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昭,陈 丹
(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青岛 266520)
2009年5月15日,IMO通过《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虽然公约尚未生效,但随着国际社会对环保的呼声日益高涨,此公约提前生效可能性很大。
近两年,IMO和一些船级社相应出台了针对此公约生效后的有害物质清单编制了相关指导文件和软件,便于船厂、船东、供应商能快速的编制相应的有害物质清单,如:2011年7月召开的第62次环保会(MEPC 62)根据各方意见,最终以MEPC.197(62)决议形式通过了《2011年有害物质清单编制指南》;CCS发布了《船舶有害物质清单编制及检验指南(2013)》和IHM管理系统软件。然而本公约出台的目的是本着从摇篮到坟墓的管理思想,即对船舶有害物质的管理提出了法律要求,对船舶的建造、营运管理以及拆船作业等进行了规范,对航运界的多个利益方提出了要求,其实最根本的是如何有效的对船舶有害物质控制的管理思想。
由于大部分造船厂并没有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来管理或管制供应链的有害物质,船舶建造的供应链在短期内无法根据IMO的规定提供“材料声明”及“供应商符合声明”作为船舶有害物质的依据。因此目前船级社、造船厂等还只能依据检测手段来判断船舶的有害物质状态,此方法是最终的判断手段,如果检测不合格必须进行有害物质移除,可能给造船厂带来不可控的交船风险。最根本最有效的方法是建立有效的有害物质管理体系,不仅要控制有害物质的使用量,还要对使用有害物质进行登记管理,取得船级社的认证,最终实现绿色造船。
由于有害物质管理体系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体系,不但要求造船厂各个部门之间进行协作,还需各个供应商的协作,因此是一个长期过程。
1)技术部门的职责为前期技术评估、制定技术协议、材料和供应商进行风险评估、维护和更新有害物质材料风险等级表。
(1)前期的技术评估是对选择的供应商提供产品的有害物质控制或制造厂的有害物质控制体系方面的内容进行技术评估。
(2)制定技术协议是在技术协议中与供应商明确有害物质要求以及各自的职责要求。
(3)材料的风险评估是对造船过程中使用的材料根据IMO规定要求的物质进行风险评估,制定每项物质的风险等级表便于对不同等级的物质采用不同的管控措施(见表1)。
(4)供应商的风险评估是对所配套的产品复杂性和材料的风险进行评估,对供应商自身体系能力的风险评估和追踪不合格品进行控制,对供应商进行风险等级划分。供应商风险类别评定后,分别列出高风险和低风险供应商名单,在正常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可根据变化的情况随时进行评估调整。供应商高风险划分举例如下:提供的产品复杂,使用的零件或材料种类50以上,存在受限有害物质的可能性较大;提供的产品虽然简单,使用的零件或材料种类也较少,但其主料或辅料中需要用到受限有害物质的;没有对自身的供应链进行有害物质管理,也没有建立和实施自身的有害物质管理体系的;对自身产品没有进行受限有害物质检测,也没有系统的测试规定;在受限有害物质检测中,已发现某种有害物质超标,后续又没有明显改善效果的。
(5)维护和更新有害物质材料风险等级表包括维护和更新供应商风险等级表、维护和更新设备和材料清单与风险等级;维护和更新技术协议。
2)采购部门的职责是入库及库存管理。具体包括:对于低风险的材料和设备,采取文件审核的方式管理;对于高风险的材料和设备,采取抽样送检的方式管理;对库存材料进行半年或年度送审检验的方式管理;维护和更新库存材料管理规定。
3)检验部门的职责是材料和设备的检验管理。具体包括:监督采购部门对材料和设备的等级管理以及检验管理;维护和更新入库验收与放行原则;维护和更新检测计划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对高风险存在的产品、供应商进行预判,并确定是否需进行第三方检验[1]。
4)生产部门的职责是现场施工管理。具体包括:船上设备和材料的生产流程的领用管理;高风险和低风险材料和设备的分级管理;建造过程中使用的临时工具、设备、材料等物资的船上和船下的管理;重点材料的有效用料管理,如防火、隔热材料,甲板敷料、电缆、法兰垫片等[2]。
表1 石棉的风险等级
由于有害物质管理体系的建立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实施,根据不同的阶段分别建立阶段目标。
1)短期目标:建立以检测为基本手段的有害物质管控体系,包括制定体系的要求、各部门的协调职责、管控流程等,来有效的控制交付船舶的风险;向供应商提出提供“材料声明”及“供应商符合声明”的技术要求、经济条款要求及培训。实现从以“检测作为基本管控手段”的阶段向以“有害物质管理体系为管控手段”的阶段过渡。
2)中期目标:全面在造船厂的供应链中实施以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IMO MEPC 197(62)/ ISO 30005要求为基础的有害物质管理体系。实现以“材料声明”及“供应商符合声明”作为提供有害物质的依据阶段,达到通过供应链的有效控制来降低有害物质风险的目的[3,4]。
3)长期目标:通过有效的供应链有害物质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向船东提供符合香港拆船公约“有害物质清单”并顺利通过船级社的认证,实现绿色造船。
1)成本与风险:船厂在体系建立过程中要考虑运行管理成本(总成本=采购成本+检验成本+风险成本),从整个体系建立后的运行看,有三种运行方式:
(1)在供应链上要求所有供应商提供由船级社认可或接受的第三方检测的有害物质报告,此种方式可减少检验成本,但增加造船厂的采购成本,此种方式对造船厂的风险最低。
(2)在产品入库后由造船厂按照体系要求进行分类管理和定期的第三方检验,此种方式可以减少采购成本和较低的检验成本,风险较小。
(3)在产品上船安装后,由第三方进行整船检验,此种方式只有检验成本,对造船厂风险最高。
因此,只有第二种方式是最适合造船厂的,也是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最终根本。
2)各部门协调:需要部门职责清晰,在体系的框架下建立各自运行的规则和要求。
3)材料追溯与责任承担:建立材料的追溯机制和责任划分原则。
4)合适的检验时机:选择合适的检验时机,能从成本和风险上都得到保障,但要根据各造船厂的管理流程上综合考虑相应的时机。
随着国际社会对环保关注程度的日益提高,以及欧盟等国家区域保护性法规的出台,都将加快《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的生效步伐,造/拆船厂、船公司、供应商都需加快有害物质控制的建立以适应公约生效对供应链上各方的冲击,这是各方都需面临的问题。
[1]中国船级社.船舶有害物质清单编制及检验指南(2013)[S].2013.
[2]The Hongkong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ty and environmentally sound recycling of ships[S].2009.
[3]Resolution MEPC.197 (62) 2011 Guidelin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ventory of hazardous materials[S].2011.
[4]ISO 30005: 2012 Ships and marine technology-Ship recycling management systems-Information control for hazardous materials in the manufacturing chain of shipbuilding and ship operations[S].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