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福不可享尽

2015-12-07 20:38刘诚龙
清风 2015年6期
关键词:贪官级别曾国藩

文_刘诚龙

有福不可享尽

文_刘诚龙

穷人对富人的生活不止隔着楚河汉界,更隔着天上银河,整日为三餐奔命的老百姓对帝王生活最大的想象是:皇上是不是天天吃肉?这不能怪老百姓想象力贫乏,因为生活本来也不需要太多的奢侈。当然,倘若解决不了温饱问题,自然不是幸福,但出有车食有鱼,也基本上能满足我们对幸福的期待。良田万顷,一日不过三餐;广厦万间,夜眠不过八尺。又何必贪求过多呢?

然而,每当有贪官被查处,却总能亮瞎我们的眼。贪官们生活的豪奢与放荡,一次次挑战我们想象的极限。从一人侵占百余套房子,到一人包养百余位情妇;从一家搜出几车玉石,到一屋子的贪款数烂几台点钞机;以前贪官所贪钱数,不过以百万计,现在揪出一位贪官来,却是直接拿秤称钱!你看万庆良,你看朱明国,你看徐才厚,你看令计划,你看周永康……车子、房子、金子、银子、票子,家列珠玑,户盈罗绮,一个比一个豪奢。但是,看看他们的下场吧。

《杜秋娘诗》有一句道尽了人生际遇:“苏武却生返,邓通终死饥。”吃尽了苦的苏武,苦尽甜来,晚年过得很舒畅;早年享尽了人间富贵的邓通呢,却最后死于饥寒。邓通当年何等暴富?天下钱财都到了邓家,然而,“人有告通盗出徼外铸钱,下吏验问,颇有,遂竟案,尽没入之。”落到最后,不仅邓通本人活活饿死,且其家人也是“一簪不得着身”,过惯了豪门生活的富二代一口饭也要不到,“不得名一钱,寄死人家”,何其凄凉!

七尺肉身,能装多少山珍海味?人生百年,最好是细水长流。位极人臣的曾国藩,最懂得月亏月盈之人生奥秘:“余蒙先人余荫,忝居高位,与诸弟子及子侄敦敦慎守者,但有二语,曰‘有福不可享尽,有势不可用尽’而已。”

幸福是有定数的,不管你是月薪制还是年薪制,入了公职,你的工资,你的福利,你的待遇,都是一个定数:级别低,定数低些,级别高,定数高些。在这“定数”里,随你如何花,随你如何用,随你如何吃喝玩乐,那是你的福分,谁也不能抢你的。而那些级别高的,幸福指数本来就高了,本应更满足了,你还要多抢,还要多吃多占,到头来“一簪不得着身”,子孙也“不得名一钱”,也就怪不得别人,也就没谁会可怜你。

曾国藩是这么解释“有福不能享尽”的:“福不多享,故总以俭字为主,少用奴婢,少花银钱,自然惜福矣。”曾国藩那么大的官,并不贪穿,穿的只是一线一棉;按规定他有车,但他常常走路:人生两条腿,本来就是用来走路的;按他地位,可以顿顿美味佳肴,但他常吃萝卜白菜:糙米饭最养人,会养生者,多活寿辰,自有晚福。曾国藩对家属管制特别严,家里老妻与宝贝子女,没事叫他们自己种菜供食,自己纺棉织衣。同治三年,他妻子、儿媳、女儿来到其安庆总督府,他“共办纺车七架”,他家每日到半夜,“纺声甚热闹”。以曾国藩的权势与地位,他不但本人可以享尽人间富贵,其家人也可以“鸡犬升天”,过上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神仙生活;但曾国藩却最懂人事乘除与盈亏之理:福,可享,不可尽享;贵,可享,不可享尽。

有势不可用尽,有权势者,须在权力范围内用权,不可仗势用尽,坏事做绝;有福不可享尽,有福分的,须在工资待遇的份额内享福,不可超出定数,将一辈子福分一次性享尽,当留一些与后半辈子,该留一些与老百姓。“酒饮半酣最好,花开半吐偏妍,帆张半扇免颠覆,马放半缰稳便”,如此,心情快乐指数与生活幸福感才“半佛半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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