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者何以无其田

2015-12-14 08:19陈郁
清风 2015年9期
关键词:新洲区种地建华

文/图_本刊记者 陈郁

耕者何以无其田

文/图_本刊记者 陈郁

金龙村一组的机动地一直无人耕种,反而是有外地人在这块地上盖起了一座寺庙

土地是农业生产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我国宪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无论农民是否需要依靠种地来谋生,也无论是生活在农村还是进入了城镇,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

然而,在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道的金龙村,却有村民反映,1998年土地二轮延包时,他们失去了一轮承包的土地,多年来,他们一直在向各级部门反映,希望能要回土地,但问题却至今未能得到有效处理。

一轮承包的土地被收走

程前烈、程建生、程建华、程建春4户人家是金龙村一组的一个大家族,程前烈是程建生等3人的父亲,这一家族共有13口人,他们至今已经有十多年时间没种地了。

“并不是我们不想种地,而是因为没有地种。”本刊记者在金龙村采访时,程家人如是说。他们介绍,金龙村第一轮土地承包是从1983年开始的,承包期是15年,当时,村里的土地包括荒地、荒坡等都是按人口平均分配,他们4户人家一共承包土地33.37亩。

为了证明自己在土地一轮承包期间的确有地种,程建华还向本刊记者展示了他们保留的粮食定购传票、棉花收购凭证、金龙村粮油任务结账情况表,以及他们上交税费时村干部写的收条等票据。此外,金龙村的其他村民也证实,这个家族不仅种了地,而且还是种地大户。

但是,在1998年开展二轮延包时,这个家族原本承包的土地却被收走了,其中一部分被开挖成了鱼塘,另一部分被分给了其他村民,还有一部分则抛荒至今,无人打理。

本刊记者了解到,土地“二轮延包”是相对第一轮土地承包而言的,1998年10月14日,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提出:“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同时要抓紧制定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法律法规,赋予农民长期且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全国范围内的延包工作随即展开,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1998年二轮延包。

当时,中央对土地“二轮延包”非常重视,并强调:“对于违背政策缩短土地承包期、收回承包地、多留机动地、提高承包费等错误做法,必须坚决纠正。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要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农户转让”。那么,既然程家4户一轮承包了土地,为何“二轮延包”的时候,土地却被收回了呢?

本刊记者从新洲区阳逻街农村经济管理站了解到,在第一轮承包时,承包土地的农民需要完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并且缴纳农业税、“三提五统”等费用,负担比较重,有不少农民认为种地不划算,就放弃种地,外出打工做生意。当时,金龙村的土地撂荒面积大,金龙村一组遂于1997年10月将土地进行了重新分配,此次分配本着自愿原则,要不要种地,种多少地,先由村民自己向村委会上报,但是种地必须以承担相应的任务为前提,如果不想承担任务,就没有地种。

阳逻经管站一名喻姓副站长告诉本刊记者,经他们调查了解,当时,程家这4户人家有的不在家,有的把户口迁到了别的村,所以并没有上报种地亩数,也就是说,1997年重新分地时,程家4户人家的土地就被村里收回了。本刊记者追问道:“土地调整可以由村干部来决定吗?”这名干部表示,由于当时私下的撂荒情况严重,而上面的公粮税费又要想办法完成,所以村里不得已只能想办法把土地承包下去。

不过,程家人却表示,1997年重新分地的时候,村干部根本没有通知他们,他们对重新分地之事并不知情,自然也就没有所谓的自报种地亩数一说。程建华说:“按照政策规定,承包人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放弃承包权,才不予承包土地。村里根本拿不出我们不要土地的书面材料,因为我们从来就没有写这样的书面材料。”程家人认为,之所以会剥夺他们的土地承包权,是因为他们家族与当时的村干部存在过节,对方公报私仇,对他们实施打击报复。

本刊记者联系到时任村支书邱桂保,邱对记者表示,1997年,这4户人家只有程建华1户在家,村里有让他们的亲朋好友互相通知,如果要土地就回来报,但最后只有程建华有上报,而且分地后当年就撂荒了。“当时的大门是敞开的,随便你种多少,是他们自己不要。”

金龙村失地农民代表

失地村民陷维权困局

采访中,本刊记者还了解到,2005年,为了解决1998年延包工作的遗留问题,中央曾要求各地农村进一步依法完善“二轮延包”工作。阳逻街道当时进行土地调整的依据并不统一,总的来说有三个:以1998年二轮延包的面积为依据,大稳定、小调整;以2001年税改后的计税面积为依据;以1983年一轮承包的面积为依据。

记者发现,金龙村村委会于2005年5月8日颁布实施的《金龙村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方案》明确表示:“由于我村二轮承包没按时实施,且土地承包关系变动频繁,只有以各农户的税改计税面积为依据,不得重新分配土地,更不得推倒重来。”程家人由于1998年就已经没有了地,计税面积为0,因此在2005年的调整中,仍然没有分到土地。

程家人表示,土地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他们多次找村委会理论,村委会要他们找上级,他们找到上级部门,上级部门却要他们找村里协商,事情就像进入了死循环。新一届中央领导上台后,他们开始用纸质材料上访,可谓是“能找的单位都去找了,问题都依然没有解决”。

在上访材料中,记者看到,其中有国家农业部发给湖北省农业厅的交办单、湖北省农业厅给新洲区经管局的转送单,以及各级信访局出具的转送单、交办单等。“我们先走信访这条路,其次走经管局这条路,再就是走法院这条路,然后就是到人大和政府这条路。然而,却是条条路都走不通,上级交待要解决问题,但一到下面就卡壳。”程建华说。

阳逻街道办也就此事展开过调查,最后得出的结论是,程建华一户1997年自报了土地却一直未耕种,后被他人耕种并承担税费;程前烈一户与程建春一户迁往阳逻街曹铺村落户,其所承包土地撂荒被他人耕种;程建生一户在1997年分地时,放弃分地,外出打工。

对于阳逻街道办的调查结论,程家人并不认可,因为湖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04年出台的关于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的“鄂办发[2004]65号”文件明确规定:“对前些年因负担过重、种田效益低等原因自行弃田抛荒,现在又回来要田种的农户,应按原承包面积确权确地。对其中的‘逃税户’‘历年税费尾欠户’等群众意见大的,也要确权确地,严格把追缴税费与确权确地分开。”

而且,2005年5月31日,鄂办发[2005]22号《关于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若干具体政策性问题的补充意见》也指出:“这次完善工作,涉及土地调整的,必须依规进行,以一轮承包为基础,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不得跨组调整,推倒重来。”程家人据此表示:“政策说得明明白白,土地调整必须以一轮承包为基础,而且连‘逃税户’都要依法确权,更何况我们是完成公粮任务的大户,他们不给我们确权确地是没有道理的,是不符合政策的。”

另外,程家人还向本刊记者出示了户口薄,以证明他们4户人家的户口均未外迁,“只要去派出所查看户籍登记和迁入迁出情况就可一目了然,这说明街道办根本没有认真调查。”程家人还表示,就算户口已经迁到了别的村,也应该确权确地,因为“鄂办发[2004]65号”文件还指出:“对举家已迁到城镇(设区的市除外)落户的,本人有要求,应保留其承包地,并通过协商,依法做好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

此外,新洲区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领导小组也曾出台《致全区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公开信重申了省里的上述政策,并且强调要“坚持依法依规按政策办事”。“上面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制定了这么好的政策,怎么到下面就是落实不了呢?”程家人显得很无奈。

更让程家人无法理解的是,他们从阳逻经管站调出的金龙村一组的《家庭承包土地到户明细表》显示,金龙村原村支书邱桂保家中只有5口人,却有两笔确权,分别是19.94亩和48.49亩。

但邱桂保却表示,2005年确权的时候,这4户人家并未找村里要土地,一直到2010年都没有找村里。“现在我们这个地方可能要征地开发了,有利可图了,他们就到处告状。”而当记者问及他家的两笔确权时,邱表示:“现在是法治社会,叫他们去起诉,按法律程序来就行了。”

程家人对此说法也有异议,他们认为:“退一万步讲,我们是今天才提出要土地的,根据法律政策也应当给我们土地,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人无权剥夺。”另外他们还表示,他们也曾向新洲区法院和武汉市中院起诉,但两级法院均未受理。武汉市中院的“民事裁定书”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民事诉讼,应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解决。

官方称一直在协调

在阳逻街道办事处,党政办一名工作人员接待了本刊记者,这名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对于这个问题,新洲区的相关部门、阳逻街的相关部门以及金龙村村委会多次跟程家4户人家进行了协调,并不是政府不作为。但是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不能把所有的土地都拿出来重新分。而眼前的难点是金龙村没有土地的农户还有很多,工作要平衡。

本刊记者从阳逻街道2015年5月4日给程建华的答复意见书上看到,金龙村村委会经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得出集体意见:“如各组土地被国家征用,对无耕地或人均不足0.3亩的金龙村村民,按1998年时人口,每户按人均0.3亩支付土地补偿金。”2014年年底,人均0.3亩上调至0.5亩,其他内容不变。

对于这个意见,程家人表示完全不能接受,他们告诉本刊记者,2009年,他们本村本小组的一农户4口人从外地搬迁回村,小组给他们确权了6.75亩土地,人均1.69亩。“如果要工作平衡,那么就不该厚此薄彼。我们现在已经作出了很大让步,并没有要求一定要按一轮承包的面积给我们确权,只要按2009年的人均1.69亩的标准就可以,这是最后的底线了。”

程建华告诉本刊记者,村小组并非没有土地,在小组的东边有一块机动地,面积在三四十亩左右,本刊记者在现场看到,这块地长满了半米多高的杂草。程建华介绍说:“村里一开始说这块地有5户人种,后来又说是10户人种,但就是不知道是哪些人在种。反正从1998年起,就没看到有人在这块地里种东西,反而是前些年有外地人在地上盖起了一座寺庙。”

金龙村三位老支书也向本刊记者证实,金龙村一组还有三四十亩机动地,足以解决此4户人家的土地问题。周幼成于2008年至2011年担任村支书,他对本刊记者说:“我当支书时,一直要求他们小组的干部解决这个事情,现任村支书当时是一组的干部,他于2009年解决了另外一农户的土地确权,但程前烈等4户人家的问题却一直没能得到妥善解决。”

本刊记者联系到金龙村现任村支书陶咏保,陶说:“像这样的情况,金龙村起码有100户,阳逻街起码有上千户,怎么解决得了?”他表示会尽量协调,但如果对方要求太高,村里实在无法满足,则建议对方走法律程序。

接着,本刊记者又来到新洲区区委采访,区委宣传部刘姓工作人员表示领导外出开会,她会尽快向领导反映。本刊记者留下了联系方式,然而截至发稿,记者没有得到任何反馈。

本刊记者随后从湖北省农经局了解到,这个问题很复杂,因为土地承包法是2003年才出来的,而土地二轮延包在1998年就开始了,当时税费比较重,土地抛荒情况很严重,根据当时各地的实际情况,如果土地不重新分下去,税就没办法交。而问题是,当时土地重新调整多是口头上的,没有书面的文书,就造成了现在的各执一词。

农经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一直在努力解决这个事情,但武汉周边的地更加值钱,农户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也更强,工作相对难做。我们接下来还是会尽力去协调,也希望这件事情能够早点得到解决。”

本刊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不单是阳逻,在湖北的咸宁、随州、汉川乃至全国各地均有类似情况发生,本刊也将继续对这一现象进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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