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彦彪 倪志权 马文献
华北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
一直以来,外来承包商施工到指定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都在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中占较大比重。在油田企业所有承包商中,采油厂承包商安全责任尤为重大,这是因为采油厂面临着易燃易爆、环境复杂等众多不确定因素,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严重,危害巨大。
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对于油田生产的安全有着重要的影响,在油田生产的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出现的安全事故屡屡发生,给油田生产带来了很大的隐患,部分施工人员安全素质低,风险意识差,无知无畏,违章现象屡禁不止。虽然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但不能真正提高施工作业者的安全素质。
监督管理体系的完善对于保障油田生产的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安全管理不仅是承包商一方的责任,而是承包商与监理单位的共同责任和义务。但是,某些承包商自身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其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差,责任心不强,不能有效制止违章作业,对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视而不见,对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力。并且,很多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的业务知识,管理力度,工作作风仍然存在很大差距,不能满足工程安全管理需要。
在油田生产的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技术因素、社会因素、气候因素等,存在着很大的风险,会导致安全事故的产生。但是在当前生产过程中,施工风险评价流于形式,千篇一律,没有针对性,把风险评价当成一个作业前的一个手续,风险交底不认真,没有真正从风险消减,控制事故角度来重视风险管理,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并且,有些业主存在抢工期的思想,对承包商管理存在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的现象,也成为增加风险的原因之一。
当前尚未具备完善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也没有建立和执行事故连带负责制,使得安全管理无从追责。同时,部分单位对安全问题此存在错误认识,认为安全工作只是安全部门的事情,没有做到全员、全方位实施管理,没有做到超前预防、源头治理,而是在事后疲于应付。还有的人员好人主义思想作怪,不敢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除此之外,没有严把“入厂"关也是导致安全问题的关键。从严把好承包商的入厂关,是各级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HSE资质确认、到进厂门、到工程结算等各个环节都要层层负责,要将HSE风险管理理念充分运用到施工安全管理中,对考核不合格的承包商施工人员坚决不予入厂;要健全完善现场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加大检查监督力度。
(1)完善有关制度,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规范了承包商HSE管理。
按照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要求,逐级制定承包商管理细则等,补充和充实承包商管理和考核的内容。加大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的力度,从制度层面确立了依法、合规、有序的问责原则,从制度层面堵塞管理漏洞。同时,应建立并完善安全责任监督制,对生产过程中各个岗位、各个人员的安全责任进行界定,当出现安全事故时能够责任到人、明确职责。
(2)加强对承包商的管理。
落实审查承包商资质,完善承包商档案,对承包商的社会信誉进行调查。并由管理部门办理HSE资格确认审查手续,对每一个承包商建立承包商档案,记录在册。同时,应确保施工环节的有效监控,实现对施工现场的统筹管理,落实施工材料、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等要素,对部分承包商进行现场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一律清除。
(3)强化入厂安全教育,建立健全施工人员的培训制度。
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专业人员对承包商负责人和施工队伍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其具备保护自己人身安全和排除安全隐患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对进站的人员在站门口进行《进站须知教育》,不断深化“两表一卡”工作,逐步由职工开展识别风险,扩展为承包商员工参与,使安全管理渗透到油田生产的方方面面。
(4)强化直接作业环节的现场监督检查,严处违章行为。
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部门、监理人员、属地管理人员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危险作业,要认真开展工作危害分析,严格执行现场审批、全程监督,落实闭环管理。对违章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当面谈话,清退违章作业人员。
(5)强化承包自主安全监督,承包商应建立满足工程建设现场需要的安全监督管理队伍。
在每个施工现场,必须至少安排一名具有资质和管理能力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达不到要求的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承包商不得随意更换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更换后要经工程管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任职。
(6)强化风险管理,实现危险作业受控。
狠抓风险管理,将施工风险识别、评价和风险消减措施落实到实处。一是强化风险识别的全面性和针对性,杜绝千篇一律的现象;二是强化风险交底,让每名施工人员都熟知作业风险,掌握风险消减措施。三是各级监督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风险消减措施落实到位。四是对于日常施工作业,承包商每个作业队(组)在每天作业前,充分利用“工前五分钟活动”时间开展作业前风险分析活动,对作业过程进行风险识别、评价,并制订和落实风险消减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