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优势

2015-11-20 03:48陈宇亮
金融周刊 2015年34期
关键词:小微融资金融

陈宇亮

“互联网+”已经不仅是一项战略,也成为一种战术了。大街小巷之中,茶余饭后闲谈,随处可见“互联网+”的身影,不管是“衣、食、住、行”产业链条之上的企业,还是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类别的企业,无论是用何种方法划分之下的企业似乎都前赴后继的推进“互联网+”,而且是争先恐后、想方设法的进入。

谁都明白眼下是移动互联网的时代,它将会打破传统行业划分的界限和壁垒,重构商业模式和行业类别,再加上政策上的引导,不管是洗头的还是泡脚的,打尖的还是住店的,身在红尘还是悟道出家的纷纷引入互联网,这里不乏亦步亦趋者,但确是21世纪的趋势与潮流。

《儿女英雄传》中说“人过留名,雁过留声”,互联网更是这般,所有的用户都会有“信息、行为、关系”这三种数据留下,这些数据对任何一家公司来说都是无上至宝,对一家金融企业来说更是如此。再加上互联网打破了传统时间空间的概念,真正弹指一挥间便能让一家公司的信息或者产品展示、销售到这颗湛蓝色星球的每个角落,如此长尾效应也将展示出强大的生命力,这种“去中心、离散化、分布式”的特点自然而然的将商业模式的起点放在获得庞大的用户量上。

“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余额宝的成功更是让行业坚定了这一信念,一时间互联网金融风生水起、愈演愈烈,尤其以P2P网络借贷发展最快,根据行业《中国P2P网贷行业2015年8月月报》显示,截止2015年8月底正常运营平台达2283家,环比上涨6.8896;投资人数达到了204.28万人,环比上月增长了13.92%;借款人数达到了54.94万人,环比上月增长了24.5%;2014年交易规模2598亿元,同比增长175.1%,预计2015年交易规模将超过5000亿;有47.896的网民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前景表示非常看好,仅有5.4%的中国网民表示不看好该行业;P2P平台的运营模式也是创新不断,目前有5种主要的模式,分别是信息中介模式、平台合作模式、债权转让模式、担保抵押模式和混合模式。随着《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出台,有了制度保障和监管检测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势必迎来新的发展征程。

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便是一种创新的A2P网络借贷模式,即融资租赁公司将其融资租赁项目的债权打包分割成标准的固定收益类产品,一次性或分期在网络平台上转让给投资者,以将其应收账款提前变现,增加企业资金流动性,扩大投资范围和缩短投资周期的商业模式。对投资者而言这种模式与P2P并没有太大的区别,都是将自己的资金借给借款人并在一定期限后获取出借收益,只是A2P模式的借款方是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获得资金后投资于融资租赁项目,并对项目进行审核以及对平台出售的产品承诺回购以增加投资者的投资安全性。

值得注意的是融资租赁公司的项目是替承租人解决企业发展所需要的生产设备、厂房仓储、交通运输、技术更新等融资问题的,故而承租人可能是航空公司、运输公司等大型企业,但更多的还是那些中小微企业。因为本身中小微企业数量远远多于大企业,业务需求总量也就多于大型企业;再者大型企业资质、实力等远非小微企业能比,它们的融资渠道多于小微企业,不像小微企业则是无法通过银行、股票、债券等获得资金,而通过融资租赁则正好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更要紧的是中国正处在经济新常态中,面临着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升级的重要关口,而且近期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又有美联储加息、乌克兰问题、南海问题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和中国两个100年规划的要求,“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展开和推进等宏观面都与实体经济建设、制造业发展息息相关,而融资租赁真正可以帮助小微企业发展实体经济与制造业,也正是这个原因,国家和政府才不断出台在融资租赁行业的扶持政策和创新试点。

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模式还有一点与身俱来的优势,以融资租赁项目为标的的互联万金融理财产品可以同时做到债权和物权的双重保障,本身在产品的安全性上就占了大大的优势。

再就是发达国家融资租赁渗透率通常在20%左右,最高的达到30%,而我国虽然在2013年以后快速发展,截止2014年年底便有超过3000家融资租赁公司,行业规模也超过3万亿,但目前的渗透率尚不足5%,所以,该行业在中国还是新兴行业,发展空间巨大。

正是这些优势的综合作用,使得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模式的投资收益较高,安全性好,行业前景光明,投资门槛低,更重要的是社会意义巨大,可谓是真正的“五大问题、一个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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