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迪
“一剧两星”政策对我国电视剧市场管理改革的影响
■吴迪
国家广电总局为应对传统“一剧四星”政策下电视剧市场出现的各种问题,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行“一剧两星”管理政策。一剧两星政策的出台后,我国电视剧市场在2015年鱼龙混杂,政策实施并未达到预想效能,电视剧市场仍存在许多“顽疾”。本文通过对“一剧两星”政策出台后电视剧市场影响总结,分析我国电视剧市场实际存在问题及背后原因,并对我国电视剧市场管理改革进行思考。
“一剧两星”政策的具体内容包括:同一部电视剧每晚黄金时段联播的卫视综合频道不得超过2家,同一部电视剧在卫视综合频道每晚黄金时段播出不得超过2集。对于“一剧两星”政策出台的目的,多数人认为是为了改变原有“一剧四星”的政策环境下电视剧市场出现的各种问题”,在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司长李京盛的采访中,他认为该政策出台对“进一步均衡卫视综合频道节目构成,强化综合定位,优化频道资源,丰富电视剧荧屏”有较强指导作用。按乐观设想,“一剧两星”能够改变电视剧市场很多“顽疾”,如因单部剧集的买单者减半,购剧价格翻番,这迫使各家卫视把有限的预算投放到精品剧集上,进而使电视剧市场出现更多佳作。但目前看来,效果并不理想。
1.复播次数增多,“1.5轮跟播”现象出现。在“一剧两星”的新政影响下,众多一线卫视开始实行独播策略,而二三线卫视的首播剧数量被进一步压缩,在收视率和广告收入绑定的纯市场体制下,只能更多开始买进电视剧的二三轮播出权,仅2015年的前两个月,就有52部电视剧为二三轮播出,比去年同期复播剧的数量增加了174%,有22家卫视选择二三轮播出,比去年同期多出了11家。与此同时,各大卫视业开始实行“1.5轮跟播”对策“一剧两星”政策,所谓“1.5轮剧”,指的是在首播的电视台播出到一半左右时跟播,这是一种低于一轮,高于二轮的播出方式,即使这种属于打政策“擦边球”的播出方式很大程度上破坏了电视剧原本情节的完整度,但是却因为能从大剧的关注度中直接获益受到很多二线卫视欢迎。
2..大剧单价不降反升,网络剧价格水涨船高。“一剧两星”政策要求电视台在购剧时更加注重品质,随着购买方减少,电视台在争得播出权时便需要花费更大的代价,精品剧目的单集价格进一步上升,电视台对电视剧的挑选也更加谨慎,这让很多原本创作的剧目面临淘汰的结局,很多电视剧资源被白白浪费。与此同时,2015年网络剧价格已经超过传统电视媒体,最高已突破单集600万元,其中爱奇艺制播的《鬼吹灯》以总投资2亿元登上网络“剧王”位置。紧随其后的《盗墓笔记》和《心理罪》也分别高达8000万元和6000万元。其他如乐视自制的《被美人》、搜狐的《匆匆那年2》、腾讯的《暗黑者2》以及优酷土豆的《小时代2》等都已越过2000万元。
3.“大咖”片酬不降反升,二三线明星逐渐转行。“一剧两星”新政的实施促使电视台购剧成本增加,电视台对于剧作的回报率期望值业相对更高,在更高的收视率、市场份额和社会关注的压力下,包含一线明星的精品剧成为一线卫视更加抢手的选择,一线明星的片酬依然居高不下。在电视台播剧渠道进一步压缩下,二三线明星在电视剧行业获得人气机会逐渐减少,进而转向参加真人秀、综艺节目来寻求提高自身人气。
4.网络剧风靡,视频网站拥有话语权。由于不受新政限制,视频网站因此有更多机会得到电视剧的播出权。对于制作方而言,“一剧两星”的模式会使得电视台购剧收入打折,因此他们更加视频网站带来的收入,这也增大网络视频平台对电视剧内容的话语权,原本处于电视剧生产链下游的视频网站,开始走向电视剧生产链的上游,与制片方进行合作投资,从剧本策划、内容设定、演员选择等各个方面开展更深入的合作。各大视频网站纷纷联合影视公司推出网络自制剧,不受限制的题材、其他行业明星的加入、以及网络视频平台本身播出的特性,让更多人成为视频网站的忠实受众。与此同时视频网络平台也逐渐成为购剧第三方,对某些大投资、大制作、大手笔的巨制而言,两家卫视的播出无法使其收回成本,此时网络平台便显现出其优势,能够为卫视减轻经济压力。
“一剧两星”政策的推出让电视台更加注重购剧品质来保证收益,但与此同时购剧成本、演员片酬依然居高不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背景下,二三线卫视为了生存也采用了“1.5轮跟播”等极端播剧模式,这无疑对电视剧市场存在很大破坏。
1.电视剧创作题材受限,同质化现象严重
“一剧两星“政策出台,表面上是为了扩大电视剧播放渠道,激励更多佳作出现。但电视剧题材同质化的根本问题还是在于国家广电总局对电视剧创作题材的不断限制。对于中国电视剧来说,电视剧的制作方和播出方就有了太多不可逾越的红线,电视工作者试图从文化内涵,社会影响,受众体验以及播出控制等方面寻找一个可并行存在的交集,以确保电视剧作品的安全着陆。凡是曾经火爆的题材似乎都要被禁止一遍,从“涉案剧”到“谍战剧”、从穿越戏到宫斗戏,电视剧市场永远都不缺少奇思妙想的编导,只是广电禁播令的一纸明文让电视剧创作题材不断挤压,电视剧题材同质化也因此难以改变。
2.电视剧市场功能失调,“乱象”不断涌现
政府的过多干涉让电视剧市场原本的自我调整能力失调。制造商、电视台为了应对政府的管理政治对电视剧本肆意更改,播放模式投机取巧,钻政策漏洞、打“擦边球”的现象屡禁不止。“红什么拍什么”,大批民营企业盲目投入到电视剧市场中,政府对此却缺乏合理引导与约束,导致很多资源浪费现象出现。“一剧两星”出台后,优质剧成为稀缺资,在各方利益驱动下,越拍越长成为业内并不喜闻乐见但谁都无法说不的趋势,《武媚娘传奇》80集、《因为爱情有多美》106集,除此之外,单部剧超过50集的比比皆是,如今的电视荧屏上,20集以内的剧集几近绝迹,2004年国产电视剧平均长度为24.3集,到了2014年,这个数字为37.3集,增长近53.5%。即便是“一剧两星”政策公布后,2014年的数据也并未下跌,尽管总量减少了十几部,集数却增加了200多集。如果剧太短,10天就播完,可能电视台还来不及为其造势。而当一部50集的大剧开播,即便前10集收视平平,卫视还能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弥补。若是碰上一部热剧,就能红红火火地播一个月。广电总局不断出台的新政新规让电视剧市场内各方都疲于应对,电视剧创作实际效果却大打折扣。
3.电视剧行业两极分化明显,地方卫视面临压力
我国电视剧市场目前面临着严峻的两级分化问题。这种两级分化体现在电视剧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各个环节。每年只有半数左右的新剧能够播出,这对电视剧制作单位而言面临艰难选择,除了财大气粗的大公司,中小规模的制作公司只有通过寻求合作的方式提升自身利益,这无疑会降低整合行业的活力。尽管广电总局想通过“一剧两星”等政策限制一线演员过高的薪酬,但现今很多一线演员通过参股的方式,以投资方身份获得更大额度回报,这对影视新人来说也面临严峻局势。同样,在将收视率和广告收入绑定的现行广电体制下,一二三线卫视台的两级分化现象也将更加严重,电视剧市场最后只会剩下6到8家有实力播出大制作剧集的卫视台,其他弱势卫视在收视率和广告收入的裹挟下,最终沦为大制作剧集的二三轮播放平台。
我国的电视剧管理以中央和地方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和党委宣传部门为核心主体,通过对机构资质、创作生产、发行播出等实施管理与干预,实现官方对电视剧在公共舆论、大众文化和社会价值构建等方面的价值诉求。
由于电视剧本身存在意识形态属性,因此在管理方面政府侧重对电视剧意识形态方面的规制和管控,客观上也容易造成电视剧意识形态和产业属性管理的失衡,往往会出现事前不引导、事后补漏洞的管理失灵现象;在产业化的电视剧行业格局中,也容易给作为电视剧产业主体的生产制作方和播出方的利益造成损失,从而影响电视剧产业的健康发展。
1.官方意志直接干预艺术家创作方式
在我国,党委和政府主管部门对电视台的有效管理使官方意志能够迅速而有效地到达播出机构并依托播出机构传达给公众,但归根到底对电视剧的管理也只应该停留在意识形态层面而非创作形式层面。当前电视剧市场管理方式存在不科学性,为了应对某些新颖题材出现而导致的个别跟风、烂俗的恶劣社会影响,广电总局往往采用“一刀切”的方法将该类题材全部封杀,这虽然可以有效保障电视剧导向正确、发挥宣传管理的作用,但客观上对电视剧创作也起到了一定的限制性的影响。电视剧创作题材职能与政府主旋律的贴合越来越紧密,革命剧历史剧,甚至“抗日神剧”充斥电视剧市场,束缚了编剧的创作思维。
2.行政管理不稳定性增大产业风险
我国广电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往往被动出台,预见性与可操作性不足。政策的提出也经常显得比较随意、机动,不够体系化、规范化。“一剧两星”政策出台后,让很多电视剧制作单位陷入困境,本可分销四家卫视的电视剧本被压缩成两家,由此形成的产业损失不言而喻。再如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出台《关于涉案剧播出时段范围的说明》对典型案件剧、一般涉案剧进行播出限制,大量正在制作和待播、在播的涉案电视剧受这一政策影响将无法按既定规划实现播出。电视剧市场成为高危市场,制片方投资方可能随时因为一纸公文面临辛苦白费的风险。
3.审查人员自身素质有待提升
审查机关自由裁量权在现今电视审查中无限扩大,很多时候由于管理人员自身知识不足,对于审查标准制定更多以个人意志和传统理念为支撑,缺乏实际操作性和细节理论支持。审査规则的不确定,让广电行政部门在进行审片时,往往采用“一刀切”的模式,治理问题时往往以偏概全,出现盲目化和片面化的的倾向。“涉案剧”、“宫斗戏”、“穿越剧”等被禁播,往往就是全篇通杀,部分优秀的作品容易被忽视,阻碍了电视剧产业的健康发展。
中国电视剧市场当前面临的问题仅仅在现行广电体制内通过“一剧两星”的方式拓宽流通渠道无疑未能达到实质性的改变。面对电视剧市场两极分化严重,各种“顽疾”难除的局面迫切需要深究其背后的管理体制,重新调整顶层设计。
1.加强引导,形成适合市场发展的管理体系
施拉姆在其《大众传播事业的社会责任》中,阐述了其对政府、媒体、阅听大众在大众传播媒体承担其应有的社会责任的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的关系。从施拉姆的观点看,大众媒体责任的承担,是政府、阅听大众、媒体自身三方共同作用的过程。但这三者责任的形式完全不同,政府不应该插手媒体的运作,其最大的责任只是“保证传播渠道的畅通”。如果媒体一出现问题,政府就插手干预,“这种治疗本身比疾病更可怕”。
电视剧市场本身具有一定自我调节功能,观众会根据观影感受对影片自觉做出选择,同时制作方、电视台也会根据观众反响调整影片制作、播放模式。单纯依靠以内容审查、播前调控为主要管理手段的的意识形态控制模式已不符合市场发展需要,“重管理轻引导”的管理理念亟需改变。因此,行业主管部门需要及时调整思路,在管理过程中强化引导职能,弱化强制规范,听取观众意见,形成形成适合市场发展的管理体系。
2.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将意识形态监管与产业管理齐头并进
对于媒介自身,施拉姆认为要通过行业自律制度的制定与行业专业化来提高大众传播媒体的社会责任。制度的制定,是一种有短期及时效果的行为;从业者专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则是一种缓慢进行的过程,先改变从业人员,再逐步改变媒体。从“延安文艺座谈会”到“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我国领导人一直在强调文艺工作者自身素质在文艺市场中的重要性。“文艺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文艺不能当市场的奴隶”,电视剧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对意识形态监管和产业管理都起到决定性作用。当前电视剧管理者对意识形态监管过于突出,体现出电视剧管理主体对自身利益的过分关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公众的诉求。从业人员必须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在强调其意识形态属性的同时,必须要兼顾到其产业属性,达到意识形态监管与产业管理的均衡。
3.改善管理方法,完善审查制度
当前我国电视剧行业审查制度存在条块不清的问题。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司负责对电视剧的指导监管、播前内容审查、播出调控等工作;总局宣传管理司负责电视剧播出后的根据观众反响的调控。预先控制和结果控制由两个不同部门负责,这种“接力”现象很容易由于双方部门缺乏沟通,而产生目标不一致。电视台在面临不同部门发放的各种规定往往疲于应对,摸不着头脑。当前迫切需要建立起电视剧联合会审制度,在电视剧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内容审查后,由广播影视宣传部门进行导向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得发行许可证。变现有电视剧司与宣传管理司的接力合作为过程协作,将原有播出后的导向审查工作前移,确保管理的协调统一,提升管理效率的同时也可以有效降低管理成本。
我国电视剧市场存在问题仅仅通过“一剧两星”等政策方式拓宽播放渠道无疑不能达到实质性的改变。政策规定制定背后更多需要从顶层设计上进行改革,电视剧行业的管理者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改善管理方法,考虑市场因素,引导为主,减少硬性条例束缚,让我国电视剧产业更加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