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你的童年吗?随着年龄的增长和思想的成熟,那些美丽的梦想、单纯的快乐似乎在一步步离我们远去。苍茫丛林间,玛雅文化湮没了;丝绸之路上,高昌古国消逝了。人类在消逝中进步。行走在消逝中,既有“流水落花春去也”的怅惘,也有“谁道人生无再少”的旷达……
一
鞋的故事
文/孙 犁
我幼小时穿的鞋,是母亲做。上小学时,是叔母做,叔母的针线活好,做的鞋我爱穿。结婚以后,当然是爱人做。现在老了,买的鞋总觉得穿着别扭。想弄一双家做鞋,住在这个大城市,离老家又远,没有办法。
在我这里帮忙做饭的柳嫂,是会做针线的,但她里里外外很忙,不好求她。有一年,她的小妹妹从老家来了。听说是要结婚,到这里置办陪送。有时闲下来,柳嫂和我说了不少这个小妹妹的故事。她家很穷苦。她这个小妹妹叫小书绫,因为她最小。在家时,姐姐带小妹妹去浇地,一浇浇到天黑。地里有一座坟,坟头上有很大的狐狸洞,棺木的一端露在外面,白天看着都害怕。天一黑,小书绫就紧抓着姐姐的后衣襟,姐姐走一步,她就跟一步,闹着回家。现在大了,小书绫却很有心计。婆家是自己找的,定婚以前,她还亲自到婆家私访一次。定婚以后,她除拼命织席以外,还到山沟里去教人家织席。吃带沙子的饭,一个月也不过挣二十元。
我听了以后,很受感动。我有大半辈子在农村度过,对农村女孩子的勤快劳动,质朴聪明,有很深的印象,对她们有一种特殊的感情。
柳嫂在我这里帮忙,时间很长了。用人就要做人情。我说:“你妹妹结婚,我想送她一些礼物。请你把这点钱带给她,看她还缺什么,叫她自己去买吧!”
柳嫂客气了几句,接受了我的馈赠。过了一个月,妹妹的嫁妆操办好了,在回去的前一天,柳嫂把她带了来。这女孩子身材长得很匀称,像农村的多数女孩子一样,她的额头上,过早地有了几条不太明显的皱纹。她脸面清秀,嘴唇稍厚一些,嘴角上总是带有一点微笑。她看人时,好斜视,却使人感到有一种深情。
我对她表示欢迎,并叫柳嫂去买一些菜,招待她吃饭,柳嫂又客气了几句,把稀饭煮上以后,还是提起篮子出去了。
小书绫坐在炉子旁边,平日她姐姐坐的那个位置上,看着煮稀饭的锅。我坐在旁边的椅子上。
“你给了我那么多钱,”她安定下来以后,慢慢地说,“我又帮不了你什么忙。”
“怎么帮不了?”我笑着说,“以后我走到那里,你能不给我做顿饭吃?”
“我给你做什么吃呀?”女孩子斜视了我一眼。
“你可以给我做一碗面条。”我说。
我看出,女孩子已经把她的一部分嫁妆穿在身上。她低头撩了撩衣襟说:
“我把你给的钱,买了一件这样的衣服。我也不会说,我怎么谢承你呢?”
我没有看准她究竟买了一件什么衣服,因为那是一件内衣。我忽然想起鞋的事,就半开玩笑地说:“你能不能给我做一双便鞋呢?”
这时她姐姐买菜回来了。她没有说行,也没有说不行,只是很注意地看了看我伸出的脚。
告别的时候,她的姐姐帮她穿好大衣,箍好围巾,理好鬓发。在灯光之下,这女孩子显得非常漂亮,完全像一个新娘,给我留下了容光照人、不可逼视的印象。
过春节时,柳嫂回了一趟老家,带回来妹妹给我做的鞋。她一边打开包,一边说:“活儿做得精致极了,下了功夫哩。你快穿穿试试。”
我喜出望外,可惜鞋做得太小了。我懊悔地说:“我短了一句话,告诉她往大里做就好了。我当时有一搭没一搭,没想她真给做了。”
“我拿到街上,叫人家给拍打拍打,也许可以穿。”柳嫂说。拍打以后,勉强能穿了。谁知穿了不到两天,一个大脚趾就瘀了血。我还不死心,又当拖鞋穿了一夏天。
我还是没有合适的鞋穿。这两年柳嫂不断听到小书绫的消息:她结了婚,生了一个孩子,还是拼命织席,准备盖新房。柳嫂说:“要不,就再叫小书绫给你做一双,这次告诉她做大些就是了。”
我说:“人家有孩子,很忙,不要再去麻烦了。”
柳嫂为人慷慨,好大喜功,终于买了鞋面,写了信,寄去了。现在又到了冬天,我的屋里又升起了炉子。柳嫂的母亲从老家来,带来了小书绫给我做的第二双鞋,穿着很松快,我很满意。柳嫂有些不满地说:“这活儿做得太粗了,远不如上一次。”我想:小书绫上次给我做鞋,是感激之情,这次是情面之情。做了来就很不容易了。我默默地把鞋收好,放到柜子里,和第一双放在一起。
柳嫂又说:“小书绫过日子心胜,她男人整天出去贩卖东西。听我母亲说,这双鞋还是她站在院子里,一边看着孩子,一针一线给你做成的哩。眼前,就是农村,也没有人再穿家做鞋了,材料、针线都不好找了。”
她说的都是真情。我们这一代人死了以后,这种鞋就不存在了,长期走过的那条饥饿贫穷、艰难险阻、山穷水尽的道路,也就消失了。农民的生活变得富裕起来,小书绫未来的日子,一定是甜蜜美满的。
那里的大自然风光,女孩子们的淳朴美丽的素质,也许是永存的吧。
[品鉴]
散文《鞋的故事》写的是家常琐事,语言也朴实无华,但它蕴藏着深层的哲理意蕴和强大的感发力量,是一篇思想和艺术都臻于“化境”的佳作。
文中的鞋和人有着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质朴、本真、不加雕饰,即写作对象为美好的物与人。文章围绕作家与小书绫之间有关鞋的故事,表达了对物质文明进步下农村女孩子命运的关注,以及对正在逝去的美好事物的呼唤。文章结尾写道:“那里的大自然风光,女孩子们的淳朴美丽的素质,也许是永存的吧。”这句话起着升华主题的作用。作家用了“也许”这个语气不确定的词,其含义是相当丰富的,期望之中隐含着淡淡的忧虑:但愿美好的自然风光,人类美丽的心灵、淳朴的品格,不会因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发展、生存际遇的改变而丧失,即“对人的改变表达忧思”。
二
谁人故乡不沦陷
文/熊培云
“我刚刚离开我的摇篮,世界已经面目全非。”
大约在两百多年前,当夏多布里昂回到湿漉漉的布列塔尼故乡时,曾经这样感慨。因为在那里,作家再也寻找不到“儿时的圣马洛”了,小时候曾在船舶的缆索间玩耍,现在港内看不到船;而自己出生时的公馆也已经变成了旅店。故乡,游子梦里的天堂,和作家远去的岁月一起,一去不返。
……
和夏多布里昂不同的是,在我的疼痛里不仅有失去故土的惆怅,更有失去故土的羞耻。一切是那么猝不及防地发生了,而且是在一个风平浪静的年代里,这里没有硝烟蔽日的战争,没有饿断人肠的饥荒,更没有手握刺刀一进村子就牵猪抢鸡的日本兵。
我在江南乡下生长了17年,和我的农民父亲一样,曾经向往城市没有泥水的生活。然而当我终于提着笔杆子进城,发现这里不过住着一群有房屋没家园的可怜虫。只有乡村,才是游子栖息灵魂与双足的地方。疲惫的时候,我不必像城里人一样去桑拿房、歌舞厅,我只要买张还乡的车票便可以了。回到村子里,就像回到电影《海上钢琴师》里的那艘轮船之上。望着童年的老房子,无论在外面的世界有多少挫折困苦,即使失去一切,都有信心从头再来。又因为,我原本一无所有,或者我并不需要那么多。不幸的是,2000年以后,当老家的房屋被移民建镇的风潮彻底淹没时,我栖居乡村的信心与骄傲已荡然无存。曾经生养我的村庄如今变成一片废墟,我从此成了一个在心灵上既没有城市又失去了村庄的流浪汉……
在我的精神世界里,此后几年间在老家发生的一件事比拆房子还要严重,那就是村子里的一些古树被远道而来的树贩子连根盘走。坦率说,尽管我也时常遭遇人生的挫折,但很少失去内心的安宁。然而,当我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知道老家的古树早在几年前便被人强买一空,其时内心不可不谓翻江倒海,无以诉说。
我曾经看过一部名为《柠檬树》(Lemon Tree)的以色列电影:巴勒斯坦女果园主萨玛,为了保卫自己的果树,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新邻居、以色列国防部长告上法庭,因为以色列当局出于安全考虑要砍她的果树。尽管以色列当局表示将给予萨玛足额的补偿,但在她看来,这些柠檬树不仅有自己的记忆和生命,同时也是她与父亲甜蜜生活的见证者与给予者,而这一切是任何钱财都无法补偿的。
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有一些难以割舍的人与事。对于我来说,最能牵动我的故乡之物,便是村边晒场上的那棵老树。它有几十米高,不仅在我孩提时代给了我昂扬挺拔的斗志,同样见证了这个村庄的几百年历史;而当我有朝一日离开故土、远足他乡,它又是那样温情满满,成为游子望乡之时的归所。就像《乱世佳人》里陶乐庄园里的大树,总会让离乱中的孩子挂念,梦萦魂牵。
没有树,土地会失去灵魂。在我眼里,晒场边上这棵高大挺拔的古树之于这个村庄的价值,无异于方尖碑之于协和广场,埃菲尔铁塔之于巴黎,即使是出于审美或者某种心理层面的需要,它也应该永远留存。记忆中,这棵大树同时支撑起了这个村庄的公共空间。尤其是在耕作季节,劳累的人们多会在这里休息、闲聊,而那些伸出地面的巨大树根也为大家提供了天然的长条板凳。据村里的老人们说,早在几代以前,曾经有人想卖掉这棵树,一位有公益心的老人便自己掏了钱将这棵树买了下来,目的就是为了让子孙后代忙完农活时有个好地方乘凉。
就是这样一棵古树,被树贩子里应外合,名义上以“2000元”(最初是1000元)的价格在光天化日之下连根刨出,然后运走。回想上世纪八十年代,我曾经在这棵大树旁,边收割水稻,边听崔健的《一无所有》,与父母在田间地头忙着“双抢”。而现在,虽然表面上我在城市里过得意气风发,掸去了泥土,却在不知不觉中失去了心底的家园。
“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最近几年,越来越多离开乡村的游子写下了“故乡沦陷”的文字。他们站在中国与世界的不同地方发问——为什么我们曾经“热爱的故乡”,变成了一个自己不愿回去或回不去的地方?
[品鉴]
《谁人故乡不沦陷》夹叙夹议地述说了一种对故乡“沦陷”的担忧和思考。“沦陷”一般指领土或国土被敌人占领,作者特用“沦陷”一词表示乡村在城市化进程中遭受的破坏,其中包含着这样几层意味:在作者看来,故乡现在的生存状态是惨烈的。一个于他而言,同时是地理指向、物质指向和心灵指向的乡村,因为移民建镇的风潮而变成废墟,这种惆怅有如亲眼看到家园国土在战火中一寸寸失守,因此故乡的“沦陷”首先是令人沉痛的。对此,作者援引法国作家夏多布里昂的话“我刚刚离开我的摇篮,世界已经面目全非”来注解这种感受。但同时,作者也点出两者的差异:“在我的疼痛里不仅有失去故土的惆怅,更有失去故土的羞耻。”在一个没有战争与饥荒的平静年代里,故乡“沦陷”的背后包含的是短浅利益的驱动,象征故乡之物的老树被树贩子连根盘走就是最好的例子。在作者看来,老树之于村庄的意义是与方尖碑、埃菲尔铁塔一样带有美学需求、历史意味和精神寄托的。
文章以饱含深情的笔触叙述了作者的真实经历,其中巧妙穿插了许多文学、电影、建筑等方面的例子,一方面使文章亲切可感,另一方面也使故乡“沦陷”超越时空,成为了天下游子共同关心的话题,从而加强了文章叩问的力度和思考的深刻性。
三
时 光 沙 漠
文/叶倾城
我曾对他们投去轻蔑的一瞥。
是多年前,在小三峡。大宁河水青青如雨,船只驶过后的水面,浪花涌动,波光激激,似风中不断抖动的大幅丝绸。两岸苍翠欲滴的山,缓缓围拢,仿佛近在咫尺,伸手便可以触及。而在山的最高处,有我从没见过的最干净最高远的天空。
这样的水色山色天色,让大二女生简单的心,在刹那间便蓄满了山的青和水的蓝,心里的震动,一直一直地波光潋滟。
然而回头间我发现,同船的大部分旅客都睡着了。水光阳光的阴影在他们的脸上交织,他们却睡得莫知莫觉,好像他们高额的旅游费用就是用来睡觉的。
不懂得那些熟睡的脸孔,不明白如此的美色当前,怎么竟会有人无动于衷,因而不解里便包含了鄙夷,想:有些人或许天生对美没有感觉,他们的灵魂迟钝。
今年夏天,很偶然的机会,我去了毛乌素沙漠,最后几天,宣布要到一个叫红碱淖的地方。
淖,是蒙古语中湖的意思;碱,表示水质含碱;红,晚霞中湖水的颜色吧。红碱淖,便是沙漠中的一个大湖。
初听时便是无法出声的惊奇:沙漠与水的距离,应该是比天堂离地狱的距离更远的吧;沙漠中的湖泊,也应该比患难中的爱情更为珍贵的吧。我听见自己心里无法抗拒的渴望。
便去了。穿过沙漠,到处都是深坑和巨大的裂缝,仿佛曾经天崩地裂留下的遗迹,面包车躲着这些坑,找最像路的地方走,一路颠簸,卷起漫天的沙尘,窗外,是高原上格外毒辣炽热的阳光,劈头盖脸地射过来。我整整坐了一天的车,满身满脸的灰沙,疲倦到了极点。然而想着那湖,想象着它如深闺女子的寂寞与华美,觉得任何代价都是值得的。
那湖,是真的美丽。
我们到达的时候是黄昏。夕阳西下,风起云动,满天彩霞倒映在湖水里,仿佛半个湖都在燃烧变幻,而另外半个湖,却仍是海的安静蔚蓝——红碱淖,竟是出乎意料的大,一眼望不到尽头。当我走向湖边,金色的细砂磨着我的足心,咸而湿润的风掠过我凝结了沙块的发,在我的面前静静呈现的,是海一样广大的红碱淖,而我的背后,依然是落寞的黄沙。
我明明确知这是大自然的神迹,我明明清楚第二天就要离去,我明明被它的美丽深深撼动——但是坐在湖边,我努力睁大眼睛,却仍然不可抗拒地睡着了。等我惊醒的时候天当然已经黑了。就在我后悔不迭而且深深自责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多年前,在小三峡的船上,我曾经对那些睡着了的游客投去怎样的眼光。
并不是红碱淖的美远逊于小三峡,只是当年的我,和今天的我,已经隔了四年的时光。时光,将当年心中充满爱和美的幻想的大学女生,变成了一个最平凡的女人。
年轻时代的心,是水晶做的,只要一点点光的照耀,就可以立即折射出万道瑰丽的七彩光环。可是那样的心,在生活里到处遇到的都是利器和棱角,即使不至于破碎,也渐渐地布满擦伤的痕迹,被磨得起毛,永远失去了它的晶莹。
童年时心爱的游戏,被第一朵玫瑰点缀过的青春,所有单纯快乐的喜悦,不都是这样,被我们遗忘在时光的背后,再也不能捡拾吗?而即使一切可以重来,又要到时间的哪个角落,才能找回那个打了一个学期工攒路费,甘心吃一路方便面,却仍然心中喜悦,被美深深蛊惑的女孩呢?所以注定了错过,就像盲人注定要错过每一朵花。
入夜的红碱淖有深紫柔软的天空,面对着那大片模糊的湖水,我深深地知道,今生今世,再也不能有当年初遇小三峡的心动,就好像人的一生,只能有一次最初的恋情。
夜越来越深了,我起身回房,路上,听见遥远的地方有风的声音,那是从沙漠里传来的吧。而我却在刹那间看到,那广漠荒凉的,时光的沙漠。
[品鉴]
这是一篇构思新巧的优秀散文。一看到题目“时光沙漠”,不由心生疑问:是把“时光”比作“沙漠”吗?也就是说,标题即设下了悬疑。文章先描写“我曾对他们投去轻蔑的一瞥”这段经历,通读全文便不难发现,这样处理,与后文写“我”风尘仆仆、费尽心力到达红碱淖,面对红碱淖美景竟然睡着了作对比,不仅表达了“我”对自己昔日无知的愧疚,更揭示出随着时光流逝,人的感情变得迟钝、心灵不再如年轻时敏感的主题。而从结构上看,“我曾对他们投去轻蔑的一瞥”一语,与第十二段的“我突然想起了多年前,在小三峡的船上,我曾经对那些睡着了的游客投去怎样的眼光”遥相呼应。
同时,这又是一篇内蕴深刻的佳作。比如篇末处说“而我却在刹那间看到,那广漠荒凉的,时光的沙漠”,句中“时光的沙漠”实际指的是随着时间流逝,年轻时代单纯的心因生活的磨砺而变得粗糙起来。作者有关时光真的可以让人心少一分感动,让人生变得苍白而缺少美丽色彩的感慨,可谓“新异的滋味和独得的秘密”(朱自清先生语)。
(作者:林逾静,江苏省太仓高级中学)
中学课程辅导高考版·学生版2015年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