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建筑业管理局 韩敬龙
枣庄市房产管理局鉴定中心 韩超
安全城市规划 防震减灾先行
—— 以山东省枣庄市为例
Prevention and reduction of earthquake disaster is pioneer for plan of city’s safety
枣庄市建筑业管理局 韩敬龙
枣庄市房产管理局鉴定中心 韩超
防震减灾工作牵涉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2010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指出:到2020年,建成覆盖我国大陆及海域的立体地震监测网络和较为完善的预警系统,地震监测能力、速报能力、预测预警能力显著增强,力争做出有减灾实效的短期预报或临震预报。城乡建筑、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能抗御相当于当地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建成完备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和救助保障体系;地震科技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城市规划是关于城市及其邻近区域的工程建设、经济、社会、土地利用布局以及对未来发展预测的学科。做好城市规划建设,对于防震减灾工作意义重大。下面我们以山东省枣庄市为例,对如何通过城市规划建设带动防震减灾工作开展进行初步探索。
枣庄城区一角
山东地处环太平洋地震带西侧,是我国地震灾害多发省份之一,中部有郯庐断裂带,西部有聊考断裂带,北部有渤海-威海断裂带,东部为南黄海地震区,存在着发生中强以上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地震活动具有分布广、强度大、震源浅、致灾重等特点。山东又是人口稠密的经济大省,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枣庄市地处郯庐、聊考两大强地震带之间,是省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十二五”期间,华北地区发生6级以上破坏性地震的危险性增强,其中苏鲁皖交界处被划为重点监测区。枣庄市紧临苏鲁皖交界重点监视防御区,自1995年苍山5.2级地震后,地震形势相当严峻。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对于建设“平安枣庄”、“幸福枣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998年,《中国减灾规划》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主要大城市的灾害管理工作的起步。《城市规划法》及《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的出台,从制度上对城市防灾减灾管理及实施进行了规范。建设部编制的《城市建筑综合防灾技术政策纲要》中认定,地震、火灾、风灾、洪水、地质破坏为现代城市主要灾害源。其中,地震是最主要的灾害,常常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并能引起滑坡、崩塌、地裂缝、火灾、水灾、有毒气体泄漏、细菌及放射性物质扩散、物资交流中断、经济生活失调、失业、家庭破碎、饥荒、疾病蔓延、治安混乱等次生灾害和一系列社会问题,一旦发生地震损失严重。
地震很难有效预测,可是地震灾害的危害性大、范围广,而城市人口密集,生产企业集中,高层建筑数量多、密度大,应急避难疏散场所缺乏等客观因素,导致城市地震灾害损失相对较大。那么,怎样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呢?坚持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采取合理有效的规划措施,是有效降低地震带来的损失的措施之一。
山东省枣庄市从地震小区划工作入手,积极开展防震减灾规划工作。2008年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城区地震小区划工作的通知》,当年完成全市五区一市范围内的全部地震小区划工作。枣庄市地震小区划工作的完成,对全市范围内可能遭遇到的地震影响分布进行了预测,为城镇、厂矿企业、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提供了重要参考,为城市和工程震害的预测和预防、救灾措施的制定提供了基础资料,为全市抗震设防提供了科学依据。
城市规划建设应符合安全性原则。城市防震减灾规划的基本目的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也是城市管理工作应尽的基本社会责任。城市规划、建设必须遵守“城市建筑是百年大计,抗震设计第一”的原则,严格把关、严格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严把新建建筑物的抗震设计关
完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制度,依法将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加强各个环节的抗震设防质量监管。按照部门职责,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抗震设计、施工等关键环节的审批把关。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中,充分应用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成果,划定地震活动断层等不良地质条件“黑线”,由当地政府组织搬迁处于地震活动断层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的建筑,严禁在地震断裂带上规划、新建城市新区、学校、医院和其他重要基础设施。
地震、发改、建设等政府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并将其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从源头上保证建筑工程抗震防灾能力的提高。抗震设防应科学有效,保证建筑物“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山东全省城镇和广大农村要以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为标准进行抗震设防。重大建设工程或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要进行专门的地震危险性研究。要按照建设工程所在地地震烈度和项目性质,严格遵循建筑抗震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对部分重点防御城市,要适度提高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能力,应用隔震与消能减震技术,避免采取特别不规则的建筑形式。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要严格按标准进行抗震设计、施工。农民自建住宅要采取圈梁、构造柱、现浇楼面等必要的抗震构造措施。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建筑要在正常设防标准基础上,提高一档进行抗震设计。抗震设计需要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或各行业部门相关的抗震设计规范及要求。
对旧有建筑结构,以改造、加固为主,调整布局、维护、加固、改善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
枣庄BRT
要保证城市生命线系统的良好运行,应根据各子系统可能存在的隐患加以改造、更新,保障城市功能的正
2) 进入故障诊断后,分别计算在线数据故障段的各变量与故障抗体库中的抗体的差异度,当每个变量测试数据的差异度均小于设定阈值,则认为故障与该抗体一致。如果与故障抗体库内所有抗体的差异度均不满足以上条件,即判断为有新故障。
常运行。加强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码头维护管理,加快危险路段、桥梁整治改造;落实病险水库、重点河道堤防的除险加固措施,完成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大中型病险水库的抗震性能鉴定和除险加固;加强输油气管线、核电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加大巡检密度。
改造后的太清湖小区
要安排专业人员对旧有建筑定期检查,如建筑物的柱、梁、墙壁、屋顶等处的构造是否出现老化等,对于存在隐患的建筑,要进行修缮改造。
2014年,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的意见》,开始全面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计划加快实施危旧房改造工作,到2020年消除不具备抗震防灾能力的危旧民居,在遭受7级左右地震时不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对于跨地震活动断层或者有其它地震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村庄、70%以上农村民居建筑达不到抗震要求的村庄、60%以上农户自愿申请参加且符合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改建村庄,将有计划地实施改建。
位于枣庄市山亭区太清湖西侧的居民小区和民兵训练基地,其建筑大多是上世纪80年代初修建的,2002年,区住建部门组织力量进行整修改造,因对居民生活和有关单位日常工作产生较大影响而没有进一步采取加固措施。2007年,经枣庄市规划局审批,对该片区进行了拆迁重建,拆迁改造后该片区建筑物达到Ⅷ度抗震标准。这一工程的实施不仅对城市建筑界面进行了全面提升,最重要的是提高了抗震标准,有效减小了地震灾害的危害性。
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作为城市必需的公共设施列入规划,与城市建设同步推进
设置应急避难场所是《防震减灾法》的基本要求,也是城市公共安全建设的重要内容。应按照分级建设的原则,确保应急避难场所规范安全。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根据场地面积、设施功能、条件等进行分级。选址尽可能在学校、居民区、办公区、商业区等人群集中和居民可顺利到达的地段,避开高大建筑物、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存放处、核放射物品存放处和易发生洪水、滑坡、塌方的区域。在划分功能区的同时设置明显标识,配备相应应急生活救助设施。
枣庄市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十二五”期间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结合人口密度和分布,统筹考虑应急避险避难需求,规划建设、改扩建了广场、公园、绿地、体育场馆、学校、医院、人防设施等公共设施,建成枣庄市第一批20所应急避难场所。基本形成以中心城区为主,远近结合、覆盖面广、设施配套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宁可备而不震,不可震而不防。我们应从合理规划、建设城市的角度抓好防震减灾,避免和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作为山东省省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枣庄市,面临严峻的地震形势,通过合理进行防震减灾规划,严格把关工程抗震设防,确保城市地震安全,为建设“平安枣庄”、“幸福枣庄”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