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严汉平
力推老区群众率先消除绝对贫困
文/严汉平
作为革命老区和欠发达地区,我们坚持把学习领会贯彻总书记在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最紧迫的工作,打好攻坚战,确保到2016年底,全区城乡低收入人口全部脱贫致富,到2020年,让老区人民同全国人民共享小康社会成果。
坚持对象精准。一方面,严格按照“六步三公示”的识别标准和操作流程,建立贫困户信息系统。另一方面,按照“信息到户、真实准确,动态调整、进出有序”的要求,定期更新贫困户信息,既对稳定脱贫的及时退出,又对返贫需要扶持的及时纳入,确保扶贫政策与扶贫对象始终精准对接。
坚持原因精准。目前,全区农村贫困人口中无产业占57.3%、因学致贫占24.8%、丧失劳动能力占9.4%、因病致贫占8.2%。通过摸底调查,着重从贫困群众生活环境、家庭状况、产业发展、生产经营四方面精准分析致贫原因,谋划脱贫致富项目,为精准帮扶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措施精准。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因人而异,对农村767户、1410人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织牢社会保障“网”,实行政府“兜底”、救济扶贫;对农村4438户、9764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推行“一户一法”,集中政府、市场及社会资源,采取包村联户、产业培育、移民搬迁、能力提升等模式进行帮扶,真正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
坚持考核精准。严格按照“月统计、季汇总上报、半年入户调查、全年打分排名”的要求,健全完善考核制度,启动激励、问责机制,对帮扶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作为提拔交流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实行“一票否决”,进行惩戒问责,夯实了乡镇、街道、行业部门、帮扶单位、包扶干部的扶贫主体责任,确保到2016年底率先消除绝对贫困。
同时,扶贫工作要做到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到户到人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农村扶贫与城市扶贫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相结合,财政投入与社会帮扶相结合,积极引导鼓励辖区民营企业、慈善机构、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形成扶贫济困的强大合力。
将扶贫开发融入新型城镇体系。全力以赴配合做好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居民下山等工作,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农村人口有序向城市流动;对自然条件较差的贫困村,坚持整村扶贫移民搬迁,使扶贫移民搬迁与重点镇建设互为依托,确保2015年至2016年实施的扶贫避灾移民搬迁项目所涉及的3.2万人,能够有序融入城镇生活;对自然条件较好、具备产业发展要素的贫困村,坚持就地就近城镇化,重点打造新型农村示范社区。深化美丽乡村建设,配套完善设施,打造“一刻钟”生活服务圈,努力使农村贫困人口享受与城镇同等的资源和服务。
将扶贫开发融入现代产业体系。围绕大力发展“一村一品”,通过产业扶持资金、贴息小额信贷、科技服务指导、扶持防灾减灾设施建设等措施,引导帮助贫困人口发展致富产业,切实增加收入;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与贫困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盈利和贫困户脱贫的“双赢”目标;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镇支持农村,加快促进油煤气等资源综合转化利用,大力发展装备制造、新能源、建筑材料、农产品深加工等非能源工业,主动承接中东部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发展现代服务业、持续增加三产比重,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使低收入群众通过创业就业尽快实现脱贫。
将扶贫开发融入公共服务体系。把改善民生与脱贫致富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突出社会保障政策兜底作用,对贫困户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进行大病救助和临时救助;对城乡贫困人口凡是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救助范围,特别对“五保”、重残等特殊人群,实行精准兜底保障。同时建立资源集中、平台共享、服务多样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实行镇村干部联合办公、党代表轮流服务等制度,实现“全程代理零距离便民服务”城乡无缝覆盖。
将扶贫开发融入生态文明体系。大力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重点区域绿化、村庄绿化,防止水土流失,减轻贫困村的环境负荷,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和发展条件;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也是培育产业的理念,开发名镇古村旅游资源,结合贫困村生态自然禀赋建设生态旅游示范村,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努力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现实生产力。
将扶贫开发融入社会治理体系。把基层治理与脱贫致富有机结合起来,教育引导群众按程序依法反映合理诉求,实行领导干部约访下访,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利益;积极推进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深入开展法律政策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贫困人群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务,强化安全保障、生活保障、环境保障,形成“三级网格组织”管理服务体系;鼓励引导贫困村率先制定具有约束力的村规民约,大力提倡新事新办、移风易俗等文明新风,合理优化贫困群众支出;全面执行“四议两公开两监督”,发挥好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进一步规范贫困村村级事务管理,保障群众的“四权”。
(作者系延安市宝塔区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