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为寻求本行业共同利益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组织形式,不仅有利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还有利于提高经济的运行效率,更影响到企业和地区的国际竞争力。尽管行业协会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了大量的“服务、组织、协调、管理”作用,但不健全的管理体制,不到位的管理措施,政社不分开、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笔者以分析通化市行业协会发展的现状和问题,以期探讨政府构建合适并有利于行业协会健康发展的治理结构和机制。
一、通化市行业协会的基本情况
由我市市直各部门担任业务主管部门,在市本级注册的行业协会185个(连续两年未年检42个),其中行业类48个、联合类31个,专业类62个,学术类44个,主要分布在建筑、医疗、文化、经贸等领域,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政府部门领导担任行业协会法人,如通化市消费者协会、通化市慈善总会等;二是纯民间性质的行业协会,如通化市女企业家协会和通化市洗涤协会等。在传统产业中行业协会分布的比较集中,层次偏多,专业分工偏细,部门分割,重复交叉严重。
组建这些行业协会,积极促进了本市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有以下几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企业诉求得到广泛反馈;二是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得到参与、制定和落实;三是实施行业自治管理,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四是行业企业合作与交流平台得以搭建;五是国际贸易争端得到参与协调和应对;六是协助拓展企业营销市场;七是企业科技进步和结构调整得以推动;八是企业专门人才得到培养。
行业协会在熟悉行业运行、了解企业情况和对市场的敏感度以及行业技术人才资源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已经逐步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使得行业协会在参与政府部门进行宏观调控、经济运行分析、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等方面能够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一些行业协会所提供情况和反映意见的重视,很多意见得到了采纳。
这充分说明,在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在政府转变职能过程中,政府让出的治理空间需要行业协会加以承接,才不会出现“治理真空”,因此,行业协会的作用日益明显,并正在显现其不可替代的地位。
二、通化市行业协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行业协会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了大量的“服务、组织、协调、管理”作用,但不健全的管理体制,不到位的管理措施,政社不分开、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的联系没有彻底地割裂开来,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政社不分开。目前我市很多行业协会成了第二个政府,民间性质逐步淡化。无论是从制定章程、人事权、日常决策权,还是内部运行的激励监督机制等,都缺乏相应的独立性。由政府部门牵头发起大部分行业协会,很多是由政府工作人员担任行业协会的会长、秘书长和理事职务,协会的人、财、物都依附于政府部门,客观上成为业务主管单位的一个下属科室,甚至一定程度上存在与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合署办公现象,这样就在工作和开展活动上缺乏独立性,不能够公正地代表行业企业的根本利益,限制了协会日常工作的开展和协会职能的发挥,对协会自身的发展非常不利。
2.服务不到位。一是政府职能转移仍不到位,只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组织行业内部交流、开展行业培训等服务,而对于行业自律的行业标准、规划和权益维护等职能的发挥存在缺位、错位问题,不明白该干些什么,能干些什么;二是协会与政府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会与政府进行交流沟通缺乏顺畅的途径,所掌握的行业重要信息无法及时送达有关部门,不得不由原行政级别较高的会长以个人名义上报,使得行业协会参与社会公共管理与服务的空间不大;三是政府对协会提供的服务缺乏规范。政府有关部门向协会布置任务、索要信息资料时对协会所提供的研究资料、调查报告和数据分析等无形知识产权没有予以充分的尊重和保护。
3.收费不规范。行业协会的资金来源主要渠道有:一是来自于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捐赠;二是通过培训、咨询、办展览会等所得的服务性收入,这些资金来源渠道均无可靠保障。我市专业类协会无培训、无会费20个,培训免费11个,收取会费6个,近两年未年检16个;学术类协会无培训、无会费26个,培训免费9个,收取会费2个,近两年未年检6个;联合类协会无培训无会费13个,培训免费5个,收取会费4个,近两年未年检9个;行业类协会无培训无会费16个,培训收费2个,培训免费14个,收取会费8个,近两年未年检11个。大部分协会都属于公益性质进行无偿培训不收取会费,少数协会会费的收取都是以前制定的,一些协会为了维持生存,只好采取收取培训、咨询费等办法以会养会,如通化市建筑协会向会员(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咨询、评比等服务所收取的会费一部分用于协会运作,一部分供养建工处(自筹自资单位)人员开支;甚至有协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代行行政职能、利用行业垄断地位指定服务过程中进行收费,如机动车驾驶人要查询车辆交通违章记录只有向通化市机动车驾驶人协会交10元会费方可查询。
4.管理不完善。个别协会在对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时尽管履行了民主程序,召开了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但在履行程序的细节上还有很多不规范之处,存在个别协会负责人“一言堂”的情况和个别老同志漠视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独断专行的作风,没有尊重和执行协会的章程规范运作的要求,极大地挑战了协会的民主自治制度,协会的改革与发展受到严重阻碍,致使协会成为少数人的利益载体,协会的宗旨被背离。
三、政府进一步规范发展行业协会的具体措施
就目前现状来说,发展行业协会的关键要由原来的单一政府管理向政府和行业协会共同管理方向转变,制定政策和规划,引导、推动行业发展在于政府,而表达同行企业的意愿、进行民主协调、建立行业自律,并为成员提供服务则由行业协会发挥职能。
1.理顺行业协会与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关系。政府依法对行业协会进行管理,重点是对协会的章程管好,协会在政府的监督下按章程办事,放手让协会去开展符合章程的工作,重大事项进行备案;要严肃处理违反章程的行为。业务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不能把行业协会办成政府机构的延伸或是政府的后院,更不能办成政府人员的疏散地和养老所。行业协会独立社团法人地位要被业务主管部门充分尊重,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指导协会业务工作。在具备相应的条件下,彻底割裂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与政府部门的联系,真正地做到政社分开。
2.行业协会要实行“入会自愿、会务自理、经费自筹”。在中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官办的和半官方的行业协会组织曾发挥过积极作用,但从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来看,行业协会内部有政府官员任职,对协调政府与行业协会关系非常不利。行业协会的组建要由政府主导为主,改成由企业自发组建为主。行业协会要有广泛的会员基础,办成会员之家,企业的联络站,清除官气、衙门作风,以企业为依托,以服务会员为宗旨,倾听群众意见,择善而从,讲求实效,善于发挥社团组织作用,不要搞文山会海,形式主义。
3.要依照章程和有关规定,逐步健全和完善行业协会民主选举制度和内部组织监督机制。提倡民主办会,企业办会,法人治理,行业自律。遵守会章,建立规范的会议制度和工作制度,重大问题要集中研究决定,不要搞家长作风,个人说了算。协会与各会员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平等、协商、合作的关系,行政化和部门化的倾向要得到防止和遏制,使得协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能够“自主、自治、自强、自养”,使得行业协会具有“能力、实力、活力”。
4.行业协会的社会覆盖面逐步扩大。吸收同行业各种所有制企业和与行业相关的本市科研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外地同业经济组织允许入会,变国有企业的行业协会为混合所有制协会,突破生产与流通分离的旧观念,行业管理要实行跨部门、跨所有制的,涵盖所有同类产品生产企业的管理,提高行业协会的代表性和合法性。
5.行业协会要走市场化、企业化的道路。行业协会经费应自理,可以通过收取会费、接受捐助、开展服务等筹措活动经费。行业协会被政府有关部门委托行驶有关行业管理职责的,其经费应适当地给予;政府应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行业协会所提供服务。行业协会被允许并鼓励设立或挂靠为行业服务的非营利性的其他社会中介组织,如咨询中心、认证中心、检测中心、标准所、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以扩大社会服务领域,增强社会自我管理能力。
6.行业协会要提升队伍建设。搞得好的行业协会的实践经验说明,协会要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才能促进协会的科学发展。要选政治坚定、廉洁奉公,思想解放,业务熟悉,有较高的影响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人担任会长和秘书长;注意着力培养一批精通业务、热心协会工作、有亲和力的专业人才;要紧密联系与会员的鱼水关系,为会员服务要全心全意,行业协会才会得到会员的信任、拥护和支持,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凝聚力,协会工作才能开创新局面,协会的作用才能得到真正发挥。
7.行业协会要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企业的意见必须经常地被行业协会倾听,协会要对产业和市场趋势进行认真研究,与行业有关的统计资料要广泛收集和分析;为了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协会也必须经常性地组织行业内的各种交流活动,向企业提供有关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的咨询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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