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博雯
一
今天是情人节,室友都跟男朋友出去了。没有玫瑰,没有巧克力,宿舍楼下,男生声嘶力竭地喊“我爱你!”不是为我。
我是小音,二十岁了,还有两年就毕业了。
每次妈妈问我有没有男朋友,我说没有,抬头就看见她已经不再明亮的眼睛突然闪现的希望黯淡下去。
朋友夏昙的男朋友,我见过几次,印象最深的是那次在篮球场上。他穿着红色的球衣,奔跑着,跳跃着。他高大,有宽阔的肩膀和胸膛,眼睛熠熠地闪着同衣服一样耀眼的光,是所有人心里的男孩子该有的健康干净的那种模样。
那时候我们站在一旁看球赛,她抓着我的胳膊,惊险处指甲深深地扎进我的皮肤,狂吼着那男生的名字,白皙的颈项上青紫色的血管突起,枝桠一样爬布。
我已经不记得有多少次了。晚上熄灯以后我打着灯看画册,那时她才回来。站在下面仰起脸朝我疲懒地一笑,洗都不洗爬到床上呼呼睡去。她脖子上总带着紫红色的吻痕,她习惯性地撩过一缕头发来挡住,在你看到的时候冲你尴尬地笑。那种单纯的夏昙似的笑法,鼻子皱起来,嘴角微扬。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爱情的结局。
下午,我接了一个电话,陌生的男声,说有人在篮球场等我,很急,说完就挂了电话。
我穿着拖鞋跑出去,向站在远处的人群观望,有人大概连着投了几个好球,引来女生一次又一次尖叫。
我看到一个人从人群中向我跑来,他被女生们的目光一层层包裹着,似乎披上了天使一样耀眼的金色阳光。我看清楚他了,他是夏昙的男朋友。
他说:“小音,我喜欢你,从第一次看到你就喜欢上你了,我们在一起吧!”他身后巨大的火红色横幅拉起,白色的加粗宋体字“小音,我喜欢你”,掌声雷动,一波一波的人声,高呼着“在一起!在一起!”他们的脸上跳跃着快乐的微笑和强烈的高涨的热情,我似乎从他们眯起的眼睛、咧开的嘴角,看到了他们的空虚和寂寞以及事不关己的娱乐心情。一切都因为他和夏昙的决绝分手,我跟夏昙的朋友关系变得有了看点。他们的高呼声叠在一起向我扑过来,似梵钟轰鸣。我甚至听不见夏昙的男朋友说了些什么。突然,他伸手揽我入怀,我奋力地推开他,给了他一个耳光,跑开。
我拼命地跑,没跑多久就开始恶心,一直跑到学校的后山上。我停下,扶着身旁的一棵树,不停地干呕,最后大口大口地吐起来,咽炎又发作了。
我跑回寝室,站在水池旁边,拼命地洗手,打上厚厚的香皂,搓出厚厚的泡沫,抬头,镜子中的自己,眼睛里有了泪。
心里恨恨地想,什么狗屁爱情。
二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很早就醒了。
空气里有海风的味道,咸咸的沙子的香,黑暗里,想到那片海,我脸上一定挂着笑。摸索着穿好了衣服,下床去开灯,突然发现宿舍里只有我一个人,她们昨晚都没有回来。我收拾好画板、画架、颜料和排笔,然后就出门了。
月亮淡淡地亮着,天空还是幽幽的深紫罗兰色。
我骑着车,背着画板。风从耳边拂过,小孩儿凑在你耳朵根儿上说话一样,呼呼地扑上来一股湿湿的气流,我向前骑着,轻得快要飘起来。天空像是幕布,一张一张地铺开,一张一张地淡下去。前面的天空变成浅蓝了,身后的天空还是自顾自地暗着,赛跑似的追着。
当黄色的沙滩、暗黑色的礁石映入眼帘的时候,我站起来,不再扶着车把,飞快地蹬着踏板,像一颗弹力球一样,快乐地高高低低地跳跃,恨不能摔下去,摔碎在沙滩的怀抱中。我仰着头,对着海大声喊自己的名字,回应我的,是海一阵又一阵轻轻的叹息。我跳下车,脱了鞋扔到天上,踩着柔软的沙踉跄地前倾着身体,奔跑着扑到海边。
我见到它,每次都是这样狂喜的,我享受着视野里只有我们两个的那种空阔,那种空无一物带给我的振奋感。
我和海。我们就是整个世界。
看到它,我把什么都忘了。
我从车篓里拿出颜料和画笔,架了画板开始画眼前的风景,大红的太阳,橘红的云朵,暗红的海面,洋红的波光。
天慢慢变亮。太阳似乎没动,静默地,但她又确实离海平面远了,更远了,仿佛在我眨眼的时候,快速地向上奔跑着,我凝视她的时候,她又乖巧地不动了。我用大红色的颜料画太阳,不掺杂色。
我正瞧着自己的画,手机突然震动,室友的电话,“小音,快回来!夏昙在流血,我不知道怎么办,学校的医生不在。”我飞快地跳上车,已经顾不上自己的画,脑子里充满了画纸上艳艳的红。路边的树,向后飞奔着,在视野里幻成绿色的缎带,好累好累,也还是不敢歇,胳膊上似乎有一只温热的手掌将指甲狠狠地扣进我的皮肤,召唤着我快赶过去。
居然很快就到了。
三
我看到甘甜跟夏昙的男朋友走在一起。明亮细长的走廊,方形的阳光从窗户透进来。她侧着头跟他讲话,似乎是在讲下午篮球赛的事,她的眼中流露出的崇拜,有一瞬让我以为她是夏昙。她看到我抬手打了招呼,移开目光继续同他走了。他却回头看了看我,眼中是不屑一顾的鄙夷,转过头去,跟甘甜靠得更近,几乎贴在一起。
我感到恶心,背过身去走开。
今天是阴历6月9日,每年的这一天,我都开始画向日葵。“6”和“9”像垂下和扬起的向日葵的脸。室友第一次听我这么说的时候,说,“‘6’和‘9’在一起明明就像是经典的回形针体位。”满屋子的人笑成一团。
我很早就开始学画画了,大概是小学吧,几年级我也忘了。我作为美术特长生进了一流的初中、一流的高中和现在一流的美院,从我学画画开始,我就喜欢画向日葵,从每年的这一天,一直画到看不到向日葵为止。不过,我也不知道小时候是更喜欢画向日葵一些,还是更喜欢吃葵花籽一些。
总是拦腰把向日葵折断,运气不好的时候,花盘会一下子扣在头上,就像被谁闷头闷脑劈头拍了一掌,委屈得直想哭。坐在一边的田埂上,把夹了一小张白纸的画板平放在腿上,把折断了的向日葵,靠在对面的田埂上。田埂之间是水渠,有浅浅的水,昏黄色的,脚放在里面冰冰凉凉。我跟自己讲好,吃一颗瓜子画一笔,结果每次都是把向日葵脸都抠花了,纸上还只有一个圆。我只好不停地去折别人的向日葵,到最后,面前放了一排的向日葵,互相靠着,颤巍巍站在一起,居然也能不倒。现在想想,其实没必要摘那么多的,随便拿一个没有瓜子的也能画的。吃饱了,我就躺在田埂上,拿一个花盘当枕头,再拿一个花盘隔着画纸盖在脸上挡太阳,不敢把花盘直接放到脸上,害怕脸上会长出瓜子,想着想着就睡着了。忽然吹一阵风,一个向日葵站不稳,所有的都跟着倒了,噼噼啪啪地响起来,我被吓醒了,一个翻身坐起来,脸上的向日葵和画纸都掉到水里变得湿淋淋的,我就再去折一个向日葵抠瓜子吃,把画夹在画板上晒。那个时候天很蓝,云很多,大团大团的,天鹅绒枕头一样在天上飞来飞去。回家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有时候听到房前屋后的大人打小孩子,嘴里说着:“让你糟蹋向日葵!”小孩子被打得乱叫,我听着都觉得他们委屈,捂着嘴躲在被子里笑。
我当然被抓到过,被拽着衣服的后襟提溜到母亲面前,母亲用很大的力扬起手,落到我屁股上的时候又变得很轻了,我配合着大哭,露出很疼的样子,几乎把所有的祖宗都喊了一遍,别人听了,满意地离开,在母亲真的准备伸手揪我脸,收拾我的时候,我会把画塞到她手里跑开了。
现在都还记得,直接从花盘上抠下来的籽放到嘴巴里,连壳都嚼碎吞掉,嘴巴里淡淡的青草味道,矜持的甜,柔和的香,轻微得几乎感觉不到。
再后,我就知道了梵高,还有他的《向日葵》。
我已经不记得临摹了多少遍了,十四朵花,无论是盛开的,还是萎败的;无论是高昂的,还是低垂的;无论是向光的,还是背光的。拿起画笔要画的时候,仿佛画布上已经有了似的,只用调色和填色,太阳一样耀眼的金色花朵,蜜糖一样柔和的色调,熊熊火舌一样热烈的律动,把我的心都要焦灼了。在梦里不知道有多少次,自己在朝着太阳的向日葵的花盘上,凤凰涅槃一样,被红黄色的火焰围拢,一个个穿着橘红色衣服的精灵,拉着手围着我跳舞唱歌。自己的裙子上染了通红的火苗,我跟它们一起旋转,越转越快……最后跟他们一样变成一团闪烁的温暖光亮……
高三的时候,我印了一百张《向日葵》,贴满了我房间所有裸露的墙壁,连天花板都没有放过。那时候,很享受进入房间扑面而来的那种窒息感。颜色冲撞自己的时候,像被人重重扇了一个耳光,意外又慌乱,心跳得很快。
大学里我一直睡下铺,上铺的床板上,一张挨一张是自己临摹的《向日葵》,每天早上一睁眼就可以看到,仿佛满眼的阳光。色彩的转换,明暗的过渡,细节的处理都还算不错,总之,比高三画得好,不然也不会用印的画来贴墙。
我喜欢向日葵,也喜欢梵高,因为喜欢梵高,更喜欢向日葵。
高中第一次听到梵高这个名字,听年轻的美术老师一脸花痴地讲他的事迹时,我就在想,谁他妈的会为了爱情割掉自己的耳朵呀?然后,疯狂的迷恋,无法自拔,为跟他有关的一切热血沸腾。
每年的今天,都要对自己把喜欢向日葵和梵高的缘由絮聒一遍,用事实来强调自己这种类似于强迫症似的、对什么喜欢的发狂,不是心理变态。
今天去了书吧,跟平时一样,要了手工饼干和茉莉花茶,看一本已经被我翻烂的梵高画册,定定地看了《星空》那幅画很久。暗暗觉得深紫罗兰色的夜空和翻涌的风中,潜藏了梵高不被人知晓和理解的悲哀和凝重,似乎有热闹的星星点缀,更衬出了夜的寂寞和荒凉,阴鸷的风,幽邪的微弱的星光,肃杀的夜色,美得凄凉。我知道那是孤独。
四
早上七点,收到了他的短信,一个叫欧阳先生发的短信,“晚上七点,书吧。”
没有称呼,没有落款,霸道自满的语气。我知道我会去赴他的约。
我当然知道那是只有一面之缘的男人,更是深知其中的危险。可是我相信自己的直觉,而且我急于想要探求他的目的所在,最重要的是我似乎并不讨厌他。我并没有像我一以贯之的那样对于旁人的搭讪严词拒绝,这是很奇怪的现象。我对这个几乎完全陌生的男人有一种特别的好感,但自己也说不上来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为了去见他的缘故翻出了压在箱底的白裙子,换上了许久未穿的高跟鞋。不自觉地在镜子前照了又照,满心欢喜。
在走廊里,遇到了背着书包的甘甜,抬头对我笑了一下,然后走了过去。那样的笑,那样的疲惫,像极了深夜归来的夏昙。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夏昙的离开让我变得敏感,她走过时,我看到她脖子上的一块紫色,似乎想起了梦境里的万丈深渊,落入黑暗的面孔,变成了甘甜。
我追上去,抓住她的胳膊,问她怎么了,问她好不好。第一次发现她居然那么瘦,手心里握着的几乎只有骨头。她说她很好,就是有些累。她似乎觉得痛,胳膊在我手中扭动着,我松开手。她说:“小音,不要担心我,早点回来。”我一直看着她消失在走廊尽头。
我见了他,脑袋里却都是夏昙和甘甜的面孔。透明的酒精灯座上,圆台型的茶壶中,鹅黄色的茉莉花在水中翻腾,壶口处有细小的水雾,湿润的清香洋溢在我们周围。他说:“你来了。”我说:“嗯。”然后,久久没说话。他看书,我看着杯中舞动的茉莉。最后他送我回学校,放了一本书在我的提包里。我下车的时候,他说:“梵音,你真美。”不知道我有没有适时的微笑。
一下车,我就脱了鞋拎在手里,提着裙子冲上楼去,我怕晚了,甘甜也不在了。我解释不了我的做法,我很担心甘甜,怕她被骗出去,但我又没有留下来陪她,而是赴了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男人的约。大概潜意识里已经认识到自己在别人爱情中的无足轻重,我拉过夏昙,妄想着挽救她于万一,可是,她把我的手甩开了。我看着她安静地躺在那里,渐渐明白过来,在别人的爱情中,我能充当的不过是一个看客,一个渺小的见证者。爱情像是炼钢的熔炉,什么理性呀、智慧呀,掉进去的结果都是化为飞灰。路是自己走的,旁人再怎么推,迈步的还是自己的双脚。
她很好,坐在床上,看着狼狈的我笑。她说我口红晕开了,问我谁偷吃了我的口红。她不知道,我的狼狈是因为她。
五
暑假已经过去快一半了,蝉声聒噪、日照强烈的夏日对于留校生来说,实在太过漫长。我们用来打发时间的方法也并不多,这一天的下午,刚好所有人都无事可做,我们去了学校外面的咖啡馆。
我习惯于和睡我对面的人要好,隔着走廊,侧躺着面对面地聊天。那种感觉很好,像跟镜子里的自己说话,我是物,她是像,我们完全一致,我实际存在,她虚无缥缈。她像一面巨大镜子里的自己,我说什么她都明白,我的什么她都知道,她吸收着我的秘密,有无限大的内存。我很放心,因为她是像,虚像,虚弱得连光屏都接不到。
以前,我跟夏昙好,现在我跟甘甜好。
咖啡馆里的一切似乎都披着暗黑色的阴影,我喜欢这样的氛围。黑暗中细菌一样悄悄滋生的慵懒、颓废和堕落的气息,被浓重黑暗裹缠着,变成若隐若现的粘稠的甜香。这里的一切,都因为沐浴着黑暗变得模糊和神秘。在这里,无论你盯着谁看,都能想象出一个跌宕起伏的故事来。我跟甘甜很快就忘了身边的其他人,自顾自地说上了话。
我们聊到过去,她开始说她自己。所有关于她的想象,都因为听到的话渐渐有了清晰的轮廓。“我喜欢医科,最擅解剖,我能把小白鼠的器官完好无损地分离开来,我能剥下一整张鼠皮而不破坏皮下的肉质,我能在解剖室里,跟一具死尸待上一天一夜,只是为了练解剖的手法。我曾经梦想着当世界最顶尖的解剖学专家,研究最高端的医学课题。但我男朋友喜欢美术,我就陪他学了美术,以为也没有什么不一样,无非是把人体切开研究或是把各部分组合在一起在画布上画。”
一起的女孩子听了有些害怕,都自己搭讪着坐到别的地方去了。我不怕,我握着她的手在手里摆弄,她的手指像竹蜻蜓的杆子,硬而细,讲这些话的时候,她的手变凉了。
她接着说,“我上了一年的医科大学,他让我来这个学校陪他,我就来了。我妈为了让我上这个大学,把家里的房子都卖了给我跑关系。有一次,我看到答应帮忙的叔叔把手放在我妈的腿上。”她停下来,喝了一口咖啡,“然后,我来了这个学校。有一次放假,我去宿舍找他,看到他跟一个女的坐在床上。我敲了门的,大概是他们太投入了,没有听到。那个女人背对着我,他正对着我,但他闭着眼睛没有看到,我愣在那里,心里一点感觉都没有。他睁开眼睛看到我的时候,也愣住了,抱着那个女人忘了松开。女人的背很漂亮,右肩上纹了一朵很漂亮的黑色玫瑰。”画了眼线的眼角被润湿晕开了一块儿,“他追上来抓我的胳膊,说他对不起我。”那个时候,我才开始觉得心痛。后来没有在一起了。”我很能理解那样的痛,就像被当头一击失去了知觉,并不觉得痛,清醒过来才感觉到。“后来他给了我一个瓶子,里面装了他的小手指头,里面还有我送给他的戒指。”我问她就是我见过的那个小玻璃瓶子吗,她说是的。
她搬过来的时候,我就看到那个瓶子了,对着阳光,我看到象牙白的骨节泡在透明的液体里,悚然诡谲的样子。当时我问她这是谁的骨头,她没有回答,我以为这是她的怪癖,没有再多说什么。搞艺术的人,多多少少都有几个怪癖,很正常。突然想起来,上一届有一个学长是没有小手指头的,成果展示会上,他伸出手,指着他的画介绍时,所有人都替他叹息,那么美的一只手,竟然少了一个指头。今天再想起,当时的他摸着后脑勺笑,笑容淡得像甘甜。
六
他带我去他小时候长大的地方。晚上我们躺在屋顶,看天上的星星,耳畔,他徐徐讲着他小时候的故事,我在他的故事里进入梦乡。
他带我去他资助的小孩子家里,小孩子看见他很高兴,放下背上的背篓,扑到他怀里,他才六岁,背起的木柴连我也背不起。他叫他欧阳爸爸,他让他叫我梵音妈妈。
他带我去他上过的高中,赤着脚走在石子路上,他总是走着走着停下来,跟我说,他在这里遇到过一个老师,暗恋了她很多年,然后,扳过我的肩膀,盯着我的眼睛看,问我怎么一点也不生气,像个小孩子那样。
他带我去每一个有他记忆和牵挂的地方,他说希望我能喜欢他的过去、现在,还有未来。我说他是自私鬼,带着宠溺的微笑。
我把我们的两周年定在拉萨。
我记得那里的天空很美。
我会向她求婚。
在升起的风马旗下。
所以当我被他带到机场,知道他要带我去拉萨的时候,我是感到振奋的。我们要去远离这俗世的地方。
我最喜欢飞机穿越云层的那一刹那,微微震颤着,座椅上扬,身体变沉重,心向下沉,又倏地轻松起来,被抛到天上似的。下面的云朵,一团连着一团,边上发着金光。天很蓝很蓝,纯蓝色,我调不出的那种蓝色,蓝得有些刺眼,盈着饱和的光。
布达拉宫伫立在喧闹小城的中央,它自带着神圣感,扑面而来。你会不自觉地屏住呼吸,拜伏下去,不管你是否虔诚,是否信仰。面对它的庄严肃穆你想到的就只有叩拜,别无其他。
是会被周围人感动的,那些自带行李,衣衫褴褛,膝盖上破着大洞的信徒一个挨着一个,朝着一个方向,并不整齐地叩拜着。看得出他们赶了很远的路,皮肤被晒得黝黑,泛出油光,鼻子上褪了皮,脸上满是尘土。但他们的眼睛闪闪发光,嘴里碎碎念着经文,念着祝祷的话。
愿他们平安喜乐。
愿欧阳平安喜乐。
七
小音拉着我涌入人群,像周围满布着的老藏民一样行跪拜的大礼。
她一脸虔诚,我看到阳光照在她的头发上,她雪白的脸上,让她变得闪闪发光。
我为身边人们的虔诚而感动,它为好人,也为恶人,可以护佑好人,也可以为恶人开脱。它对于我并不十分有意义,我满足现状,别无他求。
所以我不需要什么信仰,什么都不相信,只信我自己。
她睡着了。我轻轻把压在她颈下的胳膊抽出,站在窗前点起了一支烟。
我看着她熟睡的脸,遥遥忆起我的过去。
八
那天的夜,来得很快,天空很低,像被满天的星星拉扯得坠了下来。我们并排躺着,盖着被子,牵着手,身体隔着一段距离。余光里,可以看到他被昏色灯光打磨了棱角的侧脸,柔和得像一团琥珀,我们看着天花板说话,不停地说,什么都说,似乎天花板上跃动着整个繁华世界。渐渐的,他的语速慢了下来,最后被均匀的呼吸湮没。我从他的手中抽出手,用肘支起身子看他,轻轻地摸他的眉毛,在心里默默地念眉毛,摸他的鼻子,在心里默默地念鼻子,摸他的嘴巴,吻了他一下。他翻了一个身转向我,我吓了一跳,过了好一会儿,我低头看看他,他没醒,我用手拍拍胸口跟他面对面地躺下。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像一个青花的瓷杯,被淡绿色的龙井茶装满了,满得溢了出来,桌上也飘着龙井茶的香,我的幸福就有那么多,多得溢出来,溢得到处都是。我忘记了母亲,忘记了朋友,甚至忘记了梦中光着脚陪我玩耍的父亲,脑子里满满的都是他,这个给了我无比幸福和对未来美丽幻想的男人。我看着他,觉得他哪里都是好,好得闪起光亮,散发出树木一样的绿色芬芳。半梦半醒间,突然有声音在问自己,我们俩谁会先死掉,眼前的绚丽色彩顿时都黯淡了,最后变成一片迷蒙的灰黑,似乎有声音告诉我,是我。我抓住了他的手,他侧过头来对我微笑,却有无数的藤蔓缠住我的手脚把我向后拉,他站在那里微笑地望着我,一动不动,我拼命挣扎,藤蔓却缠得更紧了,芒刺扎进了我的皮肤。我疼得叫出来,抓住了他的胳膊,他醒了,把我抱在怀里,问我怎么了。
九
这是我醒过来的第五天。
戒指盒子被母亲收到了床头柜里。盒子坏了,但里面的戒指完好,钻石璀璨。它此时本应该戴在梵音的手上的。
人算不如天算,还是这句老话。
这些天脑海里盘踞着的画面始终都是梵音那双恐惧的眼睛。
我爱她。我知道。
母亲告诉我梵音伤到了脊椎,现在仍然在救治,高位截瘫。
我感到心痛。
这是车祸以后,我第一次去看她。
站在病房外面,我的心跳得很快。我做不到自己心中所想的那样冷漠,我感到心痛,惶恐,有着深深的负罪感。推门而入,我总有要面对她的一天。
“我来看你了,梵音。”
她没有说话,定定看着我,眼泪流下来。
我给她擦眼泪,她已经连擦眼泪都做不到了,她不能动。
我们相顾无言,很久很久。然后我起身离开。
已经快要出门了,我听到她叫我的名字。
我回头,她泪眼朦胧,然后她笑了,我也笑,笑得很心痛。
今天,我34岁了。
我仍然是一个人,茕茕孑立。
十
我从没有想过我和梵音重逢的场景。但我们确实是重逢了。
我带着女儿回家,她的母亲推着坐在轮椅上的她,我们相向而行。然后,我们都停下了。
她长大了,我也老了。
她眼睛里泪花闪耀,问我的女儿叫什么名字。
欧阳梵音,我说。
她微微一怔,笑了。
是我过去迷恋的那种微笑。
椰城2015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