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侠 朱力
摘 要:2015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将创业和创新提到了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创业创新是新常态背景下发展思路的转变,剖析创业创新的内涵,明确新形势下国家就业政策的新导向,树立高校就业教育新思路。
关键词:创业;创新;就业教育
“随着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变,创业教育已成为国际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实践探索的一个崭新领域。”[1]
2014年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上总理李克强致辞时提出要在中国形成“人人创新,万众创新”的新局面。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创新创业多次被提到。当下,中国掀起了一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
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内涵解读
(一)大众创业——鼓励人人参与创业。大众创业是在承认人人都有创业潜能的基础上,营造人人参与创业的市场氛围,激发民众自主创业的激情,推进国民就业观念自主化的转变。
鼓励人人参与创业,承认人人都有创业的潜能,是正视个体差异的客观存在和对就业规律的正确认知。人的特征千差万别,个体的职业性向因个体差异存在巨大差距。这是个体人力资本供给的客观生理基础;职业市场需求也存在多样性,古语有“三百六十行”之说,这是对行业多样性的描述,不同的行业需要不同性向的匹配从业者。
鼓励人人参与创业,是市场经济下个体主体地位凸显的必然。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打破了过去国家统一就业的组织形式,它要求调动一切要素,包括人、财、物的充分运转,而人是其它构成要素的主宰。人之所以能成为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因素,是因为人具有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和影响力。尊重个体的主体地位,才能有效激发个体的潜能,释放市场的活力。
鼓励人人参与创业,是转变民众就业观念,培育民众就业自主化观念的需要。自建国至今,我国就业模式经历了包分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到创业的模式演变历程。审视国家就业模式演变历程不难发现,人们的就业思维习惯于停留在对国家、社会或企业的依附上,创业意识不强。这种被动就业思维导致就业主体对自我潜能认识不足,无法调动自我的强烈内在驱动力和自我就业的热情。
鼓励人人创业就是在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多样化的背景下,肯定人人都有创业的潜能和主动性,鼓励民众扭转等、帮、靠的被动就业思维,实现就业模式自主化。
(二)万众创新——真正的创业在于创新。创新是以创造和更新改变为内涵的一种价值取向。对个体而言它是一种主动意识,一种学习精神,一种开拓勇气,一种驾驭能力,是个体综合能力的体现。创业必然包含创新,而创新是创业能够持续发展的前提。将创新与创业结合起来,旨在激发个体着眼于创新思维意识的培养,为创造性就业和创业做好准备。
创新是时代精神的核心。近代中国的发展无一不是创新求进的结果。可以说,正是创新推动了中国的发展,使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在当今中国社会转型和就业问題突出的情况下,2015年1月4日李克强总理到深圳“柴火创客空间”考察肯定了创客们的创新精神,此后“创客“一词借助信息媒介在中国成了改革创新的代言。创客的流行既是对创客创新行为的肯定,也反映了时代对创新创业的认可。
创新是国家对创业发展秉承的理念。从 “创造一个让人时时感到方便的政府”到总理给清华创客的回信“政府将会出台更多的积极政策,为“众创空间”清障搭台,为创客们施展才华、实现人生价值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2],到创客网络平台的上线,传达了政府对创新创业的支持,也表明了政府创新就业工作的新思路。
创新是个体创业必备的素质。在纷繁复杂的市场环境中如何把握机会并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从而创造出被市场认可的业绩,不仅需要个体具有创业的知识和技能,而且要具有成熟的思维、判断和驾驭能力,这是创业者进行创业必备的思维能力。具有这种能力的人,不管是就业和创业,都可以打造属于自己的业绩。
(三)创新创业促就业——国家就业政策新趋势。国家从80年代末就开始鼓励创业,汹涌澎湃的下海潮也推动了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释放了中国经济的活力。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这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践思考之上就业思路的新拓展;党的十八大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做出重要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推进了我国以创业促就业政策向实践的落实。2015年两会以突出强调创新创业,预示着国家以创新创业促就业的思路正式形成。
创新创业促就业新思路是经济和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知识经济时代,培养劳动者的创新创业意识,发展创新创业型经济是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西方国家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提出了创业教育,并在80年代初得以快速发展。1998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1世纪的高等教育:展望与行动世界宣言》中明确提出发展创业教育,将高等学校的毕业生由就业者转为创业者。
在当前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所引发的劳动力剩余及高校扩招引起大学生批量就业压力增大的背景下,打造创新创业型经济更具有迫切性。形成以创新创业促就业的新就业思路,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也是保障就业、稳定社会、释放活力的重要举措。
二、创新创业促就业背景下的高校就业教育新思路
就业教育目前并没有一个标准的界定,有的称其为职业指导,有的叫它就业指导,也有的称其为就业教育。梳理就业教育的发展演变历史,可以看出就业教育在秉承“助人就业”宗旨的同时,逐步向“帮人择业”转变,注重由结果的帮扶到过程的教育和引导,以实现人与职业的高度契合。结合就业教育的发展演变规律,在我国就业政策调整的背景下,高校就业教育要树立如下理念:
(一)要树立为大学生就业、创业双重服务的意识。我国的高校就业教育在上世纪90年代初高校扩招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背景下,本着帮扶学生就业、辅助国家就业安置的目的,侧重就业政策传递、就业信息技巧指导和就业工作保障等方面的建设,对创业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虽然我国的创业教育可以追溯到1997年清华大学举办的创业计划大赛,然而时至今日我国的创业教育并没有突破少数人创业尝试的宣传和鼓励阶段。创业教育无论是从思想认知还是到行动落实,都有待加强。
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借助互联网时代商业模式的转变和中国互联网商业飞速发展,很多专家纷纷提出将创业教育作为高校一门公共必修基础课,让学生在了解创新创业知识、树立创新创业意识、掌握创新创业技能的基础上,与专业学习结合起来,增强其创新创业能力。国家政策、时代共识,就业难题的倒逼,将推动高校就业教育由就业帮扶向就业和创业双重服务模式转变。在此基础上,就业教育和创业教育互相补充,共同服务学生的从业选择和发展。
(二)要强化提升学生创新能力。1991年东京创业教育国际会议将创业教育定义为培养具有开创性个性的人。它实际上是指通过教育来全面提升学生驾驭职业的综合能力,最终实现自主就业。从对职业驾驭能力的角度上来讲,就业和创业对学生创新能力的需求是相通的。高校就业教育要着眼于帮助全体学生提升综合创新创业能力,让创业成为一种自然而为的结果。
学生的职业创新能力培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要通过深化改革推进就业教育的内涵建设。2015年国办发[2015]3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文件分三个阶段整体部署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阶段性实施目标,从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到建立健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这是国家高校就业教育改革的新思路,也是高校就业教育做好做实的指导方向。高校要以此为据推进改革,打造就业教育新模式。
三、高校就业教育新思路下的改革举措
(一)帮助学生转变传统就业观。就业观念是决定学生就业走向的思想源头,也是决定高校就业教育目标的方向。由过去的安置就业到现在的自谋职业,学生的就业观念随着就业模式市场化逐步调整。当前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持续存在,而结构性失业现象尤其突出,造成结构性失业问题虽然与经济结构调整、市场供需矛盾有关系,但大学生的就业观念也急待改变。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大学生自主就业意识较弱,有创业意愿的不到1%,而发达国家大学生的创业比例约为20%。高校要多途径帮助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创业意识 ,鼓励他们多途径丰富自己的创业准备,做个主动创业者。
(二)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及能力。“创新创业是企业家精神的真正内涵, 事业心与开拓能力的培养是最核心的基本要素, 是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实际内容]。此处强调的企业家精神事业心及开拓能力实质上是学生就业和创业的一种综合职业素质与能力。近年来高校围绕学生职业综合素质和能力提升采取了一系列改进措施,可以说随着人才市场需求种类的多样化及质量要求,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及能力的培养成为共识。遗憾的是,目前的改革和实践并没有形成较为统一的模式。高校要多途徑切实推进就业教育改革,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帮助学生体验创业实践,借助互联网的资源引导学生做好掌握创业所必备的知识技能及各种综合能力的准备,帮助学生做好职业规划,将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与学习过程结合起来,夯实创新创业的基础。
(三)借鉴国外经验打造高校就业教育新模式。“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创业教育在西方国家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教育体系,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创新创业型人才,取得了显著成效。”借助全球化和信息化背景下的资源共享优势,我国可以结合本国的国情,在不断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就业教育模式。在当前的背景下,高校可以利用国家的政策引导和扶持优势,从就业教育的创新研究、师资力量提升和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等多方面进行改革,借鉴国外已有经验,不断总结我国实践探索经验和不足,形成可推广的就业教育模式。
高校就业教育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以上仅从改革思路转变上做了理念探讨和实践浅议。如何提升高校就业教育的成效,构建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仍然存在诸多需要研究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葛 莉 ,国际创业教育的研究热点[J],《 人民论坛 》,2011年(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