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基于避税动机的转移定价行为研究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范围内涌现出越来越多的企业集团。然而有些企业集团经营业绩好,会计利润却亮红灯,由此引发了相关学者对企业集团税收分配问题的探讨。在市场监管体系日益健全的背景之下,企业集团越来越倾向于利用隐蔽性较高的关联交易活动来达到避税的目的,避税动机对转移定价政策产生了重要影响。本文从经济理论基础、方法及税收监管三个方面,对企业避税动机的转移定价行为进行研究。希望政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加强对企业转移定价行为的监管,努力构建一个更加健康、有活力的资本市场。
1转移定价产生的经济理论基础
企业转移定价产生的经济理论基础主要来自于内部化市场理论,该理论又以交易成本理论为基础。O.E.Wiiliamson是交易成本理论的集大成者。他不仅接受了Coase的交易成本差异是导致企业取代市场的主要原因[1]这一观点,而且从交易成本的角度解释企业规模扩大的纵向一体化现象。O.E.Wiiliamson指出,纵向一体化的基本动力是现有的以及潜在的交易成本。他认为,由于市场的不完全性和市场有限理性的特点,交易双方需要通过一体化来使交易成本达到最小化,以防止机会主义导致的欺诈问题的出现[2]。由于机会主义行为产生的交易十分不稳定,市场交易的潜在成本就会变大。因此,为减少产生损失的可能性,纵向一体化便会出现。从以交易成本理论为基础的内部化市场理论出发,可以将企业转移定价产生的经济理论基础归纳为以下四点:
收稿时间:2014—12—20
Fisman和Khanna指出,企业遵循最低交易费用的原则,通常制度背景的不同会导致交易费用的差异。当外部市场没有形成或者由于外部市场还不成熟,从而导致在市场机制内进行交易的成本很高时,企业集团通过内部成员之间的转移定价有助于克服交易主体之间在产权保护、合同执行等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从而降低交易成本[3]。
Myers指出,由于信息不对称性产生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问题,因而造成企业在市场交易过程中信息失真,增加了企业的交易成本和风险。通过内部转移定价,将外部市场交易转化为企业内部的行政管理,这样就减少了市场交易中产生的不确定性、机会主义行为及合同双方违约的可能性等[4]。
Stein指出,相对于外部投资者而言,集团内部成员企业之间共享资源与信息,成员企业的信息可以在企业集团内自由流动,从而使集团内资源由低效率部门向高效率部门转移,提高企业集团内部的整体资源使用效率。通过企业集团成员企业之间转移定价的合理安排,可以使企业整体资源利用达到最优化,有利于企业整体战略目标的落实,从而实现整个企业集团利益的最大化,提高市场竞争力[5]。
一方面,利用分布于不同地区的不同企业之间的税率差异及享受的减免税收优惠条件的不同,将集团的利润和收入转移到低税率或享受减免税优惠条件的关联企业;另一方面,企业还常常为集团内经营亏损的公司输送利润或收入,从而让整个集团的税负最低。在我国,不同地区不同企业享受的税收政策存在差异。企业集团常常通过转移定价把收入向低税率的公司转移,将成本费用向高税率的公司转移,以此来达到避税的目的。
综上所述,企业集团关联方之间利用转移定价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实现资本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从而通过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达到避税目的。
2转移定价的方法
转移定价只反映企业集团内部各责任主体之间的经济业务关系,不直接与外部客户发生联系,专为集团内部企业之间产品转移提供定价指导。企业通常借助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劳务及资金等方式进行转移定价。郭凤林认为,转移定价可以分为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和以市场为基础的定价两大类[6]:
这类定价是以各类成本为基础,依据定价方式的不同,又可分为以下三种形式:实际成本定价是以产品或劳务提供方实际消耗的成本多少为定价依据;标准成本定价是以产品或者劳务提供方标准消耗成本;成本加成定价是在产品成本基础上再加一定的利润为定价依据。
通常来说,因为外部市价较为客观,提供和接受商品或劳务的双方均为公平交易,不存在欺诈行为,而且外部市价能促使买卖双方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获取最大收益。因此可以依据外部市价制定较为准确的内部转移定价。以市场为基础的转移定价有以下四种形式:以市场价格定价是以产品或劳务的现行市价为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减去一定折扣定价是以现行市价为准,加一定的折扣率为定价依据;以双方协议价格定价是集团内部买卖双方协商得出的一个结算价格为定价依据;双重定价是对同一样中间产品用一种标准对转出单位定价,用另外一种标准对转入单位定价。
3转移定价的税收监管
参照世界经济合作组织颁布的《跨国公司与税务当局转移定价指南》,我国也出台了相应的法规。《企业所得税法》第41条要求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必须遵从“独立交易原则”。在我国,企业集团适用的转移定价方法包括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以及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总体来说,我国对转移定价的税收监管强调了税收的公平性。
对转移定价进行规范的传统方法主要是事后调整。目前,经过改进国内外对转移定价进行规范的主要办法是广泛实施预约定价安排。预约定价安排是指纳税人事先将其和关联企业之间的内部交易与收支往来所涉及的转让定价方法,向税务机关申请报告,经纳税人、关联企业、税务机关充分的协商,预先确定关联交易涉及价格所适用的标准,最后共同签署的一项协议。预约定价安排的推行使税务机关把对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的事后审计转变为事前审计,这样可以适当地减少转让定价调查中的一部分程序,降低征纳双方人力、物力与财力的消耗。
在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实行预约定价安排。1998年,首例单边预约定价安排产生,经过十几年的发展,预约定价安排的运作水平有了很大提高。2009年初,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实施了《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其中在第六章里列明了预约定价安排制度及其操作规范,并首次对双边预约定价安排进行了具体规定。2010年末,国家税务总局预约定价安排年度报告,详细说明了中国预约定价安排的发展历程和现状。这些文件的颁布实施充分显示了政府对于预约定价安排的重视。但就目前来说,预约定价机制在实施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预约定价安排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具体归纳为以下三点:
(1)健全监管法规:一方面完善现行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关联企业提供完整的涉税资料;另一方面增加相应制裁措施,对不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提交有关资料和信息的企业进行处罚。
(2)完善执法程序:要进一步明确预约定价协议的申请要求、提交的资料、申请的期间、修改和撤销的途径、调整的办法等具体操作程序,使预约定价制度具有实际操作性,充分保证制度的便利性、实用性。
(3)加强监督管理:为加强境外税收的监管,应与双边及多边谈判较多的对方当事国税务机关取得联系,签订双边的税收征管合作协议,以便长期信息合作与交流,为预约定价制度的发展打好基础。
通过对企业转移定价产生的经济理论基础、方法及税收监管的研究,我们发现企业集团内部存在着广泛的、多种方式的基于避税动机的转移定价行为,在税收监管缺失的情况下,这会导致国家税收的严重流失。因此,我国应当在预约定价安排方面,健全监管法规、完善执法程序、加强监督管理,使得企业集团间的关联交易更具有公允性,资本市场能够更加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1]Coase Roland H.The nature of the firm[J].Economica,1937(16):386—405.
[2]Williamson O.The economic institutions of capitalism[M].New York:Free Press,1985 (9):519—540.
[3]Fisman R, Khanna T.Is group affiliation profitable in emerging markets? An analysis of diversified Indian business groups[J].The Journal of Finance,2000(2):867—891.
[4]Myers S.Determinants of corporate borrowing[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1977(4):147—176.
[5]Stein J.Internal capital markets and the competition for corporate resources[J].Journal of Finance,1997(52):111—133.
[6]郭凤林.企业集团内部转移定价分析[J].价值工程,2013(11):141—143.
(责任编辑:李庆华)
张闻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要:关联交易的价格即转移定价可以反映上市公司真实业绩水平及交易间的公允性。从根本上对企业集团进行税收监管,应当将转移定价作为调查与研究的重点。从经济理论基础、转移定价方法及税收监管三个方面,对企业基于避税动机的转移定价行为进行研究。希冀借此为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转移定价行为的监管,完善预约定价制度,建立一个更加健康、有活力的资本市场提供借鉴作用。
关键词:转移定价;避税动机;预约定价安排
Abstract:Transfer pricing can reflect the real performance of listed companies and the fairness of trading. To regulate tax of enterprise group fundamentally, the transfer pricing is an important research point. From the economic theoretical basis, methods of transfer pricing and tax regulation, we study the transfer pricing behavior based on the motivation of tax avoidance. We hope to remind the relevant departments to strengthen enterprise regulation of transfer pricing to improve the system of appointment pricing and build a more healthy and vibrant capital market.
Key words:transfer pricing; motivation of tax avoidance; the system of appointment pricing
作者简介:张闻(1991—),女,安徽合肥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司治理。
中图分类号:F27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536(2015)01—00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