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先英
强化党员干部管理 凝聚发展正能量
——东方市全面推动形成从严治党新常态
□何先英
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吏治清明,才能政治清明。2014年以来,东方市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聚焦问题、突出重点,健全预防、发现、纠偏的党员干部管理工作机制,打出一套从严治党的“组合拳”,拧紧了从严管理党员干部的“螺丝钉”,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
从严管理干部,首先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东方市委坚持将关口前移,着力健全完善日常监管、重点监管、从严查处三项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全面推进从严管理领导干部常态化。
加强日常监管,打好“预防针”。东方市委出台了《东方市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的办法(试行)》《东方市关于干部谈心谈话的办法(试行)》等经常性提醒教育制度,对举报信访、考察考核、党建巡查中发现存在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早“扯袖子”“咬耳朵”。2014年先后约谈领导干部126人次,函询6个单位,有效避免了一些领导干部由“亚健康”变成“不健康”。有的干部与组织谈话过后感慨道:“组织主动找我们谈心谈话,教育我们什么是党的规矩纪律,让我们随时感到身边有一把戒尺。”针对当前干部监督工作中监督主体多、力量分散、合力不足等问题,东方市委还建立了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东方市委组织部牵头纪检、信访、审计、公安、法检等10个单位部门,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近期选人用人问题和领导干部管理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加强“一把手”监管,念好“紧箍咒”。“一把手”权力集中,掌控全局,若不从严管理,极容易引起权力滥用,造成严重后果。为了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东方市委推行了“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项目和会议决策“末位表态”制度,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在规范领导干部用权的同时,2014年年底,以届中考核为契机,建立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将报告对象从处级领导干部延伸到科级领导干部,实行领导干部家属从业情况、个人财产、婚姻情况“三必报”,对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的,严肃处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对6名“一把手”进行了离任审计,重要岗位、重点领域的干部任免,一律先征求纪委监察部门意见,防止领导干部“带病”提拔。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东方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作用,组织重点单位、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及其配偶6批268人接受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各单位“一把手”现场对违纪违法干部庭审观摩2场150人次,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坚持从严查处,实行“零容忍”。健全“12380”网络、电话、信件、短信“四位一体”的举报体系,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切实做到查处违纪违规全覆盖、零容忍、无禁区、无盲区、无特区。2014年,查处科级以上违规违纪干部25人,其中单位“一把手”17人;对15名不胜任现职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了调整。特别是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不护短,不遮掩,敢于向自己开刀,严肃依纪查处大田镇纪委副书记倪某上班缺勤、违反工作纪律问题以及板桥镇原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孙某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借机“吃拿卡要拖”的“灯下黑”问题,有效震慑顶风违纪行为。
乡村干部是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骨干、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履职尽责情况,关系着党的方针政策能否真正在基层落地见效。2014年以来,东方市委以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为抓手,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强化基层干部监督管理,督促乡村干部履职尽责。
大力整治乡镇干部“走读”问题。“乡镇干部本应与群众走得亲近,但现在基层干部经常‘走读’,造成干群关系的疏远。干部不解民情,群众办事找不到干部。”这是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时群众的心声。作为整治基层干部作风的一项重要举措,东方市委出台了《东方市乡镇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乡镇干部职工除开会、请假和出差等特殊情况外,每人每周住夜不得少于4天,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带头住夜,每晚21∶00点进行签住。东方市委督查组还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2014年全市共通报批评了33名乡镇“走读”干部,有效地狠刹了乡镇干部“走读”歪风。同时,严格执行《中共东方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调配借调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在乡镇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乡镇干部一般不得借调,未满2年的,一般不允许调回市直单位,切实加强基层干部的调动管理。为保障干部安心“住下来”,乡镇全部改善了食堂和寝室,有的乡镇还经常利用晚上时间组织年轻干部开展各种活动。通过“走读”变“住读”,让群众看到了乡镇干部作风的新变化,也使曾经“走散”的民心重新聚拢起来了,征地拆迁、土地确权、殡葬改革等多项市重点、难点工作都得以顺利推进。
大力整治农村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在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活动中,严格执行《东方市农村(社区)两委干部效能问责办法(试行)》,推行村(社区)“两委”干部“一年两考评”机制,对连续两次考核不称职或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的严格问责,严肃处理。2014年对长期不认真履行职责、浑浑噩噩应付工作的5名“不作为”农村干部,分别给予停职处分、记过处分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停发部分或全额生活补贴;对在计划生育、环境卫生整治、土地确权等工作中“慢作为”的15名农村干部,分别给予警示提醒、停职待岗、扣发补贴等处分;对利用职权非法占有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非法占用农用地、挤占农民征地款等行为的16名“乱作为”农村干部,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开除党籍等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借力党建工作巡查,抓好乡村干部日常管理。推行乡村干部监督管理向一线延伸,深入全市10个乡镇、170个村庄开展了5轮党建工作巡查,并以短信形式通报了70个村的干部驻村坐班、民主决策、村务党务公开、落实党建责任情况。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督促乡村干部及时整改,帮助26个“软弱涣散”村完善“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等村级管理制度,有效防止和纠正村干部工作不规范、以权谋私、办事不公、随意性大等现象。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细胞健康,肌体才能充满活力。东方市委始终坚持把党员队伍质量放在首要位置,高标准严把发展入口关,疏通党员队伍出口,党员管理全程从严,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
高标准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出台了《东方市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发展党员的标准和工作程序,建立党员发展全程记实、全程公示、全程票决机制,按照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把入党关口,切实做到入党动机不纯的不发展、教育考察未达到期限的不发展、培训不合格的不发展、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发展等“十个不发展”。全年发展党员255名,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
大力整治发展党员“家族化、派系化、裙带化”。针对少数党组织发展党员搞“人情入党”“近亲繁殖”问题,制发了《关于重点整治农村(社区)发展党员“家族化、派系化”问题的通知》,着力推行“一库两推三审四制”工作法:“一库”是指建立市、乡、村三级入党对象信息库;“两推”是指明确农村党支部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时,必须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分别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三审”是指党支部在培养考察入党对象时,乡镇党委要派人参加党支部支委会议或党员大会,对入党对象的现实表现进行会审,详细考察其入党动机和政治标准;在接受预备党员前,乡镇党委组成考察组对拟接受的预备党员进行面审,综合考察现实表现情况;在进行会审和面审的过程中,农村和乡镇广泛征求纪委、综治、计生等部门意见,对发展对象、预备党员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联审;“四制”是指发展党员过程中实行“回避+干预”制、全程公示制、全程票决制、责任追究制,从而建立健全农村党员发展预审联审、责任追究等机制,明确村(社区)“两委干部”在职期间如有亲属申请入党,须报乡镇党委审核,由乡镇党委派专人进行考察,并报东方市委组织部备案审查。2014年共取消了54名“家族党”“宗族党”入党对象的入党资格。该工作法入选全国《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法示范100例》。
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按照中央、省委有关要求,认真梳理不合格党员民主评议、认定和处置的流程,编制流程图,让处置工作更加规范、更加容易操作。广泛开展了“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确定“失联”党员125名。坚持试点先行,在八所镇福民社区党支部和大占坡村党支部开展试点工作后全面铺开。去年全市共认定处理了37名不合格党员,有效地疏通了出口关。
严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呵护。从严管理党员干部的实招数、真行动,让党员干部强化了“当党员干部就必须接受更严格的约束”的意识,既有效地促进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也极大地振奋了群众对吏治清明的信心,凝聚了干部干事创业、推动科学发展的正能量。
(作者系海南省东方市委常委、组织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