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显利,曾长秋
(1.贵州理工学院 马列主义教学部,贵州 贵阳 550003;2.中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3)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略者的残酷“扫荡”及国民党顽固派经济上的封锁、军事上的骚扰,使抗日民主根据地的农业劳动力骤减,大量耕畜农具被毁,其生产、生活几乎陷入绝境。中国共产党为团结各阶级各阶层民众,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口号下,提出了“停止没收地主土地”以及“减租减息”的基本政策,通过利用和改造农民易于接受的旧式劳动互助形式,组织农民集中起来开展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使根据地内的劳动力资源得到了有效整合,劳动生产率和农业产出也有显著提高,对巩固抗日民主根据地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中国共产党为了团结抗日,将陕甘宁革命根据地改为中华民国陕甘宁特区(即陕甘宁边区),红军改编为八路军,开赴华北敌后抗日,开辟了晋绥、晋察冀、晋冀鲁豫、山东等抗日根据地。这些抗日根据地大多处在穷乡僻壤的农村,经济十分落后,人民生活极度贫困。不仅工业几乎空白,而且农业生产十分薄弱。
由于日本侵略者的残酷“扫荡”、“蚕食”及烧、杀、抢掠,致使根据地的人力、畜力严重减少,生产农具被破坏,大量土地荒芜。据统计,在八年抗战中,敌伪烧杀抢掠造成的损失:人口死亡709,899人;烧毁房屋2,566,695间;耕畜损失630,222头;农具损失26,211,357 件;粮食损失 13,322,209,168 公斤;猪羊损失3,703,086 只;敌抓壮丁 505,000 人;碉堡、公路占地 8,892,825.6 公亩[1]350。此外,从 1939 年 1月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起,国内政治形势逆转,国民党的政策重点转向“消极抗日,积极反共”。从1939年5月开始,国民党军队对陕甘宁边区设置了五道沟墙封锁线,长达千余里,岗卡林立,盘查过往行人,禁止陕甘宁边区的土特产品出口,禁止客商将生产工具、日用工业品、医药纸张等运入陕甘宁边区[2]55。由于各抗日根据地大多处在自然条件恶劣的地区,当时落后的防灾设施根本无法抵御频发的自然灾害。这种状况,极大地影响着根据地农业生产的发展,在灾荒之年,更是严重威胁到根据地军民的生存。
因此,各抗日根据地不仅要遭遇日本侵略者的残酷“扫荡”、“蚕食”及烧、杀、抢掠,而且要破解国民党顽固派在经济上的封锁和军事上的摩擦,还要应对频发的自然灾害。当时,各抗日根据地的农业生产和财政经济都陷入了十分困难的境地。毛泽东在1942年12月召开的中共中央西北局高级干部会议上,作了“论合作社”和“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两个报告,批评了一些干部存在的忽视发展经济的错误观点,提出了“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在这一方针的指引下,中国共产党领导根据地人民,在吸收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劳动互助经验的基础上,利用民间旧有的劳动互助形式,集中组织起来,广泛开展劳动互助,进而解决人力、畜力不足的问题,使抗日根据地的人民生活、农业生产、军队供给等方面得以正常运行。
西北局高干会召开之后,《解放日报》发布《把劳动力组织起来》的社论,对农业劳动互助的原因、方式、意义进行了详尽论述。从1943年春季起,陕甘宁边区开展生产运动。1943年11月26日,陕甘宁边区召开第一届劳动英雄代表大会,总结和交流一年来边区生产运动的经验,制定了在1944年进一步发展生产的方针和办法。毛泽东在会上作了著名的《组织起来》的报告,肯定了把群众组织起来是发展生产的重要经验。各敌后根据地响应《开展根据地的减租、生产和拥政爱民运动》和《组织起来》的号召,都开展了大规模的生产运动。其中,晋绥、晋察冀边区创造了适于敌后环境的劳武结合劳动互助形式。但是,也有少数地区没有认真地调动群众的生产热情,没有积极地组织群众进行生产。为此,《解放日报》发出了《战斗与生产结合的经验》、《开展大生产运动是全边区军民的神圣任务》、《积极开展游击区的生产运动》三篇社论。这三篇社论反映了各敌后根据地组织劳动互助、发展生产的概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今后的作法。
1943年9月30日,中共华中局发出《关于开展生产运动的指示》,响应中共中央提出的“战斗、生产、教育”为各敌后根据地的三大任务。提出生产工作如果要做得好一些,不仅要靠各地军政机关自己动手,认真地开展生产运动,而且更需要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地加以领导,带领各根据地群众一齐动手,共同推进互助合作。华中局的指示信进一步指出,华中的群众运动与改善民生的工作,也应当以发展生产为中心。1944年3月15日,中共山东分局发出《关于开展春耕运动的指示》。山东分局指出,加强干部劳动的思想与生产政策的教育,是开展生产运动的枢纽,要求各级干部以百倍的努力去组织劳动互助。1945年1月27日,中共晋绥分局作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大规模生产运动的指示》。晋绥分局指出,为改善晋绥边区军民的物质生活,必须认真开展全面的大规模的生产建设运动,争取“耕三余一”、“穿衣自给”、“主要工业品自给”三大目标的完满实现。
1942年,中共西北局高干会议提出,边区工作的第一位是开展农业生产,而开展生产的重要方面又是组织劳动力。在中共中央的号召下,陕甘宁边区在1943年的春季,本着“组织劳动互助、发展农业生产”的精神,开始了大规模的生产运动[3]。陕甘宁边区各级领导干部根据党中央的指示,广泛利用民间旧有的变工、扎工、唐将班子等劳动互助形式,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去掉某些不合理的因素,建立记工算帐等制度。把分散的个体经济组成一支强大的力量,赋予了变工、扎工、唐将班子新的内涵,为发展农业生产、克服当时边区财政物质的困难和自然灾害,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变工。变工是边区民间原有的一种劳动互助形式,多半是在农忙时自发组织起来的,范围很狭小。西北局高干会后,在边区党组织和政府的积极倡导下,变工成为了农业生产的一大改革。在抗日战争这个特殊时期,由于具体劳动条件不同,变工产生了如下形式:一是有牛犋、劳动力的大变工队。他们把人工、牛工一起算,在开荒生产时,集体劳动,集体吃饭,秋收时将粮食按人工、牛工的数量进行分配;二是有劳动力、没有牛犋的变工队。他们自己带粮食,开荒时集体吃饭,秋收按劳动力分配粮食,借来的农具,谁用谁还;三是有劳动力的小变工队。各家吃各家的饭,集体开荒,每天轮流开,在谁的地上收就算谁的,或者给谁开荒就在谁家吃饭,地是谁的收获就归谁所有;四是临时性“活变”。多在锄草、秋收时采用;五是长期变工。又分为并地式、抽牲口式、轮流种地式和带雇用式四种;六是没有固定形式的变工。多在分家另过的兄弟之间,或是邻居好友,主要靠亲情、友情维系关系;七是娃娃变工队[1]258-259。由此可见,变工队的形式多种多样,边区人民不是采用千篇一律的组织形式,而是根据各家农户的具体要求和条件来采用某一种形式,其原则是只要在实际起着互助作用就行。由于充分尊重了农户的自主选择,这一时期的劳动互助在效率上较之先前更高。
(二)扎工和唐将班子。在陕甘宁边区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农民群众创造出许多新的办法。主要表现为:第一,过去扎工的“功德主”和唐将班子的包头大半都是富裕的农户(中农以上),他们才能“垫得起底”。由边区政府帮助成立的扎工和唐将班子,当功德主和包头的人,大多是小农户(贫农或中农);第二,过去雇扎工或唐将班子做活的,基本上是中农以上的农户,他们才有余钱余粮,也才有大锅灶。在政府的帮助和调剂下,小农户甚至新来的难民也有“拉工”或“叫班子”的了;第三,新发展起来的扎工和唐将班子,绝大多数是朋工和换工性质,而其中又参加了少数的雇工,他们以变工为主,有剩余时间再向外出雇。很明显,已向着小农户中间的生产合作性质的劳动互助发展;第四,过去的扎工、唐将班子主要是在锄草期间才有,很少用于开荒和秋收的。在边区政府的组织下,扎工、唐将班子则大多数在开荒期间组成,对完成开荒任务起到了很大作用。在开荒之后,它们又进行播种、锄草,关中的唐将班子有的还转变成“收秋班子”;第五,关中的唐将班子取消了包头抽短工的钱,以及抽空工和高价出赁、出卖工具等制度。取消了工头对工人的压迫打骂,代之以民主的批评和教育,还取消了各种无意义的迷信的习惯[1]218-219。总之,在抗日战争后期,边区党组织和政府领导农民群众改造了扎工、唐将班子的许多不合理的制度、办法,而保持着它吸收短工,调剂劳动力的长处,这是扎工、唐将班子组织新形式发展的必然趋势。
(三)拨工。拨工中又分以下几种:一是小拨工。是各种拨工形式中最简单的形态,往往成为发展其他拨工互助的基础。它不仅适合于农业生产,而且还适用于手工业,家庭副业,甚至家庭事务。它包括人与人的拨工、人工拨畜工、牲畜拨工(合犋)等形式,以及交换工具(如水车和大车)的拨工等。自从开展劳动互助以来,人与人的拨工在数量上大大发展了,不仅全劳动力参加,即使半劳动力(妇女、儿童、懒汉等)也参加。由农业简单的轮流拨换,发展到与家庭生产密切结合,全面地实行劳动互助。人工换畜工也是边区普遍存在的一种形式,有的是因为人工的拨换,而引起人和畜力的交换。牲畜拨工(合犋)是耕地时组织畜力的好办法,如两家各有一头牲口,都不能单独耕地,即合起来耕,就是一个牲口拉捻子,也不如两个牲口拉得深、拉得多。水车的拨工是解决“有地没有井、没有水车”(贫农多)、“有地,有井股的,没有水车的”和“井多水车少”的矛盾的好办法,在一些平原地带多利用这种劳动互助;二是大拨工。当小拨工由小组拨工,发展到“死组活变”或组与组实行调工,并使拨工组成为习惯时,就产生了以工还工,实物还工,用钱还工,整拨零还,零拨整还,因而与合作社的生产信用、供给消费业务结合起来了,同时又产生了随不同季节、不同作物而临时编组编队的集体劳动,以及运输、运销、手工业等与农业生产不同的拨工。这些人数众多、把劳动互助范围扩大的拨工,就叫大拨工。大拨工的特点是:有拨工调工基础,在生产紧张时带突击性,有坚强的领导,严密的组织,适当规定报酬,打“份子”干活等。这种大拨工,一定是以小组为基础,从农活的大小而选择采用“大拨工大集体”还是“大拨工助集体”,因而在运用时,并不是每一种作物都是大拨工的,比如在秋收刨棒子时,就刨棒子的农活来说是大拨工,而收棒子和打场就采用小拨工。由此可见,在大拨工中也有小拨工的配合。
抗日战争时期,各根据地的农业互助合作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得如火如荼,并演绎出以下一些典型特征:
(一)以平等自愿原则为基础,创新农业互助合作形式。1943年1月,解放日报发表《把劳动力组织起来》的社论,提出必须建立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来组织劳动互助,一定要避免强迫命令,或“抄名单”的形式主义。我们若硬要把某些没有明白互助好处的人勉强组织在一个“变工”或“扎工”的队伍里,或者造了名单,就以为“万事大吉”,那样生产的情绪与效率都会降低[1]148。同年9月30日,中共华中局在《关于开展生产运动的指示》中指出,要研究和提倡当地群众习惯中所存在的各种劳动互助形式,来组织劳动互助运动,提高劳动技能[1]202。毛泽东多次强调,一定要按照群众的意愿,坚持自愿的原则来开展合作社运动[4]。毛泽东还指出:“凡是群众自原参加的互助组织,都是好的。这些方法是群众自己发明出来的。”[5]1017各根据地在组织劳动互助组织时,改变了过去不启发群众,不教育群众,不根据群众的自愿,强迫或勉强组织的方法。比如,井陉县劳动英雄印结子首先组织木匠、铁匠工拨,解决了群众农具困难,然后开展了农业生产拨工,很成功。阜平县上庄村,先是由积极分子出头号召别人去参加,就自认为组长,对眼的便找了来,也成功了[1]333。总之,凡成功的经验,都是一切从群众的愿望和资源条件出发,拿活生生的事实去教育和影响群众,采取了“典型示范”的方法。由少到多,不急于求成,而是逐步发展。
(二)劳动互助的内容与适用范围大大扩展。过去的变工拨工,一般都是为了抢季节而由群众自发组织的,参加者多属亲朋好友,没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和领导人,更没有劳动纪律和记工、清工制度。因此,一般都是短期的、不固定的,不但规模很小,而且时组时散。很少从春耕、夏锄到秋收,一直坚持下来成为常年互助组。1943年,边区的劳动互助合作有了显著的新变化:新的劳动互助组织开始有了一些规章制度,比如记工制度等,比较公平地解决了以前存在的隐性剥削等问题;这些组织是长期的,而不是一种临时的生产组织;新的劳动互助组织,其参与人员是绝大多数村民,而不再只是有限的一部分宗族亲友;互助的范围也得到了极大的扩大,包括农业生产的多个方面;劳动互助组织也不同于以往的无组织、无纪律状况,而按照严格的民主选举产生负责人[6]。
(三)农业互助组与副业、运输相结合。以前劳动互助只出现在播种、收割等环节,而且规模较小,范围不大。1943年以后,劳动互助普遍发展到副业、纺织、运输、农田建设、集体开荒、合作贸易等领域,个别地方甚至妇女做鞋、做饭、推碾子、抱孩子等家务劳动也开展了变工互助。参加变工互助的人员,由主要劳动力扩展到辅助劳动力,扩展到老人、小孩。新出现的劳动互助,比如运输合作能利用农闲时的畜力和人力,代运公粮,帮助坚壁。供销合作能解决社员的日用品,以及为农业生产服务。信用合作与政府贷粮救济配合,吸收社员存粮存款,贷与贫困户,保证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医药合作能够减少疾病和死亡(敌人的破坏带来严重的疫病流行),间接帮助了边区生产。还有作坊,是根据当地群众需要而开的。其他业务上的创造也很多,如许多村社与社员合伙养猪和鸡。由于敌后农村不单处于自然的,而且处于人为的(敌人封锁破坏)环境,人民一般日用必需品的生产和运销,就日甚一日地要自己动手解决。因此,敌后农村的劳动互助向综合性发展也是一个必然趋势。
(四)农业劳动互助与武装斗争相结合。在敌后,争夺粮食是敌我斗争的一个焦点。春耕时,敌人千方百计破坏生产;秋收时,敌人想方设法抢夺粮食。只有实行劳武结合,一手拿锄镰,一手拿枪杆,以战斗方式抢耕抢种抢收,才能进行生产,支援抗日战争。劳武结合的主要形式:一是联防互助。包括联防警戒、联防围困、联防作战、联防破击等,因为各村组织联防作战,岗哨伸到敌人跟前,地雷封锁敌人,所以距敌人一里半里也可以生产。如敌来犯,则通过事先约定好的信号,各村民兵迅速集合以便应对来犯之敌。如此,能尽最大可能减少敌人的破坏力。二是有组织地抢收抢种。通过把邻村的全部劳动力和耕畜统一组织起来,不分地界,根据先熟后熟,先大道旁后山沟里的次序,在民兵掩护下,依次序抢收抢种。三是武装扎工队。一种是由民兵组织的扎工队,一种是由民兵和其他农民混合组成的扎工队,其目的主要是帮助边缘地区和敌占区群众抢种抢收。
各抗日根据地由于开展了农业互助,有效地解决了生产上和生活上的种种困难,减轻了日本侵略者和国民党顽固派的封锁造成的种种损失,为农业生产的发展、人民生活的安定和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积累了宝贵经验。其经验主要有:
(一)实行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必须使劳力、畜力和农具得到有机结合。许多人一起劳动时,能较高地提高劳动的积极性,而且由于竞争的存在,他们做起来较有动力,而且又能够相互监督。在农业生产方面,播种、收割等,都需要及时进行,否则庄稼就会受到损失。在一起劳动时,可以根据农业生产的需要,合理地调配劳动力,从而提高劳动效率[1]223-224。据统计,通过这种变工互助,集体劳动,劳动效率一般提高四分之一以上,劳动生产率提高三分之一以上。延安县碾庄村1943年参加变工的劳动力,劳均种地17.9亩,收粮10.45石(每石400斤);没有参加变工的劳动力,劳均种地11.6亩,收粮6.45石。可见,变工比不变工种地和打粮都多一半以上。变工锄草、送粪的效率更高,一般比不变工提高50%[2]61。
(二)实行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必须激发民众的劳动热情。边区党组织和政府提出的口号、生产任务,经过劳动互助组织更容易贯彻到底,生产中的积极分子和劳动英雄更容易实现其领导与推动作用,农民更容易相互学习生产技术和交换生产经验;把劳动力组织起来之后,就能刺激与推动尚未参加生产的劳动力和半劳动力,把他们也卷入生产的热潮中来;很多地方出现了许多老汉和娃娃的变工队。开荒运动中,各地都有六、七十岁的老汉和十几岁的娃娃参加。在鄜县、同谊,则出现了商人的开荒变工队。有的商人说:“若想发,买卖兼庄稼。”例如,同谊的80个商人开了186亩荒地。许多过去不参加劳动的“二流子”,也在变工互助中得到了改造。据统计,陕甘宁边区仅1943年就改造了“二流子”4500名,有的甚至在参加劳动互助中表现积极,进而成为变工队的队长。总之,以劳动互助的形式加强对各种社会力量的团结与改造,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抗战队伍中来,极大地巩固了抗日根据地的社会基础,上下齐心、全力支援抗战的社会氛围得到空前高涨。
(三)实行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必须改造保守落后的私有观念和小生产观念。通过实施互助合作,极大地提高了边区民众的政治觉悟和民族情绪,为争取抗战的胜利打下了坚实基础。广大农民被组织到劳动互助合作社之后,毛泽东说,“这样的生产团体一旦成为习惯,不仅会使生产量大大增加,同时政治上会进步,风俗会改变,卫生会讲究,不要很久,生产工具也会改良,到了那时,我们的农村社会,就会一步一步地建立在新的基础的上面了。”[5]918这种趋势,在劳动互助合作社所在的村庄得到了证明。比如,在晋察冀边区,文教工作也通过在劳动互助中推动,边区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创办了民办小学、民校,还组建了村剧团,并通过黑板报、秧歌队等形式开展群众文艺活动。如阜平县高街村组织剧团,自编自演了话剧,获得边区群英大会和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在医药卫生方面,龙华的张明远组织全县28名医生建立了医药合作社,以医药合作社为中心派人到各村突击防疫治病,每到一处,他们积极宣讲防病治病和家庭环境卫生等知识,还免费为儿童施种牛痘,使疫情得到遏制,他们在易县、沫水一带的群众中树立了极高的威信。组织起来,让分散的个体农民参加农业生产互助合作,不仅是经济上的结合,更是思想观念的一次改造,个体经济基础上的集体经营取代了几千年来农民所习惯的个体经营,人与人在生产中的关系由自私自利逐渐转变为互助互惠。“农民是一家,应该相互拉把”,“把自己的命运和共产党、八路军、边区政府联系在一起”的阶级团结思想,在人民中间形成了一种力量与信仰。更重要的是,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的开展,实现了毛泽东提出的“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目标,从而使延安精神在大生产运动中大放异彩。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边区的农业生产合作运动中,创造性地利用乡村社会传统的生产方式,通过农民群众易于接受的旧式换工等形式,有效地组织了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调动了边区人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改善了边区农民的生活水平,使边区获得了比较充足的物质储备,有效地缓解了边区的财政经济困难。从一定程度上说,通过这种农业互助合作组织的建设,使广大民众形成了与中国共产党之间的良性互动。
历史经验表明,抗战时期的农业互助合作组织,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具体革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经济范围内对生产关系所作的一次重大调整。尽管边区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具有浓厚战时色彩和较大的不平衡性,但在形成中国共产党领导农业经济、改造农民思想等方面的成功实践和理论经验,为建国以后社会主义改造特别是农业合作化运动提供了理论与实践借鉴。
以上这些经验,给我们今天的启示就是:合作社必须根植于农民,必须建立在民众需求的基础之上。同时,应该以一套科学的原则作指导,要有完善的组织制度、产权制度以及利益分配制度,使当前行进中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健康、稳定地发展,持续发挥其在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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