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沁远
本文责编:陈道生
在人类文明不断的发展与探索过程中,先哲们一直在追寻着一个理性的自由的定义。新闻自由犹如一架天平,左边是新闻的绝对自由,右边则是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在漫漫的新闻发展之路上,这架天平始终左右摇晃,人们也不断在为达到那个平衡点努力着。被认为是西方新闻自由源头的弥尔顿认为,人之所以为人,在于人是有理性的。①以此推知,那么就是只有保障了人运用理性的能力,才能谈及其他。新闻自由的任务就是允许把事情尽可能多的摆到台面上来,以供人进行理性思辨,从而发现事实、发现真相、发现真理。理性、民主、新闻自由在这里得以汇合,三者相互牵制,彼此实现,构成了当代西方社会民主政治的主要面貌。
中国也同样在为属于自己的新闻自由奋斗不息。但是,目前一些人将中国的新闻自由拿来与西方做对比,对国内的新闻言论自由感到十分不满,抨击国内的舆论环境。在责备与谩骂之后,我们是否冷静的思考过问题的症结在何处?
一、文字差异下的理性对比。被誉为传播学媒介环境学派第二代核心人物的沃而特·翁认为:“如果没有文字,认字人的头脑就不会也不能具有现在这样的思维能力,不仅没有用文字思考的能力,而且用口语表达思维时也不能达到现在的水平。文字改变人类意识的力量胜过其他一切发明。”②我们有理由从中西方的文字差异来窥探究竟。
汉字和西方的字母表文字代表着完全不同的文字形式。字母表现语音,用视觉形象表示词语的发音。而中国汉字表字形,用视觉形象表示词语的字意。如果用汉字读书写字,那就需要大量的记忆功夫去记住数以千计的偏旁部首,需要使用象形符号和会意符号,所以汉字不如字母表抽象。③东方思想长期在以语标文字为导向的汉字的运用中,形成的思维相较于西方字母表文字体系下的思想,会缺少一些抽象性思维。长期的思维惯性使东西方文化的演化方向发生了变化,这也是为什么虽然中国的技术占优势,例如四大发明等,而科学却滥觞于西方。那么,由文字所造成的效应也就演绎出中西方不同的思维习惯。最终的结果是,西方的思维偏理性,而东方的思维偏直觉。对于新闻自由,这本是建立在理性、民主的文化意识前提上的概念,在中国则产生了种种的排斥与不相适应。
二、文化根基差异层面的理性对比。我们所理解与渴望的新闻自由也正是来源于西方的文化思想之中。中国的新闻自由发展与西方不同,中国一直处在封建社会,推崇“仁德”,中国人民长期生活在没有言论自由的环境中,但是西方的殖民侵略强行打开中国的大门,使较为成熟的西方新闻自由观念流入中国。在当时许多进步的学者眼中,新闻自由的思想伴随着西方的强盛与繁荣,无疑能为中国打开一条通向复兴的道路。可是,在谈论新闻自由时,一个基本的事实被忽略了,那就是中国并没有经历西方那样,由理性到思想自由,到言论出版自由,再到新闻自由的演变过程。民主政治也并未在中国扎根立足。西方传教士以传教为目的,将近代报纸带入中国。学习西方办报,以开民智、谋救国④成为维新派改革的武器。西方新闻思想和其背后的政治思想,为革命者提供了一时的能量和前途,但也仅此而已。
中西方新闻自由的逻辑起点有差异,西方的新闻自由发轫于宗教教义,他们的自由观念与基督教有着直接的关联。基督教作为西方封建统治的精神支柱一直居于统治地位。“教会教条同时就是政治信条,圣经词句在各法庭中都有法律效力”。在残酷的禁止中,早期资产阶级的自由观念应运而生,他们追求的公平、自由、平等观念,与当时统治者的统治观念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为了推翻封建的统治,资产阶级与封建的统治阶级进行了激烈的斗争。由此,文艺复兴运动开始,在科学的冲击下,宗教受到了严重的冲击。此时,在西方被禁锢的真理得到肯定,一场追逐真理的狂潮席卷欧洲大陆。在这场追求真理的斗争中,自由的观念被涵盖其中。由此可见,新闻自由是伴随着西方社会、历史、文化的发展而产生的价值观念,它与西方自由、民主、人权等普世价值紧密结合,是西方普世价值观在新闻领域的衍生。
中国的新闻自由缘起于殖民的侵略,长久以来,中国一直处在“闭关锁国”的状态下,是西方侵略的行为强行打开了中国的大门。此时,很多中国青年赴英美等国留学,他们耳闻目睹了西方国家的繁荣景象,试图寻找西方繁荣背后的深层原因,而西方国家的自由与民主深受中国学者的认同。中国新闻自由缘起于西方的殖民侵略、缘起于清朝末期的封建落后,缘起于国人的救亡图存的思想下;中国新闻自由发展在西方系统完善的新闻自由理论中,发展在封建社会严厉的制度压迫下,发展在先进的中国人孜孜不倦的研读中。列强的殖民侵略本就违背了西方“人人平等”的美好初衷,封建统治的“禁言”政策又破坏了中国新闻自由成长的环境,所以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环境下孕育的新闻自由观念本就是个“畸形胎”,从一开始就与西方新闻自由观念有着天差地别的差距。
在西方,新闻自由早在16世纪就已经提出,历经了几百年的探索与磨合。而对于中国来说,它不但是西方侵略所强行带来的一种新思想,而且在中国的发展与融合不过几十年的历史。想要中国强行套入西方业已成熟的新闻自由思想框架,短时间内吸收消化并达到同等于西方的舆论环境,的确难以实现。
在科技不断更新换代,信息犹如狂潮席卷而来的时代大背景下,被裹挟而来的新闻自由以及一系列思想“舶来品”,我们必须要有勇气去面对,并选择性的加以利用,为国家的强盛增添活力。我们并不是用别人的话语体系来定义自身已经形成多年思想根基,而是要接受一个现实矛盾,并相信我们能够将矛盾调和。
纵观西方新闻自由所经历的发展历程,不难看出,中国目前所步入的状态正是西方新闻发展史中一个阶段的映射,历经的思想变革对我国的新闻业有着极大的借鉴意义。1644年,弥尔顿在《论出版自由》中第一次较为详细的阐述了出版自由的思想。杰斐逊则从媒体批评的角度来阐释新闻自由的意义。他认为“人是可以受理性和真理支配的。因此我们的第一个目标是给人打开所有通向真理的道路,迄今为止,找到的最好的办法是新闻自由。”⑤
随着西方国家大众报刊的出现,商业因素对新闻传播的侵蚀日益严重,一些新闻媒体不顾职业道德规范损害广大受众的利益,虚假报道、有偿新闻等现象层出不穷。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在西方国家诞生了社会责任论。1947年,美国自由委员会提交了一份题为《一个自由而负责人的新闻界》的研究报告,认为美国的新闻自由正面临着危机,大众传媒已不能满足社会和公众的需求,正变为少数人手中传播的工具,而新闻自由陷入危机的主要原因,就是新闻业不能“判断责任”和不能承担自己“肩负的责任”所造成的。该报告阐述了传媒机构自由与责任的相互关系,首次将“责任”的概念引入新闻自由理论之中。这一事件标志着西方国家的新闻理论开始由单纯的自由主义理论转向社会责任理论。
媒体对上负责传播国家和政府的政策和方针,对下承担公民对生活工作各方面的信息需求。从总体上来说,媒体被赋予间接传播统治阶级政策的权利,但他的主体服务对象还是公共利益。在国家的大政方针之下,我国正朝着和谐、民主、公平、自由的社会发展,媒体自然不能在他应尽的义务上缺位。然而,事实上,媒体的发展却并未按照理应发展的趋势前进,对于公共利益,媒体非但没有尽职尽责的全力维护,反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不小的损害。在损害公众利益上,媒体主要呈现以下三种形态:
一种是“遮蔽”,主要体现为娱乐化和商业化对公共利益的掩盖。铺天盖地的娱乐信息、娱乐化新闻报道以及恶搞文化充斥着传播渠道。公众传播和诉求的渠道被这些低俗媚化的信息所吞没,公众议题的传播通道被压缩,公众利益在传播过程中也就被娱乐化信息所遮蔽。
第二是“淹没”,主要体现为媒体对公众议题的炒作,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恐慌。对于一些敏感的话题,媒体蜂拥而上,不假思索,不辨真假,对新闻事实进行臆测式的报道,造成社会不良后果。这种“流氓”式的报道是对公众的一种不负责任,并对公众利益造成了一种淹没。
第三是“破坏”,主要体现为信息品质低劣,不经筛选便进入受众的视线,许多低俗媚俗的信息毫无把关的进入到公众的生活当中,对社会的文化也可谓是一种糟蹋,这样的新闻报道无疑是一种对公众利益的破坏。
虽说市场经济给企业带来了更多的自由,减少政府干预给媒体留下了更多的空间,那么新闻媒体的自由度变得大,信息的丰富程度也就更大,受众接受和表达意见的平台也就更加民主与公平,社会也应该更加和谐。然而事与愿违,这样的逻辑到底错在哪?
虽然市场经济给媒体带来了更大的自由,政府减少干预并使媒体在经济上独立,但是被政府放手的媒体进入市场之后面临新的问题,追逐利益最大化的生存法则迫使媒体朝着以传播猎奇、黄色、暴力等一系列题材的具有吸引眼球效果的新闻为主业的道路发展着。从某个角度来说,看似自由丰富的新闻其实已经走进了一个同质化十分严重的禁锢之中。在媒体市场化运作之后,媒体的定位的确是多样化了,为了符合不同阶层受众的口味,节目的内容丰富多彩,形式不断创新,但这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了信息的多元化吗?新闻类的节目以报道奇闻异事为主,娱乐栏目以爆料名人花边为主,选秀节目以呈现炒作出格为主,这样的信息能满足我们对多元的社会和生活的需求吗?
归根到底,我们不得不从媒体的体制来剖析。今天的中国媒体被定性为“事业性质,产业化运作”,事业性质要求媒体承担社会责任,而产业化运作将媒体的主要经济来源留给媒体自行解决。于是,众多中国媒体都在社会责任和商业利益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现实情况是,由于“社会责任和公共利益”都只是一种软性约束,而经济利益是关系到媒体生存发展的具有诱惑性的“硬性”条件,因此,在二者的博弈当中,媒体自然而然的倾向于经济利益,而将公共利益抛之脑后。
这种西方新闻自由观的发展与变革,与我们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媒体行业面临的现状颇为吻合。可以说我们现在的新闻媒体行业正在经历西方当初商业报刊泛滥时的情形。尽管,西方新闻自由进化的现状已经展现在我们面前,理论依据也逐步贯彻于我国的各种行政制度当中。然而,效仿西方的新闻自由,去达到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新闻自由的平衡点,任重而道远。
中国媒体行业的发展走到今天,我们看到了许多举世瞩目的成就以及可喜可贺的进步,在媒体步入市场经济行列的过程中,我们很欣慰的看到媒体在传播信息方面自由度不断提高的明显改善,也同样为传媒给我们提供丰富多彩的精神食粮所作出的努力而感到高兴。但是在成就之余,我们也不能忽略媒体在社会发展进程中所造成的弊病和危害。的确,我们认识到当前媒体呈现出的种种缺陷不完全是传媒行业自身所造成的,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下,许多的行业都出现了和媒体一样的道德缺失,但我们不应该仅仅把它视为是时代的必然产物从而置之不理,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应该由我们的政府和人民共同来解决。媒体固然需要对许多未尽到社会责任、道德缺失的行为负责,但是媒体社会责任的实现决不能仅仅只靠媒体一家,必须通过媒体、大众和政府三方的共同努力来完成。除了媒介应负有责任之外,公众也有了解与监督大众媒介是否满足了社会需要的义务和责任,政府也有积极促进新闻自由的义务和责任。
因此,我们若是真的是为国家的新闻事业尽心尽力,那就更不应操之过急,对探索过程中的失败与不成熟而抱怨连连。对于初出茅庐的中国新闻业来说,把握拿捏得当,着实是个棘手的问题,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更多的包容和自我反省。
注释:
①黄 旦著:《新闻专业主义的建构与消解》[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12。
②[美]翁(Ong,Walter,J.)著,何道宽译:《口语文化与书面文化:语词的技术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8。
③罗伯特·洛根著,何道宽译:《字母表效应》[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
④许正林著:《中国新闻史》[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8。
⑤[美]托马斯.杰斐逊著,朱曾汶译:《杰 斐逊选集》[M],北 京,商务印书 馆,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