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杰, 刘 斌
(1.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天津 300071;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北京 100029)
环境规制与企业生产率:出口目的地真的很重要吗?
王 杰1, 刘 斌2
(1.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天津 300071;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北京 100029)
本文根据2000-2006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和进出口海关数据,采用Heckman两阶段选择模型考察了环境规制与企业出口目的地选择行为之间的关系,并进一步检验了环境规制对出口发达国家企业生产率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环境规制促进了企业出口发达国家,并且使出口发达国家企业的生产率得到更大幅度的提高;基于工具变量法及扩大发达国家或地区界定范围的估计结果都进一步验证了结论的稳健性;环境规制对企业出口目的地选择行为的影响并没有因为企业所有制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环境规制;出口目的地;企业生产率
随着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中国污染投资治理占GDP的比重每年以约5%的速度增长,但与中国GDP约10%的增长速度相比,污染投资治理的投入依然不足。2012年全球环境绩效指数数据显示,中国在参与测评的132个国家中排名第116位,绩效得分仅为名列第一位瑞士的55.08%,这表明中国仍需进一步提高环境规制强度。与此同时,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情形下,中国企业自身竞争力不足、产品质量不达标等深层次问题逐渐凸显,发达国家指责中国进行“生态倾销”,而近年来中国对俄罗斯、南非、墨西哥等新兴市场和经济欠发达经济体的出口增速提高较快。有学者认为企业从发达经济体“退而求其次”进入发展中经济体的出口行为更多地是一种“被动选择”,而不是“主动为之”。那么,进一步提高环境规制能否促进企业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环境规制给出口企业发展套上了“紧箍咒”还是产生了“催化剂”呢?
国内外学者对环境规制影响出口贸易的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Levinson和Taylor(2008)从理论上证明了环境规制与贸易流向之间存在污染避难所效应[1]。也有研究认为污染避难所效应并不存在[2][3]。另外,从中观产业角度对环境规制与出口关系的研究也越来越多。Low和Yeats(1992)认为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敏感型产业比发达国家具有更大的比较优势[4]。Mani和Wheeler(1998)、Ederington等(2005)发现环境规制标准会降低一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5][6]。以上文献多以OECD等发达国家为样本,国内学者以中国为研究对象也进行了一系列实证研究,如陆旸(2009)及傅京燕等(2010)的研究[7][8]。以上研究为本文理解环境规制与出口的关系提供了广泛而深厚的文献基础,但令人遗憾的是,从出口目的地选择视角研究环境规制与出口关系的研究文献仍相对匮乏。
环境规制会影响企业出口目的地的选择吗?生产率较高的企业倾向于出口是新新贸易理论的一个经典结论,在此基础上一些学者对此结论进行了拓展,其中之一便是“高生产率企业进入发达国家市场,而低生产率企业进入发展中国家市场或周边市场”。那么,环境规制对企业出口目的地选择的重要性也就显而易见了。具体来说,合理的环境规制将会刺激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进而提升生产率[9],高生产率企业更具有市场竞争力,产品具有更高的质量标准,更容易满足发达国家市场要求。无论是为改善工艺而进行的研发投入和设备更新,还是发达国家对出口产品质量和出口企业环保声誉的高要求,合理的环境规制能促进企业产品更多地出口到发达经济体。对出口发达国家的企业而言,可以更便利地接触到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竞争效应”和“学习效应”促使其生产率得到更大幅度提高。本文将对以上思路进行实证检验,希望是对现有研究的一个有益扩展。
(一)计量模型的设定
本文考察对象是中国企业的出口行为,但由于存在大量零贸易企业,如果只将出口企业作为回归样本,则是采用了一个自我选择样本,容易导致估计的偏差。本文采用Heckman(1979)两阶段模型解决这一问题:第一阶段考察企业是否选择出口发达国家,即企业出口地选择的Probit模型;第二阶段考察出口发达国家企业生产率模型[10]。具体模型为:
Pr(shifoufadaijkt)=Φ(α0+α1ERIjt+αControlsijkt+vt+vj+εijkt)
(1)
其中,下标i、j、k和t分别表示企业、行业、地区和年份,Φ(·)表示标准正态累积分布函数,shifoufada表示企业出口目的地虚拟变量{0,1},ERI表示环境规制,vt和vj分别表示年份和行业效应,εijkt为随机扰动项。控制变量Controls的集合为:
Controls=γ1subsidyijkt+γ2qysizeijkt+γ3financeijkt+γ4ageijkt+γ5costalijkt
(2)
其中,subsidy表示政府补贴,用政府补贴与企业销售额的比值表示;qysize为企业规模,用企业工业总产值与企业所在行业工业总产值的比值表示;finance为融资约束,用利息支出与固定资产的比值衡量;age指企业成立以来的时间。按照通常做法,本文在第一阶段加入只影响企业出口决策而不影响出口表现的是否沿海地区虚拟变量。
tfpijkt=β0+β1ERIjt+βControlsijkt+θ·Imrijkt+vt+vj+εijkt
(3)
方程(3)为Heckman第二阶段出口企业生产率模型,tfp代表出口企业生产率。该方程中加入了Imr项(逆米尔斯比率),用于克服样本选择性偏差,Imr项由第一阶段Probit估计得到,即Imrijkt=Φ(·)/Φ(·),其中Φ(·)为标准正态密度函数,Φ(·)为相应的累计分布函数。除未加入是否沿海地区虚拟变量外,其余控制变量与式(2)相同。
(二)主要指标的界定和度量
1.发达国家或地区、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界定。第一种方式是将普遍观念认为世界上经济最为发达的七国集团成员国(包括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加拿大和日本)界定为发达国家。第二种方式是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对发达国家的划分,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中的28个发达经济体和非OECD中的16个发达经济体定义为发达国家或地区,其他的为发展中国家或地区*OECD的28个发达经济体分别为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捷克、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日本、韩国、卢森堡、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西班牙、瑞典、瑞士、美国和英国;非OECD中的16个发达经济体分别为安道尔、巴林、巴巴多斯、文莱、塞浦路斯、爱沙尼亚、中国香港、以色列、列支敦士登、马耳他、摩纳哥、卡塔尔、圣马力诺、新加坡、斯洛文尼亚和阿联酋。。
2.环境规制的测量。本文采用综合指数方法构建中国环境规制的综合测量体系[11],选取废水排放达标率、二氧化硫去除率、烟尘去除率、粉尘去除率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等5个单项指标来衡量环境规制,具体方法如下:
(1)分别对每个指标标准化,消除指标间的不可公度性和矛盾性:
(4)
(2)计算各指标的调整系数Wg,给各行业的不同指标赋予不同的权重:
(5)
其中,Ejg为行业j污染物g的排放量,∑Ejg为所有行业污染物g的排放总量,Qj为行业j的工业总产值,∑Qj为所有行业的全部工业总产值。
(3)通过各指标的标准化值和权重,计算出各行业的环境规制强度:
(6)
(4)将各行业不同污染物的环境规制强度进行汇总,计算得出环境规制强度的平均值。
3.企业生产率的测算。OP方法分两步计算资本、劳动在生产函数中的比重[12]:第一步,估算劳动在生产函数中的比重,得出不考察资本的OLS拟合残差;第二步,以OLS拟合残差为因变量,采用高阶的多项式把资本及投资作为自变量,估计出资本系数。在此嵌入用Probit模型估算的企业生存概率并作为额外自变量放至回归中,结合第一步的劳动系数和第二步的资本系数,通过索洛残值法得到生产率。本文采用永续盘存法对投资进行估算,并将15%作为折旧率的默认值。
(三)数据说明
本文研究重点是企业出口目的地选择对生产率的影响,需将用于计算生产率的企业数据和含有企业出口目的地信息的海关数据合并起来,但由于同一企业在《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和《中国海关进出口贸易数据库》的代码不同,故无法简单合并。因此,本文参照田巍和余淼杰(2013)的方法,分两步进行合并:第一步,采用企业名称和年份进行匹配;第二步,对于用企业名称无法识别的企业,采用企业所在地邮政编码及企业电话号码的后七位再次合并[13]。另外,考虑到《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存在指标缺失、指标异常等问题,本文按照谢千里等(2008)的方法进行了如下筛选:(1)删除企业工业总产值、企业固定资产净值等年平均余额缺失的观测值;(2)删除不符合会计原则及不满足“规模以上”标准的样本[14]。计算行业环境规制指标的各项数据来自历年的《中国环境统计年鉴》。对于其他缺失数据,本文采用均值插补法进行补充。
(一)基本回归结果
表1报告了环境规制与企业出口目的地选择行为的Heckman两阶段估计结果,第(1)列为企业出口目的地选择的估计结果,第(2)列为出口发达国家企业生产率的估计结果。从表1的估计结果可以看出,第二阶段的逆米尔斯比率(Imr)估计系数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本文样本中存在明显的选择性偏差问题,出口目的地选择方程和出口企业生产率方程是显著相关的,进行Heckman两阶段估计十分必要。
首先,我们来看Heckman选择模型第一阶段——环境规制对企业目的地选择的估计结果。表1的第(1)列显示,环境规制的估计系数为正且通过了1%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说明环境规制明显促进了企业出口发达国家,这符合本文的预期。对企业而言,环境规制水平提高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成本增加,但环境规制也是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动力。在环境规制的刺激下,企业会尽可能地保持绿色生产和经营,满足环境规制的标准。另外,企业为改善工艺而进行的研发投入和设备更新可促进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高质量及出口企业的环保声誉都是企业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必要条件。“出口自选择假说”认为只有生产率较高的企业才会主动选择出口,而环境规制通过“创新补偿效应”可以提升企业生产率,那么环境规制引致的企业生产率提升也为企业选择出口提供了条件。也就是说,环境规制水平的提高在为企业带来成本、增加压力的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企业产品质量和企业生产率,而这些都为企业出口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了保障。
表1 环境规制与企业出口目的地选择行为的估计结果
注:(1)“( )”内数值为纠正了异方差后的z统计量,“[ ]”内数值为相应检验统计量的P值,“{ }”为Stock-Yogo检验10%水平上的临界值;(2)“* ”、“** ”和“*** ”分别代表10%、5%和1%的显著性水平;(3)Kleibergen-Paap rk LM检验的零假设是工具变量识别不足,若拒绝零假设,则说明工具变量是合理的;(4)Kleibergen-Paap rk Wald F检验的零假设是工具变量为弱识别,若拒绝零假设,则说明工具变量是合理的。
对于其他影响企业出口目的地选择的因素,研究结果表明,政府补贴有助于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为出口发达国家提供条件。与预期结果不一致的是,企业相对规模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说明企业规模的扩大并没有促进企业出口发达国家。随着企业成立时间的增加,企业可能“因循守旧”而导致生产率下降,并不选择出口发达国家。融资约束的估计系数不显著,说明融资问题对企业是否选择出口发达国家的影响并不明显。另外,企业地理区位特征的影响很大,但沿海地区虚拟变量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原因可能是沿海地区的区位特征及其开放政策更有利于企业出口,但企业出口目的地的选择范围也随之扩大,企业并不一定会选择出口到发达国家。
接下来,本文进一步分析企业出口发达国家后,环境规制对企业生产率的影响。从表1的第(2)列可以看出,环境规制估计系数显著为正,这一结果说明了不同的出口目的地导致生产率提高的程度存在差异,企业出口发达国家后生产率会提高得更快。出口企业生产率的增长主要来源于竞争效应和学习效应[15],出口发达国家的企业迫于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只有尽力提高自身生产率才能继续存活,竞争效应和溢出效应为企业生产率获得更大幅度的上升提供了压力和动力。同时,企业通过学习效应,改善生产流程和组织管理方式,引进更为先进的生产设备,以此提升企业生产率。另外,对于出口前已有研发投入的企业,出口对其生产率的提升作用幅度较大[16]。也就是说,出口到发达国家的企业能否吸引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出口前的研发。环境规制引致的创新效应无疑增强了企业出口学习能力,出口国的技术溢出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生产率。
(二)基于工具变量法的再估计
严重的变量内生性会导致普通最小二乘法估计有偏和非一致,因此本文采用工具变量克服内生性问题。本文使用的环境规制工具变量为环境规制指标的滞后一期和1987-1993年的行业标准煤[17][8],Kleibergen-Paap rk LM统计量和Kleibergen-Paap Wald rk F统计量检验结果说明选取的工具变量是合理的,表1的第(3)、(4)列报告了工具变量法的回归结果。我们可以看出,与第(1)、(2)列的初步估计结果并无较大改变,企业出口目的地选择方程和企业生产率方程中的环境规制系数均为正且通过了10%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说明环境规制不仅促进了企业出口发达国家,而且企业出口发达经济体后生产率能得到更大幅度的提高,这一结果进一步验证了本文的研究结论。
(三)扩大发达国家界定范围的再检验
为进一步验证企业出口目的地选择对企业生产率的提高效应,本文将前述界定为发达国家或地区的44个经济体进行稳健性检验。表1的第(5)、(6)列结果显示,环境规制的估计系数都为正且通过了1%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表明本文的估计结果较为稳健。也就是说,环境规制显著促进了企业出口发达国家或地区,并对出口发达经济体的企业生产率具有明显的再提高作用。
(四)区分所有制的回归结果
由于所有制性质的不同,企业的学习能力和自主创新的动力等会存在明显差异,因此基于所有制视角考察环境规制对企业出口目的地选择行为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那么,环境规制对企业出口目的地选择和出口企业生产率的影响是否会因为企业所有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呢?为回答这一问题,本文将样本企业区分所有制进行Heckman两阶段估计。
由表2的估计结果可知,环境规制对民营企业和非民营企业出口选择发达国家及出口发达国家企业生产率都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可能的原因是,无论是为改善工艺而进行的研发投入和设备更新,还是对出口产品质量和出口企业环保声誉的高要求,它们都使企业在环境规制的压力下满足进入发达市场的条件。民营企业具有灵活的经营方式和管理体制,使其在激烈的竞争压力下积极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在出口经营中积累经验和汲取教训,从而能进一步提高生产率。另外,由于民营企业存在较大的融资约束,对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的自主研发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一旦接触到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经验,能敏锐地识别先进技术成果和经验,通过学习效应进一步提高企业生产率。对于外资企业而言,它们多数是通过嵌入型技术获得竞争优势,而且有可能在进入中国市场之前就获得外部市场的经验值[18],在环境规制进一步的刺激下,具有技术优势的外资企业很容易出口发达国家,而竞争效应和学习效应使外资企业更容易提高生产率。国有企业在中国特有的国情下存在“所有制优势”,虽然学习能力相对不足,但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其出口表现并没有很差。
表2 区分所有制的回归结果
注:括号内数值为纠正了异方差后的t统计量;“* ”、“** ”和“*** ”分别代表10%、5%和1%的显著性水平。
环境规制引致的“创新效应”为企业出口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了质量保障和技术支持,企业出口发达国家或地区后,不仅面临更加严格的产品质量要求和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而且可以接触更先进的技术和经验,竞争效应和技术溢出效应使得机遇和挑战并存,也为企业生产率获得更大幅度的上升提供了压力和动力。另外,本文通过区分企业所有制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分析,估计结果显示无论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还是国有企业,在环境规制引致的创新效应及竞争效应下,都有可能选择出口发达国家,对于出口发达国家的企业而言,其生产率也会得到更大幅度的提高。
本文的研究结论不仅对中国企业出口目的地选择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从另一个角度再次凸显了加强企业环境规制的必要性。出口企业要将出口发达国家作为出口目的地的首选,政府要对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尤其对出口持续时间较长的企业要加大支持力度,使企业形成以生产率较高促进出口、通过出口学习效应提升企业生产率的良性发展循环。另外,要进一步提高环境规制标准,使环境规制不仅成为约束企业排污行为、改善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而且能促进企业加大研发力度,选择更有效率的生产工艺和管理方法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从而获取在发达国家市场上的出口竞争力。
[1] Levinson B.A.and Taylor M.S.Unmasking the pollution haven effect[J].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view,2008,(49),pp.223-254.
[2] Antweiler W.,Copeland B.R.and Taylor M.S.Is free trade good for the environmental?[J].American Economic Reivew,2001,(91),pp.877-908.
[3] Cave L.A.and Blomquist G.C.Environmental policy in the European Union:Foresting the development of pollution havens?[J].Ecological Economics,2008,(65),pp.253-261.
[4] Low P.and A.Yeats.Do‘dirty’industries migrate[J].International Trade and the Environment,1992,(159),pp.50-58.
[5] Mani,Wheeler.In search of pollution havens?Dirty industry in the world economy(1960-1995)[J].Journal of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1998,(7),pp.215-247.
[6] Ederington J.,Levinson A.and Minier J.Footloose and pollution-free[J].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2005,(87),pp.92-99.
[7] 陆旸.环境规制影响了污染密集型商品的贸易比较优势吗?[J].经济研究,2009,(4):28-40.
[8] 傅京燕,李丽莎.环境规制、要素禀赋与产业国际竞争力——基于中国制造业的面板数据[J].管理世界,2010,(10):87-98.
[9] Porter M.E.and C.Van der Linde.Green and competitive:Ending the stalemate[J].Harvard Business Review,1995,(9-10),pp.120-134.
[10] Heckman J.Sample selection bias as a specification error[J].Econometrica,1979,(47),pp.153-161.
[11] 李玲,陶锋.中国制造业最优环境规制强度的选择——基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视角[J].中国工业经济,2012,(5):70-82.
[12] Olley,Steven and Pakes,Ariel.The dynamics of productivity in the telecommunications equipment industry[J].Econometrica,1996,(64),pp.1263-1297.
[13] 田巍,余淼杰.企业出口强度与进口中间品贸易自由化:来自中国企业的实证研究[J].管理世界,2013,(1):28-44.
[14] 谢千里,罗斯基,张轶凡.中国工业生产率的增长与收敛[J].经济学(季刊),2008,(3):809-826.
[15] Amiti M.and J.Konings.Trade liberalization,intermediate inputs and productivity:Evidence from Indonesia[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07,(93),pp.1611-1638.
[16] 戴觅,余淼杰.企业出口前研发投入、出口及生产率进步——来自中国制造业企业的证据[J].经济学(季刊),2011,(1):211-230.
[17] 李小平,卢现祥,陶小琴.环境规制强度是否影响了中国工业行业的贸易比较优势[J].世界经济,2012,(4):62-78.
[18] 赵永亮,杨子晖,苏启林.出口集聚企业“双重成长环境”下的学习能力与生产率之谜[J].管理世界,2014,(1):40-57.
(责任编辑:化 木)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and Enterprise Productivity: Does the Destination Really Matter?
WANG Jie1, LIU Bin2
(1. School of Economics, Nankai University, Tianjin 370001, China; 2. China Institute for WTO Studies,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 Beijing 100029, China)
Based on China’s industrial enterprises data and import-export trade data from 2000 to 2006, this paper tests the effect of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on enterprises’ choices of export destination and the productivity of those enterprises exporting to developed countries. The results show that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not only promotes enterprises’ exports to developed countries, but also helps to improve the productivity of those enterprises exporting to developed countries. These results are further proved by the estimation based on the method of instrumental vaiables and by expanding the scope of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and regions. Besides, the effect of environemtnal regulation on enterprises’choices of export destination is not influenced by the differences in the corporate ownership.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export destination; productivity
2014-07-1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3&ZD158);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资助项目(CXTD4-08);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重点研究基地资助项目(13ZXWTO03)
王杰(1984-),女,河南郑州人,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刘斌(1984-),男,山东潍坊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F124
A
1004-4892(2015)03-009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