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TEQSA的评估标准、监管机制与启示*

2015-12-21 07:53王雪梅
当代教育科学 2015年17期
关键词:提供者监管评估

●王雪梅

澳大利亚TEQSA的评估标准、监管机制与启示*

●王雪梅

在分析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质量和标准署(TEQSA)的评估标准和监管机制的基础上,论文从重视高等教育评估、加强第三方评估、实施内部常态评估、建设教育评估信息库等层面对我国高校教育质量评估提出建议,期望对建构我国高等教育相应质量评估体系有所启示。

TEQSA;评估标准;监管机制;启示

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建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的重要性日益凸显。2010年颁布实施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2011年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意见》(教高(2011)9号),决定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要求通过评估加强对高等学校的宏观管理和分类指导,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12年教育部又颁布了《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三十条意见》,强调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和健全教育质量评估制度。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澳洲高等教育质量和标准署(Tertiary Education Quality and Standards Agency,简称TEQSA)作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构,其质量评估标准及监管机制对于高校评估具有启示意义。有鉴于此,本研究在分析TEQSA评估标准与监管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阐释了其对建构我国高校教育质量评估体系的启示。

一、TEQSA评估标准与监管机制

高等教育质量和标准署(TEQSA)由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于2011年7月成立。该机构根据2008年的《布拉德利评估报告》而设立,具有教育质量保证和教育管理的职能。主要通过审批机构的登记注册(registration)申请以及进行课程认证(accreditation)对大学等高等教育机构进行质量监督和监管。澳大利亚所有的高等教育机构均需进行统一的登记注册,根据申请机构是否达到最低标准及其他相关条件,决定是否允许使用大学称谓。一般而言,高等教育机构申请注册时,应提供相应名称、已经通过认证的课程项目、官方证明等。成功注册者被统称为“国家注册的高等教育提供者”(NationalRegister ofHigher Education Providers),以确保学生在高等院校中接受高质量的教育。该机构接替了原有“澳大利亚大学教育质量评估署”(Australian University Quality Agency,简称AUQA)的质量保障职责,并扩大了权限。如AUQA只能对大学质量不足提出改进建议,而TEQSA不仅要保障高校等教育提供者在注时满足最低标准,还可以注销不合格大学或教育提供者,并制定统一标准提高高等教育的整体质量。其成立标志着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已经建构了一个面向现代化的高等教育质量监管体系,相关认证程序也更加严格独立、科学合理。该机构已经从2012年开始分阶段对全国高等教育行使监管职责。

TEQSA通过高等教育质量和标准署委员会行使权力。该委员会包括5名成员:1名首席专员、2名专职专员和2名兼职专员。其任命均由高等教育部长与研究部长在考虑候选人的学历、知识与专长的基础上,协商后决定。评估人员多为资深的教育学者与经济、法律等资深专家,充分了解教育专业信息,监管经验丰富。重要的监管决策(如注册、再注册或取消注册、批准注册或改变注册类别、批准或改变自我认证资格、费用收取、提出或改变注册条件、风险评估、行政制裁等)须经委员会全体委员通过才能实施。可以委派1名专员作出的决策主要包括课程的认证与再认证及取消认证,提出改变或废除课程认证的条件等。所有决策均受联邦法庭监督,有关提供者注册、课程认证及自我认证权力批准等决策则受行政申诉法庭的审查。

(一)TEQSA的评估标准

根据TEQSA的相关规定,高等教育标准专家团负责制定《高等教育标准框架》。该专家团由1名主席、4-10名成员组成,独立于高等教育质量和标准署委员会,直接向高等教育部长和研究部长提供建议。标准框架由提供者标准、学历资格标准、教学标准、信息标准与研究标准组成。其中,前两项为所有高等教育提供者必须达到的最基础的门槛标准。TEQSA主要对高校等高等教育提供者进行合格性风险评估和主题质量评估。合格性风险评估涉及到一个特定的高校等是否符合作为高等教育提供者注册的基本标准,质量评估是对个别高校等高等教育提供者或一系列问题进行反思的评估。

TEQSA的评估依据主要为《澳大利亚高等教育提供者准入标准》,涉及各层各类的教育提供者。该标准具体包括三方面,就高等教育提供者办学准入标准而言,包括提供者的地位和职责标准、财务可行性和保障标准、企业和学术界的管理标准、学术质量和完整性标准管理和人力资源标准、高校对学生的责任标准、电子资源和基础设施的标准。就提供者分类标准而言,包括专科学校标准、研究型大学标准、海外学校标准。就提供者课程认证标准而言,包括课程设计标准、课程资源和录取标准、教学和学习高效标准、预期的学生学习成果标准、自我评定标准。

TEQSA的质量标准主要参照澳大利亚学历资格框架(Australi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简称AQF)。AQF作为政府认可的全国性学历资格评定框架,包括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培训教育、学校教育的所有学历资格标准,注重各级各类学校、学历以及课程的密切联系。根据这一框架,高等教育机构可以提供以下的学历资格:大专、高级大专、副学士学位、学士学位、本科荣誉学位、研究生证书、研究生文凭、拓展型硕士学位、综合硕士学位、专业硕士学位、研究型硕士学位、研究型博士学位、专业博士学位。

(二)TEQSA的监管机制

如上所述,TEQSA主要对高等教育进行统一的全国监管,确保澳大利亚作为高质量教育与培训的地位,提高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保护高校学生权益,促进高等教育多元化发展等。其监管原则包括必要性原则(不给大学或高等教育提供者增加额外负担)、反映风险原则(尊重大学或高等教育提供者的历史)、根据比例调控原则(根据监管者的违法记录及未来违法风险行使权力)。TEQSA主要根据这三大原则设计不同评估监管活动,以确保高等教育质量。

注:本表来源于TEQSA监管风险框架[EB/OL].http://www.teqsa.gov.au/regulatory-risk-framework.

TEQSA的监管程序包括输入、分析、问责、行动四个模块。首先收集有效信息初步了解高等教育提供者的情况,然后分析其风险,并与案例管理者和外部专家讨论后制定风险预测文本(反映出风险指标与风险评价),对高等教育提供者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最后对于超出风险控制部分采取一定的风险管理行动,实现对整个高等教育的全面监管。[1]具体而言,在该过程中,首先对高等教育机构的经营环境(主要包括外部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学生人口比例等)进行风险背景评估,对提供者进行初步判断;然后参照准入标准,根据相关数据和专家分析,对每一个风险指标进行风险评估,修订初评结果。此后进行风险控制评估,通过与高等教育提供者进行讨论,验证信息或提供更多信息对现存风险进行风险控制。其后形成汇总性分析,对整体风险作出评价。最后提出对风险采取行动的建议,完成风险监管。TEQSA注重质化与量化相结合的方法,一方面全面搜集相关信息,如国家和地区审计报告、高等教育财政信息、高教从业人员信息、澳大利亚毕业生调查报告、学生信息,国际教育信息、高等教育提供者年度报告或内部信息等,同时通过定期发放问卷形式获得信息,确保数据的全面性与客观性;另一方面重视专业人员的咨询评判作用。

我们认为,TEQSA作为一个独立于政府、社会和大学的国家级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中介机构,具有公正性、权威性和公开性。其公正性体现于TEQSA依据相关评估标准,遵循科学的监管程序,客观监控审核各高等教育机构的质量并向社会发布评估报告和监管结果;其权威性一方面体现在全面客观的数据上,另一方面体现在评估专家学者的专业性上;其公开性一方面体现在与教学科研人员的互动交流上,另一方面体现在相关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信息网站上,此类网站包括各高校的年度审核和风险评估报告、重要法案、文件、报告、组织结构、大型活动与安排等,内容全面。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TEQSA充分体现出澳大利亚高等教育问责和质量管理体系改革的特点,即将国家建设与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联系起来;加强关于高等教育机构水平和绩效等公共信息的发布;强调问责和质量管理过程中标准的作用;政府与大学间关系的重构。[2]而以上特点对于我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建构有较大借鉴价值。

二、基于TEQSA的高校教育质量评估建议

自2003年教育部启动了五年一个周期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以来,我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用同一把尺子度量不同院校,缺乏个性特色、标准不够客观合理等问题。2011年开始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标志着新一轮本科教学评估的开始,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试行)涵盖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评估结论及其标准、评估方案有关说明4个方面。审核项目具体包括定位与目标、教师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以及学校自选特色等,涵盖学校的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目标、教师及其教学水平和教学投入、教学经费、课程资源及其他教学条件、培养方案、教学改革及实践教学的开展、招生就业情况、学生学习效果及学风建设情况、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等。我们认为,为了实现我国从教育大国到教育强国的建设目标,有必要进一步突出质量建设,促进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建构科学合理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因此,基于TEQSA的评估标准和监管机制,对于我国高校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建构提出以下建议:

(一)重视高等教育评估工作,完善教育质量评估体系

所谓重视高等教育评估工作,一方面要通过立法保障相关标准的权威性,组织专家通过讲座、发表科研成果等方式宣传评估对保障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性。如TEQSA在成立之初即设立了《TEQSA2011行动法案》,以使高等教育准入标准得到立法保证。我们也有必要加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方面的立法,制定相应法令法规,明确政府、高校、独立评估机构等的不同职责。另一方面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一个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估体系的建立需要充分的资金支持。如在2010-2011年度财政预算案中,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宣布在未来四年拨款7000万澳元建立和完善TEQSA。[3]同时也需要一支高水平的质量评估专业队伍,特别是精通教育评估理论,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

所谓完善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即坚持对高校分类评估、分层指导的原则,通过建立全国高校信息库研究评估指标、评估方式、评估程序等,确保其科学合理。鉴于TEQSA所依据的《澳大利亚高等教育提供者准入标准》涉及不同类型的教育提供者,即不同层次、类型的教育评估标准有所区别。我们的评估指标也应体现不同类型院校或者不同学科特色,明确相应定量指标,如办学条件标准(如财政收入、图书等人均信息资源额度)、师资队伍(如学科带头人、师生比等)、培养人才质量(如留学生数量、学生满意度、就业率等)和定性指标(如办学目标、办学特色、国际影响力等),进行动态客观评估。当然,评价指标应具体细致,具有可操作性。如对学生满意度的调查可以包括课程问卷、教师反馈问卷等。对学生学习结果的调查可以包括相应测试问卷,包括跨文化交际能力、思辨能力、问题处理能力等。就专业质量标准而言,自2011年7月启动的“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尝试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人才培养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的参考框架包括9部分,即概述、适用专业范围、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学评估、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术语释义。这一标准将成为各高校培养人才的基本依据。当然,不同类型的院校可以结合学校定位、学校特色等进一步制定相应校标,各行业(如翻译)等可以结合行业发展特点、行业发展趋势、对毕业生的要求等制定行标,以切实提高专业教学质量或行业发展水平。[4]

(二)加强第三方评估的建设,切实保障教育质量

TESQA作为统一独立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构,对于澳洲高等教育发展有监管指导作用。与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Quality Assurance Agency for Higher Education,简称QAA)有一定共性。后者受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Higher Education FundingCouncil,简称HEFC)委托对高校进行质量审核,并通过合理的质量标准促进高校质量提升。

我国高校教育质量评估一直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虽然也有第三方评估机构(如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2004年成立,由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等36所高等院校和上海市教育评估院、松江区教育评估中心、杨浦区教育评估事务所等20个评估专业机构,以及部分中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等团体会员和160多名个人会员所组成),但其监管作用尚待进一步提升。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政府可以对各类第三方评估、媒体排名机构给予一定政策支持,对他们进行资格认证,使其评估结果具有一定指导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要切实保障第三方评估的客观性与科学性,以免因社会评价的不规范操作产生负面影响。同时,鼓励各高校参与国际学科或者专业评估,如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组织所发表的世界大学排名,包括主要的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及学科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

(三)严格高校内部评估,进行常态教育管理

TEQSA监管过程中所搜集的信息包括各高校的年度审核和风险评估报告。换言之,高校应每年递交相关自评报告。石邦宏等(2008)从质量责任制度角度指出,高校的质量责任在于确保国家颁布的质量标准和自己制定的特色质量标准得以落实。学生的质量责任在于履行学习研究承诺,达到国家和学校规定的质量标准。可见高校有责任严格内部评估,进行常态质量管理。[5]

具体而言,一方面要明确相应规章制度,另一方面要有专门的质量保障部门,同时要有专业的教育质量管理人员。譬如学科规划部门负责学校整体学科的发展评估,教务处和研究生部分别负责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评估管理。当然,各高校性质不同、所涉及学科不同,相应评估体系也应有所区别。譬如许多外语院校在教学上已制定并实施了“多语种、多学科、多层次”的办学理念和复合型、复语型的高质量外语人才目标;在学科建设上,已逐渐形成多学科格局以及博士、硕士、本科、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网络教育和留学生教育等不同层次的完整的教育体系。[6]虽然完备的学科教育体系为培养高素质国际化人才搭建了良好的平台,也有利于学科交叉和学科融合。但不同学科、不同专业之间的教育质量标准有所不同,应该在分析国家和区域战略需求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学科在全国的地位,优势、特色,并对学生、用人单位等进行调研,明确不同评估指标。如上海外国语大学虽然拥有文、教、经、管、法等五个学科,但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作为传统优势学科,应强调其科研成果的标志性与国际化,突出国际合作科研、海外影响力、学位留学生比例等指标,以扩大自身的国际影响力。

(四)建立高校教育质量评估信息库,提升监管效果

TEQSA建立了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信息网站,呈现各种教育信息,公布评估报告和监管结果,有助于增强高校与社会、政府之间的互动,发挥TEQSA对于高等教育发展的监管和引导作用。

对于我国高校而言,也可以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高校教育质量评估信息库,开发相关程序和平台,一方面加强对教育教学过程的动态监控(如建设课程中心、教学资源特色网站等,提升教育质量),获取更多的教育教学信息(如通过网络问卷调查等方式汇总课程学习经历、毕业生去向跟踪调查等信息),进行相应对比分析并撰写调研报告。另一方面增强教育质量评估的公开性,组织评估专题网上工作坊,发布年度评估报告(如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等),以交流相关教育评估经验,提升教育质量。

以上在阐述TESQA背景、评估标准、监管机制的基础上,分析了其对于我国高校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建构的启示意义,并提出一定建议。众所周知,评估体系的建设一方面需要做好顶层设计,另一方面需要做好实证调研,只有以相关质量管理理论为依据,科学客观地建构和实施教育质量评估体系,才能切实实现对高等教育的鉴定、监督、诊断、调控、导向等功能,使高等教育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1]吕飞.澳大利亚第三级教育质量与标准属质量监管研究[D].北京:首都师范大学,2012.

[2]陈欣,郝世文.澳大利亚高等教育问责和质量保证:2007年之后的新举措[J].外国教育研究,2013,(4).

[3]唐科莉.澳大利亚迈向教育质量新时代——“高等教育质量和标准署”与“技能质量署”的建立[EB/OL].http://www.szjy.gov.cn/Item/11340.aspx.

[4]戴炜栋,王雪梅.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背景下的我国英语专业建设思路[J].外语界,2014,(3).

[5]龚波,汤哲远.我国外语院校高教所发展的SWOT分析及对策研究[EB/OL].http://ghc.bfsu.edu.cn/archives/88.

[6]石邦宏等.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管理趋势分析[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8,(6).

(责任编辑:冯永刚)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我国外语学科博士生学术能力发展的国际比较研究”(项目编号:10CYY017)、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项目“我国外语学科研究生学术能力发展:问题与对策”(项目编号:NCET-11-0682)、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上海市外国语言文学博士点建设与高端学术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学会年度规划课题“中外英语专业研究生学术能力发展比较研究”(项目编号:ShsgeG201401)的研究成果之一。

王雪梅/上海外国语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后,校学科办副主任,研究方向为外国教育史、比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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