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社会责任的战略价值及维度解析

2015-12-17 23:02:51秦心福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5年5期
关键词:罪犯刑罚监狱

秦心福

(安徽省监狱工作研究所,安徽 合肥 230061)

监狱社会责任的战略价值及维度解析

秦心福

(安徽省监狱工作研究所,安徽 合肥 230061)

监狱“承担社会责任”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狱为适应新形势下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需要,推动我国监狱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监方略的一项重要内容。而社会责任的履行又能够为监狱在支持系统构建(政策支持、社会支持、民意支持)、刑罚资源运营、矫正空间拓展、社会合作乃至国际合作等方面获得比较优势,对监狱的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性价值。

监狱;社会责任;战略价值;维度解析

一、监狱社会责任的战略价值诠释

何为责任?就是分内应做的事情。也就是应当承担应承担的任务,完成应当完成的使命,做好应当做好的工作。汉语词典里将责任一词的意思表述为:(1)应尽的义务;份内应做的事。(2)应承担的过失。因此,责任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指份内应做的事,如职责、尽责任、岗位责任等。这种责任实际上是一种角色义务责任或者说是预期责任。第二种是因没有做好份内之事(没有履行角色义务)或没有履行助长义务而应承担一定形式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即过去责任,如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等。

社会责任就是指一个组织对社会应负的责任。一个组织应以一种有利于社会的方式进行经营和管理。社会责任通常是指组织承担的高于组织自己目标的社会义务。社会责任是社会法和经济法中规定的个体对社会整体承担的责任,是由角色义务责任和法律责任构成的二元结构体系。

监狱社会责任,是指作为国家主要刑罚执行机关的监狱组织对社会应负的责任。我国的监狱组织是国家刑事司法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刑事执法的重要社会公器。应构建一种什么样的治理模式和采取什么样的内部管理方式进行监狱管理,是我国监狱履行社会责任的核心内容和首要考量。

监狱“承担社会责任”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狱为适应新形势下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需要,推动我国监狱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监方略的一项重要内容。而社会责任的履行又能够为监狱在支持系统构建(政策支持、社会支持、民意支持)、刑罚资源运营、矫正空间拓展、社会合作乃至国际合作扩大等方面获得比较优势,对监狱的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性价值。具体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促进现代监狱人文生态环境的优化

监狱是国家的刑事防卫机器又是社会的防卫公器,其公众形象优劣主要体现在监狱积极承担和履行公共安全、公正执法、改善监狱治理环境和保护人文生态环境等职责和社会责任上。反过来,监狱又可获得良好的社会美誉度和公共形象,为监狱生存和发展奠定良好的公共关系基础和优良的社会人文生态环境基础。近年来被社会媒体披露的广东北江监狱罪犯脱逃案、黑龙江讷河监狱猎艳事件、广东监狱的张海行刑腐败案等监狱“公众事件”以及江西赣州监狱的内部管理事件等,使监狱公众形象遭受重大创伤和毁损,反过来又直接引发了监狱社会信任危机,影响到监狱的人文生态环境营造和修复,应尽力阻止和减少该类事件的发生。

(二)帮助监狱吸引、留住和发展优秀人才

任何组织的发展都离不开人才的支撑,监狱事业发展亦如此。新中国初创时期的监狱事业,由于其崇高性、正义性和革命性,曾吸引了一大批忠诚党、忠诚人民、忠诚国家的军转干部、优秀知识青年加入这一项伟大的工作之中去。他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超高的执行力,完成了党和国家赋予的改造罪犯的历史任务,也成就了新中国辉煌的劳改事业,成功收押改造了一大批战争罪犯、伪满罪犯和历史反革命分子,为巩固新生人民政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稳定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当下我国社会经历三十多年改革开放,社会进入转型、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新时期,社会犯罪呈现新特点、押犯结构呈现新变化,刑事执法和改造罪犯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监狱民警队伍建设也出现许多新变化。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发展人才是监狱当下人力资源管理所面临的重大课题。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狱无疑对人才更具有吸引力、认同感,进而增强人才对组织的归属感。同样,具有社会责任感的监狱,对待自身组织的民警职工的人格尊重、权益保障以及发展机会提供等均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更能激发民警职工献身监狱事业的热情,提升其忠诚度和幸福感。

(三)提升监狱的社会责任力,促进我国监狱由传统向现代转型

伴随着国家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全面推进,我国监狱由传统政治工具和国家专政机关的性质逐步向现代国家法治工具和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的现代监狱转型。现代监狱的建设价值,更要求保障罪犯权利、提高矫正质量、维护公平正义、保卫社会安全、服务发展大局和全面融入社会。现代监狱进程的脚步,无不折射了社会文明、进步的曙光。所以说,监狱“其实就是一个国家真正实现高度文明的特殊而重要的标志”。将现代监狱建设置于现代社会的现实背景下,以法制现代化为导引,参照世界监狱制度的现代化进程,“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并以监狱职能的社会分工为依据,着力研究现代社会监狱的价值。在此基础上,我们方能建构具有中国特色,运用现代科学理论作指导,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相协调、相一致的科学文明公正法治的监狱政治体系。

(四)有助于监狱获得最佳的社会支持

“现代监狱治理的首要问题,就是在监狱治理过程中,获取强大的民意基础和推动监狱发展的社会支持系统。这一民意基础和社会支持系统的获得,一方面要依靠监狱向社会展现的治监理念和方案的吸引力,另一方面要通过实际的治理绩效和发展成就增强社会大众对监狱执法的认同感和公信力。”[1]监狱忠实地履行社会责任义务,更能使监狱获得社会力量的广泛理解、认同和支持,有利于监狱构建起完整的社会支持系统。如,近年来安徽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利用“警示教育基地”、“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资源服务社会,赢得了社会资源的反哺,获得了诸如“黄丝带行动”、“阳光关爱救助行动”、“书香狱园项目”等多种社会项目的大力支持就是最好的例证,有力地推动了监狱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五)有利于我国监狱提升核心矫治力

现代监狱行刑所追求的核心价值就是实现社会正义,中心任务就是充分发挥刑罚的矫正功能,实现“改造人”的价值目标。因此树立以社会为根本、以法律为基石的行刑价值观更加有利于监狱提升其核心矫治力。监狱的社会责任力不仅是监狱核心竞争力的要素,又是监狱核心矫治力的要素,是监狱软实力的基本范畴。它是由监狱良好的公众形象、对社会责任的态度、对国家法律政策的严格执行和对社会民众的司法关爱等所构成的,具有面向社会和监狱内部两个层面价值观的导向性、高度自觉性、不可替代性、依附性和超越法律性的特征。尤其是对服刑人员的改造具有强大的矫治力,主要通过组织的道德矫治力和文化矫治力来体现。这些力量均属于监狱的软实力部分,是国家非权力性因素在监管和改造罪犯活动中的运用。

二、监狱社会责任的六个维度解析

(一)监狱社会责任的范畴

它涉及到监狱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经济责任等方面的范畴。一般认为可分为“积极责任”和“消极责任”两个方面。积极责任也叫做预期的社会责任,它要求监狱组织采取一系列积极的行动,促成有利于社会的后果的产生或防止不利于社会的结果的产生。消极责任或者说过去责任、法律责任,则只是在监狱组织的行为对社会产生有害后果时,要求予以补救。

(二)监狱社会责任的六个维度解析

1.准确执行刑罚是监狱社会责任的基础。“准确执行刑罚”是国家宪法和刑法、刑诉法以及监狱法等法律赋予监狱的基本职能和首要职责,也是监狱履行社会责任的根本基础。它包括,监狱依法、及时、准确地对人民法院发生效力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付诸执行,依法收押和监管罪犯、惩罚犯罪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保护罪犯人权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等内容。准确执行刑罚,既是监狱履行国家刑罚执行机关职能的一项法定职责,又是监狱作为社会防卫公器的一项基础职责。它们共同指向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刑罚目标,是现代监狱面向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全面履行其他社会责任的基础和前提。

2.公正为民执法是监狱社会责任的灵魂。监狱执行刑罚、惩罚犯罪和改造罪犯,是一项严肃的国家刑事司法活动,同时又是一项规范的刑事执法活动。所谓“公正”,是指监狱行刑执法活动始终以追求“公平”、“正义”为价值目标。行刑公平,就是要全面深刻地领会“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精神,将刑法精神与行刑执法理念高度统一起来,将行刑执法理念与狱政管理原则有机统一起来,在行刑过程中做到公正公平、不偏不倚、宽严相济;行刑正义,就是监狱执行刑罚的宗旨是体现全体人民的公正意志,以满足全体人民对社会的正义诉求和安全诉求为价值追求。所谓“为民”,就是监狱执法必须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社会主义新型监狱观,具体体现在:一是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这一法定属性,决定了它承担执行刑罚的职能和任务,实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社会职责,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和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秩序,体现了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二是监狱有效保护罪犯人权和其它合法权益,依法保护罪犯亲属的正当合法权利,有效改造罪犯,化腐朽为神奇,将社会破坏力量转化为社会建设力量,体现了监狱执法的人民性特征。一言以蔽之,公正为民是新中国监狱忠实履行社会责任活的灵魂。

3.弘扬刑罚文明是监狱社会责任的使命。众所周知,新中国监狱制度是在彻底打碎旧的社会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创建起来的全新的社会主义监狱制度。其显著特点是“新中国成立后,彻底废除了残酷野蛮的旧监狱制度,在全面总结人民政权监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创建了以改造罪犯成为新人为宗旨的文明、进步的监狱制度。这是中国监狱制度史上的一次深刻的革命。”[2]集中表现为:一是在刑罚体系上,确立了以自由刑为主导的国家刑罚体系,除极少数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罪犯执行极刑外,绝大数罪犯被判处刑期不等的监禁性刑罚;二是在监禁体系上,确立了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行刑方针,立足改造罪犯,把改造罪犯成为守法公民作为监狱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并构成了我国监狱制度的核心。上述行刑特点构成了新中国监狱弘扬现代刑罚文明和监狱文明的重要使命。

4.维护监狱安全和保障罪犯合法权益是监狱社会责任的底线。现代监狱的三大显著特征就是:安全、文明、法治。实现监狱安全不仅是监狱生存和发展的第一要务,又是监狱履行社会责任的最基本、最直接、最常态的要求。尤其是我国监狱经过大规模布局调整和规范建设,基本实现监狱建设的现代化目标,为顺利实现监狱发展由传统向现代转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保障罪犯人权,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均受到普遍的关注和重视,甚至有西方学者认为监狱设施的好与坏,以及监狱对待犯人的态度可以最真实地反映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随着国家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深入,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和普及,罪犯权利维护和保障的意识也随之得到空前的加强和重视。现代监狱作为社会文明的载体和国家法治的公器也必将视罪犯人权保障和合法权益保护为监狱履行社会责任的一条底线。依法保护宪法和法律赋予罪犯作为国家公民所依法享有的所有基本权利,并将其视为监狱履行社会责任的底线要求,只有做到底线要求,才能履行更大的社会责任。

5.履行“改造人”宗旨是监狱社会责任的根本。新中国监狱自从它成立的那天起,就一直秉持着“改造人”的现代监狱行刑理念,并确立为指导我们国家监狱工作和党的监狱事业前进的指针。正如毛泽东指出的那样:“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3]事实上,我国的监狱工作方针也经历过一个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从建国初期的“三个为了”方针的首次提出,到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所提出的“两个结合”(即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劳动生产与政治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再到1964年的全国第六次劳改工作会议提出的“改造第一,生产第二”方针,直至监狱法颁布施行后,国务院提出的“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新时期监狱工作方针,都一以贯之强调“改造人”作为监狱工作根本任务和监狱行刑的核心,决定了我国监狱履行社会责任的根本所在和价值目标。

6.培育优秀监狱文化是培育现代监狱社会责任的源泉。现代监狱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优秀监狱文化的滋养和培育。监狱在依法履行法律职能和行刑法律职责的同时,自觉主动地置身国家和社会发展大局,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是现代监狱价值对优秀监狱文化的启蒙和激发,是时代进步与发展对现代监狱职能延伸和拓展的期待,也是社会主流价值观对监狱民警职工的价值引领和精神启迪。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指出:“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要注意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培育现代监狱价值观的根本源泉,优秀传统法治文化是培育现代监狱文化的宝贵营养。因此,在继承和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精华的基础之上,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核的现代监狱文化,必将成为滋养现代监狱社会责任意识和责任实践的重要力量源泉。

三、当前我国监狱社会责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狱法制建设不健全,内部管理不规范

近年来,黑龙江讷河监狱“猎艳”事件、广东北江监狱罪犯越狱案件、河南新乡监狱罪犯狱内酗酒非正常死亡事件相继被媒体公开曝光,我国监狱监禁体系的一些弊端和软肋渐渐凸显出来,监狱法制不健全、监狱依法治理理念尚未树立、监狱内部管理水平不高……凡此种种,背后显现的是监狱的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社会责任建设滞后的短板。

(二)传统监狱管理观念局限性明显,现代监狱责任意识不强

长期以来,我国监狱内部的干部职工思想上普遍存在着根深蒂固的“大墙意识”,本着“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的处事原则,身在高墙看社会,视野狭窄,眼界不宽,根本没有将监狱视为社会公器的一组成,肩负着传承刑罚文明的职责,把工作视为党的事业的一部分,担负着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

(三)系统执法风气不正,贪赃枉法问题频发

近年来随着国家反腐力度的逐步加大,监狱腐败案件也频频见诸报端和各类媒体。一个长期被社会和公众遗忘充满神秘的地方,在现代传媒的催化下,成为人们透视司法机关执法公信力和政府廉洁度的窗口,成为人们诟病社会的佐证。监狱腐败案件频发究其根源主要是:传统监狱管理体制的弊端,提供了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监狱行刑执法运行机制的漏洞和缺陷,为行刑执法腐败提供了机会;监狱民警常年与罪犯群体接触和互动,原有的职业理想产生了动摇、职业良知出现内生力不足、职业定力渐渐趋于弱化。如媒体披露的安徽九成监狱分局行刑腐败窝案,检察机关在分析报告中所揭示的原因和教训正在于此。

(四)部分监狱逐利至上,肆意侵犯罪犯合法权益,损害市场经济规则

为了惩罚改造罪犯,让罪犯在劳动中改造成为新人,是新中国创建监狱工作的一条根本原则,是中国特色监狱制度的显著特征,也是马克思主义监狱观的基本观点。由于我国监狱经济的管理体制尚无法律规范的约束,各地在实践中自由发挥的余地很大,加上市场经济法则的渗透和浸润,刺激和膨胀了监狱及其管理者的利益欲望,搞罪犯超时、超强度、超指标劳动,侵犯罪犯合法权益。更有甚者为了市场竞争,一些监狱采取非正当手段,既损害了监狱的公众形象,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五)监狱管理者法治和人文素质离现代监狱发展和要求存在差距,缺乏监狱家治理精神

监狱工作是一项特殊的社会工作,监狱工作者又是社会群体中特殊的从业者。正如有人所说的那样:“监狱工作是一个需要特殊素养和奉献精神的人群,才能适应的环境寂寞的部门。”这就更加需要监狱管理者基本素质的过得硬、奉献精神的过得硬,新中国初期监狱工作的辉煌成就,来源于第一代劳改工作干部特殊的政治品质、纪律作风和对党的监狱事业无比忠诚的政治品格,来源于乐于奉献、甘于牺牲的敬业精神。近代以来我国监狱领域出现一些著名的监狱家治监典范,推动了我国监狱建立了近现代监狱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监狱的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监狱建设也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和发展,但监狱治理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尚未能跟上监狱现代化的步伐,究其原因就是缺乏现代监狱家治理实践和监狱家群体的涌现。时代需要那些具有现代监狱治理思想和先进行刑理念、拥有革故鼎新的理想和情怀、敬业实干孜孜以求的精神的新时代监狱家。

(六)监狱社会责任出现了局部泛化和庸俗化等问题

提到监狱的社会责任,在当下的我国监狱实践中,似乎有这样一种误区,即只要有利于罪犯安全稳定和激发罪犯所谓的改造积极性,一切措施和尝试都可以引入狱内。殊不知一些监狱的所作所为,不仅于法无据,更是超出了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职能和职责的范畴,演变成一种表演或作秀的行为,社会公众多有不解或颇有微词。

四、监狱社会责任建设路径

(一)推进监狱社会责任的法制化建设

目前我国法律对监狱的社会责任的规定没有成套或成体系的制度规范,散见于《刑法》、《刑诉法》、《人民警察法》、《国家赔偿法》、《监狱法》等法律之中。各法律规定之间缺乏有机联系,条款笼统,操作性不强,法律效力不够,多数停滞在倡导性原则、概要性规定层次。加强监狱社会责任建设需要系统、明确、具体地规定配套的法律规范体系,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确立监狱社会责任的强制性义务,对监狱责任的概念、性质、内容及罚则予以法制化规定。要积极推动建立现代监狱社会责任法定公开信息的披露机制和奖惩机制,对监狱枉法性、渎职性、逐利性提出约束条件,促使监狱在担当社会责任的前提下,追求依法独立执行刑罚、依法管理监狱和惩罚改造罪犯、实现监狱效能,将社会责任作为监狱价值目标,使监狱执法行为自觉纳入法治轨道。

(二)积极构建政府监管和广泛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现代监督体系

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作为司法行政的执法机关,也必须接受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监管和督查;再者,监狱作为社会的防卫公器,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因此必须接受包括受刑人员亲属在内的社会公众和社会舆论的严密监督。此外还应建立和完善监狱内部监督体系,构建罪犯监督、行政监察、纪律检查、法制监督和党内监督在内的完整的内部和社会责任监督体系,在各自监督范围内独立行使监督检查权。完善监督信息披露制度和失职、渎职、懈怠执法的问责机制,通过公开曝光、纪律惩处、法律追责、弘扬先进典型等手段强化监督意识。

(三)推进监狱长职业化进程

现代监狱的社会责任意识强弱和履责能力如何,关键取决于监狱长的监狱职业意识和职业素养水平。传统监狱的监狱长角色成分十分多元,适应传统监狱的管理模式的多元要求,但随着现代监狱的转型及其治理模式的确立,客观地要求监狱治理理念和治理标准加快现代化。尽管监狱管理机关或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近年来加大对监狱长的培训和培养力度,但由于监狱长选拔机制和选拔传统的制约和禁锢,监狱长职业化一直未能提上议事议程,监狱长成长路径相对传统和保守,而且监狱长任职绩效考核评价缺乏科学、权威、法制的标准,监狱社会责任指标尚未纳入监狱长任职绩效评价体系之中。要实现依法奖惩,与监狱长晋升、待遇、终身荣誉挂钩,推动监狱长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进程,构建起中国特色的监狱长职业培养制度体系和培养机制,为最终实现监狱家治理奠定基础。

(四)构建现代监狱社会责任的多元化评价体系

构建以政府评价为主导、吸收社会评价信息、促进监狱内部自我评价的机制。建立监狱社会责任评价标准体系,完善评价法规制度,细化评价内容,评价内容应当充分体现评价的法制性、职能性和全面性。评价内容应包括:执行刑罚的准确力、监狱惩罚力、监狱改造力、监狱防卫力以及监狱执法公信力在内的监狱行刑力标准体系,要体现我国现代监狱特征和特质的标准要素,应重视社会舆情反映、社会调查结果与监狱执法档案、执法记录的原始信息等,以其作为评价依据,促进监狱自我反省、自我纠正、自我提升,自觉提高监狱守法履责的能力。

(五)强化监狱管理者执法职业道德与社会责任意识培育,切实践行现代监狱文化使命,彰显行刑正义的刑罚价值

注重监狱社会责任意识的培养,通过政府扶持、社会支持、民间美誉、社会评价等方式,调动监狱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推动监狱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将社会责任作为监狱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现代监狱价值观塑造的关键,强化核心价值引领。引导监狱从战略规划上把社会责任贯穿于监狱整体工作之中,坚持依法治监、重视职业道德和社会良知,以现代监狱社会责任理论来培育民警基本价值观与职业操守,加强对民警的行刑伦理教育与培训。培育现代监狱文化理念,树立监狱新安全观、新改造观、新治理观和新发展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社会责任感和历史责任感,完成新时期党和人民赋予监狱的神圣使命,用优异的工作业绩和诚信的社会责任弘扬刑罚文明,彰显社会正义。

[1]秦心福.论改造为本是安徽新型治监理念的本质内核[J].安徽法治,2014(6):47.

[2]杨殿升,张金桑.中国特色监狱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3.

[3]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258.

[4]韩正峰: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十个基本思路[EB/OL].(2015-04-21)[2015-05-16]http://www.qstheory.cn/CPC/2015-04/21/c_1115034925.htm.

On Strategic Value and Dimension Analytic of the Prison’s Social Responsibility

Qin Xinfu
(Anhui Institute of Prison Work,Hefei Anhui 230061)

The prison takes social responsibility,which not only meets the need of the strategy of building"four comprehensive"prison,but promotes the systematic reform of prison.Meanwhile,the prison’s fulfillment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can construct the support system which includes policy support,social support,and public opinion support,and has advantages of keeping resources operation,developing correction space,and carrying out social cooperation and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which has important strategic value for the scientific development of prison.

prison;social responsibility;strategic value;dimension analytic

DF87

A

1671-5101(2015)05-0075-06

(责任编辑:孙雯)

2015-06-21

秦心福(1964-),男,安徽肥西人,安徽省监狱工作研究所所长,本刊特邀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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