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三龍
大家都在討論H T C:「何昔日之芳草兮 ,今直為蕭艾矣 !」然後說他們不擅廣告行銷……王雪紅董事長今天也承認廣告行銷是他們最弱的一環,為此我用自己曾經建議過的想法說說:HTC與鋼鐵人(小勞勃道尼)。
廣告的兩制高點
說實在的,廣告动辄花费千萬美金,這樣玩值得嗎?(光固定代言費還不包括買時段上媒體播放)。廣告的播放頻率實在不足以形成消費者印象,廣告的深度(故事性、深刻性、趣味性)也都稱不上高明。
做廣告,要麼用頻率淹沒閱聽者,鋪天蓋地讓消費者無所遁逃(只可惜把大把銀子付了代言費,後繼預算撐不起成比率的播放頻率,這是一個很明顯的誤判)。
要么就要有本事讓人印象深刻,看一次就忘不了(如果有趣又有故事性,雖然播放頻率低但是透過口碑、耳語、病毒行銷、影片點閱……還是可以達成目的的,這又是該廣告的另一個錯誤)。
廣告素材的抉擇判斷力
約小勞勃道尼代言HTC的廣告播放的同時,發生美國消費者因為子彈擊中HTC手機而死裡逃生的新聞。為此我曾在HTC的官方Facebook上建議:運用此事件行銷,費用少、故事性足、傳播快,搞個PR公關大陣仗送該人新手機,多少媒體會追捧這麼有故事的事件。把那隻「救命的HTC」拿回來供起來,再找這個「素人」拍網路影片拉抬點閱與知名度)……這要花多少錢您算一算,絕對不及花在小勞勃道尼的代言+播放廣告總費用的千分之一,而效果/故事性/口碑/病毒行銷……保證更好!
不過當時可能正忙著內鬥吧?沒人理沒人鳥,亦或者當我是個異想天開的神經病!我從事行銷講師顧問的行業,這是從創意和低成本高效率的角度建議的,當然更是對曾經是台灣登上百大品牌的HTC的一點私心的偏愛。
誰說「素人」敵不過「鋼鐵人」,有創意、肯用腦,誰都可以是「超人」!HTC諸公,您醒了嗎?而且你們還正在犯另一個行銷上明顯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