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安泽县治理

2015-12-07 23:58王原生
团结 2015年6期
关键词:安泽群众服务

◎王原生

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安泽县治理

◎王原生

安泽县是山西省南部,处于临汾市、长治市、晋城市交界处,人口8.3万的一个小县。自2011年以来,安泽在改进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上做出了一系列探索和创新。2015年4月,民革山西省委会与山西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形成联合调研组,在安泽进行了广泛考察和座谈。本文在此次调研的基础上,对安泽的社会治理实践试作一分析与评价。

做法与成效

2011年以来,安泽县致力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变,其主要做法是全面提升“三级中心、一网一格”工作体系,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左右联动的工作格局。“三级中心”,就是在县、乡、村三级建立党建暨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和矛盾调解中心,在县直部门设立便民服务室;“一网”,就是在基层党建网、阳光农廉网、平安创建网“三网合一”的基础上,将网络服务拓展到政府网、12388信访举报网、公安网、司法网等,搭建成网络覆盖广、接受诉求快、服务功能强,一网多平台的服务体系;“一格”,就是在社区和农村同步推行网格化管理。

首先,安泽县发挥网络方便、快捷、覆盖面广和互动性强的特性,对现有网络平台进行了有效整合。网络信息通讯和资源共享的优势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新的技术条件。网络平台为及早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和建立在大数据分析基础上的预警机制创设了工作空间。为此,安泽县在来信、来电、来访的基础上,加强“一网多能”的整合。首先突出网上公开,公开了“三务三资”、惠农政策、办事流程等内容,把为民办理事项、公共资源交易、惠农政策落实等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全部纳入网络平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其次突出网上宣传,网站设置了法律法规、以案说法等法治栏目,采用微电影、动漫、3D廉政教育等新颖多样的宣传教育形式进行普法教育。再次突出网上受理,网站设立了诉求直达、网上举报等栏目,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增加了干部和群众的互动,使群众诉求第一时间能够反映,社情民意干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群众事情尽快得到解决。

第二,加强和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在县级成立了党建暨社会服务管理指导中心,指导协调全县各中心和网格工作。在乡、村级成立了乡镇党建暨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在县直单位建起了便民服务室,实行了大厅集中办公。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工作内容,实现了“一门受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确保权力不空转、基层不空场、服务不空虚。

为了保障办事效果,制定了三级中心内部运行十六项制度。在受理上,做到事有人管。完善了首问接待登记制度、首办工作负责制度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明确了各办理环节的责任,杜绝责任传递的断档现象。在办理中,做到规范办理,建立了联动预约、限时办结和重大事项联席会商等制度。对于一般诉求,属地解决;对于复杂诉求,联动解决;对于难办事项,会商解决;形成了村级主动、镇村互动、县乡村联动的工作局面。在结果上,争取群众满意。建立了信访陪访、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将群众满意度纳入考核内容。对于群众诉求没能解决或对答复不满意仍要上访的,由所辖区领导陪同信访;对群众意见大的单位和个人,由纪检部门严肃查处,倒逼全县干部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水平。为了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建立了预警机制。坚持每月一次的分析研判会议,认真研究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强化分类指导,推动面上工作。制定了经费保障机制,把三级中心社会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从制度上保障了社会治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三,把队伍建设摆在了突出位置。高标准从干部和党员中选拔323名网格长,分配到全县划分的323个网格中。明确网格长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和百家亲的职责,做到管理区域居住情况清、人员信息清、区域设施清、隐患矛盾清,实现了面向群众的全覆盖、零距离、精细化服务。同时,网格长还兼有政策宣传员、信息采集员、矛盾调解员、群众服务员和干群联络员的“五个员”责任,完成用好一部终端手机、记好一本民情日记、完善一本信息台账、报送一条研判信息的“四个一”任务。

为了保证办事效能,适应一人多能的岗位要求,在坚持对网格长常态化专业知识、工作技能、法律法规培训的基础上,县指导中心联系45个县直单位成立预约联动应急服务组,聘请2名法院、司法局退下来的老干部参与县级中心的调解工作。乡镇(社区党工委)中心成立了以基层站所为主要力量的农业生产服务、农村事务服务、矛盾纠纷调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保障小组,推行“村级帮办、乡镇代办”的服务群众模式。村级中心成立了以“两委”班子成员、联防民调员、各类信息员、大学生村官为主要力量的综合服务处置组。同时,从县政法部门选拔了137名业务骨干,充实到每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保障了全县乡镇、社区党工委依法办事的能力。做到了合理诉求解决问题到位、无理要求教育规劝到位、违法行为依法办案到位、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到位。为了打造一支过硬的农村干部队伍,安泽县建立了优秀书记、红旗书记、功勋书记评选激励机制,每年进行一次评选奖励。被评为功勋书记的,每月加发1300元补贴;累计六年评为红旗书记的,每月加发1000元补贴;网格长正常离任后,按在岗报酬80%发放退休待遇。制定了农村(社区)“两委”干部岗位报酬发放标准及办法,建立了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三级中心一网一格”工作体系运行以来,安泽县明显地出现了“一升一降”现象。即接待群众诉求数量连续4年攀升,2011年接待群众诉求1571件2708人次;2012年为2355件5814人次;2013年为5114件5444人次;2014年为5744件7881人次。与此同时,全县信访总量连续4年下降,2010年全县信访量为485件,2011年为288件,2012年为229件,2013年为129件,2014年为95件。随着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氛围日趋浓厚,近年来,法院案件受理量每年呈30%以上递增;民事诉讼案件调撤结案率名列山西省基层法院前茅。司法救助不断加强,仅2014年就救助了16人,救助资金18.88万元。全县没有出现越级上访,中央综治委授予安泽县“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荣誉称号,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排名山西省前列、临汾市第一。在贵州召开的“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建设”2014年的年会上,安泽县“三级中心、一网一格”破题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创新实践项目,荣获中国社会治理创新范例50佳,并入编了《大国治理——中国社会治理创新的基层实践》一书。

评价与分析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在社会治理的整体视野下,安泽县的社会治理创新还是初步的和阶段性的;但从中国社会进入改革攻坚期和矛盾多发期阶段性情况来看,安泽县社会治理工作适应了当前社会转型发展的需要,不仅使许多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还逐步规范到依法治国的轨道上来;就社会治理体系的发展建设而言,“平安安泽”的实践,是从社会管理走向社会治理的必经一环。其尤为可贵之处在于,把现代社会治理的理念和要求,转化为与当今社会相适应的能看得见、摸得着的县域治理的具体范式,为中国县域治理创新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一是强化服务理念,推进政府建设。安泽县针对在政府和机关干部中长期形成的习惯于行政命令、缺乏服务意识;习惯于各自为政、各行其事,缺乏统筹协调服务机制;习惯于“堵”的思路,缺乏“疏”的方法;习惯于“大政府”、“大包揽”传统思维,缺乏“大服务”、“大社会”现代理念的现状,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强化服务理念,宣扬善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形成了民生为要、服务为先、基层为主、法治为基的治理思路。

二是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农村税费改革之后,乡村两级基层组织职能弱化、虚化,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群众维权意识不断增强。面对出现的问题,基层干部表现出硬办法不能用、软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尴尬局面。特别是县直部门各自为政,甚至推诿扯皮,造成了问题出村、问题上交、问题前移,从而使县委、县政府成为解决矛盾纠纷的最前沿。对此,安泽县坚持系统治理,发挥党委的核心作用,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鼓励社会和群众参与,在思想上树立了“社会治理一盘棋”的理念,把夯实基层组织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着力点,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坚持以法办事。实践中个别干部法治意识淡薄,处理问题随意性较大,不能坚持依法行政;个别群众信闹不信访,信官不信法,运用法律渠道解决问题的少之甚少。为此,安泽县在广大干部中树立制度化、程序化、法治化的治理思维,用服务流程和建章立制规范干部行为,通过监督机制倒逼干部主动工作、干好工作。坚持做到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参考律师意见,县社会治理领导组解决群众诉求要征求法律意见,三级中心要有法律包联,网格长优先从调解员中产生,坚持把依法办事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

安泽县的社会治理基于现代通讯条件,发端于解决社会矛盾、解决百姓纠纷和群众上访的具体社会问题的需求,这些问题既与县委、县政府的责任相联,也与中国社会治理进程相关。随着社会需要和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到诸如排查汛期隐患、提供农业生产服务和预警研判等服务内容,着力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变,使得安泽县走进了“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的行列。三级中心的网格化管理机制,从运行上,由于信息传输快、反馈及时,使综治工作发现问题早、协调解决快、处置质量高;从资源上,因为网格长的基层分布和职能部门的介入,解决了综治工作人手不足和办事不依法的问题;从途径上,建立了首问接办制度,既能解决群众中存在的投诉无门的难题,又能杜绝管理部门推诿扯皮的现象;从功能上,并入了便民服务网,既回应了群众的诉求,也能帮助百姓解决生活和生产中的困难。

发展与建议

安泽县的社会治理在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过程中,初步达成了“平安安泽”的治理要求。“平安安泽”,是社会治理的阶段性目标,但是,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实践中,从“平安安泽”到“法治安泽”还有一段路要走,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着眼,“平安安泽”,还有待于向“活力安泽”、“能力安泽”的提升。实现这种提升,应注重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1.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有限政府。服务群众,是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贯串于党和政府所有工作的价值理念,也是评价工作绩效的根本标准。所以,强化服务群众的意识,应是长期不懈的工作。同时,服务群众又是和群众不同时期的不同重点需求相联系。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首要的是建设适应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限政府,彻底摈弃大包大揽全能型政府的传统思维,树立小政府大服务的工作理念。把该管的事情管好,不该管、管不好的事情彻底放手。建设有限政府的重点是厘清政府职能的边界,实现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政府管多、管少了,都不利于政府和社会的良性互动,不利于现代社会的治理。当然,还要历史地审视有限政府的职能,既要有阶段性的相对固定,又要随着形势和要求的变化处于不断调整之中。

2.推进依法治国,培育主流文化。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把我国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的要求。安泽县社会治理工作的重点,就是通过“三级中心,一网一格”的工作体系,把社会和公共问题引入法治轨道,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另一方面,社会治理同样需要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这就要求依法治国和依德治国相结合,把法治的规范和底线作用,和道德、文化以及乡规民约的自治功能结合起来,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时尚,用文化建设的舞台,营造有利于社会治理、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主流文化氛围。

3.发展社会组织,激活社会活力。社会治理需要政府和社会的良性互动,才能实现科学决策和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发展社会组织应是社会治理的工作内容。目前,我国不仅社会组织数量少,现有的也往往承担着一定的政府职能,影响了社会功能的发挥。因此,一方面应规范现有的社会组织,该与政府脱钩的坚决脱钩,保持其社会属性,另一方面需要发展新的社会组织。近来山西省行业协会类、科技类、公共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4类社会组织已取消前置审批,这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更大的政策空间。当前,社会上的自由职业者和离退休及闲散人员,他们或因身处律师、婚姻和房产等中介组织,或因参加自愿公益、书法绘画、音乐体育等自由组合的群众活动,都为引导和发展社会组织预置了工作空间。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有序参与,特别是社会组织关心个体议题、重视百姓诉求,参与社会治理的特性得以发挥,将是“平安安泽”向“活力安泽”转变的重要条件。

4.完善协商机制,实践治理新题。现代化的治理体系需要容纳包括政权机构、政党、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治理主体。没有一套科学完善的协调处理制度是不可能实现社会有效治理的。在实践中,社会纠纷和群体事件的发生,既有利益冲突的结果,也有协商不畅的起因。因此,完善创新协商机制应是社会治理的重要课题。今年以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这些关于协商民主的纲领性文献,为各地因地制宜完善和建立协商民主制度,创造性解决政府缺位问题和落实上级精神,创建了制度空间和搭建了工作舞台。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将有更多机会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并在实践中得到锻炼获得成长,必将在“活力安泽”向“能力安泽”的提升中,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王原生,民革山西省委会宣传部部长/责编刘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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