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晓江 刘延荣
(内蒙古农业大学 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018)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开始在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自此开辟了一条新的竞技体育发展之路。经过数10年的发展,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成为我国高等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北京奥运会之后,很多专家学者对我国竞技体育未来的发展方向各抒己见,甚至纷争不断。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离不开科技的支持,同时也离不开教育的支持。因此,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高校可以为我国培养优秀运动员和高素质的体育人才。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当前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水平参差不齐,没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尤其在管理上也存在较多的弊端,严重阻碍了高水平运动队的健康发展。
1.1.1 运动成绩不能达到预期的水平
目前,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总体水平不高,绝大部分高水平运动员毕业后都中断了继续发展,同时现阶段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员进入高层次运动队的机制还不成熟,高校的高水平运动队大多参加校际之间的比赛,还难以承担参加国际比赛的重任。这也与高校的比赛定位有关,部分学校将比赛任务主要放在省级以下,这就阻碍了高水平运动队之间的交流和学习。据相关部门的调查资料显示:很多高校运动员的比赛任务是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但是在经历多次比赛之后,尤其是在参加全国比赛之后,运动员的成绩往往不能达到预期水平,最后比赛也只能定位于校际之间的竞争。这样一来,由于比赛竞争对手的实力有限,自己的运动成绩也就得不到快速的提升和进步。
1.1.2 人才培养的质量欠佳
对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来说,其目标主要是培养社会所需要的合格人才。通过对高水平运动队人才进行调查发现:一些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质量并不高,学校的基础训练设施和训练水平也不相匹配,这就导致了运动队的水平得不到提高。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教练员水平有限,专业性不强,其中大部分人是学校的体育教师,这些教练员在运动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上都存在着很大的差距,难以保证运动队训练的质量,这也对运动队比赛成绩的提高有一定的阻碍作用。此外,一些高水平运动员由于自身基础较差,尤其是缺乏文化基础,大学里基本的课程都未能很好地完成。导致高校运动员水平低的原因还有:支持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发展的相关法规不健全,相关的政策不完善;对运动员的学习和训练不能分清主次;各种比赛制度的不完善,也阻碍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水平的提升。
1.1.3 管理制度极其不规范
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发现:大部分学校的高水平运动队是由体育部进行管理的。虽然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条例,但是大都存在着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以及应付上级检查,管理理念陈旧,管理方法落后等问题,在管理模式上也存在着较多问题,甚至毫无规范性和科学性而言。这些高水平运动队管理问题的日趋显现,对运动员的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利用现代管理的新理念提高运动队的目标定位,利用新的管理思想促进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1.2.1 管理权限存在冲突
虽然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举办时间较长,但是总体比较混乱,管理体制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是高校与企业联合建立。这类情况下一般是由企业赞助经费,高校运动队在比赛时为其进行软广告的植入和宣传。第二是学校与省级的专业训练机构共同办队。在2008年,湖北师范大学高水平篮球队与湖北省体育局合作,代表武汉参加第12届城运会取得第4名的好成绩。这种模式虽然可以在短期内提升运动队的成绩和质量,但是在运动员的训练和管理等方面都有较多的问题,影响运动队的后期发展。第三是高校自行组建的高水平运动队,这类队伍从运动员的招生到后期比赛都是由高校自己负责。但是,这类的运动队对学校的师资力量要求较高。目前,一些211、985高校以及全国大部分高校都采用这种模式。
1.2.2 管理部门之间的冲突
目前,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管理系统一般有两个组成部分:外部管理和内部管理。两个管理部门存在分工不明确、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在外部管理上,基本上是由大学生体育协会负责管理高校竞技体育的相关事宜。虽然这几年经过了一系列的改革,政府和社会的有关组织已经介入到管理中来,但是改革发展的效果并不明显。主要问题是我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的定位不合理:第一大学生体育协会和教育部门之间的全责不明确;第二是与其他的分会之间的职权关系不明确;第三是与全国性范围内的高水平运动俱乐部联系不足,沟通不畅。在内部管理上,一般是由主管校长或者体育部主任兼任管理者,同时校内相关部门的领导组成管理机构。这样就存在着出现问题后找不到责任人的现象,各个部门对高水平队管理的具体问题和意见经常会出现矛盾和冲突。行政管理在高校的管理中占据很大的成分,对于高校的运动队来说也不例外,行政管理一般会过分的注重计划的统一性,这就会使得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缺乏应有的活力。
1.2.3 资源利用上的冲突
合理利用高校的各种资源,如: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是完善高水平运动队管理的重要保障。在人力资源中教练员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这是由教练员的职能决定的,教练员在训练、比赛等各方面都对运动队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一所学校教练员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运动队的未来发展。目前大多数高校的教练员都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首先,教练员很多是兼职的体育教师,专业性不强,缺乏必要的比赛经验和运动训练经验。自身的运动竞技水平有限,自然无法对运动员进行能力的提升。其次,一些教练员自身定位不明确。一部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身兼数职,在平时工作中需要进行授课,每周必须要达到学校的课时要求,又要进行训练工作,很难保证运动训练的有效性,这种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我国体育专业化、高水平化发展的需要。此外,校际之间高水平教练员之间的联系也不足,仅仅局限于一年中有数的几次比赛期间的交流,平时的沟通不足,也制约了人才水平的提高。
为了提高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实力和质量,需要对高水平运动队的管理进行协同,通过对相关要素的提取和分析,找出协同管理的必要性和有效性。另外,还要确认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协同模式的构建依据以及基本内容,根据相关资料建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管理协同模型,如果分析得到的结果与假设的目标不一致,必须要进行反馈校正。若是,该理论模型在实际的应用中达到了理想的效果和结果,那么就可以确认管理协同的效果得到实现,产生“1+1>2”的协同结果。
2.2.1 管理协同的形成机制
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协同模式的形成机制是要解决模式形成的动因问题。这种动因主要来自于由社会和教育,也来源于体育与管理需求而确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办队宗旨与其现实发展状况之间的差距与冲突。
2.2.2 管理协同的实现机制
管理协同模式的构建过程中要注意后期结果满足实现机制,主要的内容有:分析协同要素和识别协同机会及价值,另外,还有信息的沟通和进行结果应用,最后还需要对结果进行反馈。只有这样才可以保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协同模式的实现。
2.2.3 主要的特征
(1)科学性。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协同模式要符合社会发展需求,也要符合教育发展需求,还要符合竞技体育发展需求,另外,这一模式运用的研究方法必须要有可靠性和逻辑性,还要有可操作性,这些就是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协同模式的科学性特征。
(2)完整性。该种模式要有完整的层次和合理的体系,既包括管理协同的形成机制、实现机制和效应机制等三大运行机制,也涵盖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目标定位分析、现实差距分析和管理冲突分析,还需要包括运动队的协同要素分析、协同价值及机会分析和构建依据分析,甚至还需要有高水平运动队的协同内容研究和协同模式构建等,因而就会有完整性。
(3)目的性。目的性是该模式的有一个重要特征,其目的性主要体现在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协同的最大目标上,其是要消除在办队过程中出现的管理矛盾与冲突,使管理协同的各要素按一定的协同方式相互作用,最后使系统向有序方向发展,进而产生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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