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马进彪
一些地方司法部门去哪了
文_马进彪
自十八大以来,中央各路巡视组在人们心目中已成了一把把反腐利剑,每次巡视都会有数量可观的高官落马。随着中央巡视制度的不断深化,这已对涉及权力腐败的各个方面形成了高效且立体的“全覆盖”之势。日前,中央第三巡视组结束了在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的专项巡视。至此,2015年中央首轮巡视全部结束。首轮26个巡视对象均为央企,目前已有近20名高管被查。
而与此同时,所巡视的层面越来越深,被查官员的级别也越来越高,在这样横向与纵向的坐标定位中,社会越来越深信中央巡视组的力度,并对中央巡视制度产生了更大的期待。
不可否认,中央巡视组是把利剑,而巡视制度则是面旗帜,所到之处,所向披靡。现代意义的巡视制度是党内监督的制度之一,是党中央通过建立专门巡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查监督的制度。
从党内监督角度上说,中央巡视组有力量拿下任何腐败高官,然而,中央巡视组越是战功卓著,人们也越是在捷报频传中联想到这样的问题:为什么只有靠中央巡视组出手,才能将腐败高官击落于马下?为什么在中央巡视组出手之前,那些腐败高官依旧安然无恙?
高官腐败既是违纪行为,也是确定的违法行为,而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对于任何违法行为都应当是法律先行。但从现在的情况可以看出,如果中央巡视组不出手,就难以启动后面的法律程序,这固然说明中央巡视组的力量所在,但也说明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相关司法部门的步调已远远落后于中央巡视的步伐。从这个角度说,中央巡视组的战功卓著和捷报频传折射出有的司法部门踌躇不前的怪象。那些腐败高官在中央巡视组出手之前之所以依旧安然无恙,其原因就是一些地方司法部门习以为常的安之若素。
社会愿意看到中央巡视组所向披靡,但不愿意看到某些司法部门坐享其成;社会愿意看到中央巡视组锐不可当,但不愿看到有的司法部门踌躇不前;社会愿意看到中央巡视组一次又一次地取得成绩,但不愿看到一些司法部门在坐观天相中走向退化。
依法治国,其本身就是法律先行定义的缩写。但在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法律本身不能缩写,一些地方的司法部门更不能从急先锋的位置上退缩,否则,依法治国就只会成为相关司法部门挂在墙上聊以自慰的口号,而这对于依法治国来说,意味着一种无动于衷的灰色幽默。
法治国家的形成,并不是诸多元素的简单聚合,法律及司法本身应当是法治国家形成过程中的突出核心,中央巡视组有能力拿下任何腐败高官,也有能力拿下诸多具体个案,但这些“具体”应当是在整体视野中的具体,而不应是具体中的整体。依法治国,靠的是以法律为起点,并以法律为终点,其整个过程应当是法律及司法自我发力的过程。
2015年的中央首轮巡视全部结束,并毫无悬念地取得了巨大成绩,其结果让人欣喜,也让人忧虑。喜的是又一批腐败存量被去掉了,让人们从中更看到了中央反腐败持久战的深度决心;但忧的是一些地方司法部门还处在被动跟风的马后炮状态,前有巡视组后有司法组,这不应当是依法治国大背景下的常态。
从长远角度讲,中央巡视组只能是依法治国的重要补充,而法治国家的形成,不可能只靠中央巡视完成,法治国家必须要有以法律先行为体系的社会基础。社会对中央巡视组今后的工作还将寄予更大的期待,但同时,社会更希望依法治国能成为司法部门独立先行的指南,而不再只是挂在墙上的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