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诗论》与《毛诗序》的研究

2015-11-26 07:23王洲明
衡水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诗序子夏毛诗

王洲明



上博《诗论》与《毛诗序》的研究

王洲明

(山东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上博《诗论》发布和研究,推动了《毛诗序》研究。文章认为,《诗论》发现对深化《毛诗序》研究具有启发性。通过考察四个《毛诗》的关键性版本,再结合文献中相关记载,确实透露出了《毛诗序》作者、作期的信息:首先,《毛诗故训传》本为一体之作,《毛诗故训传》本来就包含有《序》和《传》两部分;其次,今所见最早单疏本《毛诗正义》,对考察了解汉代《毛诗》版本样式,提供了重要实物参考;第三,《毛诗正义》发布后,推动了《毛诗》传播,必须重视李善所代表的唐初普遍认可的关于《毛诗序》《毛传》作者的意见。另外,文章还澄清《毛诗序》研究中的认识问题。

上博楚竹书;《孔子诗论》;《毛诗序》;作者;作期

本世纪初,受上博楚竹书特别是《孔子诗论》研究影响,有关《毛诗序》研究,呈现出繁荣景象。粗略统计,发表相关论文约近百篇,且不少专著也有专门论述。由《孔子诗论》引发的对《毛诗序》的研究,究竟涉及哪些重要问题?对《毛诗序》研究的深化起到了怎样的作用?给进一步深化该问题研究,提供了哪些有益借鉴和继续深入的领域、方向?对此做出思考和总结,是一件有意义的工作。

《孔子诗论》与《毛诗序》之关系,是学者们争论的重点问题之一。该问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直接影响到《诗论》的发现对《毛诗序》的研究究竟有无意义,以及有怎样的意义。

概括说,意见可分为三大类:一是认为关系密切,二者有直接联系;二是认为二者属于同一说诗系统,但没有直接联系;三是认为两者说《诗》方式不同,因此性质也不相同。

认为有直接关系的,以江林昌为代表。他的基本观点:“竹简《诗论》可能是失传了两千年的子夏《诗序》”;“竹简《诗论》可能是《毛诗序》的原始祖本”;“竹简《诗论》的基本观点大多为《毛诗序》所继承”[1]。

姚小鸥、王小盾等则属于第二类。姚文说:“同为论《诗》的文字,《诗论》与《毛诗序》二者所论内容相同,产生时间也相近,渊源上又同属孔门,两者之间必定存在一定的关系。”同时又认为:“但相同的思想和学术渊源并不能完全证明二者的文本关系,因为《诗论》和《毛诗序》之间精神上的差异和一致几乎同样明显[2]。”王文说:“以压倒多数的明显优势说明《诗论》与《诗序》是属于同一诗说系统。”但又认为,《诗论》与《诗序》相比较,仍有若干首说诗的内容不相同,且都集中在《国风》之中,“这种情况是与先秦时代诗歌社会功能的演变密切相关的”[3]。台湾程元敏的专著《诗序新考》辟专节论述“《孔子诗论》与《毛诗序》之关系”,认为“《孔子诗论》多关《毛诗序》”[4]。他非常同意李学勤的观点:“现在看《诗论》和《诗序》《毛传》,在思想观点上虽有承袭,实际距离是非常大的,即以《关雎》等七篇而论,差别即很明显。《诗序》不可能是子夏本人的作品,只能说是由子夏开始的《诗》学系统的产物。但无论《诗序》还是《毛传》,都确实有《诗论》的影子,这对我们认识《诗》学传承,十分重要[5]。”当然,基本属于这一类观点的文章还很多,在认识上也不尽完全一致。李学勤先生的观点,基本上可代表多数人的意见。

彭林的观点代表第三类,认为《诗论》和《诗序》分属两种不同性质。“《诗序》的主旨,是在介绍‘言诗之外’的材料,而不在‘诗文之中’,这就决定了《诗序》的文字大体不会深入诗的本文……;《孔子诗论》的重心是论述诗的思想内涵,着重在诗的本身”[6]。持大致相同观点的还有王泽强,说:“《孔子诗论》与《毛诗序》分属不同的说诗体系,前者重情感,后者重思想,尽管在某些观点上有少量相近之处,但差别是明显的,不可等同视之,更不能说后者承接前者而来[7]。”

三类意见中以第二类为普遍,但无论哪一类都认为,《诗论》发现对深化《毛诗序》研究具有启发性。因为“《孔子诗论》是先秦儒家诗学思想的重要环节,这个环节已缺失两千多年而不为人知,现在终于展现在世人的面前,丰富了先秦儒家的诗学理论,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先秦时代人们对《诗经》的社会功用、艺术特征的认识以及《诗经》在战国时期的传播状况”[7]。即使认为两者性质不同,“说诗”方式不同,但通过对二者的比较研究,也同样引发人们对《毛诗序》相关问题做更深入的思考。

《毛诗序》是《诗经》学史上最复杂、最麻烦的问题,被称作“说经之家第一争诟之端”。(《四库全书·诗序》提要)其中最集中、也最难言明的问题是《毛诗序》的作期和作者问题。有专家统计,《毛诗序》的作者有十四说:并分作三类:1) 作于毛亨之前;2) 古序之后为汉儒申说增补;3) 汉儒作①。大家非常希望《孔子诗论》的发现,对于《毛诗序》作者、作期的研究能有所进展,能得出比较一致的认识。可是,所得结论,依然是大相径庭。

比如,较早关心《诗论》并与《毛诗序》作对比研究的江林昌认为,《毛诗序》的作者是子夏。说已见前引。

比如,同样较早关心此问题的姚小鸥则认为,《毛诗序》属于孔子儒家思想系统,它的定稿者应该是汉代《毛诗》的开山祖毛亨。“‘毛诗’立派之初必已有序,无序何能自立门派?而子夏毛公卫宏合作说、秦汉经师说等非一人一时之作说,看似公允,实则未能理清《毛诗序》的思想渊源、基本定稿和后儒发挥等三方面的具体界限”[2]。而曹建国、胡久国则认为,为毛诗“作传和作序的人都是毛苌”[8]。

比如,一直关心《毛诗序》研究的刘凤泉,认为《毛诗序》“最终完成”者为东汉卫宏。他说:“纵观《毛诗序》形成过程,众多学者不同程度做出了贡献,而仍不宜说《毛诗序》成于众人之手,因为整理丰富诗义、总结儒家诗论,组成完整的理论体系,这绝不是众手参与就可以完成的。所以,卫宏最终完成《毛诗序》,应该得到充分的肯定[9]。”

比如,笔者对孔子《诗论》与《毛诗序》也曾作详细对比研究,基本观点是:《毛序》历史化、政治化的解诗做法,在《诗论》所产生的战国中前期是不可能产生的,当然在子夏的时代更是不可能产生的。“今《毛诗序》的基本完成时期为秦末汉初,基本完成者为鲁人大毛公亨。大毛公亨‘为《诂(故)训传》’,将乐官编《诗》时对《诗》义的解说以及属于礼乐仪式上的规定,将孔子、孔门弟子既重象征的道理,又重政治化的《诗》说,将孟子一派开始联系史实寻觅《诗》旨的《诗》说,将秦汉间人受孔、孟影响,从而更加追求《诗》的本事化和政治化的《诗》说,当然也包括大毛公自己的见解,统统纳入代表自己《诗》学体系的《故训传》中”,《毛诗故训传》包括“毛序”和“毛传”两部分内容。“《毛传》与《毛序》有‘相互照顾,相互发明’的关系,因此,所谓的“小毛公”毛苌,也应该对《故训传》“有所补充、加工、厘定”②。

以上所列,只不过是纷繁复杂的意见中几种代表性的意见而已。而且,几乎每一种意见都有人提出不同的看法,甚至意见完全相左。给人的印象似乎是,伴随新出土文献所带动起来的《毛诗序》研究愈加深入,反而使问题的研究愈加复杂化。值得我们深思。

新材料的发现,使得对《毛诗序》作期和作者的研究出现更复杂局面,属于正常现象。因为,新材料的发现,肯定要提供新研究领域和新研究角度,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又都有自己的学术背景、研究思路和方法,因而出现纷繁多样的研究结论,就一点也不奇怪。在承认这种现象的合理性、并充分重视各研究者的具体研究内容的同时,更需关注的是,由具体内容所体现出的新的研究领域和新的切入角度。

非常可喜的是,通过《孔子诗论》与《毛诗序》对比研究,为继续思考《毛诗序》的性质、作用乃至产生时代、作者等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考领域和方向。如,王小盾认为“《诗序》的解诗方式,实质上是与周代礼乐制度相契合、相对应的。其中一部分序例以说解诗歌仪式功能为内容,它们直接关联于周代的礼乐仪典;另有一部分序例采用‘美口口’‘刺口口’格,它们直接关联于当时的采诗、献诗制度。这表明,同诗文本的结集一样,《诗序》也是周代礼乐制度的直接产物。从性质上讲,它是周王室乐官编诗之时……对诗歌功能、目的与性质的简要说明。它的产生时代,应当在诗歌被采集、被编辑之时。换言之,它是诗文本结集的伴生物,是在经历了一个漫长的累积过程之后才最终成形的。周代礼乐文化教育的发展经历了由重视乐教(西周前期)向重视德教(东迁以后)的转变,与此相应,《诗序》的内容也呈现出了由重视仪式功能转变为专注于美刺的明显特征”[3]。此外还提出了《诗》的“乐教”与“乐语”之教的不同[3]。这就把《毛诗序》的形成放到了《诗》的集结过程中进行考察,放到了周代(分西周、东周)的政治历史背景、礼乐制度中进行考察,这就比就《序》论《序》的视野开阔多了。

江林昌同样在较开阔视野中思考《毛诗序》问题。为证明《毛诗序》为子夏所作,他详细考察了春秋末乃至汉代初古文经学的传授渊源、地域等问题,大大地拓展了对该问题的研究领域。主要论题:1) 汉代古文经学源于战国三晋之地;2) 竹简《诗论》可能是子夏传学魏国时所作;3) 由子夏学生吴起的活动推测竹简《诗论》出现于楚国的缘由。并将孔子以来《诗经》学流传情况勾勒如下图:

他的研究,尽量地(只能是尽量地)还原了子夏作《毛诗序》的学术背景。同样能给人以新的启发[1]。

姚小鸥对《诗论》与《毛诗序》关系的研究,借鉴王国维“乐家”和“诗家”不同的观点,提出了“乐家”传《诗》和“诗家”传《诗》不同之说。他认为,“乐家”的周太师所传重在“乐”,“诗家”传《诗》重在“义”,而孔子是“诗家”传《诗》的第一人。《诗论》和《诗序》虽同为《诗》学传承的产物,但可肯定的是《诗论》在前,而《诗序》则是“汉代诗学门派之一《毛诗》学派所持学术内容的组成部分”[2]。姚氏的视野同样开阔,他是在由先秦至汉代《诗》学的传承系统(特别是“乐家”传诗和“诗家”传诗不同)中,来考察《毛诗序》性质乃至作者、作期的。他的研究思路与上述王小盾研究思路异曲同工,即从《诗经》与周代政治文化、礼乐制度变迁的关联中,来考察《毛诗序》,只不过各有所侧重而已。

在大视野中观察《诗论》与《毛诗序》的关系,还有李会玲的研究。她受彭林所提出的应区别“诗之外”和“诗之中”观点启发,更深入地研究这种“诗之外”的《诗序》,与“诗之中”的《诗论》内容的不同,以及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不同的说诗方式。他的结论是,正是由于不理解“诗之外”与“诗之中”的区别,所以“从汉代起,历代说诗者都将《毛诗序》‘言诗之外’的材料误读为是在‘言诗之内’”,且认为“以《序》解《诗》,从现有材料看,正是从毛公始”。李文最后强调,正是由于这样的“误读”,才造成长时间的“尊序”和“废序”之争[10]。而从研究《毛诗序》本身的角度看,该文揭示出了《诗》学史上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即“以《序》解诗”、且“误读”了《序》的始作俑者毛公,对《毛诗序》形成所起到的关键作用。

薛立芳《关于〈毛诗序〉作者的新思考——论毛奇龄对〈诗序〉作者的研究》,提出了《毛诗故训传》的体制问题。总结毛奇龄基本观点:1) 明确提出《毛诗序》作者为毛亨,《诗序》仅是《毛诗故训传》中的一部分,即“故训”;2) 《诗序》的“故”为《序》的首句,为先秦故旧之说,由毛亨所记录,而“训”则为首句后续申的内容,是毛亨对“故”所作的训释,二者和在一起,即今见《诗序》的内容;3) 解释《序》《传》不合的原因[11]。

笔者在研究中也视《毛诗故训传》为一体,但没有注意到毛奇龄说法。薛文给予的重要启示是,如果能从目前存世的《毛诗》传本(包括石经),来证明毛奇龄提出的《诗序》是《毛诗故训传》的一部分,《毛诗故训传》确实包含“故训”(即“序”)和“传”两部分内容,这对认识《毛诗序》的作期、作者,会有很大裨益。请看图1。

图1 开成石经(又称“唐石经”)拓片

图1所示为开成石经(又称“唐石经”)拓片,石经于唐文宗开成二年(837年)刻成。这应该是唐太宗时孔颖达奉敕定本的《毛诗》刻石。该片标“齐鸡鸣诂训传第八”,有“鸡鸣,思贤妃也……”的所谓《序》,有“鸡既鸣矣……”的“经文”,而没有“传”文。这是我们能见到的最早的石书本《毛诗》。

第二,《孟蜀石经》又称《蜀石经》《后蜀石经》《西蜀石经》等,刊刻时间开始于五代孟蜀(孟昶)广政七年(944年)。此石仅有残片保存于四川博物馆。据载:《毛诗》,双面刻《诗经》,一面是《周颂》10行,包括《酌一章九句》之末句;《桓一章九句》《赉一章六句》之题名。有经文大字51,注文小字144。另一面《鲁颂》10行,包括《駉之什》首章至三章“思无亦”句。共有经文大字59,注文小字110。此石在残石中最大,字亦最多。又,《后蜀的石质图书馆——〈孟蜀石经〉》引赵希弁记载:“毛诗二十卷,经注 146 740 字(《石刻铺叙》:经 41 021 字,注105 719 字,共 146 812 字)。从以上载录看,该石经应该即是五代时,据唐初所定《五经正义》所刻之石经,包含《诂训传》的内容(即包括序文、经文、传文),也包括笺文。但可惜原石已不存。(又有《宋拓本蜀石经·毛诗》残卷,现藏上海市图书馆,未见。)

第三,图2(上栏和下栏)所示,为《南宋刊单疏本毛诗正义》。(残本,日本金泽文库刊本。) 该印本系“绍兴中就淳化监本所翻雕”,经北宋廷校定。绍兴为南宋高宗年号,具体翻雕时间为1131-1162年之间。单疏本不载经、传、笺文,纯为疏文,故称“单疏”本。从体式上看,凡所需要作“疏”的“序”“经”“传”和“笺”文字,皆用“某至某”标示。如对《郑风·将仲子》的《序》作疏,先标出“将仲子三章章八句至大乱焉”,然后标以“正义”二字,然后就是“正义”的具体内容。“三章章八句至乱焉”,所代指的就是该诗《序》“将仲子,刺庄公也。不胜其母以害其弟。弟叔失道而公弗制。祭仲谏而公弗听。小不忍以致大乱焉”的文字。又如对《笺》作疏,先标出“笺庄公至骄慢”,其所代指的是郑玄为《序》作《笺》中的“庄公之母谓武姜,生庄公及弟叔段。段好勇而无礼。庄公不早为之所,而使骄慢”的文字。再往后,所标示的“传里居至木名”,则又是对《毛传》“里,居也。二十五家为里。杞,木名也”的代指。单疏本是把《毛诗诂训传》当作整体看待的。它还提供一个重要信息,即孔颖达作《疏》时,已明确认为《毛诗故训传》中的“传”,是属于对“经”文语词方面的解释,从而与属于对诗的内容方面的解释的“序”,截然分开了。

图2 上栏

图2 下栏

第四,图3、图4所示,为《南宋刊十行本(附释音)毛诗注疏》(日本足利学影印本一部四册)。该印本约刊行于南宋宁宗嘉泰年(1203年)间左右,阮元称“为各本注疏之祖”,《十三经注疏》本即以此本为底本。兹以《鄘风》为例说明。

该本,视《毛诗诂训传》为一整体,题“鄘柏舟诂训传第四”。其内容:有《序》文而无“序”字的标示;有《传》文,却也没有“传”字的标示;有《笺》文,则有“笺”字的标示;有《疏》文,则有“正义”字样的标示。这样的“体式”,能确切地表明:《毛诗诂(故)训传》,实际包括了后人所谓的“故训”(即“序”)和“传”两部分内容。阮元说:《毛诗注疏》系统中,“是以十行本为诸本最古之册”。足见其珍贵的文献值。

图3、图4 《南宋刊十行本(附释音)毛诗注疏》

笔者着意考察的这四个《毛诗》的关键性版本,是至今所能见历史上最古的《毛诗》版本的样式。通过考察,再结合文献中相关记载,确实透露出了《毛诗序》作者、作期的信息。

首先,“唐(开成)石经”本《毛诗》,虽只录《序》文和经文,而不录《传》文,却仍以《故训传》名篇;更能说明问题的,是《南宋刊十行本(附释音)毛诗注疏》,该注本系今所见注疏系列“诸本最古之册”,包括有序、经、传、笺、疏,也同样以“故训传”名篇。这从《毛诗》的流传版本角度,确确实实地证明了《毛诗故训传》本为一体之作,《毛诗故训传》本来就包含有《序》和《传》两部分。如果不否定毛亨作《故训传》,那就不应该否定其作《毛诗序》。

其次,今所见最早单疏本《毛诗正义》,对考察了解汉代《毛诗》版本样式,提供了重要实物参考。《汉书·艺文志》:“《毛诗》二十九卷。《毛诗故训传》三十卷。”王先谦《汉书补注》(卷三十):“此盖《序》别为一卷。”又曰:“古经、传皆别行,毛作《诗》传,取二十八篇之经,析邶、鄘、卫风为三卷,故为三十卷也。”孔颖达也曾说:“汉初为传训者,皆与经别行。‘三传’之文,不与经连,故石经书《公羊传》皆无经文。”过去每读书至此总产生疑问,“别为一卷”“经传皆别行”,如何能起到解释作用?乃至看到单疏本《毛诗正义》,疑问瞬间冰释。由宋代仍有单疏本《毛诗正义》流行,为肯定汉代《毛诗》版本样式确实是经、传别行,提供了充分的佐证。若然,对郑玄为逸诗《南亥》《白华》《华黍》的《序》所作的《笺》文,即“此三篇者,《乡饮酒》、《燕礼》用焉。……孔子论诗,‘雅颂各得其所’,时俱在耳。篇第当在于此。遭战国及秦之世而亡之。其义则与众篇之义合编,故存。至毛公为《故训传》,乃分众篇之义,各置于其篇端云”,就不应该怀疑其真实性了。

郑玄是《毛诗》传授系统中重要的人物,从上述今能见到的最古版本看,郑氏的话是可信的。联系《诗谱》他所说“鲁人大毛公为《故训传》于其家,河间献王得而献之。以小毛公为博士”,他两处所说的话是能够对得起来的。由此,在考虑《毛诗序》作者和作期时,大毛公亨是应该着重考虑的。

第三,在《诗》学史上,唐初孔颖达奉旨作《毛诗正义》是一件大事,对魏晋南北朝以来的各种《毛诗》说,是一次大清理;对流传的各类《毛诗》著作也是一次大清理。《毛诗正义》发布后,推动了《毛诗》传播,上述《毛诗》开成石经就是明证。李善,唐高宗时人,约显庆(658年)中作《文选注》,也早就大量引用了《毛诗》资料。据详细覆检:称《诗序》175次;称《毛诗序》142次;称《子夏序》6次;称《子夏毛诗序》1次;称《子夏诗序》1次;称《毛苌诗序》2次。另,引用《毛苌诗传》文字424次、《毛苌传》文字13次。所引用文字,无论《毛序》,也无论《毛传》,都与今所见基本相同。笔者觉得这很能说明一些问题:1) 从《毛诗》的传播角度看,唐代《毛诗故训传》中“故训”内容,已确切地称为《诗序》或《毛诗序》;2) 虽也有称《毛诗序》作者为毛苌者,但只是偶尔为之;3) 称《毛传》作者为毛苌;4) 李善6次称《子夏序》,皆专指子夏为6篇佚诗(南陔、白华、华黍、由庚、崇丘、由仪)所作之序,如称“子夏序曰:南陔废,则孝友缺矣”“子夏序曰:白華廢,則亷耻缺矣”“子夏序曰:华黍废,則畜积缺矣”等;其对《南陔》的注,既称“子夏序曰:南陔废,则孝友缺矣”,又同时称“毛诗序曰:存其义而亡其辞”。由此可知,李善时似乎还能见到“子夏序”,此姑且不论;但可以肯定的是,从李善特意地对“子夏序”和“毛诗序”的区分,说明在唐代人的观念里,子夏的序《诗》与毛亨的“为《故训传》”是明显不同的两件事。总之,李善所代表的唐初普遍认可的关于《毛诗序》《毛传》作者的意见,无论如何是必须得到重视的。

笔者在思考和梳理属于研究内容问题的同时,还想到研究中的一些认识问题。

先秦的古书,许多都有一个逐渐形成过程,甚至有的还不是一个人的著作,而是一个学派的著作,这几乎是一个常识性问题。其实,《毛诗序》也有一个形成过程。不是静止地、而是发展地看待它,有利于研究深入。

在承认《毛诗序》形成有发展过程的前提下,还必须明确谁主谁次。就其作者而言,代表性的有子夏说、毛亨说、卫宏说。如果是主要由子夏完成,《毛诗序》就基本是先秦文献;如果是主要由毛亨完成,《毛诗序》就基本是秦汉之交乃至西汉初的文献;而如果是主要由卫宏完成,那么《毛诗序》就基本是东汉初的文献。这个界定很重要。子夏活动的春秋末战国初至秦汉之交时的毛亨,时间相距约300年左右;由毛亨至卫宏,又约200多年。在如此长时间跨度里,如果不能有一个比较确切的主要完成者和基本时间定位点,那么对《毛诗序》文献价值的认识,就可能会悠忽不定。

求同存异,是学人从事学术研究应该遵循的准则。经过充分论辩,求大同,存小异。所谓“充分论辩”,论辩的“双方”“多方”,既要“充分地”展示自己的论据、论点,同时更要“充分地”尊重、思考对方的论据、论点。大家都为“问题”而论辩,就有可能做到积“小同”为“大同”,即使做不到“同”也很正常,学术研究应该充分尊重研究者坚持自己观点的选择。

是否能尊重别人的研究,我很有感触,因为我就“被错误”过。刘凤泉《也论〈毛诗序〉之作者问题(上)——卫宏作《毛诗序》辩护》先说,“王洲明称”“《后汉书·儒林传》第一次提出‘毛诗序’的名称,且认定为卫宏所作”。然后引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时九江谢曼卿亦善《毛诗》,乃为其训,东海卫宏从曼卿受学,因作《毛诗序》,得风雅之旨,世祖以为议郎”[9],以证明我之失误。其实,刘文似未看懂,或是曲解了我的文章。其所引其实并不是我文章的原文。原文是:“从经学史角度考察,东汉中前期,古文经学有一个繁盛时期,古文经的《毛诗》受到重视,许多经学大师如郑众、贾逵都传授过《毛诗》,其后马融还为《毛诗》作过注解,而卫宏是其中的一位重要人物。他第一次将‘故训传’中的‘传’,定名为‘毛诗序’。后世所谓卫宏‘作《毛诗序》’的说法,盖由此而来。”这里表述很清楚,我是根据《后汉书·儒林传》所提供的资料,从经学史角度考察分析,认为并指出:是卫宏第一次将“故训传”中的“传”定名为“毛诗序”。卫宏是东汉光武帝时代人,他完全有可能“第一次”“定名为‘毛诗序’”在前,陆玑是三国时吴国人,范晔主要活动在南朝刘宋时代,因此,陆、范才能纪述卫宏“因作《毛诗序》”在后。这与刘文把我的观点曲解为“《后汉书·儒林传》第一次提出‘毛诗序’的名称,且为卫宏所作”,完全是两码事。我原文中最后一句话,恰恰是针对陆玑、当然也包括范晔等人所谓“卫宏……作《毛诗序》”而言的。

通过梳理《上博楚竹书·孔子诗论》与《毛诗序》研究,我感到,就对《毛诗序》作期、作者的研究而言,作宏观的包括文化的、思想的、制度的、礼仪的乃至传本样式的等多领域的把握和关照,能给我们许多新的启发。

注 释:

①冯浩菲总结《毛诗序》作者有不同之说14家:1) 传自子夏;2) 子夏作;3) 子夏与毛公合作;4) 国史作;5) 诗人作;6) 源于诗人,国史标注,孔子删正,子夏传之,毛公申说;7) 采诗者所记,后人增益;8) 作于孔子、子夏,汉儒附益;9) 子夏所创,毛公及卫宏又加润益;10) 周时所作,后人补益;11) 古序之后为卫宏所补;12) 毛亨作;13) 汉儒附托;14) 卫宏作。见《论〈毛诗序〉的形成及作者》,载《第三届诗经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②详见拙著:《关于〈毛诗序〉作期和作者的若干思考》,《文学遗产》2007年第2期。以及《诗赋论稿》,山东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 江林昌.上博竹简《诗论》的作者及其与今传本《毛诗序》的关系[J].文学遗产,2002(2):4-15.

[2] 姚小鸥,任黎明.关于《孔子诗论》与《毛诗序》关系研究的若干问题[J].中州学刊,2005(3):205-208.

[3] 王小盾,马银琴.从《诗论》与《诗序》的关系看《诗论》的性质与功能[J].文艺研究,2002(2):45-48.

[4] 程元敏.诗序新考[M].台北: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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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彭林.《诗序》、《诗论》辨[G]//上海博物馆藏楚竹书论文集.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93-99.

[7] 王泽强.《孔子诗论》的诗学观点及其与《毛诗序》的关系[J].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05(5):122-126.

[8] 曹建国,胡久国.论上博简《孔子诗论》与《毛诗序》阐释差异——兼论《毛诗序》的作者[J].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3):73-76.

[9] 刘凤泉.也论《毛诗序》之作者问题(上)——卫宏作《毛诗序》辩护[J].广西社会科学,2012(10):118-125.

[10] 李会玲.《孔子诗论》与《毛诗序》说诗方式之比较——兼论《孔子诗论》在《诗经》学史上的意义[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5):597-602.

[11] 薛立芳.关于《毛诗序》作者非新思考——论毛奇龄对《诗经》作者研究[J].兰州学刊,2008(3):127-129.

A Study on thein Shanghai Museum and

WANG Zhouming

(School of Literature and Journalism, Shandong University, Jinan, Shandong 250100, China)

Theissued by Shanghai Museum and its research put forward the study of thethat brought some enlightenment to the deeper research of it. Through the study of the key editions of theand the related records of its documents, the information of the writer and the date of writing ofwere certainly revealed. At first, the edition oforiginally containsand. Then, the earliest edition ofwe see today offered important object reference to study the style of the edition ofin Han Dynasty. The third, the release ofpromoted the diffusion; therefore we should attach importance to the view, which was widely accepted in the early Tang Dynasty with Li Shan as its representative, on the writer of theand the. In addition, the ideological problems about the study onwill be clarified in this paper.

bamboo slips in Shanghai Museum;;; writer; the date of writing

10.3969/j.issn.1673-2065.2015.02.016

I222.2

A

1673-2065(2015)02-0073-07

2014-08-21

王洲明(1944-),男,山东临清人,山东大学文学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校:耿春红 英文校对:杨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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