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互联网禁毒工作,近日,国家禁毒办牵头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邮政局等九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互联网禁毒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国家禁毒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中国打击互联网涉毒领域第一个多部门政府正式文件。《意见》作为中国禁毒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首次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宣示了党和国家严厉整治网络涉毒活动的态度和决心,将互联网禁毒工作列为全国禁毒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规定了各部门职责任务、互联网行业主体责任和整治处罚措施。《意见》作为开展互联网禁毒工作的法律依据,将在今后的禁毒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意见》明确了党委宣传、网信、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电信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邮政管理和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在加强互联网禁毒工作中的主要责任和职责分工。
《意见》强调,互联网行业在禁毒工作中负有主体责任,有配合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快速提供证据材料的义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服务提供者要主动清理涉毒有害信息,不得为涉毒活动提供传播条件、渠道。一旦发现利用其服务发布、传输的信息属于涉毒违法信息的,应当立即删除,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报告。如未履行上述责任和义务,依法追究有关互联网企业、网站、论坛、即时聊天群组等的创建者、实际管理者的法律责任。
近年来,在信息技术发展和现实毒情蔓延的共同作用下,互联网迅速发展为毒品违法犯罪新的传播平台和联络渠道。面对新形势带来的新挑战,必须大力加强互联网禁毒工作,强化网络阵地管理,全面净化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