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辉
(黄山市林业局,安徽 黄山 242700)
历久弥新的徽州山林生态保护习俗
陆辉
(黄山市林业局,安徽 黄山 242700)
本文阐述了徽州自古以来民间形成的一系列特有的山林生态保护习俗,其中所倡导的造林绿化思想、护林护绿意识以及对自然生态的理解与关怀、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等生态伦理和生态内涵,对于弘扬生态文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徽州;山林生态;保护习俗
古徽州地属皖南,位于皖、浙、赣三省交界处,曾辖歙县、休宁、黟县、祁门、绩溪以及婺源六县,境内群山环绕、峰峦起伏,多山地和丘陵,林木资源丰富,“八山半水半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是其主要特点。历史上,山林经济一直是徽州山区的支柱性产业,徽州人在长期培育和利用森林资源的过程中,自觉养成了保护林木的意识和观念,并在民间形成了一系列特有的山林生态保护习俗。
据宋代徽州的《乡俗拾遗》记载∶“邑地土著乡民留俗,凡清明前几日,若风和日丽,男女老少皆寻青上山,手执青枝,或插于头上。男子身穿蓑衣,头戴树帽,佯为‘树’,欢乐歌舞,曰‘封山日也’。此俗一直沿袭下来,逐渐形成了“打锣封山”、“吃饼封山”和“杀猪封山”等一系列宣告禁山、守护山林的传统习惯。所谓打锣封山,就是指在每年的冬令时节,村里派专人鸣锣警示,口中呼唤所封山场的地名,串村走户,昭示禁戒规约。此后,家家户户,互相告诫,不得犯戒。在鸣锣同时,在林区路口和山界竖立木碑和石碑,标明禁山的范围和方位。如有犯禁者,除罚款外,还须持锣在村里敲打,承认错误。检举有功者可得一半的罚款,另一半则用于村里的公益事业。吃饼封山,指的是在封山前,由村里宗祠或各家各户垫钱,每人发半斤护林饼。以后如发现谁私自上山砍柴挖竹,这笔钱就由谁出。杀猪封山,指的是先由村里的族长征款,买若干头猪,宰杀后,以猪头祭山、猪血书写封山碑牌,并请全村男子在祠堂集合,由族长宣布禁山和封山规约,大家一起喝血酒、吃封山肉。今后如有谁违反了山规,私自上山砍伐林木或砍竹挖笋,就将他家的猪拖到山场,宰杀祭山,全村分食。正如徽州当地一首民谣所说的:“吃了封山饼,记住护森林;若要乱砍树,要拖家中猪”。
在徽州的重点毛竹产区,还有一种特色的“竹笋案板禁”,强调封竹育笋,立夏前禁挖竹笋和拾竹笼,元竹四年不砍一刀。在此期间,禁止食用竹笋,如果看到有人家有竹笋在案板上,就要进行惩罚。这些规矩和约定,在广袤乡村成了无形的村规民约,至今其植树护林效应和道德约束力量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山林禁碑,则保留了徽州人注重养山造林、禁止乱砍滥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实物形态,具有“存史、资治和教化”的独特价值和作用,它既是当地人人皆知的乡规民约 ,更是约定俗成的民间习惯法。在祁门县彭龙乡环砂村的叙伦堂,其院墙有块清嘉庆二年的“永禁碑”,碑文规定:“纵火烧山者罚戏一台仍要追赔木价;挖桩脑(树桩)者无问松杉杂植罚戏一台……”所罚戏的内容,就是祁门当地劝人为善的目连戏。歙县雄村乡荃村古樟树下的“永禁碑”,立于清光绪年间,碑上记载的保护古树的禁止性事项极为明确,为安徽省仅有的一处专门保护古树的古代禁碑,体现了古人保护古树的优良传统和美德,具有十分珍贵的史料价值。
新安江是徽州人的母亲河,在休宁县的新安江源头地区,有不少禁伐山林的碑刻,凸显着古人爱护林木、守护生态的环保意识。在该县鹤城乡右龙村的古树林中,有块“误砍荫木、勒石示众”的碑刻,如果有人误砍了一颗树,就要勒碑示众,并成为一以贯之的村规民约。最近,在该县汪村镇岭脚的平鼻岭古道上,发现了两块清道光二年的山林古道“禁碑”,一块字迹较为模糊,大体内容是蓄养道路两旁的杉松等木材,不得入山侵害,否则重罚;另一块字迹较为完整,内容是对三十二都的一块山坞林地进行勒石加禁,不许入山砍伐,如若犯者,每根罚实银一两,烧炭者罚实银五钱,见者即报赏罚银一半,不许卖人情,见者不报过失查实同罚,立石之条重罚不贷。
休宁县盛产杉木,被誉为徽杉之乡,自古就有“徽杉仓库”之称。目前全县有林地面积约15万hm2,活立木蓄积量约 450万m3,森林覆盖率达80%以上。早在宋代时,休宁山区就有“生女植杉”的习俗。据南宋罗愿的《新安志·风俗》记载:“休宁县山出美材,岁联为桴下浙河(即新安江)。往者多取富。女子始生,则为植杉,比嫁,斩卖以供百用”。樟树是徽州的乡土树种,生命力顽强,气味芳香,四季常青,被雷击、火烧过的残树也能萌发新的枝桠,因此徽州民间又把它与吉祥如意、健康长寿以及家族村落的兴旺发达相联系。在今江西省婺源的晓起村,村头的水口至今仍保存有十几株数百年的老樟树和成片的古樟树林,林木葳蕤,蔚为壮观。相传在明清时期,当地人家如果生了女儿,就在附近种上一株樟树,樟树容易成活,等到女儿出阁的时候,就用成材的樟木做一套嫁妆陪嫁。因此,晓起的樟树又称“女儿樟”。同时,当地人还把香樟与长寿联系起来,“香樟树下走一走,一直活到九十九;香樟树下转一圈,定会活过一百年”,认为有林荫就会有福荫。在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婺源的虹关村,村口就立着一棵千年古樟,高达26.1 m,冠盖达2 000 m2,像一把巨伞擎天而立,号称“江南第一樟”。民国时期,村里人特地印制了一本《吟樟集》,搜集了许多题咏,并配有版画作品配图。为一棵树出一本书,可见当地村民对古树的崇敬与尊重。
徽州人在与森林的长期相处中,自觉和不自觉形成了“树大有神”的观念,认为高大的树木具有“灵魂”,能够对人起庇护作用,把它们视为“神树”而加以崇拜。在祁门渚口村和婺源严田村的古樟下,设立神坛和佛塔,村民经常祭拜,祈求树神护佑一方水土。在歙县的不少乡村,还有将子女寄名于樟树的习俗,以求孩子长命,如樟木、樟兰、樟玉、樟山等。还有如父母担心小孩子养不活时,便将孩子“过继”给樟树——父母在树干贴上孩子的名字,祈求樟树保佑孩子健康成长。如今的歙县漳潭、瞻淇、义城、下璜田、昌溪、南源口等村落附近至今仍然挺立着数百乃至上千年的大樟树,远远望去,只见林木,不见村落,如绿色卫士般护佑着一方村落。
徽州村落大多聚族而居,崇尚风水。受传统“风水龙脉”和敬神拜物思想影响,在村庄布局上,徽州人把良好的林木景观作为判断生存环境质量好的重要条件和前提之一,认为“村庄林茂,雾气凝聚,为吉气所钟;反之则林木尽伐,风吹气散,未有不败”。自古以来,徽州宗族在村落的水口、风口都建有牌坊、庙宇、文昌阁等建筑,在“龙脉”上建有宝塔,水口、风口以及来龙之地栽植优良树木并封护成林。同时借重神权、宗法和习俗,对水口林、风水林严加保护,并有宗族家法和民俗族规严令禁伐,使之长生长存,如肆意破坏则被视作为大逆不道的行为,这些客观因素起到了保护树木、保护环境的作用。同样,古树和山林固坡护岸、抑制山洪、美化环境,给予了当地人极大的回报。
为保护村落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徽州古村落特别重视保护植被和土壤,并且制定了不少村规加以明确。其中,有的村落以“保龙脉,来龙为一村之命脉,不能伐山木”为由,严禁村民砍伐后龙山的风水林。绩溪龙川胡氏就有禁伐之族规:“堪舆家示人堆砌种树之法,皆所以保全生气也。各族阴阳二基宜共遵此法,尤必严禁损害。”歙县《白杨源志》记载:“各村祠下之山林,赖祖栽未向理,斧斤不时入伐,……若不经理严禁,恐做尤不堪设想,故今邀集公众议决,将山场树木,概行严禁……如违照章重罚,决不宽容。”歙县棠樾的鲍氏宗族、呈坎的罗氏宗族、黟县西递的胡氏宗族、南屏的叶氏宗族等族规都明确规定:不经宗族同意和批准,任何人不准砍伐宗族山林一树一木。无论任何人,如果乱砍滥伐一棵树木,就处以用纸箔祭树、直至将砍伐的树木烧化的惩罚。
徽州是个宗族社会,徽州宗族在乡村治理上,除了采取自我规范措施和寻求官府支持外,大多以合同议约为纽带,通过契约的方式解决纠纷,从而维持徽州宗族社会的长期稳定。如在民间的山林纠纷上,主要依靠族里协调并通过签订议约的方式加以解决。中国徽文化博物馆目前馆藏有明代倪得弘等订立禁止私砍林木合约。此文书长29.5 cm,横53.5 cm。主要记载的是明成化元年(公元1465年),祁门县倪得弘、陈宗德因两户山场相连,互砍树木,引起诉讼。经族长、里长现场勘察、调解,两户订立了互不盗砍文书,违者罚银入公。
徽州自古文风昌盛,非常重视教育,“几百年人家无非积善、第一等好事只是读书”,不少徽州望族为了褒奖刻苦学习的士子,还创立了“中举植桂”的风俗。位于新安江畔的歙县雄村,是一座教育发达、人才辈出的徽州古村落,尤其以清代曹文埴、曹振镛“父子宰相”而闻名,距今已有800多年的历史。村中的竹山书院,系曹氏家族的私家书院,为明清两代徽州府六县所有54所书院中极具代表性的一座。在书院的清旷轩内,目前仍保留有百年以上的桂花树20余株,曹氏家族在造书院时就立下一个特别的族规:村中凡中举的士子均可在清旷轩植桂一株。寓意蟾宫折桂,以此劝勉后人勤奋读书,光宗耀祖。
森林是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的物质基础,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重要保障。作为人类文明的发源地,森林孕育了灿烂悠久、丰富多样的生态文化。尤其在现代社会,随着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的提高,以森林文化为主体的生态文化方兴未艾。徽州民间山林生态保护习俗是古朴的,也是厚重的,其中所倡导的植树造林绿化思想、禁止毁林的护林护绿意识,以及对自然生态的理解与关怀、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等诸多生态伦理精神和生态内涵,深刻地启示我们,要善于从其发展演变中汲取森林生态文化精华,传承好历久弥新的山林生态保护习俗,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森林、热爱林业的良好风尚,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Enduring Ecological Conservation Customs for Mountain Forests in Huizhou Area
LU Hui
(Forestry Bureau of Huangshan City,Huangshan 242700,Anhui,China)
This paper introduced series of distinctive ecological conservation customs for mountain forests formed and inherited in the folks in Huizhou Area since ancient times.Advocated in the customs are the ecological ethics and ecology connotation including the ideology of forestation and greening,awareness of protecting forests and green,understanding and caring natural ecology,adhering to harmony between man and nature,which have positive and promoting effects in promoting ecological culture and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Huizhou Area;Ecological conservation;Customs
S719
A
2095-0152(2015)03-0063-03
2015-04-03
2015-04-29
陆辉(1968- ),男,主任科员,从事林业产业发展和管理工作。TEL:0559-2511793
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