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晓琴 何顺水 傅云
“体育、艺术2+1项目”有效运行个案分析
——基于南昌市东湖区体育类项目的实证研究
□郭晓琴 何顺水 傅云
运用文献资料、实地调研等研究方法对“体育、艺术2+1项目”有效运行的个案进行分析。南昌市东湖区作为江西省内实施“体艺2+1项目”的先行者,其体育类项目运行的有效经验,对于阳光体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直接的借鉴与指导意义。有效运行经验总结:制定科学方案,凸显校园特色阳光体育;行政主导的过程监督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多渠道组织活动,助力竞技体育;多途径的宣传教育,集合社会各界力量。
体育、艺术2+1项目;运行;个案;南昌市;阳光体育
在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实现“每天锻炼一小时”目标的重要抓手。“体育、艺术2+1项目”要求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通过学校组织的课内外体育和艺术教育活动,让每个学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江西省教育厅为贯彻教育部办公厅颁发《关于“体育、艺术2+1项目”实验工作的通知》,在2005年就将该工程列入了工作计划。在总结各方经验的基础上,于2012年在全省11个地市的中小学全面展开“体育、艺术2+1项目”(以下简称:“体艺2+1项目”)工程,把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专项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实行检查、督促。南昌作为江西省的省会城市,率先进行了“体艺2+1项目”的实验,其中东湖区作为最早启动该工程的试点,在2011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合格率为95.1%,为历年最高。因此,本文以南昌市东湖区实施“体艺2+1项目”为个案进行深入分析,重点分析其项目运行中的有效经验。在剖析体育类项目的运行方案、监督机制、评价方式、组织形式、宣传教育等基础上,得到项目发展的启示,为南昌市顺利推进“体艺2+1项目”提供可借鉴的经验与理论依据。
近年来,南昌市东湖区的中小学体育发展成为了市学校体育的标兵,尤其是作为省内最先推行“体艺2+1项目”的单位,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全市中小学生体育节中,实现了中、小学综合团体总分“三连冠”。而且东湖区还坚持对全区中小学生进行体质健康达标检测,荣获“全省实施《国家体育锻炼实施标准》先进集体”称号。文章以南昌市东湖区“体艺2+1项目”运行中的有效经验进行个案分析,探讨东湖区对于该项目的运行状况,总结其有效经验而获得发展启示。
1.1 制定科学方案,凸显校园特色阳光体育
“体艺2+1项目”是学校教育的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
工作,需要长期坚持、不断改进才能获得预期的成效,才能真正的正面影响我国青少年的健康体质和体育价值观念。科学方案的制定应根据《国家体育锻炼实施标准》和教育部“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的总体要求,结合省内和校内教育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自己的校园体育特色。南昌市东湖区的15所学校均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方案中体育项目的认定不做统一的要求,运动的内容和形式是各校根据自身优势而定,特别是其中的3所省传统体育学校和7所市传统体育学校,充分利用自己传统优势,把传统体育项目融入到“体艺2+1项目”中。自2011年东湖区推行“体艺2+1项目”以来,全区各校的项目活动方案每年都会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体育项目的重新认定就是方案改进的体现。2011年全区认定的体育项目是花式篮球、软式排球、抖空竹、健美操、乒乓球、足球、棋类、跳绳、踢毽子、武术、韵律操、腰鼓、跳皮筋、哑铃操、花式跳绳等,2012年增加了集体舞,从项目调整和活动开设形式来看,各校都不断改进和完善各自的活动方案。
1.2 行政主导的过程监督与结果评价相结合
1.2.1 建立“体育、艺术2+1项目”监督机制的重要性
要实现“体艺2+1项目”的目标,就必须建立比较完善、适宜操作的监督机制以作为保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到各级各类学校,应该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体艺2+1项目”实施监督,也应该将这一标准作为制定相应监督工作方案的依据,真正做到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实际工作中,应以监督机制为基础,充分发挥它对“体艺2+1项目”活动的导向、激励、监测和调节作用。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改善和终身体育意识的形成是“体艺2+1项目”的核心目标,决定了这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而这一长期性和系统性的工程要以一个完善的监督机制为保障。
1.2.2 南昌市东湖区“体艺2+1项目”的监督与评价
1.2.2.1 区教体局体卫艺科的定期督导检查
南昌市东湖区教体局针对“体艺2+1项目”成立了专门的督导组,督导组成员由体卫艺科领导、各校校长及分管校长、各校评委教师等构成。每学期教体局体卫艺科以及来自各校的评委老师会对东湖区的15所学校进行督导和评分,比如展示评定会、展示比赛和抽测活动等。展示花式篮球、健美操、乒乓球、足球、软式排球、抖空竹、棋类、跳绳、踢毽子、武术、韵律操等,每个项目都有音乐伴奏,内容丰富多样。看完整体展示后再分别对每个年级进行抽查。检查活动过程是否按照设计方案进行以及活动的效果如何,并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意见,检查的结果将记入评比资料档案中,作为年终考核评选的支撑材料。东湖区中小学在“体艺2+1项目”活动中积极参与,注重树立体育项目“品牌”意识,根据本校体育传统,认定一两项体育项目作为拳头项目重点开展,比如育新学校的安塞腰鼓、软式排球,邮政路小学的花式篮球,南京路小学的乒乓球等。
1.2.2.2 省市教体局及其它市教育部门的观摩督导
东湖区义务教育阶段“体艺2+1项目”自2011年实施以来,各校都积极树立自身体育项目“品牌”,营造自身独具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这使得东湖区成为了南昌市“体艺2+1项目”实施的典范,成为了省内众多中小学实施“体艺2+1项目”的观摩学习对象。因此,省市教体局和其他市区教育部门会不定期的来进行观摩指导,比如全省观摩大会。观摩大会对于东湖区学校而言,是重要的展示机会,同时也是一次接受外部严苛督导的过程。这类外部的督导活动也是推进东湖区“体艺2+1项目”不断创新发展的因素。
1.2.2.3 学校内部的自测检查
东湖区学校“体艺2+1项目”开展情况的过程监督与结果评价中,除了接受外部省市区行政主导的督导,还进行了学校内部领导和评委的自测检查。活动是在分管校长的组织下,班主任配合,体育教师对学生进行测试。测试的结果进行通报、总结和计划调整。学校内部的自测活动也就是自我督导工作,是推行“体艺2+1项目”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
1.3 多渠道组织活动,助力竞技体育
学校应结合自身实际,处理好体育课堂教学、课外体育活动和训练竞赛之间的关系,不断完善“体艺2+1项目”的运行机制。目前,东湖区将“体艺2+1项目”作为实施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重要举措。区教体局要求各校将“体艺2+1项目”融入新课改之中,以体育课程教学为主渠道,充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采取本校特长教师任教与外聘专业教师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体育教师和班主任的具体负责,将体育课堂教学、大课间体育活动和下午的课余训练相结合,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参与其中,积极训练,以每个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能够掌握两项体育技能为目标。在项目的认定上,东湖区各校不仅让篮球、足球、乒乓球、跳绳、踢毽子、排球等传统的体育项目走进了课堂,还涌现了安塞腰鼓、抖空竹、跆拳道、花样跳绳、集体舞、哑铃操等一批更具有观赏性和技巧性的体育艺术传统项目。
近年来,东湖区为省市输送了优秀体育者2000余人,为省内竞技体育的发展增添了后备力量,这些都与东湖区学校体育的发展息息相关。学校体育是竞技体育发展的基石,体教结合是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方向。学校体育在为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中将是主力,这是国际竞技体育发展的趋势。目前,东湖区学校中小学生参加的体育竞赛主要有南昌市中小学生体育节、中小学生运动员选拔赛、南昌市中小学阳光体育竞赛等。东湖区学校在竞赛中充分展示了体育教学与运动训练的成果,获得了可喜的成绩,在全市中小学体育节中,获得了中小学综合团体总分“三连冠”的佳绩。
1.4 多途径的宣传教育,集合社会各界力量
宣传是表达特定讯息的手段,是拓宽外界认知的窗口。“体艺2+1项目”是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联合发起的政策,其开展情况需要通过多渠道的宣传活动来
获得社会各界的支持与认可。阳光体育的最终目标是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培养学生的终身体育意识。这一任务的完成需要借助社会各界的合力,包括教育部门、学校、家庭、社会及学生本人等多因素。通过宣传使活动主体充分地了解活动的目的与意义,逐渐将这种文化深入人心,从而在“体艺2+1项目”开展过程中给予大力支持。南昌市东湖区开展了积极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宣传频次和宣传途径方面都有较好的表现。
1.4.1 宣传频次
宣传频次方面,各校将“2+1项目”的运行作为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建有专门的宣传栏,不定期的进行更新。除了学校,东湖区教体局每学期都要进行多次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在学期初的动员与学期末的活动总结中。
1.4.2 宣传途径
宣传途径较多,如启动仪式或动员大会、课堂教学、网络、校广播、家长观摩等。宣传途径中的网络宣传具有传播面广,传播效果好的明显优势,尤其是在信息网络化的今天,这一途径的充分利用将获得事半功倍的宣传效果。目前,南昌市东湖区教科体信息网(http://www.dhjy.gov.cn)上汇集了大量的“体艺2+1项目”相关信息,这一网站是区教体局和学校进行“2+1项目”宣传的重要途径。自2011年开始,区属15所学校每学期都要将学校开展“2+1项目”的重要信息上传至网站,平均每年有40多条相关的主题新闻,宣传频次较高,信息内容丰富,图文并茂,非常直观地展示了各校活动开展的情况。此外,东湖区部分学校在宣传途径上有所创新,将家长邀请到活动观摩现场,让家长亲身体会“体艺2+1项目”给孩子们带来的教育意义。虽然家长在活动过程中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但仍是社会合力的重要因素,家长教育观念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学校的教育理念,从而影响学校体育艺术活动的开展。
任何一个政策的推行,总是需要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地探索、不断地改进。南昌市东湖区在实施“体艺2+1项目”的过程中,有着许多可借鉴的成功经验,也存在着不少需要提高改进的方面。南昌市东湖区推行“体艺2+1项目”的有效经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结合省内和校内教育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不断在实践中调整方案;充分发展校园传统优势项目,将传统项目融入“体艺2+1项目”,打造体育项目“品牌”。2)注重行政主导的过程监督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在制定科学的监督方案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的协同作用。外部监督主要是区教体局体卫艺科的定期督导检查和省市教体局及其他市教育部门的观摩督导,内部监督主要学校内部领导和评委的自测检查。在较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下,使得“体艺2+1项目”持续健康的发展。3)处理好体育课堂教学、课外体育活动和训练竞赛之间的关系,多渠道组织体育活动。将“体艺2+1项目”融入新课改,以体育课程教学为主渠道,结合大课间和课余训练,采取本校特长教师任教与外聘专业教师相结合的方式;体教结合,为竞技体育培养后备人才;积极参加竞赛,充分展示体育教学与训练的成果。4)多途径的积极宣传教育,集合社会各界力量。增加宣传频次和宣传途径,拓宽外界认知窗口,利用启动仪式或动员大会、课堂教学、网络、校广播、家长观摩等多渠道进行活动宣传教育,尤其是网络宣传,将“体艺2+1项目”相关重要信息汇集于东湖区教科体信息网,使这一网站成为区教体局和学校进行“2+1项目”宣传的主要途径,直观有效地展示各校活动开展情况。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实验工作的通知[R].教体艺厅函[2004]33号.
[2]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通知[R].教体艺厅[2011]4号.
[3]董丽丽.“阳光体育”监督机制初探[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09,2(29):117-120.
[4]石云龙.高校建立阳光体育运动长效机制的初步研究[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4,3(48):92-96.
(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江西南昌 330103)
G807.0
A
10.3969/j.issn.1006-1487.2015.06.016
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课题编号:14YB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