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 华 赵晓艳 谢俊霞
四川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心身一科 绵阳 621000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好发于青壮年的慢性精神病,其发病原因尚未完全明确,常出现智力、思维、知觉、情感及行为等不同程度障碍,可伴有幻听、幻视及妄想等症状。近年来随着社会生活和工作压力的增加,我国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社会活动与精神状况的各种障碍给患者家庭及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研究发现[1],药物治疗联合优秀护理干预可显著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本文旨在探讨优质护理干预在精神病患者中的应用效果。现总结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择我院2012-04—2014-04收治的116例确诊为精神分裂症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所有患者均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的相关诊断和分类标准[2],排除原有代谢综合征者、伴有严重系统器质性疾病或先天性智能障碍患者。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成观察组和对照组各58例。观察组男28例,女30例;年龄26~68岁,平均(38.5±8.2)岁;病程2~22a。观察组男27例,女31例;年龄24~70岁,平均(36.2±10.4)岁;病程3~21a;2组年龄、性别及病程等一般资料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1.2.1 护理方法:对照组行常规护理法,观察组在此基础上给予优质护理干预,主要内容包括:(1)心理护理干预:患者入院后即进行心理状态评估,通过与患者及其家属建立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定期对患者进行支持心理治疗,对患者出现的不良情绪进行原因分析,并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疏导和排解,提高患者对自身疾病的认识,鼓励以良好的心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治疗。(2)健康教育: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模拟教育的方式,使患者及其家属正确认识精神病的病因、病机、治疗方法、药物的使用及常见不良反应的预防措施等相关知识。(3)用药护理干预:鼓励患者积极进行药物治疗,指导和监督患者的遵医行为,让患者建立按时服药、准确服药的良好习惯。(4)饮食护理干预:根据患者自身BMI指数和实际身体营养状况,选择合理的膳食结构,保障患者科学合理的健康营养饮食。(5)运动护理干预:选择科学适合的运动锻炼方式,比如跑步、跳绳、打球等,以不感到疲劳为度。(6)不良反应的预防护理干预:对精神病药物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及其预防措施进行详细的讲解和教育。
1.2.2 评价方法:采用精神分裂症患者生活质量量表(SQLS)分别对2组治疗前和治疗6个月后的生活质量进行评估,该量表共30个项目,包括症状和不良反应量表、动力和精力量表、心理社会量表3大方面进行评估,满分为0~100分,0分代表生活质量最好,100分代表生活质量最差,得分越高,表示生活质量越差。
1.3 统计学方法 将所得数据录入SPSS 17.0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与分析,计量资料以均值±标准差(±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百分率(%)表示,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2组治疗前后生活质量评估结果比较 2组在治疗前生活质量评估无显著性差异(P>0.05),治疗后的评分均较治疗前明显降低,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治疗评分均显著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2组治疗前后生活质量评估结果比较
精神分裂症是临床常见的慢性精神疾病,一般需要患者长期住院服药维持治疗,由于精神分裂症病情的迁延,影响患者生活中的各个方面,病情较为严重的患者甚至生活无法自理,身心均受到严重困扰,由此产生的焦虑、抑郁、被歧视感、病耻感等不良情绪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康复,因此合理的护理干预及有针对性的心理护理干预是舒缓和排解情绪障碍的有效方式[3]。
患者入院时均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智力、思维、知觉、情感及行为障碍,治疗结果显示,2组治疗后生活质量量表评分较治疗前均明显降低,且观察组评分均显著低于对照组,提示优护理干预对缓解患者的症状、不良反应、不良情绪有积极作用,能有效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本文针对患者出现不良情绪和心理状态的原因、对精神分裂症的相关知识、治疗原则以及服药方法进行详细的介绍和教育,同时严格监督和指导患者的饮食、运动和遵医行为的实施,其中饮食方面注意对谷物、肉类、油类的摄入应定时定量,加强对优质蛋白和粗纤维的摄入,尽可能少食多餐。同时对药物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进行讲解,并对预防措施进行普及。各个方面的相辅相成,使患者树立信心以更加积极的态度,良好的心态,主动配合医护人员的治疗,从而提高了临床疗效,促进患者康复。
综上所述,优质护理干预可有效改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症状和不良反应、动力和精力、社会心理等状态,有效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1]陆雪山,潘贵春,卢勇花.综合性护理干预对住院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生活质量的影响[J].国际护理学杂志,2014,15(4):859-860.
[2]中华医学会精神病学分会.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精神障碍分类)[J].中华精神科杂志,2001,34(3):184-188.
[3]何晓艳,许可,杨梅.心理护理干预对精神分裂症康复期的影响[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14,22(3):353-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