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在日本

2015-11-30 13:22
科学之友 2015年16期
关键词:遗失物遗失钱包

拾金不昧在日本

“拾金不昧”一词出自于清代吴炽昌《客窗闲话》:“乃呼里长,为之谋宅于是廛,置货立业且表之以额曰:拾金不昧。”金:指钱财;昧:隐藏。拾到并不隐瞒下来据为己有。指良好的仆人道德和社会风尚。

日本朝日电视台曾播过一档特色节目,谈到一个有趣的话题:一年中,日本人到底捡了多少钱交公?

电视台邀请了刚刚退休的刑警飞松五男先生来作答。这位老刑警报出的数据,确实吓人一跳:根据警察厅的统计数据,2012年一年,日本全国捡到现金上交给警察的总额达到189亿日元(约12.6亿元人民币),其中东京达30亿日元(约2亿元人民币)。而日本全国总人口为1.2亿。在拾金不昧上,日本人的表现很是不错。

有一次,我坐出租车到银座,掏出钱包付完钱,就把钱包落在了出租车内。过了3个多小时,与朋友吃完饭想到付钱时,才想起钱包没了。与出租车公司联系后,公司的失物中心立即与各出租车联系,并马上得到反馈信息:“司机拿着,别担心。”第二天一早,司机开着出租车把钱包送到我家,我被感动了好一阵子,因为钱包里当时有50万日元(约为3万元人民币)的现金。当然,这位司机没有把钱包交给警察,所以,这一笔“拾金不昧”,还没有计算在警察厅的统计数据中。

看完节目,与日本友人聊天,问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日本人会做到拾金不昧?”他的第一个反应是:“丢钱的人一定很着急,如果钱包丢了的话,那么多的卡要重新办,更着急。”

第二个反应是:“拾到钱必须上交,不然会坐牢。”

于是,我了解到,日本人的拾金不昧除了基本的道德心之外,还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上网查询了一下日本法律对于“拾金不昧”的规定,发现规定很有趣,既照顾到了丢失者的利益,也照顾到了拾钱者的利益以及法律义务。

首先,日本刑法第254条规定,如果拾到东西不上交的话,就触犯了“遗失物等横领罪”。

获此罪的人,将被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罚款10万日元(约6300元人民币)。

罚款是小事,但是留下“横领罪”的刑事案底,则会影响一个人的就业、银行贷款等,一生失去在社会中的信誉。

就拿银行来说,日本个人房屋贷款利率相当低,从0~3%,但凡有正当职业、身家清白的日本公民,基本都可以从银行得到这笔低息贷款。但是,如果有了刑事案底,银行有理由拒绝接受个人房屋贷款申请,毕竟银行有选择客户的权利。比较苛刻的银行可能直接把这类信用度不高的客户拉入黑名单,宽松一些的银行或许发放小额商业贷款给这部分客户,不过商业贷款的利率会比低息房屋贷款高好多倍。

《遗失物法》还规定,失主找到失物后,必须向拾到者支付相当于遗失物实际价值5%~20%的“报劳金”。日本社会通常的不成文规定,是10%。也就是说,我丢失的50万日元在出租车司机送到我手里后,我应该支付给他5万日元的“报劳金”,但我记得当时好像只给了司机4万日元。他说了“谢谢”,就走了。但是,拾到者获取的“报劳金”必须交“个人所得税”。

此外,按规定,拾到遗失物之后,必须在7天之内上交给警察。如果超过7天不上交的话,那就容易被控“遗失物等横领罪”。同时,超过7天后即使上交警察,一旦找到失主,失主也可以不向他支付“报劳金”,如果找不到失主的话,这笔钱也不会让拾金者拥有。

警察在接到拾金者上交的钱包和其他遗失物后,要做详细的登记,并必须在两个星期内在网上发布公告。东京警视厅有“遗失物认领中心”,同时各铁道公司和地铁公司也都有“遗失物认领中心”。不过,交到警察手中的,大多数是钱,而交到铁路和地铁公司手里的,大多数是乘客的遗失物品,最多的是雨伞。铁道和地铁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后,若遗失物还没有人来认领,将统一移交给警察处理。一些非贵重物品,譬如雨伞等,则在车站内临时设摊,低价处理。

老刑警飞松五男说,遗失的物品和钱,如在警察发布认领告示后3个月之内无人认领,那么就全部归拾到者所有。但是垃圾清扫公司除外,因为许多失主是无意间将夹杂在衣服或旧箱子里的钱当垃圾扔掉的,而垃圾清扫公司是接受政府的业务委托从事垃圾处理业务的,因此即使拾到了巨款而无人认领,这笔钱也必须交给当地政府,作为预算外财政收入处理。总的来说,日本的《遗失物法》有奖有惩,既体面无私又不失人性化,从侧面以法律高度推动了国民拾金不昧的素质培养。

美国一个大学教授做过实验,他在日本和美国各丢下一个手机和一个装有现金的钱包。日本归还失主的速度超过了美国,但这位教授说,从本质上来说,日本人并不是更加“诚实”,而是他们的规则和奖惩体系清晰严谨。

“拾金不昧”作为中国的传统美德传到今天,却在现实社会里反复遭受着“拷问”:捡到东西,物归原主,应不应去讨要补赏?如果都去拾金讨赏,会不会导致整个社会精神世界的失落?会不会令高尚行为庸俗化?

我们应该向日本人学习拾金不昧的精神,毫不含糊。当然,也应借鉴日本关于遗失物拾得者的补偿立法,这样“拾金不昧”才能带来一种适应现代社会、为遗失人和拾得者都易于接受的全新理念。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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