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顺生
南宁市推进服务型政府绩效管理建设的调查报告
温顺生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绩效评估制度是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南宁市推行行政改革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南宁市着重在领导体制机制、指标体系构建、信息化管理手段的建立、察访核验力量的整合、制度的制定完善以及绩效成果的运用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总结出了一套具有南宁特色的、科学的绩效管理方法,为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2008年,南宁市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常务副市长、组织部长、市委秘书长为副组长,市监察局、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等11个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市绩效管理办公室,正处级单位,核定编制7名,设置2个业务科室,暂由市纪委管理。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到人,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绩效管理办公室组织协调、牵头的业务部门考核、社会公众参与、内考与外评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科学的考评指标体系。
一是突出发展主题,体现全局性。把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和工作作为考评重点。每年年初,将本年度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经济发展主要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等关乎全市战略发展的重要文件细化、量化为目标集。对全市19个重要文件进行梳理分解,共形成4713项绩效工作指标,分解到112个绩效考评责任单位,对完成情况实行在线考评,确保了重点工作不漏项。
二是突出分类考评,体现针对性。充分考虑各部门的工作性质、职能特点、目标定位和任务要求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将涵盖全市党政机关的112个绩效考评责任单位分门别类地设置考评指标、评分标准和绩效构成。前两年根据实际情况新增2个部门,将114个绩效考评责任单位分为7大类进行分类考评。
三是突出因地制宜,体现差异性。对县区、开发区类实行综合评价考核,强化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生态建设、党的建设、特色工作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评;对市直部门的考评,采用职能性指标、共性指标来考评。职能性指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度中心工作,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本部门主要职能履行等内容来设置,以反映不同部门的业务特点。
四是突出科学发展和关注民生,体现实效性。突出科学发展和民生项目考评指标,每年度对耕地保护、节能减排、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保障性住房等与科学发展密切相关的指标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同时单独制定了为民办实事专项考评工作方案,明确全市2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考评内容、评分标准、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评分细则。
五是突出创先争优,体现挑战性。在市直机关共性指标中增设了“创新工作(亮点工作)”指标,主要考评各部门工作重大创新发展的情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情况,创造典型经验的情况,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情况。同时对年度内未得到亮点工作认定的实行扣分,鼓励各部门开拓创新,争创一流业绩。
一是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基本框架。每年初,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下发年度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对绩效考评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考评对象、分类和考评的内容、方法、程序以及结果运用等作出了原则要求;此后相继出台指标考核、领导评价、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等配套文件,规范了绩效考评工作的标准和程序;出台了《南宁市机关绩效考评数据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南宁市年度工作目标分解制度(试行)》等制度,初步建立了具有南宁特色的绩效考评基本制度体系。
二是实施严格的指标设置审核机制。每年,由市绩效办牵头组织发改、统计、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业务骨干和高校专家等组成指标审核组,对照各部门报送的年度绩效指标,进行严格把关。主要从指标设置有无漏项、是否量化、计分方式、权重、完成时限、完成标准、责任部门、责任人等几个环节进行审核,确保各项指标和工作要求落实到县(区)、到部门、到项目、到主管领导和执行人员。
三是推行“大网络”督查机制。整合督查力量,建立了单位自我监控、数据采集单位日常监控、年终联合督查的全面监控体系。平时,采取领导检查、单位自查、市绩效办抽查、群众投诉、数据采集单位督促的方式,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过程督查。年终,整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纪检监察机关、绩效办等部门的督查职能,实施多部门联合督查,构建“大督查”格局,形成督查“大网络”。
四是搭建多层次开放的评价体系。每季度对被考评责任单位在日常工作督查、处理群众投诉、履行绩效工作职责等方面进行过程考评。过程考评基准分1000分(占年度总分5%,折算50分)。指标考评以部门自评为基础,数据采集单位提供采集数据,市绩效办组织成立核验组通过年终察访核验进行核实。指标考评基准分1000分,根据不同类别的责任单位占年度总分60%~65%。满意度测评,包括领导评价和公众评议,分别占年度总分10%~15%和20%。测评中,针对县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分别聘请不同的评议主体,设置不同的评议内容、赋予不同的评分权重,增强评议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准确性。
1.建立考评工作质量保障体系。在绩效目标考评时,首先建立规范各县(区)、开发区、市直机关的自评工作机制,强化市直主管部门(考评主体数据采集单位)对各被考评责任单位相关工作指标考核的责任,加强察访核验的约束作用,从而保障考评工作的真实、公正。
2.着力抓好年度绩效目标考评。一是过程督查考评。各数据采集单位针对所负责采集的指标数据,每季度对被考评责任单位在日常工作督查、处理群众投诉、履行绩效工作职责等方面进行过程考评,考评结果记入过程得分。二是指标考核,以部门自评为基础,市绩效办会同各数据采集单位通过年终察访核验进行核实。三是满意度测评,包括领导评价和公众评议。四是绩差考评。针对考评指标体系以外的考评内容,或对特别重大的工作事项不完成的,由各数据采集单位按照《南宁市机关绩效考评扣分细则》的规定进行考评,所扣分值将从年终考评总分中扣除。
3.突出民生项目及重点工作指标的考评。每年度为民办实事专项考评方案,明确全市20个项目的考评内容、评分标准、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评分细则。年终察访核验时,加大了对民生项目和重点工作指标的查验规范要求和抽查数量,从而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南宁市通过整合市行政部门信息资源,依托覆盖全市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将政务服务中心、市长热线、电子监察系统等现有的电子政务系统整合起来,设立专项经费,建成由“十个系统、一个中心”构成的南宁市机关绩效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该平台涵盖决策、执行、监督、评价“四位一体”的体系内容。其中,执行体系由部门绩效管理考评系统、重点项目督查管理专项考评系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绩效管理考评系统、公务员绩效管理考评系统构成。监督体系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系统、财政投入资金监察管理系统、廉情预警信息管理系统、信访跟踪处理管理系统,评价体系由群众满意度培育系统构成,决策体系由领导全局信息管理系统构成。在此基础之上建设政务信息数据中心,有机整合绩效管理数据与现有业务系统数据,全面集成管理政务信息,为绩效考评与领导决策提供准确数据,实现政务数据信息的资源共享。
南宁市注重运用科学的方法加强对单位绩效的分析,制定改进的措施,用绩效考评结果推动工作的落实。
一是根据考评结果督促整改。每年的评估结果出来后,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进行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根据考评结果和公众评议反馈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整改成效列入下一年度绩效考评的内容,实现“考评—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
二是制定奖惩措施。年度考评结果抄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作为评价各级各部门及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选人用人、廉洁自律、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每年有25%的绩效考评责任单位可获得“优秀”档次,被评为“优秀”档次的单位当年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由15%提高到20%;对于工作落实不力,在考评中被评为“较差”等次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对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实行诫勉谈话。
三是取得明显成效。2014年度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中,南宁市三项主要测评指标在全国400多个地级市中增幅排名第一,一项测评指标全国增幅排名第二;2011年,南宁市在换届风气满意度名列全区第一;南宁市行政审批、信访案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按时办结率等重要指标都达到100%,政务环境等8项环境的满意度综合评价位列全区第一。
(本文作者: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公共管理系副教授、行政管理学博士后)
责任编辑:江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