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研究

2015-12-17 10:53陈大江
环球人文地理·评论版 2015年11期
关键词:综合整治太湖县农村土地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国家工业化、城镇化以及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深入推进,社会各界人士开始高度关注新农村的建设发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作为建设新农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过程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土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关键问题。本文将进一步对太湖县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展开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太湖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引言

随着农村建设的不断发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变得尤为重要。政府相关部门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率,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优化农村的土地利用结构,保护好农村的绿色生态环境和农业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主要包括了土地开发、土地整理以及土地复垦等。

1.安徽省农村土地整治面临的形势

安徽省在农村土地整治面临的挑战主要包括了以下几点:安徽省的人均耕地仅仅只有132亩,远远低于全国的人均耕地水平[1];安徽省农村居民的人均用地面积为21745m2,农村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偏低,有待进一步的加强;安徽省能够安全开发为耕地的后背土地面积为7245万亩,可供开发利用的后背土地所在区域为沿江平原、江淮丘陵等地区[2],全省整体的后备资源严重缺乏。安徽太湖县的地理位置处于大别山南麓,长江北岸,地势整体西北高、东南低。全县共有15各大小乡镇,174个行政村以及10个居委会,总面积达到了2040平方公里,总人口数有57万。通过土地整治可补充耕地129517公顷。

2.太湖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策略

2.1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任何区域在进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时,都要高度重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它涉及到家庭众多。在我国,农民最少拥有30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国家政策方针规定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要努力维持不变,无论是谁都不具备剥夺农民的承包权利[3]。土地综合整治打破了传统承包制度的弊端,不再是土地优劣合并在一起承包到各家各户,二是通过集中的统一管理,突破原有土地的地形地界,在这个过程中村委会要积极协调好各方关系。农村土地在整治过程中往往需要花费一季农时,这势必会影响到农民的正常耕作,在经济上误认为会严重损失。因此,相关政府部门要合理处理好全体农民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在土地整治实践工作中,要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每一个农民充分认识到土地整治的重要作用,从而有效避免各种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对于那些为了一己之私强行扰乱土地整治工作的农民,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手段进行制止,保障土地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2.2制定合理流转方案

根据农村经营发展的趋势和当前现状来看,通过综合整治的土地合理流向大户经营是主要的发展方向,这种发展也最大化保护了农民的基本权益。虽仍然存在一些农户选择自我耕种,政府部门要给予他们留守在农村自我耕作的权利,最大化满足他们选择继续耕种土地的愿望。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的走访调查,太湖县在土地综合整治过程无任何强迫流转现象的发生,农民如果有自我耕作的意向就分配给他们原有的承包地[4]。政府相关部门在土地整治实践工作中,要科学合理的制定流转方案,对于那些农民的自种地要完全与大户流转地分隔开,从而促进流转地集中连片采取机械化耕作、在防虫施肥灌水等方面运用更加科学的方法进行管理。太湖县大部分农村执行的方案是事先调查确定好愿意自行耕种的农户,然后将其规划到相应的耕种区域,其它的土地则用来流转;在大石乡西湖村执行的流转方案是将紧临村庄附近10%土地继续留给他们自我耕种,这样有效满足了他们种菜自给的愿望。

2.3解决生存经营困难

大户在田地实际经营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各种困难,这个时候需要各方进行积极的协调解决。其中生存经营的主要问题包括了以下几种:一是流入土地问题。由于经营大户的土地都是各家各户交付转出的,他们需要更每家农户签订相关的转让协议,保证农户的根本利益,这个过程工作量较大,协议签订标准不一,会出现一定的隐患[5]。太湖县在农村土地整治上要实行以村组为单位进行流转,村委会作为有效的鉴定机构,合理安排各项签订事务,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是经营生产的资金问题。由于大户生产经营规模较大,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服务只能满足一部分的融资需求。因此,太湖县要不断加大对农村大户生产经营的资金投入,帮助其扩宽更多的融资渠道。

2.4推动整治协调发展

在农村土地整治协调发展上,太湖县政府要做到明确未来土地整治的发展方向,不断优化城乡的土地利用结构,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的整理工作,坚决实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的循环利用。同时要不断完善土地整治的各项政策制度,建立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努力建设整治机构的专业团队,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太湖县的农村土地整治规模为3208557公顷,资金总需求为37996630万元。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可补充耕地129517公顷,改造中低产田111067公顷,合计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40584公顷。土地综合整治年增加粮食产量11000万公斤,年增加纯收入7600万元,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良好的物质保障。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太湖县在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过程中,要明确农业发展的目标和方向,积极完善农村土地改革制度,实现农村土地的大户规模化经营,引导农村农业经营朝着产业化、机械化以及科技化的方向不断发展,要落实农村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制度,不断提高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率,实现国家农业稳定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友军李冰姿.内蒙古自治区农用地整治潜力研究[J].内蒙古煤炭经济2011(9):13-15.

[2]張孝樑.连江县农村土地整治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D].福州福建农林大学2012.

[3]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规划司,土地整理中心.《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解读文章汇编[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1(4).

[4]刘新卫,吴初国.建立健全土地整治公众参与机制[J].北京:国土资源情报,2013 (7).

[5]徐绍史.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搭建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新平台[J].北京:国土资源通讯,2009(8).

作者简介:陈大江(1968.1-),性别:男,民族:汉,籍贯:安徽怀宁,职称,水利水电工程师,学历:本科,单位:太湖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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