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瑞
摘 要:在互联时代,作为主要传播信息工具之一的网络进入人们的生活,网络反腐也成为传统反腐创新的产物。腐败作为一种社会伦理失范理应由社会大众监督,网络反腐的出现增加了民众参与度,可以有效促进反腐倡廉。但是由于网络的隐蔽性使得恶意诽谤、虚假消息漫布,政府无从下手,民众无法辨别,导致影响政府及国家公务人员形象,因此网络反腐有效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是中国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将重点针对制度化提出建设构想和建议,为我国网络反腐制度化提供思路。
关键词::网络反腐;制度化;建设构想
一、什么是网络反腐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了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和新举措,其精神实质包括:反腐倡廉关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和事业兴衰,必须以猛药、重典反腐倡廉。
在近年众多的反腐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网络在其中发挥了可以说是不可磨灭的作用。在互联网时代,由于网络的隐蔽性更多的公民倾向于使用网络发表言论,表达看法,网络反腐作为制度反腐的辅助平台,为反腐反贪做出了很大贡献。
(一)网络反腐的概念。网络反腐作为互联网时代传统制度反腐的重要补充,是利用网络信息化技术创新的反腐形式,是加强公众监督和体现民主政治的新途径。“网络反腐包括以预防、教育、惩治为目的的电子政务手段在专门的反腐机构中的运用,也包括民间力量通过网络举报、检举、披露腐败行为或通过网络舆论进行反腐败。”即网络反腐是官方反腐机构和民间反腐力量的有效结合。与传统反腐方式相比,它具有公开、广泛、高效、成本低等多方面的优点,弥补了传统制度反腐的不足。但是由于尚在发展阶段,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网民的行为,存在侵犯隐私、“人肉搜索”、被利用作为打击报复工具等缺点。因此,对网络反腐进行规范,使其制度化、法制化、有效化,对当今反腐倡廉工作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网络反腐的形式。(1)网络信访。“网络信访”是信访工作的一种创新机制,近年来我国各地纷纷开通网络信访平台,公民可以随时通过网络把问题反映给政府各级部门。网络信访为上访无门的公民提供了一个参与政治的机会和平台,网络信访作为传统信访的探索性补充,为百姓信访增加了一个新的渠道。但是网络信访由于专人负责少,信访信息难以取证,很多信访报告并不能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所以更多信访报告石沉大海,起不到其应有的效果。(2)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是指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是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强调的是行政机关要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其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是由于政务公开的信息有限,不可能向公众悉数透露政府各项信息,而且作为参考,一定是要上传有利于政府形象的数据,导致某些主管官员利用制度规范不完善的地方进行贪污等不法行为,为政务公开的发展带来阻碍。(3)网络舆论。利用网络舆论进行网络反腐的主要途径是应用微博、微信、QQ等社交软件对社会关注度高的贪污案件进行关注、转发、评论。在社交平台进行的网络反贪行为是我国公众参与政治民主性提高和我国言论自由度高的体现,而且利用网络的相对安全性和隐蔽性,有更多网民愿意以匿名的方式参与网络互动,而且一旦新闻成为热门头条,就会有更多民众在网上进行声讨,引起政府部门的注意。这样通过网络舆论传播有助于对贪腐行为起到揭发、检举和控制的作用,更安全且易于操作。但是由于网络的双面性,一些有心人士会利用网络捏造不存在的事情,对一些官员进行中伤和抨击,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也为政府审查监察带去麻烦,所以规范网络言论是很必要的。
(三)网络反腐的特点。网络反腐在形式上具有网络传播固有的特点,而内容上又涉及反腐,所以网络反腐是兼具网络特点和反腐特点的新的创新产物,主要包括广泛性、时效性、互动性和成本低等特点。
它的广泛性主要体现在网络本身具有的公开性、安全性和网民参与性,每个人都有资格在网络上进行实名或匿名注册、评论,具有相当大的广泛性;而互联网独有的时效性意味着,针对腐败事件只要一得到网友关注,经过转发就会随着函数增长,扩大关注面;互动性是网络社交平台独有的性质,各大社交平台无论注册的人互相之间是否认识,都可以进行对话、交流,这可以给贪赃受贿的官员一种舆论震慑,使其不敢做出不法行为;成本低体现在网络反腐可以在平时的生活空余时间进行,而且有一部智能手机或者电脑就足以,不需要花费大量的金钱也不需要为发表评论而缴纳资金,其成本低和门槛低使得众多网民乐意在网络上对贪腐现象进行评论和揭发检举。
二、我国网络反腐制度化的重要性
制度化是指群体和组织的社会生活从特殊的、不固定的方式向被普遍认可的固定化模式的转化过程。制度化是群体与组织发展和成熟的过程,也是整个社会生活规范化、有序化的变迁过程。网络反腐目前在我国有很高的认可度,但是仍旧处在政府积极倡导,公民自发使用的消极状态。“网络反腐制度化意味着政府通过法律或者相应的法规将其固定化、常态化、规范化。具体包括政府反腐平台统一,反腐网络管理人员固定,接收、处理、同应举报信息流程程序化,法律责任明确等。”
网络反腐现存的最主要的问题是信息偶然性和并发性,网络信息有大量反腐举报线索被淹没或者被恶意屏蔽、删除的情况。此外,网络反腐过程中也会出现部分虚假信息,给被举报人造成伤害的同时,国家形象、社会稳定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网络反腐制度化有助于减少这些状况,利于社会发展,改善社会风气,促进健康发展。
网络反腐利用网络的性质提高公民参与政治的积极性,提高人的活力,强化了个人主人翁意识,也认可了人的地位,在制度化的建立下更有利于人民自由意志的传播,而且网络反腐制度化有助于和谐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促进官民团结、民族团结和民主进步。
三、如何构建网络反腐制度
(一)建立约束机制。主要指建立有效性的法律法规约束机制。目前我国在网络反腐过程中,由于网络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出现了不同程度违法违规的现象,一般表现为侵犯他人隐私权、散播虚假信息、泄露国家秘密、恶意打击报复等,网络反腐制度化首先要将法律责任明确,严格按照法规对上述行为给予相应的法律追究。
(二)加强网络规范。对网络安全进行规范是减少隐私权纠纷问题和虚假信息的关键,建议社交网站、论坛对用户进行实名注册认证,同时要求网站对用户信息进行保密,以免泄露隐私造成更多的问题。然而实名制有时会不利于调动网民积极性,网民言论自由受到限制,如何在不影响参与热情和民主参政的情况下对网络进行规范是网络反腐制度化的重点研究方向。
(三)加强思想教育。主要指加强网民的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理性的网络反腐观有助于民间社会稳定,助于增进社会公众和政府反腐机构的认感同。理性的网络公民拥有对网络反腐的理性认识和法律基础,能够真实反映情况、尊重他人隐私权、文明用语、理性表达及鉴别真伪信息。
培育理性的网络公民首先要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网德教育,引导公民理性辨别网络曝光和侵犯他人隐私的界限;其次要培训公民的网络反腐知识技能,如不要随意在公共网络暴露腐败线索,以免被举报人销毁证据等;第三,注意网络舆情引导,防止网络舆情演变成网络暴力,引起社会公共危机事件。
(四)搭建专门网络反腐平台。推进网络反腐平台建设,建立网络反腐自动机制有助于网络反腐走向规模化和制度化。搭建网络反腐平台意味着要成立专门反腐网站,设置专门人员,并将具体职责明确到专职人员。中央和地方政府设立统一的反腐网站,并以专门的法律为依托,设立专职人员进行言论的收集、整合、处理并及时上报并作出回复。
此外,搭建网络反腐平台也需要建立网上信息审查机制,包括及时向社会公开受理和查处的贪腐情况,并在网站中设立相应的复议区域,可以允许在网上进行案件申请复议。
四、网络反腐制度化可能遇到的问题
网络反腐制度化过程中将会遇到很多实际性问题,可预见的问题包括过度的制度化会抑制群众积极性,制度化进程和法制约束程度难以拿捏,过松起不到约束民众的作用,而过于紧则会抑制民众参与热情,网络反腐机制形同虚设,无法起到预期的作用与效果,而且网络反腐面临严重的合法性困境。
网络反腐制度化会滋生其他形式的腐败,比如大家都熟知的微博大V转发微博是可以赚钱的,有些有心计的公民可能会因为私人恩怨或是单纯为了提升个人形象而花钱贿赂微博大V撰写、转发和评论相关信息,起到提高关注度的作用,在制度化的背景下,由于制度无法约束详细,甚至无法追踪查找相关线索,导致更多人会利用这种方式“走后门”,扰乱网络秩序,为政府相关监察部门带去不便。
反腐倡廉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单纯的“惩治”只能解决“不敢腐败的”问题,而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型的反腐模式,其强大的社会舆论导向,有效弥补了传统反腐制度的不足,也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反腐事业的发展,为规范我国国家机关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使得我国权力的行使更加阳光、透明。实现反腐的民主化、科学化、群众化成为必然趋势,网络反腐制度化可以有效抑制当前网络反腐负面效能,扩大正面效能,是加快我国法治化进程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 杜兴洋.行政监察学[M].武昌: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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