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教师职业生命的摇篮

2015-11-13 21:27李安琪
科教导刊 2015年30期
关键词:公正教师

李安琪

摘 要 公正作为教育生活的伦理要求,体现着教育生活该有的气质。教育制度、教育管理作为教育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成分,也应处处透着公正。而教师在教育生活,尤其是教育制度和教育管理中能动作用的发挥,将给其赋予强大的生命力。如何让教师获得公正心和实践公正行为决定了教师职业生命的质量。公正作为教师个体的内在心灵美,可通过自觉加强公正人格的修养、树立对象性公正的观念、做到公正与仁慈相结合、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内容的建设与更新等途径获得;公正作为教师个体的外在行为美,可通过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给予不同学生不同的对待、照顾处于不利地位的学生等行为体现。

关键词 公正 教师 教育生活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x.2015.10.036

Justice: The Cradle of Teacher's Professional Life

LI Anqi

(Huaibei Normal University, Huaibei Anhui 235000)

Abstract Justice as the ethical requirement of the education life, embodies the temperament which it should opposs. Education system, education management as essential parts of the education of life, it should be fair. The teachers who are in the education life, in particular, in the education system and education management plays dynamic role, will give it a strong vitality. How to make the teachers get the justice and practice justice, decides the quality of the teachers' professional life. Justice as the inner spiritual beauty of the teacher's individual, can get by strengthening the cultivation of justice personality, setting up the concept of object justice, making a scientific evaluation system, establishing a scientific evaluation system, pay attention to the construction and renewal of teachers' professional ethics. Justice as the external behavior of the individual of the teacher, can be reflected by the protection of students' rights to education, to give different students different treatment, take care of the disadvantaged status of students and other acts.

Key words justice; teacher; educational life

“公正”这一理念自人类社会诞生之日起就被不断地追求,它在社会生活尤其是教育生活中支配着各式各样群体的利益。在日常的教育生活中,不公正的现象随处可见,随之带来的严重后果也发人深省,如学生自杀、辍学、患上心理疾病等,这就要求教育工作者必须正视“公正”的必要性,因为与其说它是学生在书本上获得的“理性”知识,不如说它与学生的自身体验密切相关,他们也许无法清晰地说出“公正”的内涵,但他们对于“公正”有着自己的体悟。教师作为学生的直接接触者,必须做到“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本文主要以教师为线索,探讨如何促使教师获得“公正心”和表现“公正行为”。

1 公正:教育生活的自我脾性

马克思说过:“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①那么,教育生活也可被理解为教育的存在方式和活动过程。另外,承担社会主体性的人类在教育生活中也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给了教育生活强大的生命力,反之它也能促使人类“不断展示生命力量,体验生命价值,满足生命需要,实现自我及其与环境的动态平衡”。②既然教育生活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必然也具备自我的脾性。这种脾性来自必须坚守的道德底线和道德良心,只有拥有了这种脾性或规则,教育才能还原本应有的尊严。这种脾性就是公正。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指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如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③笔者认为,教育生活公正的表现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教育制度公正;二是教育管理公正。

1.1 教育制度公正

马克思曾经说过:“制度只不过是个人之间迄今所存在的交往的产物”。④人们之间有交往就存在冲突和矛盾,有冲突和矛盾就要有规则来调和。“由此我们可以把制度理解为社会互动中的主体行为者之间利益关系的规则体系”。⑤教育制度作为制度的一个分支,必然有它自身的特殊内涵。“教育制度是由国家规定的、在正规学校教育的实施中,规范教育分配关系的强制性或者权威性的规则体系”;⑥笔者主要从这个角度来谈谈教育制度公正的表现。endprint

首先,教育制度必须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即国家制定的教育制度必须适用于所有的地区、所有的阶层,能够满足他们的教育需要,同时要公正地对待所有的地区、所有的阶层对带教育的需求,以促进每个应受教育的个体的实际发展;其次,教育制度必须对教育资源分配的问题做出响应。如,可以直接规定要关照处于不利地位的学生,分配资源时也可适量地多给予。这是根据罗尔斯的“特殊正义观”⑦的第二原则——“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例如财富和权利的不平等),只要其结果能给每一个人,尤其是那些最少受惠的社会成员带来补偿利益,它们就是正义的”⑧得出的。过去我们总是将资源的分配问题细化到教师的身上,主观因素占据主导地位,但是真正能实施到的为数不多,如果有了强制性的制度施加压力,能更大程度地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1.2 教育管理公正

在教育生活中,管理必不可少,它可稳定秩序,促进发展。那到底什么是管理呢?“在汉语里,意指根据某种法则对一定的组织或事情进行管辖和治理以及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而达到某种目的的行为”。⑨教育管理作为管理的一个方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76年发布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对其界定为:“采用科学的方法,对教育组织进行预测和规划……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得到开发和合理配置,以实现促进事业发展的目的”。⑩既然教育管理与资源的分配也密切相关,所以公正的重要性得以体现。教育管理起着对教育价值、教育机会、教育资源,如人和物等的分配作用,这种分配必须体现公正性。而教育管理的主体是人,从人的角度出发,教育管理公正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即保障学生之间的合理的个体差异性;保障不同学生之间的不同社会价值的实现。

首先,保障学生之间的合理的个体差异性。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他们由于遗传、后天的环境、教育等的不同构成了互不相同的个体,也造成了各自接受水平的差异。比如,一个班级的两个同龄孩子,一个接受水平较高,另一个接受水平较低。这时,作为课堂管理者的教师,首先必须承认学生之间的差异性,其次保障低接受水平的学生完成学习任务,为他们提供与高接受水平学生不同的学习指导;其次,保障不同学生之间的不同社会价值的实现。这里提到的不同的社会价值主要指根据学生的天资、潜力、兴趣,教师要予以正确的引导,促使学生向适合他们发展的方向去努力,为社会培养多元化的人才。通过上述的分析,我们了解到在教育生活中,教育制度的制定、教育管理的实施都必须遵守公正的规则。但是,教育制度公正、教育管理公正并不是绝对的,它不能完全代替教育主体自身之间的相互交流的意识,我们要充分尊重教师的主体性,将教师的意见与建议适时融入公正的体系,但前提是教师本身必须做到公正,才能提出公正的意见和建议。所以如何让教师获得公正心,表现公正行为,是我们接下来讨论的重点。

2 公正:教师个体的内在心灵美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所谓公正,就是尊严和严格要求相结合。在学校生活中,没有也不可能有什么抽象的公正。教育上的公正,意味着教师要有足够的精神力量去关心每一个儿童”。 要促使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表现出不偏不倚的行为,必须从教师内心出发,使教师获得公正心。上文提到的制度的强制性能够调动教师进行教育资源分配的积极性,是外部强化的结果。但是外部强化远远没有内在动机带给人的动力强大,所产生的客观效果也没有后者持续的时间长。下面为几点促使教师获得公正心的建议。

2.1 自觉加强公正人格的修养

教师要做到适当的对人对己,保持一份公正心,首先在价值观上要有必要的修养,才能为公正心的获得打下坚实的基础。那什么样的价值观才是公正的价值依赖呢?即“对人对己的公正要求教师首先要有宽阔的胸怀和高度的使命感,同时还必须有一定的自制力和抵制压力坚持公正的勇气”。 这些都是教师必须具备的道德和心性修养。顾名思义,公正即公平和正直的交融,一个公正的人,不一定具有刚正不阿、嫉恶如仇的品质,所以拥有正直、正义感的人才是能够真正实践教育公正的教育工作者。“《荀子·儒效》中说:‘有不学问,无正义,以富利为隆,是俗人也。正义既是公正的道理,又具有个体道德修养的意义。” 正义感才能使教师做到不偏不倚、坚持真理。所以正义感的锤炼是教师获得公正心的必经之路。

2.2 树立对象性公正的观念

所谓对象性公正,即指教师对其所教授的对象必须树立公正的全面成才的观念。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帮助引导其全面发展。充分尊重学生的潜能、兴趣,并且引导他们向适合他们的道路去发展。每一位学生都是不同的,独立的,因此在进行教育时教师要能根据他们的特点或者差异性运用不同方式的指引。比如,对作业的布置要体现差异性等。“概括来说,对象性公正最主要的是要做到:第一,平等地对待学生;第二,爱无差等,一视同仁;第三,实事求是,赏罚分明;第四,长善救失、因材施教;第五,面向全体,点面结合”。 教师要做到对学生的公正才能真正体现其道德品质中真、善、美的一面,才能让学生体验到学习的乐趣从而生发学习的动机。

2.3 做到公正与仁慈相结合

公正心有道德情感作为支撑才能得以升华,才是真正的内在心灵美的体现。而这种道德情感就是仁慈心,或者说爱心。我们就用惩罚举例,惩罚在一定的条件是有意义的,同时,它也的确有消极影响的一面。“如何控制惩罚的量本身也涉及教师的教育公正原则。滥用惩罚同样是不公正的表现。所以惩罚的度如何把握、惩罚的公正怎样落实都是教师要努力探索的课题”。 但需要注意的是,再公正的惩罚也有可能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伤害,如果这种公正最后帮不到学生,达不到教育的目的,这种公正有何用?所以必须借以仁慈作辅助,让学生体会到虽然我的成绩不理想,依然满怀信心去迎接挑战。因为爱学生的首要表现就要对学生的潜力毋庸置疑。“仁慈是教育活动的本性和本质要求之一,没有仁慈的教育将是一种缺乏关怀,因此是一种机械、冷漠和无效的教育”。 教师只有在表现公正心的同时心系各种学生的成长,给予不同学生不同的爱,才能说真正获得了公正心。endprint

2.4 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内容的建设与更新

教师职业道德是国家规定的教师必须予以遵守和保证的。教育公正要作为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予以充分保证,要让所有的教育工作者都重视公正心的重要性。确立正确的公正思想,树立公正的价值理念,加强实践公正的责任感。公正心能够在教师职业生涯中起到引导工作、指导生涯规划的作用。公正心作为公正的价值信念能够对教师的施教行为等起到调整和驱动作用。在加强职业道德内容建设的同时,要将公正心摆在能够起到指导和规划作用的地位。促使教师认识到公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自觉养成公正心和践行公正行为。

3 公正:教师个体的外在行为美

教师单从心理素养上获得公正心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最终落脚点是教育实践。那么公正心与公正行为如何衔接,“比如形式上的教育公正和实质上的教育公正的矛盾怎样解决,就不仅仅是一个道德原则的选择问题,它实际上是这一原则实现方式的寻找的问题”。 由此,教师的教育智慧就显得十分重要,因为它是衔接公正心和公正行为的良剂。但现今阻碍教师教育智慧生成的因素屡见不鲜,如传统的经典教学体系将教师“机械化”等,这些阻碍因素都是可以通过政府或者学校加以克服的。公正作为教师施教行为的正当合理性表现,作为教师的外在行为美,笔者认为公正行为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3.1 教师给予不同学生不同对待的行为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与众不同的,都有自己的个性特点,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人。如果说公正就是给予大家一样的教育资源,那么对于两个能力、成绩都不同的学生拥有了一样的教育资源,后者的接受水平不足以支撑这样相同的教育资源,反而会使他产生失败感,这样是实施公正想要的结果吗?显然不是。亚里士多德曾说过:“分配的公正在于成比例,不公正则在于违反比例”。 教师应该从学生的接受水平出发,以是否能够最大程度地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落脚点,为每一位不同的学生选择适合他们的教育资源,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因材施教,这就是公正的教育行为。

3.2 教师照顾处于不利地位学生的行为

从人道主义精神出发来考虑,在社会上,如果我们优先考虑处于不利地位的群体的利益,在大多数人看来,这样做不仅不是不公平的,反而是更加公正的。在教育中也一样。上面已经谈到了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他提出的第二个原则所反映出的意思是只有当社会群体所认为的不平等是能够给最少受惠者带来最大的利益时,这种不平等才能被认为是公正的。在教育中,例如学校给的资助名额有且只有一个,那么班主任优先考虑班上贫困的学生,鼓励他们积极申请,这对于家境优越的学生来说不能说是不公正的,因为这些资助对于他们来说可能不会有什么影响,但是却能激发贫困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注释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72:30

② 傅松涛,刘树船.教育生活简论[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9(5):1

③ 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④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78.

⑤⑥金龙.教育公正新——重构社会转型期教育公正观[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后流动站,2005:58,60.

⑦ 特殊正义观:就是指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每一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第二个原则是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该这样安排,使它们(1):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与最少受益者的最大利益;(2)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

⑧ 余维武.论教师公正[J].教师教育研究,2013,25(6):3.

⑨ 杨天平.教育管理学基本范畴论[J].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1):1.

⑩ 徐蕾.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管理观[J].科技创业月刊,2004(4):62.

[苏]苏霍姆林斯基.和青年校长的谈话[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3:117.

檀传宝.教师伦理学专题——教育伦理范畴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63,47-48,59,65,64.

檀传宝.论教师的仁慈[J]:教育学,2002(12):83.

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克论[M].廖申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136.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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