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 峰,郑 珑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1)
在依法治国背景下对新型监狱人民警察队伍职业标准的思考
姚 峰,郑 珑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1)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突出强调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建立新型监狱人民警察队伍职业标准,是监狱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对于提升监狱刑罚执行和教育改造职能、推进监狱警察精细化和专业化建设、保障罪犯合法权利有着重要意义。安徽警官职业学院为打造监狱管理、刑事执行等品牌专业,培养合格的监狱人民警察,制定了相关职业培养标准,并将其作为学生考核的依据,以和未来的职业对接。
依法治监;监狱人民警察;职业标准
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核心议程是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突出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刑事司法的最后一道环节,监狱的特殊性质和职能决定了人民警察队伍的职业标准。
新型监狱人民警察队伍职业标准的建立和应用,是实现监狱工作科学、文明、健康发展的基础条件和必然之路,也是实现监狱最大限度提高罪犯改造质量,降低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的终极目标的重要措施。
职业标准,简单来说就是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职业(工种)的活动内容,对从业人员工作能力水平的规范性要求。随着我国社会文明化和社会分工的不断进步,各行各业都建立了行业标准和准入资格制度,并把它作为从业人员的基本条件,比如会计资格考试、心理咨询考试等等。
新型监狱人民警察队伍职业标准就是指监狱警察入职前经过专业系统培训,经过职业技能考核认证,取得工作能力水平的规范性要求。监狱法第二条明文规定:“监狱的管理人员是人民警察”。可见监狱人民警察是国家刑事法律的执行者,是对罪犯进行惩罚改造的专门人员,因此监狱人民警察的职业素养和专业素养对于监狱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具体来说,新型监狱人民警察队伍职业标准又可细分为刑事执行基本技能、罪犯教育技能、文书制作能力、警事基本技能、警体技能等方面,涉及监狱工作方方面面。这些标准既确立了监狱民警的培训标准,又是实现依法治监、培养合格优秀监狱警察的重要举措。
(一)提升监狱刑罚执行和教育改造职能
《监狱法》第二条“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以及第三条“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依法治监的核心就是要提升监狱刑罚执行和教育改造职能,而这必然需要一大批具有现代监狱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监管改造人才队伍。
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是矛盾冲突的结果,随着时代的发展,世界各国的行刑理念都越来越向文明发展,不再仅仅把监狱当做刑法执行机关,而是越来越注重教育改造和矫治。“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句《道德经》中的话揭示出了我国“惩罚与改造人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监狱工作方针。可有些新民警在工作中却出现“不会干、不想干、不敢干”、“和服刑人员谈不下去、谈不进去”等突出问题,监狱人民警察队伍职业标准的建立适时帮助解决这些问题,提升监狱刑罚执行和教育改造职能。
监狱机关通过依法对违法人员执行刑罚、进行监管惩处,可以使其接受限制人身自由和剥夺政治权利的必要痛苦,从而威慑和抑制犯罪,维护法律权威。依法治监决定了监狱警察必须具备职业标准,才能切实有效地提升监狱刑罚执行职能。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结合监狱工作,笔者认为要加强“四个坚持”即必须坚持以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为立足点、必须坚持规范执法行为为着力点,必须坚持以促进执法公正为根本点,必须坚持加强执法基础和实体业务制度建设为切入点。
(二)实现监狱警察精细化和专业化建设
新型监狱人民警察队伍职业标准就是在当前依法治监的背景下,监狱工作迫切需要的资格准入制度和专业化岗位分类制度。一直以来,我国监狱工作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都很低,民警的进门门槛不高,几乎没有资格准入制度,如1995年2月28日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26条规定:“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年满十八岁的公民;(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4)身体健康;(5)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6)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监狱民警参加工作后,大部分多分在管教和内勤岗位,呈现“万金油”式现象,实现“T”型专业结构,什么都好像能做又不能做的很精通很专业,难以实现岗位工作的精细化。
监狱在群众眼里是披着“神秘”外衣的,很多人对监狱工作不了解、不理解,认为监狱工作尤其对基层监狱警察“什么人都能干”、“就是把人看住,傻子都能做好”等误解。其实单就监狱警察的职业素质来说就包括组织管理和分析判断能力、社交沟通能力、心理咨询技巧、创新意识等特定的常识、能力等有关知识的综合素质。
监狱工作和社会上其他工种一样,应该把它作为一门科学一门技术来看,是围绕管理服刑人员,认识他们了解他们改造他们的一个学科。监狱必须深入研究罪犯的生理、心理、行为和改造特点,不仅仅是监管功能,而更加突出的矫治工作,形成以惩罚改造为核心理念和价值追求的运作模式。无疑,这些都要求监狱警察具有需要的特定的常识、能力等有关知识的综合素质。同时,这一制度的核心理念就是正确确立监狱警察在现代监狱中的地位和作用,对提高监狱警察认同感和归属感也有重要意义。
(三)强化依法治监理念,保障罪犯合法权力
强化法治监狱理念,最重要就是按照监狱人民警察队伍职业标准加强监狱警察各级干部和基层民警法治思维能力建设,规范约束权力的运行,做到习总书记说的那样“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就要求监狱管理人员要从灵魂深处尊重、信仰法律,一切以“法”字当头,真正把法治观念视为一种稳定基因扎根思想深处,看待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都要从法治出发,体现法治的精神。
罪犯固然是犯了错误的,但究其本质而言依然是自然人,自然应当享受人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和尊严,这种基本权利和尊严并不因为罪犯的特殊身份而改变。保障罪犯的合法权利,直接影响监狱法治进程。作为一个国家刑罚执行机关,尤其是我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监不能只停留在演讲稿或者心得体会上,而是必须落实到行动上,不能保障罪犯的合法权利就谈不上依法治监。
新型监狱人民警察队伍职业标准的推行,让各级监狱管理者明确服刑人员到底有哪些权力,比如:我国《监狱法》第七第第二款规定:“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只有监狱各级管理人员切实明确服刑人员的权力才能做到依法治监,才能彻底改变“国家机器”、“专政工具”等话语下的人治模式,自觉维护国家和宪法的权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笔者所在的学院自2009年起就承担着中央基层政法干警监狱管理试点专业的管理和教学任务,笔者也一直做为该专业负责人承担着该专业的教学管理工作,该专业学生一般为退伍军人,有部分是高校毕业后入伍,参加政法干警考试通过后,在学院定向委培两年后直接到监狱就业。笔者也一直尝试在该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中按照职业标准进行教学和毕业考核,相应的标准制定和考核实施均由学院相关教师和行业(监狱)部门的专家共同完成。经过几年试点,笔者认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分类和相应的职业标准的制定势在必行,并且要符合国家发展的形势。由于在监狱工作的人员中,监狱人民警察尽管是占主体位置,但是除此之外,还有工勤人员和社会工作者参与,所以本文将这些非警察岗位也做为监狱工作人员进行了分类。
(一)监狱工作人员的分类
科学的职位分类与配套的差异性福利政策有利于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笔者认为监狱工作人员的职类与岗位可以分为警戒、管理、教育和医疗等八种基本类型。
(1)警戒类。警戒类是指直接从事监狱安全保卫、罪犯看押、危险处置、应急防暴等工作的专业岗位及监狱警察。
具体岗位包括:监狱安全保卫科、监狱门卫、监狱内监管大队、监狱应急防暴大队、监狱禁闭室看押岗位、监狱会见室,以及监区劳动安全管理岗位等。
需要的专业知识主要有:狱政管理、监狱安全防范、擒拿技能以及警察体能。
(2)管理类。管理类包含监狱领导和狱政管理和监狱刑罚执行岗位,主要是指直接从事罪犯刑罚执行和罪犯日常行政管理的专业岗位和监狱警察。
具体岗位包括:监狱级领导、监狱刑罚执行科、狱政管理科、狱内侦查科、生活卫生科、劳动改造科、基层监区内勤、狱政、劳动及罪犯刑罚执行的管理岗位等。
需要的专业知识主要有:狱政管理、狱内侦查、罪犯劳动组织与管理、监区工作实务、监狱文书写作、刑法、民法、婚姻家庭法等。
(3)教育类。教育类是指运用专业知识依法对罪犯进行思想、文化、心理、行为进行教育改造以及劳动技能训练的岗位及监狱警察。
具体岗位是指:教育改造科、入监监区、出监监区、心理咨询部门等部门中以教育改造或劳动技能训练和心理咨询服务为主要职能的岗位。
需要的专业知识主要有:监狱学、教育学、犯罪学、心理学综合知识、精神病学、犯罪心理学、罪犯心理矫正等。
(4)医疗类。是指运用医学知识解决、诊断监狱内罪犯一般身体问题和精神问题的监狱医生。
具体岗位是:监狱医院(医务室)的医生和护理岗位。
需要的专业知识主要有:医学院校毕业并且有医师资格,有1-2名精神病学专业的医师。
(5)技术类。是指监狱内从事财务、信息技术和各类生产技术岗位。
需要的专业知识主要有:相应技术的专业学历和职业资格证书。
(6)后勤类。后勤类是指为监狱履行刑罚职能,完成社会角色任务,保障监狱正常运营的岗位。这些岗位的职能是为其他岗位及警察执行刑罚,管理监狱提供决策,以及人力、物力、法律等支援和辅助的岗位。
主要岗位包括:政治人事、行政后勤、监狱企业管理等部门岗位和警察。
需要的专业知识主要有:行政管理、企业管理、监狱人民警察概论、警察法、公文写作等。
(7)工勤类。主要是指在监狱工作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工勤人员,不直接从事罪犯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而从事一些技术类和后勤保障类的服务工作。
需要的专业知识主要有:相应技术工种的职业等级证书、监狱法、监狱安全防范以及相关的监狱规章制度。
(8)社工类。主要是指一些热心监狱事业的有一定专业特长的社会公益人士,可以和监狱签约定期来监狱从事帮扶、教育和心理咨询、法律服务等工作,有条件的监狱可以购买服务,给与一定的报酬。
监狱可以将一些即将释放的特殊罪犯(无亲属、年龄过大等)交由专业社工帮助,帮忙联系社区和家庭等;也可以将申请假释罪犯的家庭和社区调查交由专业社工联系走访;监狱内的部分罪犯技术教育和罪犯心理咨询等工作也可以由专业社工做,社工做这些工作可以减少监狱民警做所带来的身份冲突的问题。对于有宗教信仰的罪犯,可以安排相应信仰的社工来协助教育。有法律资格的社工还可以协助监狱解决罪犯家属和监狱之间的纠纷问题。
需要的专业知识主要有: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或律师职业(执业)资格,同时接受监狱组织的犯罪学、监狱法、监狱规章制度与监狱文化等的专项培训。
(二)制定相应的职业标准和培训体系
监狱应当科学界定每种类型工作人员的职能、职责和任务,制定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岗位绩效考核细则。警察招录要严格依照监狱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进行。现在监狱正逐步向专家治狱模式转变,专业人才将始终成为监狱警察招录的首选。建立资格准入制度十分必要。同时,必须进一步加大监狱警察管理的改革力度,对有专业技术需求的岗位实行专业职务聘任制。在实行资格准入的基础上,推行技术职务设置与评聘,一方面调动监狱警察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以此不断推进和提高监狱警察的工作技能,增强监狱警察质量。
根据监狱各类岗位的职能和技术特点,实施分类有区别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专业技术培训,要建立专业技术知识库,设立岗位人员培训计划和培训流程,根据每个警察的不同知识基础和技能条件,以及继续教育培训需求,制定个性化培训规划,分近期和长期计划,逐步实施,确保监狱警察的知识和技能能适应社会共发展对监狱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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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ughts on the Professional Standards of the New People’s Prison Police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Rule of Law
Yao Feng,Zheng Long
(Anhui Vocational College of Police Officers,Hefei Anhui 230031)
In the Fourth Plenary Session of the Eighteen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PC,the rule of law is emphasized as the basic way of government in China.It is accordingly an inevitable prerequisite of the rule of law to establish professional standards for the new people’s prison police,which is of great value to enhancing the prison’s role in legal punishment and educational reform,developing the specialization and professionalization of prison police,and protecting the legal rights of criminals.To establish first-rate educational programs in prison management and criminal enforcement,Anhui Vocational College of Police Officers has formulated professional education standards as the basis of students’assessment,better preparing students for future careers.
prison management under rule of law;people’s prison police;professional standards
D631.13
A
1671-5101(2015)05-0068-04
(责任编辑:丁忠甫)
2015-07-01
本文为2013年省级质量工程教学研究项目《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监狱管理试点专业职业技能考核与实施的可行性研究》(立项号:2013jyxm402)的研究成果。
姚峰(1973-),男,安徽合肥人,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警察系副教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心理学、犯罪学;郑珑(1988-),男,安徽合肥人,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13级基层政法干警监狱管理专业试点班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