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小说死磕

2015-12-09 21:45张浩文
天涯 2015年4期
关键词:高明文学

张浩文

跟小说死磕

张浩文

马高明死了!

这消息让我震惊,那一刻我悲伤满怀,感慨万千。

马高明何许人也,值得我这么揪心?

说起来有些不着调,马高明是我小说中的一个人物,一个虚构的角色。2003年,我写了一篇中篇小说《三天谋杀一个乡村作家》,马高明就是那个被谋杀的乡村作家。

这是一个很拧巴的人。小说里写他是“文革”后期的高中毕业生,回乡当了农民,却不务正业,醉心于文学创作。当时是人民公社时期,他的爱好尚有用武之地,比如为大队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撰写小演唱剧本、为奋战在抗旱第一线的青年突击队创作鼓动干劲的宣传诗等等,因此还颇受重视;可在人民公社解体之后,这种爱好就完全成了屠龙之技,显得大而无当甚至迂腐可笑了。分田到户了,乡镇企业崛起了,农民进城务工了,土地流转了……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可马高明却依然沉浸在自己的文学梦里,似乎这一切都与他无关。别人发财了,盖楼了,买彩电洗衣机电冰箱甚至汽车了,他家依然是破窑烂房夯土墙,无疑是村里最穷的人家。他对此安之若素,可他的老婆孩子无法忍受,他们抱怨他,指责他,说他没有尽到为父为夫的责任。

他们说得没错。马高明醉心创作却没有任何成果,文学没有付给他一丝一毫的回报。作为一个穷乡僻壤的底层农民,他呕心沥血写出来的东西根本没有出版和发表的机会,他背了一麻袋的手稿到省城的相关文学机构寻求帮助,结果那些稿件被礼貌地留置多年后竟然丢失了!这个打击差点要了马高明的命,他大病一场,后来凭借顽强的毅力和超强的记忆,硬是把那些稿子全部重写了一遍。在《三天谋杀一个乡村作家》的小说里,“我”回到家乡,马高明的老婆知道“我”是她丈夫的高中同学,并且打听到“我”在某地作家协会混事,而且还是一家著名文学刊物的编辑,就找到“我”,让“我”鉴定一下她丈夫的作品。如果写得还行,她听说现在有自费出版的事,他们砸锅卖铁也帮他出版了;如果不行,就请我去劝劝她丈夫,让他改邪归正,从此之后跟她好好过日子。她说凭“我”这种权威的身份和与她丈夫多年的情谊,马高明应该能够听得进去“我”的话。“我”浏览了马高明的稿子,由于蜗居乡下,信息闭塞,对文坛现状一无所知,这种既不合文学规范也不合文学潮流的作品根本不会有出版社愿意接手,即使自费也没有多少读者。再说了,自费要花费数万元,这对一个已经千疮百孔的家

庭来说是天大的负担,他们完全没有必要为个虚名把自己逼到绝境。出于挽救这个家庭的责任,也基于我们多年的友谊,“我”决定痛下杀手,砸碎马高明的文学迷梦。在小说的结尾,村里的父老乡亲去车站送“我”离开,在大庭广众之下,“我”公开否定了马高明的作品和他的文学才能,告诫他不要好高骛远,还是老老实实地当好农民吧。看到马高明遭受打击之后愕然和凄然的面容,“我”赶紧登上返程的列车,让自己的眼泪不要流在他当面。小说最后,“我”趴在列车的茶几上睡着了,睡梦中依稀看见马高明坐在火车前方的轨道上焚烧他的手稿,庞大的列车轰然从他的身体上碾了过去……

很显然,小说里的马高明并没有死,火车碾压只不过是一个象征。

可真的马高明却死了,这绝不是虚构。我的小说一般都有生活原型,《三天谋杀一个乡村作家》也不例外,虚构的马高明背后有一个真实的马高明。为了保护死者的隐私,我们忽略他的真名,还是叫他马高明吧。

我的震惊和悲伤来自这个真实的死亡。马高明是我的同学,我们一路从小学读到高中。由于对文学的共同爱好,我们是亲密无间的好朋友。1974年毕业之后,我们都回乡当了农民。那时是“文革”期间,所有青年人的出路都是相同的,城市的知青都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了,何况本来就是农民出身的我们。不过那时候我们并不悲观,因为我们自信文学会拯救我们,让我们的生活充满意义。我们共同的理想是写出《创业史》那样的经典作品,这种描写农村伟大变革的小说怎么能没有农村生活的体验呢?柳青不正是从北京跑回陕西的渭河滩当了农民,后来才写出了令我们感佩不已的《创业史》吗?想到我们的农村生活正是为某一部伟大的小说积累素材,那么这种在别人眼里被视为苦役的土地劳作马上就变得意义非凡了。更何况那时在我们的心中还有另一种对自己出路的设计:迫不得已先当一个农民,再成为一个有名气的农民作家,然后跳出农门,这是脱离艰苦的土地劳作的捷径。因为在那个时代,所有的职业作家都被打倒了,但各级革命委员会却都在扶持工农兵作家,鼓励描写生产第一线的工农兵生活。工农兵作家虽然来自基层,保留本色身份,却领国家津贴,专门进行文学创作,是实际上的专业作家。我们县上的文化馆里就有这样的农民作家,在高中读书时学校多次邀请他们进入我们的语文课堂,传授如何塑造贫下中农光辉形象的写作经验,这些人让我们敬仰得五体投地。

我们那时才十六七岁,正是耽于浪漫和幻想的年龄,可是现实并不会因为你的幼稚而对你格外仁慈。在回乡的最初一段时间里,我们依然保持着高中时的习惯,约定读书篇目,互相交流学习心得,如果谁有了新作,一定交给对方阅读,相互切磋创作技巧。这样的状态持续了不到一年就难以为继了。繁重的体力劳动让人疲惫不堪,繁琐的家务又挤占了少得可怜的农闲时间,阅读和写作变成了睡梦中的奢望。农村生活逐渐褪去我们臆想的光环,显露出了它的丑陋和狞厉。除了贫困和枯燥,它到底还有什么意义?

就在我们差不多对自己的前途完全丧失信心的节口,生活忽然向我们打开了另一扇幸运的大门:恢复高考了。

1977年我们一起走进考场,结果是我考中了,马高明落选了。在此后的几年里,他三进考场,但都铩羽而归。按说这不应该,以前在学校时,马高明的功课比我好,而且各科发展平衡,不像我,是典型的偏科生,数理盲。那他为什么就考不中呢?我觉得奇怪,他自己也纳闷。后来他琢磨出来了:自己的字写得太难看。我认可这个理由,马高明的字确实写得太碜了,用豕突狼奔形容一点都不

过分。别人看他的文章就像考古一样艰难,必须一个字一个字地去辨认,高考阅卷是限时作业,阅卷老师哪有这个时间和耐心?马高明得低分是情理之中的事。

那马高明为什么不把字写得好看一些呢?关键是他写不好,这是娘胎里带来的毛病,不是想改就马上改得了的。既然这样,那继续参加高考就是白搭。明白了这个道理是非常残忍的,我能想象得出马高明当时痛不欲生的样子。因为高考是给我们这些出身卑贱的农村青年打开的一扇通往天堂的门户,而且在当时是唯一仅凭自己努力就可以改变命运的方式。就在马高明的身边,许多像他一样的乡下娃喜气洋洋地走进了城市,而他却不能!特别让他难以接受的是,作为他的好朋友,我轻而易举地跃出了农门。可是无论如何,马高明最终把这些痛苦嚼碎了咽进肚里,挥拳砸烂了自己的大学梦。

大学期间,一有节假日,我回到家乡,马高明都要来找我,向我打听城市里的见闻,以及我在大学里的学习情况。我上的是大学中文系,这是马高明最感兴趣的,很显然,他虽然已经放弃了大学梦,可他依然没有放弃文学梦。他让我把自己用过的教材给他带回来,我不仅照办了,而且尽量把在学校图书馆借来的书延期交还,一并带给他阅读。我们当然会讨论我们心仪的文学创作,不过那时候我们之间的差距已经逐渐显现出来了。受过科班训练的我讲起来头头是道,马高明往往只是我的听众,而且,我那时已经在学校文学社团的内部刊物发表了作品,而马高明在自己笔记本上写下的诗歌和小说却只有我一个读者。这种时候他一般只是静静地听我高谈阔论,不大说话。大学后期,由于学业紧张,我回家的次数已经很少了,跟马高明的接触自然也就稀少了。

大学毕业后我分配去外地工作,很少回家,即使回家,也是来去匆匆。听说马高明也结婚成家了,有一双儿女。我们各自忙于自己的生计,竟然十多年没有见面。

再见面时已是新世纪后的事情了,正是这次见面,才有了《三天谋杀一个乡村作家》这篇小说。让我惶恐的是,难道我是一个乌鸦嘴,一个不吉利的小说名字果然导致了马高明的厄运?

很显然,这样的自责是没有根据的。我不是巫师,没有意念致祸的能力,而且马高明也不是被人谋杀的,他死于心肌梗塞,这有医院的诊断书可以证明。当然了,要说我的小说对马高明的生活没有造成一点影响,那也不符合事实。这影响综合一句话,那就是:马高明出名了!起码在我老家一带。

当年的《大家》杂志是名刊,在报刊亭和邮局是有零售的,发行范围覆盖全国各地,不知道是谁最先发现了那期杂志上刊载的我的小说,《三天谋杀一个乡村作家》就这样在老家流传开了。小说中的马高明当然不是生活中那个马高明,可乡亲们还是发现了他们之间的相似性,很快就辨认出了小说中马高明的原型。

马高明因此爆得大名。

如果说马高明以前埋头写作只是处在一种半隐秘状态的话,那么现在他就完全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了。在农民眼里,一个庄稼汉不下地干活,不出外务工,不能给家里盖起房子,掏不起娃娃的学费,整天钻在家里划拉那些没用的文字,这样的人不是二流子是什么?

马高明是出名了,可这名不是好名,这样的人只能被当作笑话看。

正因为这样,我后来回老家休假的时候,很怕碰见马高明。无论我写那篇小说的初衷是什么,从后来的效果看,我确实有点对不住他,把别人的隐私抖搂出来供人猎奇,这事情有点不地道。

我越是怕见他,就越碰见他。在那篇小说发表后的第二年暑假,我刚回老家探亲,当天晚上就被马高明堵在家里。我嗫嚅着向他道歉,没想到他却高兴地说,老同学,你帮我大忙了,我感谢你都来不及呢。我有点摸不着头脑,他告诉我,自从我那篇小说发表后,他接到了好几家刊物的约稿信和好几个文学笔会的邀请函。

我大吃一惊。我原来写那个小说的目的就是要斩断他的文学念头,叫他回头是岸,没想到事与愿违,反而拱起更旺的火。果然第二天,马高明的老婆刘彩娥就找上门来,她说自从我上次劝过马高明之后,他曾经消停了一段时间,没想到后来莫名其妙地接到了几封信,又旧病复发了,而且比以前更加厉害。以前只是写写而已,最多浪费一些笔墨,现在可好了,在那些杂志上登巴掌大的一篇文章,就要花几百上千的钱,出去开一个什么狗屁笔会,花的钱更多。家里哪有那么多钱供他折腾?你再帮我劝劝他吧,刘彩娥最后说。

我好奇都是些什么文学杂志会看上马高明,竟然还有邀请他参加笔会的?我昨天不敢问马高明,怕逗起他的文学热情,现在就问刘彩娥了。刘彩娥从兜里掏出几封信递给我,说这些都是马高明的宝贝,藏起来的,她偷偷拿了来,正要让我鉴定一下。我看了,来信者都是一些我从来没有见过的野鸡刊物,专门蒙骗文学爱好者。

他真的去花钱了吗?我扬了扬手中的信件。

花!刘彩娥说,他趁我不在家,把圈里的猪偷偷卖了,那头猪本来留着换化肥和农药的,现在我都不知道今年的庄稼咋种了!

我问刘彩娥,你觉得我劝他能听吗?我的意思是说,我前面已经劝过他了。

只有你能劝他。刘彩娥恳求我,你再劝劝!不看在大人面上,就可怜可怜两个娃娃吧,他们连学费都没有。

我没奈何,只好再试试。

试试的结果是自讨没趣。我们开始谈些闲话,一说到马高明的文学创作,我就老调重弹,以往他对此的态度是默然不语,可这次不一样了,马高明忽然质问我:你老是否定我,打击我,啥意思?

我愣了。

马高明从抽屉里拿出一本杂志,拍在我的面前说:你看看,我的小说!

我疑惑地翻开这本名叫《开拓者》的杂志,里面果然有一篇署名“马高明”的作品,占了一页半的篇幅,大约是一篇小小说。

我当时不可能细看作品的内容,可基于我资深文学编辑的身份,我立即断定这是一本野鸡刊物。我撇嘴笑了笑说,这种刊物,你也信?

我的表情可能不太妥当,马高明显然受到刺激了,他高声说,就你有水平,别人都不行,你也太自大了吧?

我有点反应不过来,这是咋了?虽然受到抢白,可我既然来了,还是要努力尽到我的责任。我说,这种刊物是蒙人的,没有人认可这上面的东西。

马高明嘿嘿冷笑了几声说,你不过也就发表了几篇小说,在我面前摆啥架子?你不认可,别人认可!他唰唰唰掏出几份约稿信和文学笔会邀请函,又拍在我面前。

我用眼角瞥了一下,都是昨天刘彩娥给我看过的。

我也有些生气,对马高明说,你这个人咋不识好歹?我是真心帮你,如果不是因为我们是老同学、好朋友,我才懒得管你!

马高明哼了一声说,你还好意思说我们是老同学、好朋友?你不帮我也就算了,为啥三番五次地糟蹋我、羞辱我,是怕我成功,怕我超过你还是咋的?

我火了,我说,马高明,你不要把好心当成驴肝肺,要不是你老婆来请我,要不是看在娃娃受罪的份上,我才不管你这屁事呢!你

爱写不写。不过,话虽然这么说,但我可以谅解马高明,毕竟我们的处境不一样,我还是要做最后的努力。离开他家时我耐着性子对马高明说,兄弟,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你写的那些东西真的不行,收手吧。

行不行也不是你说了算,你还是不要操这个闲心了吧。马高明硬生生地说。

他没有送我,刘彩娥把我送到门外,她满脸愧疚地说,真对不起,那东西就是一个没心没肝的二货,你受委屈了。

我倒觉得无所谓,相反,这把我从一种道义责任中解脱出来了,马高明拒绝了甚至误解了我,我从此就没有必要再为他的事情费心了。我现在要证明的是另一件事,那篇马高明拿出来炫耀的小小说是咋回事,我的审美判断应该不会出现大的偏差吧?刘彩娥告诉我,那是花了钱的。“那家刊物在北京举办一个啥笔会,邀请他去参加,缴改稿费两千元,食宿一千元,最后连回来的路费都被榨干了,没办法,沿铁道徒步往回走,靠捡破烂卖钱换吃的,后来实在走不动了,找了一个建筑工地给人当小工,干了一个月才挣来回家的车票,来回两个月没有一丝消息,我们母子仨差点急疯了。”刘彩娥说着说着眼睛就红了。

我无语了。

从此一别马高明就是十年,十年后再次得到他的消息,竟然是他猝死的噩耗!

关于他的死,我在老家听到了几种说法:

一,马高明是饿死的。传言他经常深居简出,闭门写作,几天不吃不喝是常事,实在饿得不行,就跑到镇上的饭店里讨客人的剩饭,后来竟至于饿死了。这传说有村民组长的证言,他对我说,马高明家的大门一直关得紧紧的,他从来不跟别人来往,村里有啥事,他也只能隔着门板对马高明讲。他的证言未必可信。马高明不愿跟他人交往完全可能,猫在家里不出来也有可能,沦为乞丐也不排除这种可能,但这未必能证明他一定是饿死的。

二,马高明是撑死的。这种说法更玄乎,可它建立在马高明长期挨饿的基础上,在我看来它倒是更可信一些。传说是这样的,今年春季刘彩娥从城里回家了,看到马高明皮包骨头的样子,给他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饭,结果马高明猛吃暴喝,直接死在饭桌上。

三,马高明是病死的,暴病而亡。这个说法我在马高明的侄子那里得到了证实,那天是他开着手扶拖拉机把马高明送往医院的,到医院人已经断气了,医生给出的结论是心肌梗死。

这些说法我一时无法分辨真伪,可我觉得奇怪的是,这些说法都隐含着一个前提,马高明是孤身一人在家,他因此才可能挨饿,才可能病了没人管。那他的老婆孩子呢?

看过《三天谋杀一个乡村作家》的读者一定记得小说中一双儿女向马高明乞求学费的场面,孩子的可怜和家长的无奈都让人心酸。那个场面是真实的,包括情节和人物。那么十年后这两个娃娃咋样了?我后来也一直惦记着他们,多么聪慧的姐弟俩,可惜生错了家庭,有马高明这样一个没有责任心的父亲,他们的学业怎么可能继续下去?可我在家乡得到的消息完全出乎意料:这两个娃娃都上了名牌大学,已经毕业了,在外地工作,而且老大已经结婚成家了。

这几乎是奇迹!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刘彩娥能干!我接触到的家乡人都这么说。他们告诉我,刘彩娥靠一个凉皮摊子把两个娃娃送进了大学。

在我老家不远的地方有一家化肥厂,刘彩娥在工厂门口摆了一个小吃摊,专卖凉皮和稀饭。化肥厂有许多单身职工,凉皮摊子成了他们的临时食堂,据说生意很不错,这个女人硬是靠柔弱的肩膀担起了养家糊口的重担。

这个事情我相信。刘彩娥不是一个毫无主见的女人,我虽然跟她接触不多,但就凭她

一再请我去劝说马高明就可以看出来她的精干。当自己的男人完全靠不住的时候,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刘彩娥肯定会挺身而出。这可以说是母性使然,也可以说是生活所迫。

我可以想象这些年刘彩娥的辛劳和艰难。凉皮是陕西的特色小吃,很受食客欢迎,可制做起来却十分繁琐。一般卖凉皮的都是合伙经营,现场有人卖,家里有人加工,这样就不至于太辛苦。可刘彩娥没有这福分,没有人给她分担,村里人都说他们从来没有在凉皮摊前看见过马高明,孩子就更不用说了,要上学。刘彩娥只能在家里晚睡早起做加工,白天挑着担子去售卖。这样长时间的强体力劳动,不要说一个女人,一个壮男人也未必受得了。更何况卖小吃是微利,她得付出多少汗水和眼泪才能维持这个家庭不至于瘫痪,才能承担起两个孩子越来越昂贵的中学乃至大学学费!

这个女人让人敬佩,这个母亲值得敬重,有些村民的脸上却露出鄙夷的神色。“这个女人真是能干哟!”语气暧昧,似有弦外之音,仔细打听之后,有人私下里告诉了我另外一个匪夷所思的“真相”:刘彩娥不但卖凉皮,而且还“卖”人。化肥厂一个单身老职工心甘情愿出钱帮她供孩子上学,直到两个孩子大学毕业。

啊!这怎么可能!我不相信,也不愿相信这个事实。我辗转问过家乡好几个人,他们都吞吞吐吐,不置可否,没办法,我最后去找村支书求证,作为基层组织的领导,他掌握的情况最全面,提供的答案也应该最权威。村支书是一个大学毕业不久的年轻人,他严肃地说,那是造谣,刘彩娥一个女人供养出两个大学生,给咱们村争了光,我们还给她评过先进呢,一定是有人嫉妒她,才编这样的瞎话。村支书的话有道理,可村里人的议论也有鼻子有眼,不完全像是空穴来风。我不死心,后来问我父母,他们告诫我,这是是非话,不要再打听了。

不过这里还有一个疑点,就算马高明自己不出门,他的老婆孩子总会进门吧,为什么马高明得病以至死亡时他身边无人照看呢?

后来我才知道,马高明的两个孩子先后上了大学又先后分配到外地工作,大女儿在此后不久也结婚成家,刘彩娥被子女接走了。

这真是值得庆贺的好事情啊!他们一家总算熬出头了,对于受尽千辛万苦的马高明和刘彩娥来说,门第生辉有了,后半生的依靠也有了,可以想象他们该有多高兴!

已经长大的孩子都很懂事,很孝顺,他们在城里立足之后立即把母亲接了过去。可是,为什么马高明没有跟老婆一起去城里享福呢?老两口待在一起是天经地义的事嘛。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我曾设想了种种原因,可我后来却听到了另外一种说法,这说法让我目瞪口呆:

马高明的儿女们不要他!

理由是:马高明根本不愿意承担为人之父的责任,他们没有这个父亲!

想一想这极有可能。这两个小孩从小就很少得到父亲的关爱,有一年这姐弟俩向马高明讨要学费,马高明囊中羞涩也就罢了,可他为了在众人面前维护自己的面子,偏说孩子大手大脚花钱无度,不但不给,反而狠揍了他们一顿。孩子读书前后十多年,这样的痛苦他们要经受多少遍?而且,他们后来一定会把母亲遭受的屈辱以及他们由此蒙受的羞辱归罪到马高明身上:如果马高明稍微尽一点自己的职责,他们的母亲何至于做那种遭人白眼的事,他们姐弟俩何至于在村里抬不起头?这样的父亲要他何用?

如果真是这样,那马高明后来孤死家中也就顺理成章了。

可是,马高明的儿女们真会这么决绝吗?

就在我满腹狐疑的当儿,刘彩娥忽然来

找我了。这让我有点意外。自从马高明死后,刘彩娥就进城去了,他们家的大门一直挂着锁子。

马高明的百日祭到了,刘彩娥说,她回来给他上坟。

我们老家的风俗,百日祭是人死之后第一个大祭。这样的祭奠应该是由子女主持的,可我没有看到马高明的儿女。刘彩娥告诉我,他们都忙,脱不开身。

我心里有一丝隐痛。

相隔十年后我再次走进这个家。进了门,院子里长满半人高的荒草,一群栖息在屋檐下的麻雀扑棱棱地惊飞了。刘彩娥叹了一口气说,不住人就没有人气了。

她把我引进里屋,屋里除了一张堆满废纸的桌子和一把洒满墨汁的凳子之外,别无他物。“他把能卖的东西都卖完了,就剩拆房子了。”刘彩娥苦笑着说。

我不知道她找我来干什么,刘彩娥说:“他写了一大堆的稿子,那是他的宝贝,我准备百日祭时拿到坟上烧了,算是给他带到阴间。我想让你看一看,这东西该不该留。”

刘彩娥从楼阁上搬下来五个大纸箱,里面都塞着满满的稿子。我把这些装订成册的稿子小心翼翼地摊开,整整摊了一地,几乎把我们挤得无处立足。

稿子是写在裁成八开大小的细麻纸上,这是一种很便宜的劣等纸,本地人一般拿来做祭奠神鬼的烧纸。马高明用的是毛笔,小楷,字迹比以前工整清晰多了,可以辨认。

我把这铺满一地的稿子做了清理归拢,基本可以确定这是三部长篇小说及五部中短篇小说。每一部小说起码修改誊清过四遍,这样就积攒了海量的手稿。

我大致翻阅了这些稿子。第一部长篇《春意浓》是我当年看过的,是揭露社会不正之风的。第二部是历史传奇《大唐英雄演义》,应该是后来才写的,讲的是李世民打天下的故事。第三部是重头戏,这部名叫《玉楼梦》的长篇小说分为上中下三部曲,每部大约三十万字左右,其实可以算是三个长篇。这个洋洋洒洒近百万字的长篇我一时半会也读不完,只是翻阅了一下开头和结尾,它大致是讲一个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复员老兵回乡建设新农村的故事。

十年时间,仅长篇马高明就完成了近一百五十万字,还不算那些我来不及翻阅的中短篇。而且这里的每一部他都反复修改和誊抄了四遍以上!

这需要花费多少时间和精力!

现在我们就可以理解马高明为什么顾不上家庭,顾不上孩子,甚至顾不上自己的健康了,他把自己的一切都付诸在卷帙浩繁的文稿当中了。

我告诉刘彩娥,这些不能烧,要保留下来,好好保留下来!

刘彩娥问我,保留下来干嘛?他的东西还是让他带走吧,我也要走了,不再回村里住了。

是啊,保留下来干嘛呢?我也在问自己。

它们可以出版吗?以我的眼光,似乎不能。马高明的作品文字功力很好,可最大的问题是肤浅。他的文学基础是在“文革”期间打下的,文学观念还停留在社会批判的层面上,关注的是好人好事或者不正之风。这不能怪他,他蜗居乡下,看不到文学期刊,接触不到当代文学发展的信息,没有人跟他交流,不知道网络、BBS、博客等为何物,一个几乎跟当代文坛完全脱节的人怎么可能获得探测历史和社会的新锐思想和深度观念?

如果不能走正规出版的路子,那么,购买书号,自费出版如何?这在当下很时兴,很多文学发烧友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圆了自己的文学梦。可是,钱从哪来?五部长篇出版,每部书号加印刷费至少也得三万元,五部就是十几万,这是一笔巨款,马高明的子女愿意出吗?他们出得起吗?

想到这里,我感到透心地悲哀。马高明写了一辈子,耗尽心血,付出众叛亲离的代价,最后竟然是这么一堆废纸,他这么做的意义到底在哪里?

应该说,在最初的时候,马高明肯定想以写作为跳板,以农民作家的身份跳出农门。可是这种捷径在1980年代初就被堵死了,随着“文革”被否定,“文革”期间这种培养基层工农兵作家的机制也被取消了。这是马高明看得见的,他应该知道此路不通。那么他后来的写作是为了什么呢?

首先,按我的推测,他是为了成名。在我们老家那里,在整个陕西,有浓厚的文化氛围,人们特别敬重作家,这也是整个陕西文学能在全国产生重要影响的原因之一。有了作家的名头,即使猫在乡下也是很荣耀的,特别考虑到马高明在经济上与别人差距甚大,他更需要这个身份来提振自己。

其次,我猜想他是为了挣钱。马高明在乡下拙于生计,日子过得很惶,他会不会想到通过稿费改善自己的处境?在《三天谋杀一个乡村作家》中我写到过刘彩娥曾经向我打听《白鹿原》的出版行情,这也是真实的细节。小学都没有毕业的刘彩娥知道什么《白鹿原》,一定是马高明听说了《白鹿原》热卖的消息,他不好直接向我打听稿费之类的事情,指派刘彩娥当探子的。联想到遗稿当中就有一部武侠类的《大唐英雄演义》,这样的意图十分明了。马高明可能是这么想的,村里人打工、做生意是赚钱,我写作也是赚钱,而且赚的是轻松高雅的钱,正所谓龙飞天上蛇钻土,各人自有各人路。

不过,成名也罢,赚钱也罢,发表和出版是前提,马高明能跃过这个门槛吗?现在看来显然没有。如果说开始他没有意识到,只是相信坚持写下去就一定能达到目的,而且,在他给我供职的文学杂志投稿被我退稿、被我当众宣布他写的东西毫无价值之后,他也未必相信我的判断,那么,在以后的日子里,他肯定经历过无数次的退稿打击,包括曾经把书稿送到出版社被人家长期搁置以至遗失,到这时候他还能相信自己会成功吗?如果是我,我肯定死心了,可是为什么他依然笔耕不辍呢?

这里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他觉得这个时代、包括这个时代的文学错位了,不是他的作品不够好,而是这个时代的文学标准完全拧巴了。支持我这么猜想的依据有两点:一是他的文学启蒙在“文革”,他开始尝试写作是在“文革”后期,他的文学范本是《创业史》,他的整个文学观念停留在已逝的时代里;二是他遗稿透露出的信息,他最重要的作品要算《玉楼梦》三部曲了。《玉楼梦》与《红楼梦》一字之差,可见其雄心壮志,他显然把自己当作曹雪芹了。曹雪芹“悲歌燕市,卖画为生”、“举家食粥酒常赊”,为的是完成不朽巨著《红楼梦》,马高明后来也潦倒到靠变卖家产为生了,二者何其相似?《红楼梦》何时被大家认可的?不是当代,而是后代,不是在作者生前,而是在作者死后。马高明是在为后世写作,他坚信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不过,这种有理有据的解释虽然有说服力,但我从情感上并不认同它。作为马高明的老同学,我无论如何也要把他抬高一下,我最想给出的结论是,马高明不是为了名,更不是为了利,而是为了信仰。

有信仰的写作是不需要理由的,就像信徒对待宗教。文学是什么?对马高明而言就是宗教。是他寄托情感、安放灵魂的所在,是把自己从现实的纷扰中超拔出来的攀岩索。什么人最需要宗教?困厄之中的求助者。马高明是什么样的人?说起来有损伤老同学的尊严,他其实是这个时代的失败者。他既没有能够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施展手脚的一技之长,也没有锱铢必较的精明,更没有什么钱都敢赚的胆量,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机

会和财富越甩越远。在《三天谋杀一个乡村作家》中,马高明对人民公社解体之后家乡发生的变化痛心疾首,很怀恋已经逝去的好时代,那个时候有集体经济的大锅饭,有青年突击队的激情,有文艺宣传队的浪漫,当然还有施展他才华的抒情诗和小剧本……真实的马高明也是这样,他早期投寄给我的作品基本上都是揭露和批判当下农村现实的,可见他与时代的格格不入。

可是时代的列车并不会因为他的呐喊稍微减速,相反,它的速度越来越快,令他炫目,他徒唤奈何。作为被这个时代抛弃的人,他的痛苦、他的惶惑、他的愤怒、他的无奈总得有一个宣泄的出口吧?在马高明的身边几乎没有能跟他交流的人,村民因为他穷而瞧不起他,因为他不务正业而嘲笑他,他因此针锋相对地蔑视这些人,认为他们愚昧、势利,根本不配跟他交往。至于老婆孩子,可能更让马高明伤心了,他们是他最贴心的人,可除了埋怨,他们根本听不懂他的解释,也不理解他的作为。马高明能把内心世界给谁敞开呢?这真是“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真正可以托付的知己是文学。只有在文学的世界里马高明的心灵才能平复下来,他找到了对话和回应的朋友;同时,一个在现实世界里无能为力的弱者在文学创作中却可以君临和驱遣万事万物,颐指气使地成为强者;更让人心迷神醉的是,他按自己的意愿重新创造了一个世界,这个美好的世界与他共存共融,彻底替换了丑陋的现实。这是在污秽的世界里过一种纯净的精神生活,是把文学当作了宗教。

其实这样的农民不止马高明一个。1996年,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讲述了一个“金钟文学社”的故事。在甘肃漳县某个贫困的小山村里,有一帮青年人组成了一个文学社,他们在昏暗的土窑洞里讨论文学,并在煤油灯下刻制腊版印刷自己的文学刊物《金钟》。金钟文学社社长是一个身有残疾的拦羊汉,当他坐在荒凉的田野上摊开过去的作业本,在背面用半截铅笔激情奔涌地写诗时,周围的峁墚沟壑把他挤压成了一块土坷垃,在高空俯拍的全景镜头下他就像黄土高原上任意抛洒的一颗羊粪蛋那样渺小、灰暗、可怜。时隔很多年之后的2007年7月6日,《解放日报》记者再次采访了他们,他们贫困艰辛的生活境况毫无改变,而且在出门打工、经商因而改善了生存现状的村民的陪衬下,他们显得更加惶。不过他们依然坚持自己的信念,对文学一往情深。他们说“文学改变了我们,让我们不湮没于日常生活中”。对于“靠什么支撑下来”这样的疑问,他们反问:“人总要有点精神,有点坚持吧?”他们都认为,不管文学有没有、会不会给他们带来实惠,心里得到一种幸福感也就满足了。

弗洛伊德曾经对文学做过一个经典的定义:文学即做梦。马高明及金钟文学社的社员们就生活在文学编织的迷梦中,他们在其中寄托情感,慰藉心灵,安放灵魂。这样的文学其实是现世版的宗教了,它与马高明们的生活融为一体,须臾不能分离,他们写作是因为生命的需要,而绝不是为了名利。看到他们这种生活方式,我们不免心酸,真不知道该赞美他们的超拔,还是嘲笑他们的迂腐。不过,无论如何我们应该明白,真正的文学总是与苦难与底层结缘的,不是他们创造了它,就是他们需要它,而文学本身包含的真切的生存体验和强烈的生命感悟都是来自苦难的酿造。

马高明是1950年代人,这代人接受的是高调理想主义的教育,他们成长的时期又是高度道德化的时代,刻在他们脑海里的观念是“一大二公”、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新农村、共产主义远景等等,这些观念在那个年代是以反传统的面目出现的,可骨子里却隐藏着传统文化大同观念的基因。那时的文学作品正是这种观念的形象演绎,被马高明奉为神

明的《创业史》更是此中翘楚。《创业史》中的梁生宝勤劳节俭、大公无私、正直清廉、任劳任怨,带领蛤蟆滩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他是社会主义新人,也是传统文化中的圣人。这种拔高现实带有臆想色彩的文学作品恰恰被1950年代的那批人高度认可。

改革开放之后的农村现实逐渐与马高明的道德理想背道而驰,马高明无力改变这种现实,他只能在文学作品中凭吊他的理想圣境,并且坚持用他的理想来批判这污浊的社会,用他的笔来记录这时代的变迁。

我们可以批评马高明思想的僵化,也不会容忍他的偏执,可他提出的问题未必不是真问题。

说到农村发展的“失魂”,不能不提到乡村文化的生发方式。早期的乡村文化是由士绅自发培育和传承的,近代之后国家政权深入乡土,它按照意识形态的需要对乡村文化进行改造和培植,士绅的退出和国家政权的介入,使得乡村文化的内生力遭受破坏而严重依赖外力扶持,这种情景一直持续到人民公社时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文化事业也由政府包办,那时政府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发现、培训、提拔农民作家,今天享誉文坛的陈忠实等人当年就是这么出道的。尽管这些农民作家不像历史上的乡村士绅那样有由经济自主奠定的文化自觉和审美自由,他们的创作受政府扶持因而不可避免地充满意识形态色彩,但他们的农民身份决定了他们的作品有生活,接地气,深受农民欢迎,自然就成了传播了乡土文化的有效方式。可改革开放后情况就大不一样了,人民公社解体,原先那种培养农民作家的体制也随之消亡,没有人再关注那些撒落在乡土上的文学种子了,任由它们自生自灭。这不能不说是乡村文化发展的一大损失。

以马高明而论,他无疑是有文学天赋的,而且又对文学那么痴情,如果加以培植磨炼,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平台,他未必不会成为另一个柳青、陈忠实,可惜他赶上了一个天翻地覆的新时代!

今天,我们的作家面对迅疾变化的乡土社会束手无策,一些勉强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所谓乡土文学又让人啼笑皆非,原因无非是创作者早就从泥土之中拔根而去,对正在变化中的乡土社会没有切身体验,所有乡土写作都是“代笔”行为。如果我们现在还有一种乡村内生的培养乡土作家的机制,那这种尴尬还会发生吗?

一个文学的追梦者遽然倒下了。

刘彩娥告诉我,那天她刚从城里回来,准备带些换洗衣服,见到半年没有碰面的马高明,惊讶他瘦得脱了人形。她给丈夫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饭,马高明一个人吃了一只烧鸡,两碗扯面,还喝了两瓶啤酒。看着丈夫狼吞虎咽的样子,她忽然有些心酸。她让他慢点吃,锅里还有。马高明吃完了站起来走到院子里,她去收拾碗筷了。忽然她听见院里扑通一声,等她从厨房跑出来,马高明已经摔倒在地上了。

她赶紧去扶他,根本扶不起,抱也抱不动。她只好大声喊叫邻居帮忙。

“他一直攥着我的手,张着嘴想说啥,可说不出来,到死都是这样子。”刘彩娥流着眼泪说。

“你说,”刘彩娥问我,“他到底想说啥呢?”

是啊,马高明想说什么呢?

忏悔?辩解?叮嘱?

我的目光投向马高明的遗稿,内心一片茫然。

屋外阳光聒噪,蝉声灿烂,夏天走到了最繁盛的时刻。

张浩文,作家,现居海口。主要著作有长篇小说《绝秦书》、小说集《长在床上的植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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