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特约评论员 张昭辉
依法治污 科学治污
□本刊特约评论员 张昭辉
水系污染问题不是海口的独有现象,治污难也不是唯独海口面临的难题。类似的还有昆明的滇池、无锡的太湖,也由文人骚客口中美不胜收的碧波万顷变成了环保机构鉴定书上水体严重富营养化、蓝藻肆意滋生的污染大户。当然,尽管这样的城市在国内为数不少,却不能成为海口治污不力的理由。
海口治理水系污染效果不理想,既有客观原因,也有历史原因。我们不能忽视海口城建底子薄、投入少、历史欠账多、社会公众环保意识参差不齐等问题,也不能忽视规划不合理、建设过程中破坏原有水系、治污资金投放不透明、治污措施不科学等问题。对于城市水系污染可以找出其规律性的东西,就是经济高速发展的背后对环境保护的欠账。治污必须尽快算清账,还清帐,还要确保再不欠新账,这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才是真正的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
人类逐水而居的文明,说明了水是城市命脉,她决定了城市的规模,也决定了一个城市经营的成败。桂林和海口类似,也是一个以发展旅游为支柱产业的城市。桂林对“两江四湖”的治理,是国内难得的成功案例。该市从1998年开始,历时4年,投入12亿元,通过疏浚、清淤、截污、补水等治理工程,改善水质环境和生态保护,构建了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的城市滨水环境。媒体总结桂林“两江四湖”治理经验,除了领导重视、依法治污、科学设计、保证投入外,最重要的是治理工程并不是依赖政府一次性投入,而是一开始就走政府投入和市场化相结合的道路,吸收优质旅游公司参与工程。对于兄弟城市的成功经验,海口要借“双创”东风,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两条腿走路,走出自己的城市水系治污之路。
所谓依法治污,就是要坚守法律底线、环保红线。目前颁布实施的关于环保和水系治污的法律法规何其多,但执法效果堪忧。违法成本低廉,是制约水系污染治理的软肋。海口要有法治担当,要勇于使用、善于使用法律武器,依法强力推进规划的实施,切实改善民生服务,加强普法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以法治思维来处理当前“双创”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水系污染问题,要让环保法律法规硬起来,真正成为“高压线”。这是建设法治海口的必然要求,也是决定海口“双创”成败的关键。
所谓科学治污,就是要坚持科学理念、科学规划。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赋予了新时期治水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任务,为海口强化水治理、保障水安全指明了方向。目前海口已经有了包括《海口市蓝线规划》《海口市水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5-2017年)》等在内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这些都是海口在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规划和举措。当前国家正在积极推进“海绵城市”战略,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工程措施,让城市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变“工程治水”为“生态治水”,促进城市顺畅“吐纳呼吸”。这些先进的理念和治理措施,值得海口学习借鉴和积极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