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妇女贞节观念浅论

2015-12-17 15:35吕娟娟张开正
环球人文地理·评论版 2015年11期
关键词:妇女

吕娟娟 张开正

摘要:贞节观念在中国古代妇女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随着历史的发展,贞节观念也是在逐步强化,到明清时期达到顶峰。妇女贞节观念由来已久,先秦社会时期就已经产生。贞节观念的出现与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及父权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但由于此时受儒家礼教的影响较小,缺乏奖励恪守贞节的机制,所以较后世相比,在先秦时期形成的贞节观念是比较宽泛和朴素的。

关键词:先秦时期;妇女;贞节观念

一、贞节观念的出现

贞节观念伴随着着人类社会的进化而逐渐出现的,其最初的产生是建立在远古人类对两性关系认识的基础上。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中曾提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合理的解释了贞节观念的出现。远古时期,人类社会经历了由群婚到个体婚转变的历程。在原始群婚阶段,人类处于文明未开的野蛮时期,对两性关系也是愚昧而模糊的。如《吕氏春秋·恃君览》中说:“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在这种社会背景下,人类处于乱婚阶段。

随着人类社会发展,人类对两性关系的认识也逐渐由愚昧模糊变为清晰,出现了对两性关系的一条禁忌:禁止父母和子女通婚,允许同辈进行通婚,人类就进入了班辈婚时期。后来,婚姻形态又经历了族外婚、对偶婚等阶段。在这些相对进步的婚姻形态下,子女都是只“知母不知父”,《白虎通·号》言:“古之时未有三纲六纪,民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这时期人类仍没有明确的贞节观念。随着私有制和奴隶制的发展,人类社会也逐渐从对偶婚进入到了一夫一妻制的时代,与此同时贞节观念也开始出现。贞节观念在产生之初是针对两性关系而言的,要求男女双方在婚姻中对彼此忠诚,这中贞操可称为“夫妻之贞”①,故而《尚书·吕刑》有曰:“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而随着历史的进步,贞节观念逐渐单方面的落实到女性身上。随着儒家礼教的出现,至春秋中后期开始对妇女提出了“从一之贞”的要求,即一位女性在其一生中只能有一位丈夫,即使遭丈夫抛弃或丈夫先其去世也不能改嫁,只能独守其身。《周易·恒卦·象 传》中提出:“妇人贞吉,从一而终。”《礼记·郊特牲》说:“信,妇德也。一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仪礼》中有“夫者,妻之天也,妇人不二斩者,犹日不二天也。”

二、先秦时期朴素的贞节观念

在社会大背景影响下,再加上当时《周礼》所规定的条款对妇女的约束,涌现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守贞节的女性。在刘向所编的《列女传》中有突出的案例,如鲁季敬姜守寡教子,宋鮑女宗一醮不改,卫宣夫人未成婚而守节,终身不更二醮,“谷则异室,死则同穴”的息君夫人,坚固专一自守的楚平伯嬴,守义死节,处约持信的楚昭贞姜等贵族妇女。少寡,纺绩养子的鲁寡陶婴,贞专精纯,不贪行贵的梁寡高行等平民妇女。这些都反映了在春秋时期,在妇女中间已经形成了对夫君初步的贞节观念,在自己的夫君去世后,都不愿改嫁。这种初步的贞节观念的形成离不开当时的舆论教导,一方面是随着社会教育的普及,妇女受礼记的约束。礼法中体现了一系列约束女子的条文,如《礼记·内则》要求,“男不言内,女不言外。非祭非丧,不相授器内言不出,外言不入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虽所讲的都是家庭的行为规范,但这些也会推延到社会教育上,对妇女贞节观念的形成有一定影响。

另一方面,儒家礼教思想的兴起,提出了“忠臣不事二君,贞女不更二夫”②的说教单方面推崇妇女从一而终。但恪守贞节的例子并没有在先秦起到典范作用,贞节观念对时人也并未产生多大的威慑力。《列女传》中记载陈女夏姬因“美好无匹”而“三为王后、七为夫人”,当时男女关系较为通融,平辈间、上下辈之间,均可发生婚姻关系,并为社会所认同。

之所以先秦时期没有形成后世严格的贞节观念,究其原因如下,一方面,先秦时期各家学说并立,思想并没有统一,相较后世,儒家所宣扬的贞节观念并没有受到重视,贞节理论建设单薄。另一方面,统治者也缺乏一种对恪守贞节的奖励机制。自西汉宣帝时期政府就开始有褒奖贞妇的举措③,如在宣帝神爵四年(公元前58年),赐“贞妇顺女帛”东汉安帝元初元年(114年)赐“贞妇帛,人一匹”;元初六年(119年)赐“贞妇有节义十斛,甄表门闾,旌显厥行”,至明清时期,更是对于旌表节烈在制度上做了详细的规定,洪武元年(1368 年)诏令规定三十岁以前守节至五十岁以后的能得以旌表免除本家差役④。清沿袭明朝旌表制度,更加注重对贞节妇女的旌表⑤,守节妇女不仅可以得到帛绢、粮食等物质赏赐,而且可以减免赋税,甚至可能被旌表门闾、光宗耀祖,这对妇女有很大的激励作用,促使贞节观念逐渐强化。

三、先秦时期形成的妇女贞节观念对后世的影响

综上所述,在先秦时期,人类在对两性关系的认识的基础上产生了贞节观念。私有制的不断发展,父权权力的日益增加,使得贞节观念转变为单方面约束女性。在春秋时期,随着礼制对妇女的影响日益加剧,当时出现了一些守贞的妇女,但当时对妇女改嫁和离婚现象并没有制止,贞节观念还是比较薄弱的,相对后世来讲当时的贞节观念是比较宽泛和朴素的。但先秦时期的贞节观念对后世有深刻的影响,主要在于这一时期形成的贞节观念蕴藏着丰富的道德意蕴,是后世女子重贞节胜于生命的道德根源。贞节一方面代表忠信另一方面代表节操。⑥这种忠信和节操铸就着女子的道德人格,使女子找到可以让世人歌颂自己的理由,使女子的精神生命得到立足,也使女子能和男子一样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后汉书·列女传》中所记的割耳自誓的“沛刘长卿妻”也曾经说过“男以忠孝显,女以贞顺称”这样的话。正因为如此,贞节观念才容易被女子自觉的内化成内心信念而坚持下去,也是中国古代妇女不惜一切代价而守节的道德根源。

注释:

①郭玉峰.中国古代贞节的演变结构及其实质[J].天津社会科学,2002(05)

②(汉)司马迁:《史记》卷八十二《田单列传》,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2453页。

③郭玉峰.两汉时期贞节观念的世俗化趋向[J].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05(02)

④《明会典》卷79

⑤《大清会典·嘉庆会典事例》记载顺治五年“孝子顺孙又义夫节妇,自(顺治)元年以后曾经具奏者,仍行巡按,再为核实,造册报部,具题旌表。”《清世宗实录》卷 4记载雍正时,“朝廷每覃恩,诏款内必有旌表孝 义贞节之条,实系矩典。”

⑥贺拥军.中国早期贞节观念初探,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学位论文,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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