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浅析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的理论特质
——以其释梦理论为例
刘伟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释梦理论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对潜(无)意识的特别关注和梦的愿望达成属性,释梦理论对梦的内容、形成、运作、典型及释梦方法均发表了独特见解。释梦理论不但在观点上与心理结构论、人格结构论、泛性论等精神分析理论具有紧密联系,而且在实践观、方法论及理论构建特征上对整个精神分析学说产生了重要影响。
释梦理论;精神分析;理论特质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创立的精神分析学说是现代心理学理论在二十世纪初的重要成果,对西方哲学、文学、艺术及社会科学产生了极其广泛且深远的影响,其中,释梦理论是精神分析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的释梦理论著作《梦的解析》被认为是精神分析理论体系初步形成的标志。[1,2]因此,以释梦理论为例来总结分析弗氏精神分析学说的理论特征,探究释梦理论与精神分析学说其他论断的结构关系,不但有助于从整体上深化对释梦理论的认识,也利于梳理弗洛伊德学术思想的发展脉络,对客观全面地把握精神分析学说内涵具有积极意义。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的内容多样,影响广泛,主要可划分为精神病治疗方法、心理学理论、哲学意义上的审美与艺术分析三大板块,[3]其中,弗氏的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理论又包括心理结构论、人格结构论、人格发展论、释梦理论、心理动力论、防御机制论和性的理论等内容;基于整体视角,上述各理论之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各理论关系示意图
可见,弗氏的精神分析学说是一个以对潜(无)意识的强烈关注为逻辑前提,以心理结构论和人格结构论为核心,以泛性论为鲜明色彩的封闭化理论体系。具体而言,弗洛伊德首先指出:“意识一般说来是十分短暂的状态。意识之为意识,只是一种现象。”[4]而潜意识作为个体心理诸冲动和动力的集合,集中体现了心灵的先天理性,映射了个体心理最隐秘和敏感的内容,并在存在领域和影响上远远超过意识,因此应该作为心理学的主要研究对象;这也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相对于传统学院心理学的根本差异。潜意识虽然无法被个体直接感知,但伪装后则有可能欺骗审查机制进入意识层,被主体发觉而转化为意识内容;梦境即是该机制的典型例子,释梦理论也成为弗洛伊德早期心理结构论①的发端与实践。
根据以上无意识心理结构理论,弗氏进一步总结形成了“本我-自我-超我”的人格结构图示。其中自我既涵盖部分潜意识,亦包括部分意识和前意识,并在现实原则的指导下,不断调和本我与超我的矛盾;这种永恒的冲突与调整在引发焦虑的同时也启动了压抑和升华等防御机制,从而使个体呈现出多样且复杂的心理内容。
对于意识与人格斗争的动力来源,弗洛伊德认为来自于充斥于本我(或潜意识)中的生本能或称性本能。这是一种原始的、冲动的、隐秘的力量源泉,其表现形式称为力比多(libido),其目的是通过消除性兴奋状态(包括但不限于生殖快感)给肌体带来愉快,但往往因意识的控制而受到压抑,由此产生的俄狄浦斯等情结就成为无意识动力的一个核心要素,同时也是人格发展论中重点关注的变量。1920年后,弗氏提出了与生本能相对应并不断斗争的死亡本能概念,使心理动力论趋于完善。
弗洛伊德释梦理论主要发表于他的《梦的解析》
(1900)、《精神分析导论》(1917)第10-12讲、《精神分析理论新讲》(1932)等著作中,[5]其中又以《梦的解析》最为重要。与以往学者认为梦是不可理解的观点不同,弗洛伊德指出,梦应被解释为“一种愿望的达成”,[6]而这种愿望来自于被压抑的个体潜意识;在多数情况下,为了通过个体的心理检查机制,该潜意识可能会以各种曲折隐晦的手法体现出来,以完成愿望达成的属性,同时被个体所感知。释梦理论就是要凭借自由联想等方法,将梦内容背后的隐意解读出来,从而利于对梦者精神和心理疾病的治疗,这也正是该理论的旨趣所在。
基于上述核心观点,弗洛伊德对梦的内容、形成、运作、典型以及释梦方法分别作了具体阐述:首先,梦的材料主要来自近期经验及童年经历,特别是以非重要事件为显意,并通过改装和运作“将往昔的刺激变得像最近发生的一样新鲜”,[6]以符合作为愿望达成的基本要求;其中,睡眠时的生理刺激作为材料时须与日常经验结合才可使用。其次,梦者对某些潜意识的顾忌以及相应的心理审查机制,是将梦区分为梦思和梦内容②并使前者向后者转变的根源和动力。亦即潜意识“必须任由第二关加以各种变形到它满意的地步,才得以进入意识的境界”。[6]这种变形称为梦的改装,其过程初步解释了梦思与梦内容之间可能存在的纷乱甚至离奇的关系。再次,具体看来,梦的改装主要使用压缩、移置、意象和润饰四种机制[7]:从多项经验中获得的材料,遵循这些原则进行选择、替代、改写和混合,形成较为完整的内容,并由于梦的特殊性而多以画面和情节的形式展现出来。至此梦内容得以形成,同时产生出大量的、较为固定的梦内容与其解释的象征性对应关系,其中最常见的是性内容的象征。最后,自由联想法和象征法是两种相互补充的常用释梦方法,即释梦不但要“引起梦者的联想,直到能由隐念的代替品求得其原有的隐念为止”,而且需“运用你们自己的知识补充梦内容象征所代表的意义。”[7]这对释梦理论的方法论特征也是一个高度凝练的说明。
由此,作为精神分析学说的有机组成部分,释梦理论的理论特质可以得到如下概括:
第一,从精神分析学说的内在框架上看,释梦理论体现了某种萌芽意义,引导了精神分析的绵延发展。释梦理论通过对梦的成因、动力与运作的分析,几乎已经搭建起精神分析心理结构论的基本框架,其中所谓“审查机制”在功能上与弗氏正式提出的“前意识”概念已经十分相似;在探究梦材料的来源时,弗洛伊德多次强调童年经历的独特地位,并赋予俄狄浦斯等童年性情结重要的动力意义,可见释梦理论对人格发展论和性理论的启发。
从另一角度看,与精神分析学说的后期的严整框架和逻辑相比,释梦理论在某些方面的理论发育确显不足。例如,释梦理论在阐释和运作性内容时显然还尚未摆脱其日常含义,《梦的解析》就存在许多道德性的相关描述,如“无邪”“猥亵”“高尚”等等;[7]与后期成熟的泛性论乃至心理动力论相比,这种叙述无疑显得相对初级和粗糙,缺乏哲学意义上的启发;至于社会心理学、哲学及美学思想,释梦理论更无涉及。这从侧面印证了释梦理论在精神分析学说中的萌芽和引导意义。
第二,从实践观上看,释梦理论反映了精神分析学说与精神疾病诊疗实践的紧密关系。一方面,释梦理论脱胎于弗洛伊德对精神科从医经历的经验总结与理论思考,其研究对象(梦及潜意识)、经验材料(神经症患者的梦)和材料获取方法(自由联想法)均直接取自临床实践;由此深刻影响了精神分析学说的理论走势,直至其晚期转向后才有所淡化。另一方面,作为一种技术性与抽象性并重的理论,释梦理论在精神分析对心理治疗的普遍指导过程中充当了实践先锋,即所谓“对心理学知识有所贡献而且是投射到心理症问题的曙光”,[7]经后人不断完善发展,至今在心理诊疗实务中具有影响。可以认为,释梦理论以其中介或通路作用,沟通了精神病专科治疗技术与无意识心理研究两大领域,并初步建成了相应的互动机制。
第三,从方法论上看,基于对异常心理及潜意识的关注,释梦理论以理论纽带的身份,初步践行了个体主义的、非系统化的、艺术性的精神分析方法论。弗洛伊德认为,常态心理与变态心理具有共同的形成机制,其根源都来自潜意识:“不管是错失行为、偶发行为,或最轻微或至严重的病症,它们的共通点,在于我们皆可将之追溯至可厌的,潜抑了的精神素材。”[8]变态心理及潜意识研究对常态心理研究的此种启发意义,拓宽了心理学的研究领域,展现了心理活动的复杂性和多维性,是精神分析学说理论价值得以存在的基本前提,同时赋予了释梦理论作为两类研究之纽带的身份。
基于上述设定,释梦理论须从特定个体而非群体入手获取材料和解析,解释、意义以及个体经验成为主要的研究取向:在经验材料收集过程中,这体现为访谈、观察等质性方法的广泛使用,以及材料的非系统化与非统计化;而从研究实践与主体的关系上看,释梦研究者的个人思维方式与能力水准亦将显著影响其研究成果的质量,亦即艺术性特征。事实上,此种特质正是实验心理学等派别对精神分析学说的主要批评,或者说来自心理学内部各理论派别的争论;而从相对宏观的角度看,作为一名社会学学习者,笔者认为也多少存在于心理学等认知科学与以社会学为代表的实证科学的比较之中。
第四,从理论表述与建构逻辑上看,在逻辑特征、形式特征、结构特征和理论色彩上,释梦理论都显示出其独有的特质,但相应也体现出某些原生缺陷。先定论是释梦理论乃至整个弗氏精神分析最突出的逻辑特征。弗洛伊德认为,一切心理事件均非出于偶然,并且与潜意识有着密切的联系,这实际上成为精神分析体系的公理,但又缺乏不言自
明的逻辑证据。考虑到释梦理论的个体主义与艺术性,此种先定论在具体论断上的体现则更为明显,例如“不够满意的解释往往背后仍隐藏着一段未坦诚的告白”“一个人无法将整个梦作为集中注意的对象,只能够就每小部分逐一检释”[6]之类的预设在《梦的解析》中并不少见,以至于弥散出随意性和不可知论的色彩而受到批评。
对理论特别是实践性理论的外壳,释梦理论主要采用典型、范式或字典等形式予以构建,具体表现为对典型梦境的分析、总结和迁移运用。该方法无疑增强了理论的启发性与可操作性,但同时也使自身陷入了悖论之中:如果梦是个体主义的与解释取向的,实际上便不再适用于范式等内容取向的工具,而如果梦是内容取向的,那又何必强调通过自由联想等方法追求梦者自身真实讲述的最大化呢?况且弗洛伊德本人也承认:“同样的一个梦对于不同的人、不同的关联将有不同的意义。”[6]事实上,荣格对弗氏使用性器官等固定意象解释梦境的方式亦有所反对,而性正是弗洛伊德使用最泛化的典型或释梦条目。从理论构建的角度看,上述形式实际上体现了一条基于大量典型与范式等经验材料获得论断的构建路径,对概念设计与逻辑框架较为轻视,以区别于注重“概念-框架-实践”过程的传统方式。这从侧面反映了释梦理论与实践的紧密有机关系,但不利于理论的梳理明晰与实践推广。而在上述构建路径之下,读者亦容易想见弗氏在表述具体论证过程上的缺陷:如《梦的解析》在使用经验材料时,既无系统的宏观说明,又无对抽象推理的充分解释,这为释梦理论乃至精神分析学说的神秘主义色彩又增添了一处来源。
可见,释梦理论与其他子理论一起构成了精神分析学说的完整体系:该体系以释梦理论为发端,心理结构论和人格结构论为核心,各理论相互支撑与联系,四平八稳滴水不漏。这种封闭性的结构特征虽不见于释梦理论自身,但是随着精神分析的不断拓展逐渐在整个体系中显现出来,一方面有利于突出学说的整体特点,但同时也阻碍了对其他学派的借鉴与综合。作为另一种理论色彩,笔者认为可将其视为释梦理论赋予精神分析的又一理论特质。总的来看,释梦理论作为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对潜(无)意识的特别关注和梦的愿望达成属性出发,对梦的内容、形成、运作、典型及释梦方法均发表了独特见解,不但在观点上与心理结构论、人格结构论、泛性论等精神分析子理论具有紧密联系与互动,也在实践观、方法论及理论构建特征上对整个精神分析学说产生了重要的引导和启发作用,对精神分析的某些缺陷亦负有责任。
注释
①在《梦的解析》等早期著作中,弗洛伊德对精神心理活动的划分只包括意识与潜意识两部分;后期则将潜意识中有可能被感知的部分进一步明确为前意识,从而建立了较完整的三分类的心理结构论。
②在释梦理论中,潜意识中欲表达的部分称为“梦的隐意”或“梦思”,梦境的具体内容则称为“梦的显意”或“梦内容”。
[1]彭聃龄.普通心理学(修订版)[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2]金军伟.精神分析理论发展概况述评[J].山西师大体育学院学报,2007,22(F06):108-112.
[3]万菲.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J].武钢职工大学学报,2000(04):14-16.
[4]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纲要[M].刘福堂,等,译.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87.
[5]许梦虞.初评弗洛伊德的“释梦理论”[J].心理学探新,1989(04):26-31.
[6]弗洛伊德.梦的解析[M].丹宁,译.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8:35,82,53,139,56,19,20.
[7]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论[M].高觉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128,88-89,453.
[8]弗洛伊德.日常生活的心理分析[M].林克明,译.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1986:169.
A Brief Analysis of Theoretical Trait of Freud’s Psychoanalysis
Liu Wei
(School of Philosophy and Social Development,ShanDong University,Ji’nan,Shandong 250100,China)
The theory of dream interpretation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Freud’s psychoanalysis.Based on special attention to subconsciousness and regarding dreams as desire,there are some special perspectives about content,forming,operation,examples and interpreting methods in dream interpretation theory.There are closely connections among the theories of dream interpretation,psychological structure,personality structure and pansexualism,which has a great influence on the view of practice,methodology and characteristics of psychoanalysis.
dream interpretation theory;psychoanalysis;theoretical trait
B84-065
A
1672-6758(2015)05-0048-3
(责任编辑:宋瑞斌)
刘伟,在读硕士,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2013级。研究方向:社会学。
Class No.:B84-065 Document Mark: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