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 芸
论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的问题与出路*
●冯 芸
当代大学生是我国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中坚力量和人才资源,其公民意识的强弱将直接影响我国未来社会发展的进程和公民整体素质的提升。针对当前我国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努力实现培育渠道从单一向多元的转变;培育内容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培育方式从灌输向启发的转变。
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问题;出路
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1]这从根本上提出了公民意识培育的时代要求。当代大学生作为我国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中坚力量和人才资源,其公民意识的强弱将直接影响我国未来社会发展的进程和公民整体素质的提升,因此,加强大学生现代公民意识的培育意义深远。
公民意识是人类发展到现代社会的产物,是社会存在在人类意识中的反映。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相比,人们面对的社会关系更加多元化也更加的复杂,多元化社会关系的形成必然导致人们思想意识的变化。可以说,新型社会关系的形成为社会成员公民意识的养成提供了现实基础,由于现代社会人类活动范围的扩大和活动形式的丰富,以及人类对自身主体性的觉醒,基于传统社会模式建构起来的,用以调节社会关系的许多观念和意识变得越来越无法满足社会发展和人际关系调节的要求。可见,“公民意识集中反映了公民群体对自身在国家政治体系和社会公共生活中的地位、关系的认识、情感、态度和行为倾向。公民意识培育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在公民中教导正确的公共知识,传承维持社会稳定所应该具有的特定价值观、群体认同感,培养对待和处理个体与国家、社会及他人关系所需具备的理性精神、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良善品行”。[2]我们对大学生进行公民意识培育就是要使大学生对自己在国家中的地位作用、权利义务、社会责任等形成综合认知,指导当代大学生正确认识自己在国家中的地位作用,正确处理个人与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关系,引导他们在思想意识中把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和权利义务观融为一体。公民意识教育的具体内容应包括国家意识、公共精神、法治意识、参与意识和权利意识等。
总体来说,当前我国大学生具备了一定的民主、平等、法律等现代意识和良好的道德风貌,但其公民意识的总体水平与社会整体现代化的节奏相比仍显滞后,针对这一群体进行的公民意识的培育还比较薄弱。
(一)公民意识培育的渠道单一
早在1999年李慎之先生就曾在《改革》杂志中针对影响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主要障碍问题直言不讳的指出“千差距,万差距,缺乏公民意识是中国与先进国家最大的差距”。可见,社会的现代化要以人的现代化为基础,而现代公民意识无疑是实现人的现代化的基础,拥有现代公民意识也是社会对当代大学生提出的新标准。公民意识的培育需要教育的支撑,培养拥有现代公民意识的大学生是教育活动的重要任务。
长期以来,很多人将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的渠道单纯定位在课堂这一狭窄的范围中,把承担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责任的人员简单的定位在高校教师,把公民意识培育仅仅看作是学校思想品德课的任务。目前我国高校的德育体系尽管已经包含着公民意识教育的理念、内容,但仍存在不少欠缺,比如,在德育体系中公民意识教育的地位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许多人甚至不知道公民意识的培育是德育题中应有之义;公民意识的内容虽然已经开始融入高校德育各个阶段的相关课程,但并不系统,从而直接影响了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的效果。可见,高校德育体系虽然现实的承担了公民意识培育的任务,在大学生公民意识养成过程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传统德育在公民意识培育的目标设定、内容建构、价值引导上仍不成熟,从而使培育的实际效果与预期相比仍存在巨大差距。更为重要的是,公民意识的培育如果被机械的封闭在学校范围之内,其效果将是极为有限的。大学生群体是社会成员的一部分,对他们进行公民意识的培育从社会学意义上讲是对其进行社会化的过程,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通过学校、社会和家庭等各种教育渠道的积极配合和通力合作才能形成巨大的教育合力,产生最佳培育效果。
(二)公民意识培育内容体系不够健全
公民意识的内容伴随着社会物质和精神文明的进步而不断丰富。公民意识作为社会意识的内容是社会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它的发展反映着社会经济基础的要求,也就是说,当社会经济基础发生变化时,必然会引起同一社会中包括公民意识在内的各种思想意识的变化。由于生产力因素的推动,社会的经济基础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尽管有些变化属于量变不易被察觉,但变化是以绝对形式存在的。经济基础的变化会引起社会意识的变化,但并不意味着这两种变化会同步进行,人思想意识的变化由社会经济基础决定,却往往滞后于经济基础的变化。
目前我国对大学生进行的公民意识培育之所以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不能很好的满足大学生的诉求,其自身内容体系建构上的欠缺是重要原因。而这种欠缺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们对公民意识内容理解上的不完整所造成的。长期以来,在我国的公民意识内容体系中,对责任意识、规范意识等方面的关注仍然是主要的方面,因为包括自主意识、权利意识在内的内容与人们的传统思想意识差异较大,在实践中还没有被社会成员充分认识、自觉践行。事实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比于传统计划经济模式而言,其自身所具有的特性“内在的要求公民具有独立的道德人格,要求公民具有自主、自尊、自律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能承担相应的道德责任和义务”。[3]公民意识培育的过程就是根据社会发展的要求增强人们的公民意识,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过程。目前我国针对大学生进行的公民意识培育在内容体系上的欠缺势必会影响当代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健全。
(三)公民意识培育的方式机械、单调
根据马克思的思想和观点,“主体是能够在实践活动中现实地确证自身对客体的主体地位的人。主体只能是人,是具体的、现实的、具有社会规定性的人,是现实的主体,是以实践作为其存在方式和本质,并且是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和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是对象性活动的发动者、承担者和主动者。”[4]公民意识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是诸多社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这种意识之所以能够产生,首先源于社会成员对自身“公民”身份的确认,源于自身作为社会一份子所具有的主体性的萌发。当前我国高度重视针对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的制度建构和理论研究,但在实践层面上由于历史文化、传统教育模式、养成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培育的方式仍以灌输为主,并没有充分调动起大学生群体自身增强现代公民意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当代大学生作为已经拥有独立人格和较高文化储备的青年群体,他们在教育过程中势必表现出比其他受教育群体更多的独立性,机械化灌输的方式显然不可能取得理想效果。具体到公民意识教育,我们目前的教育仍以单纯对现代公民意识内容的宣讲为主,而如何使大学生确认自身公民身份,科学理解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内涵及相互联系等内容则没有受到充分的重视。事实上,在针对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过程中,只有首先使大学生认同自身的公民身份,充分尊重并发挥好其作为社会实践主体的能动性,才能激发他们对自身拥有权利和义务的新思考,公民意识教育才能真正取得实效。
针对当前我国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我们必须更新观念,积极思考应对之法,建构最具有实效性的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新模式。
(一)促进培育渠道从单一向多元的转变
列宁曾经指出:“学习、教育和训练如果只限于学校,而与沸腾的实际生活相脱离,那我们是不会被信赖的”。[5]具体到针对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培育来讲,我们对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的渠道不应单纯的依靠高校德育体系来实现,而应在更加广阔的人类生活环境中去实施,发挥多元优势,形成培育合力。
首先,继续发挥高校在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过程中的优势。高校是大学生接受系统化、规范化公民意识教育的主阵地,它特有的社会职能和优势条件决定了其不可替代的桥头堡地位。但在学校对大学生进行公民意识培育时,应打破学校德育课程的限制,注意将显性公民意识教育与隐性培育相结合。要利用现有的教学资源和教学体系,将公民意识教育与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让公民意识教育写进教材、走进课堂、融进内心。同时,充分发挥校园环境的教育功能,在大学生中培育自由、平等的主体意识,营造开放宽容的大学校园文化。其次,在学校环境之外,协调社会各方力量,调动家庭、社区等环境的能动性,实现公民意识培育渠道从单一向多元的拓展。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实践决定社会意识,而人的社会实践是广泛的、多元化的,不可能固定在单一场所环境内。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是大学生在面对多元化社会关系中应具备的现代意识,只有充分调动多方面教育的积极性,才能真正实现培育公民意识的目标。
(二)促进培育内容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
长期以来,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的内容一直以传统的法律意识、道德意识为主。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们诉求的不断升级,原有公民意识内容体系的传统性、无法适应时代需求的弊端日益显露。当前的世界是具有开放性、现代性的世界,人们面对这一变化而形成的作为现代公民的意识也必然会发生变化。大学生作为掌握现代信息技术,更具有创新、自主意识的年轻人,势必会形成关于自身、社会、世界的新思考,比如,如何认识生命体自身的价值;如何认识自身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如何处理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何作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甚至是世界公民的问题等等。
这些大学生在成长中面临的新问题显然无法在传统公民意识教育内容体系中找到满意的答案。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活动要想真正承担起满足青年学生成为合格现代公民诉求的任务,必须对自身的内容体系进行革新,而这种革新的基本途径就是实现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育既应包括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教育、遵纪守法等行为规范的引导,也应包括权利责任意识的熏陶和公民国际视野的培养等。大学生公民意识内容体系应是现代政治观、国家观、民主观、政府观、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观、价值观、世界观等的组合。所以,我们一方面要注意对传统公民意识教育内容优秀成分的继承,同时要注意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为公民意识教育内容体系注入现代化的元素和养分,这样才能打造出真正适应时代要求、兼具规范性与开放性的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内容体系。
(三)促进培育方式从灌输向启发的转变
由于我国传统的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主要被束缚于学校教育体制内,其内容体系也较为传统,从而造成了培育方式一直以单向度的灌输为主。这种方式在相对封闭的社会状态中,在人们的主体意识相对薄弱的情况下,对于社会主流意识观念的传播是有效的。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全球化浪潮的涌起,人们自我意识的日渐觉醒以及现代化传播技术的普及,传统的灌输性教育方式已经无法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当今的大学生群体,知识储备更加丰富,个性更加独立,接受多元化观念影响的机会更多,灌输式的公民意识培育方式由于对大学生主体性的漠视在实践中容易导致其反感与抵触。
改变现状的方法就是将公民意识培育的方式从生硬灌输转变为利用各种手段和条件向大学生群体进行公民意识的启发性教育,比如,模范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主旋律艺术作品的创作和网络媒体工具的有效利用等都会取得良好的效果。在课内、课后与大学生建立起一种民主、平等、双向互动的关系,通过对多元价值观念的全面讲解引导学生对各种思想意识进行比较分析、独立思考,通过其自身自觉完成价值判断和意识选择的过程,启迪和激发其正确公民意识的形成。通过启发性方式培育大学生公民意识将有效增加青年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其真正领会形成现代公民意识的价值意义,从而增强培育的实效性。
必须指出的是,针对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培育仅仅是对公民实施终身教育的一个阶段,公民意识的培养、特别是践行是伴随公民终身的活动,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应该浅尝辄止。公民意识的养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并随着社会实践的不断变化,其内容也在不断丰富,将公民意识的养成仅仅固定在大学阶段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1]十七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32.
[2]Giruox,Henry A.&Purple,P..The Hidden Curriculumand Moral Education[M].Berkeley:McCutchan,1983,25.
[3]朱家明.公民意识的道德培育和法律塑造[J].江西社会科学,1999,(8).
[4]张彦.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性研究[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9.
[5]列宁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55.
(责任编辑:孙宽宁)
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青少年的公民意识养成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4-ZX-ZC-17),和2015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中的群众性问题研究”(项目编号:JNSK15B04)的阶段性成果。
冯 芸/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