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月娥
(安阳师范学院,河南 安阳 455000)
国内高校教育评估中介机构发展刍议
张月娥
(安阳师范学院,河南 安阳 455000)
[摘要]建立健全有效地高等教育评估中介机构并使其充分发挥作用,是实现高校管理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途径,也是健康社会发展的标志之一;高校教育中介服务组织在建立公平、公正的高等教育竞争环境中的作用不可忽视。本文主要介绍了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中介机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相关利益冲突。和发达国家比较完善的教育评估机构相比,我国相应机构的发展和完善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笔者立足现实,通过研读相关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为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中介机构的发展提供了针对性建议。
[关键词]高等教育;评估中介机构;发展模式
笔者作为本科院校的一名教师,目睹了所在高校的本科教学评估和硕士点申报的评估过程,感受到了评估结果给高校带来的一系列变化,于是对评估机构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收集和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我国教育评估机构的发展有了一定的认识,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希望对高校教育评估中介机构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伯顿·克拉克早在1983年就曾经提出了教育中介机构在国家和高校之间的“缓冲器”作用;伊尔·卡瓦斯曾指出中介机构设置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政府部门与独立组织的联系以实现特殊的公共目的;而在《高等教育中介组织概念辨析》中,霍佳生认为高校的中介组织指的是一种独立组织,这种独立组织介于高等教育机构和与其有关的外在主体之间,能够影响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但不具有行政管理和育人职能。我国高校中介机构的发展始于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纲要》明确指出:“为保证政府职能的转变,使重大决策经过科学的研究与论证,要建立健全社会中介组织,包括决策咨询研究机构,高等学校设置和学位评议与咨询机构,教育评估机构、教育考试机构、资格证书机构等,发挥各界参与教育决策和管理的作用”。教育部开始适当发挥半官方的教育中介组织作用,建立相关小组,实施政策研究、分析和咨询等工作;而其他一些教育中介评估机构虽然在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发展速度缓慢且不规范。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教育中介机构发展的较晚且慢,或是办理留学事务或是受委托展开教育评估活动。并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 比如:一、教育中介机构过分依赖政府,主要是因为中介机构本身是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推动下建立、发展的,是自上而下而不是自下而上建立的,很多工作人员都是由教育部门安置,所以与政府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二、机构的工作人员素质不高,信誉度低,很难保持其权威性。许多工作人员并不是专业出身,技术水平低,很多人员是政府部门的离退休职工或是兼职人员,做事容易凭经验和想当然,对科学的数据分析缺乏能力,很难保证其权威性,另外人们对高校教育评估中介组织还存在偏见,对其地位和作用不屑一顾。三、作为“新生事物”,教育中介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有待健全;人们对中介机构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还缺乏清醒地认识,相关监督体系还需进一步论证和确立。四、中介机构发展不平衡。经济发达或高等教育比较密集的地区,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教育中介机构发展得较早,逐渐趋于规范化,像上海教育基金会、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等在开展教学评估研究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由政府主导的中介组织发展较快,而非官方的机构遭排挤,未得到较大发展。
真正意义上的教育中介机构的发展缓慢从本质上体现出了政府、社会和高校三者之间所存在的深层次矛盾,特别是评估中介机构,能够真正有效传递政府和社会各层面的思想和意图而又同时反馈高校的要求和愿望还需要一定的发展过程。
高等教育评估中介机构与政府、高校和社会之间存在的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和政府之间的矛盾:一、当前情况下,政府对评估中介机构具有绝对控制权,中介机构缺乏独立性,在人事任免方面完全由政府决定,其自身功能难以发挥,自身利益难实现,政府和中介评估机构之间的矛盾明显且深刻。二、政府部门操纵评估活动的结果,不利于评估机构自主性的发挥。三、评估机构自身管理不完善,评估技术相对落后,影响其利益实现。
高等教育评估机构与高校之间的矛盾:一、我国很多高校乐于政府评估,对评估中介机构的活动很反感,更不可能主动申请评估,评估中介机构有效渗透到高校中开展工作的进程缓慢。二、由于历史和社会发展原因,很多高校认为有些评估机构不能准确的完成评估,找不到高校存在的问题所在,对学校的长远发展没有帮助。三、在评估构成中,高校不愿意为评估机构提供真实、详细的资料,为评估机构活动的进行设置障碍。
高等教育评估机构与社会的矛盾:一、评估中介机构得不到社会的认可,长期的教育集权管理让人们只相信教育部,不认可社会评估机构。二、社会成员很难积极地参与到评估活动中去,我国社会公民在这方面的意识不强,而且缺乏相应资金来源,使社会成员很难参与其中。
在英、美、日等发达国家,教育评估机构的发展较发达。如美国的“大学基准协会”就在对大学的评估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各个大学提供给教育专家经费,按照已制定好的统一标准进行评估,对达标的学校给予会员资格的认定,不达标而否认其资格,从而在教学、科研经费等方面倾斜,积极推动各大学不断进行教学质量的改进;同样在英国和日本中介评估机构也发挥着类似的作用,虽然有些机构也接受政府拨款和资金资助,但是其运作方式是独立的。这些单位得到了政府、学校和社会的普遍认可,有很强的权威性,他们在政府、高校和社会三方关系的协调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既可以约束政府过分干预高校、又可以监督高校有悖政策方针等偏激行为,同时使社会的意愿得到有效的满足。
建立健全有效地中介组织机构并使其充分发挥作用,是实现高效管理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途径,也是健康社会发展的标志之一;要建立公平、公正的高等教育竞争环境,高等教育中介服务组织理应得到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以促进其健康发展从而实现其使命。如何做才能进一步解放思想,促进高校中介评估机构的有效发展呢?
为了真正实现高等教育评估中介机构的有效功能:高校教育评估中介机构要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对相关高校进行评估,得出相关院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评估报告,把评估结果向政府反映,为政府教育决策提供服务;接受高校的委托展开评估活动,从而更有利于学校更客观地了解办学水平和院系的发展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了解高校的困难,向社会和政府反映他们的要求,促进高校、政府、社会相互沟通。同时,立足于国情,结合高等教育评估机构产生和发展的必然性,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
一、选择适当发展模式
选择适当的发展模式,逐步实现评估机构模式从“政府主导“到“政府社会相结合”,然后到“社会主导”模式的良性转变。政府主导型高等教育评估中介机构是通过立法由政府出资创办,部分成员由政府聘任,但社会和高校人士应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并且所有成员必须取得评估资格认证。政府主导型高等教育评估中介是一个在既定的法规或政策框架下具有独立地位的法人实体。这种模式可以增加社会和高校的参与比例,突出中介性,减少行政性依附性;我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国家级和地区级政府主导型高等教育评估中介机构。国家级机构着重进行评估政策研究,审查地方级评估中介机构的评估政策、评估程序、方法和评估结论;地方级评估中介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该地区的具体评估方法;实施地区性评估活动;定期对高校进行质量审计;政府主导型模式可以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同时可以保证高校和社会的有效参与,是我国现阶段可以采取的发展模式。
政府社会型模式是指随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各方面条件趋于成熟,可以考虑通过立法手段建立以社会为依托的社会评估中介机构。政府主要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协调。评估项目在数量上逐渐向社会评估中介机构转移,社会评估中介机构完全独立于政府和高校,机构人员由机构决定,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投入,社会用人单位投入和被评高校投入等等。这种教育评估中介机构是一个典型的民间性质评估中介机构。
社会主导型模式是评估市场逐渐形成,社会认可度不断提升的情况下,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目标充分实现的阶段,以高校为依托创办的高等教育评估中介机构应运而生,是一种质的飞越,是高层次的中介评估机构的发展模式。在具体运作过程中,评估活动完全由市场调节。政府主导型评估中介机构已不复存在,社会评估中介机构主要作为政府委托下的元评估机构发挥作用,成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主力军。
二、加强高等教育评估中介机构的创新发展
第一、实现机构类型创新多元化发展。改变教育评估中介机构的单一发展模式,充分利用各种渠道与资源,逐步实现其多元化发展,如创建“专业协会”、“民营研究机构”等等,多渠道、多途径、多角度了解高校办学质量,才更有利于体现高校、社会和政府的相关责任,有利于认清和协调三者之间的关系。
第二、加强专家选择与培养力度。在专家选择上应明确做到公平、公正、公允,严格把关,把有较强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吸收到专家队伍中来;在专家培养上,在不断对专家进行与时俱进的培训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还要进行进一步的资格审查与认证,只有获得资格证的专家才可以参加评估活动。
第三、制定多维评估方案和评估方法。评估方案的“单一化”不利于评估的“信度”与“效度”的提高。相关部门制定评估方案一定要“因地制宜”,“量体裁衣”,评估标准应更灵活、更“接地气”。例如,对理工类和文科类的高校应分别制定不同的评估标准。
第四,探寻多样化评估功能。除了评估鉴定功能外,还要充分发挥评估机构所应有的咨询服务和沟通协调的功能。为高校发展提供咨询服务,为个人和其他社会团体提供信息参考,协调好政府,高校和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三者关系的协调发展。
三、加强高校内部自我评估、促进社会公民参与
高校开展的内部评估一方面能够及时的发现、分析、解决问题;另一方面高校内部自我评估可以给外部评估机构提供相关数据资料,有利于专家快速了解学校情况,为评估工作的开展节约成本和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通过适当宣传,增强社会公民的参与意识。高校理应听从社会阶层的意见和呼声,从而使其在教学改革方面更“接地气”,课程设置等方面更适应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另外,提高社会公民的参与度,有利于实现社会对高校监督,进一步促进政府、社会和高校关系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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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舟舵]
[中图分类号]G4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330(2015)01-0119- 03
[作者简介]张月娥(1981-) 河北辛集人,安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讲师,主要从事英语教学、英美文学和翻译研究。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4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河南省区域创新发展的主体研究》中期成果,项目编号2014251。
[收稿日期]2014-12-20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