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牡丹
东方“神女”的苦难与圣洁
——评严歌苓长篇小说《扶桑》
■孙牡丹
严歌苓是当代不可多得的既多产又高质的华语写作者,从1986年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绿血》,到最新出版的作品《老师好美》,严歌苓已有20部长篇力作问世。创作于1996年的《扶桑》是其中重要的一部作品。《扶桑》以19世纪后期血泪斑斑的海外华人移民史为背景,以灵气隽逸的笔触细致描绘了旧金山唐人街下等妓院中一位东方妓女扶桑的奇特人生,该书并获得第十七届台湾联合报文学奖长篇小说首奖。
扶桑被人贩子从广东婆家拐到美国旧金山,这座“云集了全人类的强盗、凶手、骗子”“没有正义”的城市,接着被卖到唐人街的下等妓院沦为娼妓。扶桑从一开始便显露出其与众不同,她从不试图采取任何举动来反抗或改善自身的生存境遇。她以混沌到略显愚痴的心态,自然地接受了不堪的现实。她不哭不闹不自杀,却也不主动招徕客人,像其他姐妹一样巧笑搭讪过路人。她只是坐在那里,真心实意地微笑着,逆来顺受如水之随物赋形。仅以求生的本能来理解扶桑的表现是不恰当的,至少是不深入的。因为这不足以解释她那发自内心的笑,“那么真心地微笑”,“是自己跟自己笑”,“那么真心诚意,让人觉得你对这个世道满足极了,你对这个看你的人中意极了”。扶桑内心保持着一种天然的平静纯洁,而她所处的环境并不能影响这份平静纯洁;类似宗教所能产生的心灵境界,不为世俗所侵扰。扶桑历尽沧桑活到了其他妓女望尘莫及的高龄——二十岁,凭的就是这份极端柔韧的生命特质。
甚至可以说,扶桑是完全自愿地献身于苦难。她被西方教会的拯救组织“拯救”了之后,亦正亦邪的唐人街恶霸阿丁带人来,以抓贼为名要把她领回去。教会的修女们坚持不放,扶桑却出人意料地扯谎来配合阿丁,笑着说“我是贼,我跟你们走”。她要脱下那素朴的白麻布衣裳,离开清洁得连蛛网都容不下的白房子;回到唐人街妓院,穿回“那罪一般深红”的陈腐绫罗。那一刻,“她明白了自己在苦难中偷欢的天性”,“她的原形在红衫子里,她的本性没了它便无所归属”。
主动献身于苦难,这看似与宗教圣徒的苦修有些相似,却有本质的不同。圣徒对肉体的病痛漠然置之,在苦行与牺牲中寻求超越的体验。这种自我折磨可以达到极其残忍的地步,基督教圣徒苏索在自传中生动记述了他骇人听闻的自残经历,如铜钉裹体、自我绑缚、百虫噬咬等①。信徒通过对肉身的折磨,向神表达自己的忠诚,乞求获得神秘的通灵启谕。“苦修者的一切训练,皆针对肉身本性的种种动作进行,反其道而行之,隔断本性欲望之出路,以求通达于超越的灵性诉求。”②而扶桑的灵魂和肉体,则是一种天然而单纯的关系,肉体的痛苦或快感只停留在经历的层面,不能够在理性和感性的认识中形成经验,更不足以对内心浑然如初的精神世界构成侵扰或损害,那里有着只属于扶桑自己的隐秘快乐。现实中的种种苦难对她而言,是灵魂光辉得以显现的必要条件之一,它能够摆脱平庸,使扶桑不必沦为“极平凡、黯淡的女人”;它将人置于绝境,使肉体受尽摧残而裸露出灵魂。正是无边的苦海,才将内心圣洁的红莲衬托出来,呈现给扶桑自己、扶桑所爱的克里斯、叙述者“我”和文本外的读者。
在那位女性叙述者、探访尘封历史的第五代海外移民“我”的笔下,扶桑这位妓女身上充满了原始的圣洁光辉,蕴含了人类本性中的真、善、美。宽厚有容如地母、同时散发着神秘的东方情调,扶桑有一种非常特别的魅力和主体性,虽然她本人对此毫无认识。在那个特定的环境中,她的种族(白人眼中的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肮脏的、无原则的、懦弱到似乎是在邀请暴力的、正四处蔓延的下等中国人)、她的性别(男权社会中的弱者——女性)、她的职业(妓女),三重身份叠加在一起,足以构成她“卑贱”至极的背景。然而,卑贱的身份和不堪的生存环境一样,都是心灵显现所必须的黑暗底色。
发生在唐人街内的几件大事——如华工忍气吞声甘受压榨,却惹怒了以“人权”自相标榜的白人劳工、唐人街的两派混混为了一个算不上理由的理由,集体决斗、自相残杀,向洋人的世界炫耀他们“古典东方的抽象的勇敢和义气”——这些文字对扶桑的故事也绝非闲笔,这些令白人们或费解、或愤怒、或震撼的东西,被归结为某种不可理解的“民族性”,它也同样笼罩在作为民族一员的扶桑头上,增添了她的神秘色彩。
正因她身份无以复加的低贱,以及她种族性格的种种不可解,使得克里斯在她身上所感受强烈的震慑感和被征服感难以找出任何理智上合理的理由,只能诉诸神秘之物,譬如爱情。仁慈的地母正是以她绝对的“低”,成就了自身的神性。
扶桑似乎对世间的一切罪行都能予以宽容。她亲历着唐人街妓院、黑社会中的种种丑恶,一次次目睹华人与洋人、华人与华人之间的血腥杀戮,却始终保持着她那种无知无觉的淡漠态度,即便这令人发指的罪恶就发生在自己身上。在轮渡的船上,阿丁大勇和手下与“白鬼”们爆发了冲突,此时已归大勇所有的扶桑“看那些脚、手扭到一处,渐渐地板上有了一滩滩、一汪汪的血”,平静地继续吹着她哀婉的洞箫。就连久经生死考验的大勇也不禁感到“她这份不为所动,实在是个极大的稀罕”。看似麻木的态度实际是弱者对罪行的饶恕,既然她自身的力量不可能改变什么,那便不把罪行视之为是罪行,就像生物在食物链上的互相追逐捕食不会被人视为是罪行一样,在她那极原始、也极超越的视野中,罪行得到了宽恕。就如同她的恩客克里斯,半个世纪后忽然醒悟扶桑跪态的奥秘,“在跪作为纯生物的姿态变成概念之前,在它有一切卑屈、恭顺的意味之前,它有着与其所平等的、有着自由的属性”。
这种宽恕最令人动容的表现出现在书的后半部分,在一场白人排华队伍在唐人街打砸抢烧的骚乱中,扶桑被二三十个男人拖进马车里轮奸。她没有挣扎或呼救,只是用嘴咬下每个进马车的男人衣服上的纽扣,等一切结束,“把所有纽扣放进一只空粉盒,关上盒盖,晃了晃,听它沙沙的撞击声”。那些黑暗中轮奸她的白人里,她的灵魂之爱少年克里斯竟也在其中。扶桑知道,将他的纽扣藏在发髻中随身携带。当真相在二人之间大白,克里斯想,“原来她知道他的秘密,并一直保存这秘密……她有圣母一般的宽容?”“这张包容一切的宽容之网里,是是非非一网打尽”。这里直接用了宗教的比喻,来表达扶桑灵魂的神性光辉,牟宗三先生曾说,“基督教的上帝观主要问题有二:其一,基督教将上帝“外在化”(对象化)了;其二,基督教将上帝“人格化”(个体化)了。”将所有神圣品质集于一位人格神之上,也就与人类每个个体心灵拉开了距离。基督教信徒通过对天主的绝对信任,来宽恕世间的恶人,这终究隔了一层,宽恕的路径并非由人直接到达到人,而是经过了至善天主的中介。而在扶桑身上,神性之光混沌原始、与生俱来,自然生成本性之中而藏存于内心,有着中国传统性善论、“人皆可以为尧舜”的哲学意蕴。
在小说中,有两个“他者”在观看扶桑,一个是扶桑的爱人白人少年克里斯,另一个是隔了一个多世纪的叙述者“我”。这两个人作为不同意义上的他者共同完成了对扶桑的“观看”。
克里斯是个出身军人家庭的白人少年,他与扶桑相遇时只有十二岁,在唐人街好奇闲逛,经过妓院窗外看见扶桑,“他没有见过比她更奇异的东西”,他带着探秘的心态来找她,近距离观察她“古典繁琐”的衣饰、“残颓而俏丽”的三寸金莲、她温柔的斟茶姿势、嗑瓜子的神态……男童克里斯在他成长的关键阶段遇到了扶桑,她太过丰富,同时意味着女人(性)、受难者(呼唤他英雄主义的情怀)、母亲(母爱)和神秘的东方,这魅力不可抵挡。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克里斯对扶桑的认识逐渐加深,在某些时刻,超越了感官欲望、超越了他的男性英雄主义、也超越了种族,达到了精神层面的共情与懂得。
圣十字若望的灵修思想认为灵魂自身有两个组成部分,感觉部分与精神部分。“身体的意义被表述为灵魂的诸种感觉能力。强调一种精神力量与感性欲望的对立,这种对立着重指出欲望对精神的蒙蔽。”克里斯对扶桑的认识起初是以感官欲望为入口的,经历了外感官——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上的历险,也经历了内心无穷想象的历险,最终穿透感官与想象的牢笼,他感受到了扶桑地母般的灵魂。
转折发生在那次独特的观看中。克里斯在窗外窥视到扶桑在经期与嫖客的性交过程,“他以为该有挣扎、该有痛苦的痕迹,而他看到的却是和谐”,“神秘的欢乐朝他袭来”,“没有受难的女性怎么可能美丽?”此后情节曲折地发展,克里斯越来越欣赏扶桑,如同宗教神秘主义者超越了对现象的日常认识,而进入到“对天主及其奥秘的神秘认识’”③。
而这一切几乎都是在无言的状态中进行的,通常是双方深深对视或是单方的长久凝视。语言不通,几乎不是劣势而是得天独厚的优势,灵魂沟通中本没有语言存在的余地。他们之间只有一次对话,却是“不知说了句什么”,“不知答了句什么”。只有对视,“如此的对视引起的战栗从未平息”,“一种感觉的僵局”。宗教神秘主义也常常强调不可言说性,“人必须直接经验它的性质”④。“目光是无声的位格,有一种纯粹精神性的东西,因此作为位格被感受到。目光中凝聚着期待、托负与要求,把灵魂关联入另一个位格的意志之中,把人从一个‘背景’中攫取出来,就像人曾用目光从光明世界的背景中抓取事物一样。因此,净化的所有要求不仅是让灵魂‘看见’天主,而且也是让灵魂被天主看见。”⑤
不可言传的对视构成了扶桑与克里斯间相互理解、以至相爱的根基。不同于单方面的观看与被观看,“对视”将双方置于同时既是被动也是主动的状态。对视中的克里斯变了,他被征服了。而扶桑则在克里斯的目光中感受到自己,就像她只能从苦难中偷欢一样。她从垃圾堆里拾回她的红衫子,直觉地感到只有穿着它克里斯才能认出自己,她需要克里斯认出自己,只有克里斯的目光里,她自己才能认识自己。自我内观的行为本身是一种刻意,浑然天成的扶桑,她内心的神性光辉,只能通过克里斯呈现。克里斯,这个十几岁的白人少年,这个与扶桑完全异质的他者,他的出现给了扶桑一个机会,打开内心的窗口。人只能通过他者来认识自己,这是小说人物扶桑的内心需求,也是作者严歌苓结构故事、传达思想的需求。
小说中另一个观看者、叙述者“我”,作为与扶桑同根同种的第五代华人女性移民,作为与扶桑一样与白人产生感情的中国人,“我”与扶桑在很多地方产生了深切共鸣,体现在文本内部便是多处今昔“对话”。值得一提的是,“我”常常流露出对自己的怀疑,表达对扶桑和克里斯的故事妄加揣测的不自信,这个叙述者“我”常常好像在场,看着扶桑,却有自知,这个“在场”的位置是不可能的。人与人之间理解本就艰难,克里斯与扶桑隔着种族年龄身份地位,却是与她同时空的,而“我”隔着时空,终究只能传达扶桑的魅力之万一。禅宗有所谓“现量”、“一画”之说,万事万物只在产生的一刻才是真正的完全;而作为历史追叙者“我”和读者,却只能“缺席”于那一刻。小说着意渲染的圣洁与神秘因而更显得不可穷尽。
故事中有个有趣的细节,扶桑永远叫不对恩客的名字,除了克里斯。文中多次强调这点,并在后来安排了戏剧性的情节,大勇最终决定将扶桑嫁出去,只要扶桑能准确叫出那人的名字,结果一年过去了,扶桑谁的名字也没叫对。其实扶桑记不得的何止名字,她无论经历什么,似乎都不过心、不思考。扶桑自始至终没有接受如“卖淫”、“轮奸”这些事情的世俗理解。这一点颇有宗教意味,比如圣十字若望说,“灵魂的纯净性就在于对受造物的超脱和不执着。记忆的空虚可以把人从悲伤与痛苦中解放出来,使人超越一切不完善与罪污,因此这种空虚本身亦已是极大的祝福”;“为了认识你所不曾认识的,你必须经过一条无知无识的道路”。⑥扶桑也从未期盼过克里斯或者任何人赎她出去,克里斯失踪了,她有思念,但并无强烈的盼望,只是静静度着她的时日。记忆的“空虚”与意志的“赤裸”似乎是反理性,实际是将自己置于绝对的被动而得以保全。
克里斯之所以有走近扶桑的冲动,与他家族对灵魂的感受阈限密切相关。对许多人来说,现世安稳的幸福足以让他们感到满足,而对于另一些人,“这种道德气候过于温吞、过于松懈”,“必须掺杂一些严峻而冷酷的否定,一些艰辛、危险、紧迫和努力,以及一些‘不!不!’这样才觉得生存有性格、有特点、有力量。”⑦这个故事中,克里斯的家庭背景很特殊,“库凯家是职业军人。他们心底认为军人和诗人是最接近的。诗人对灵魂的征服和占有相当于军人对实质世界的征服和占领”,“库凯家族的每个男性都有一个秘密的外族情人”,“库凯家的男人都有诗人那种鞭打自己良心的习惯”。克里斯对扶桑产生兴趣毫不奇怪,家族的惯性驱使这少年一步步走近扶桑,对扶桑而言并不存在肉体与精神二元对立式的挣扎和角力,但是克里斯有;他本是去征服占有她,最终却被她改变。
扶桑改变了克里斯的灵魂,让他从一个对感官欲望无限着迷、对神秘东方满心好奇、厌恶唐人街里除了扶桑之外的所有人、单方面幻想将扶桑拯救出苦海的少年,变成了“一生都在反对迫害华人,也反对华人间的相互残害。他成了个中国学者”。他终生都在不断加深对扶桑的理解,终生都在那地母般的神性光辉中感悟思考,寻求超越欲望、种族、性别、身份地位等隔阂,抵达生命之真善美的可能性。然而悖论的是,这种自我否定甚至自我弃绝终究还蕴含着“自我”的主体。克里斯永远不可能真正理解扶桑,这种理解的不可能性追究到最后,无关性别种族等因素,而根植于所谓主体性本身的障碍。
注释:
①《宗教经验种种》,威廉·詹姆斯(著),尚新建(译),华夏出版社,2008年,第222页。
②《爱与净化的黑夜:十字若望灵修思想研究》,谢华(著),博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宗教学系,2010年,第12页。
③《爱与净化的黑夜::十字若望灵修思想研究》,谢华(著),博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宗教学系,2010年,第30页。
④《宗教经验种种》,威廉·詹姆斯(著),尚新建(译),华夏出版社,2008年,第272页。
⑤《爱与净化的黑夜::十字若望灵修思想研究》,谢华(著),博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宗教学系,2010年,第118页。
⑥《爱与净化的黑夜::十字若望灵修思想研究》,谢华(著),博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宗教学系,2010年,第72页。
⑦《宗教经验种种》,威廉·詹姆斯(著),尚新建(译),华夏出版社,2008年,第216页。
(作者系北京大学中文系研究生)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