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红梅
摘要:欧洲大陆自上世纪80年代兴起经济学复兴运动以来,最成功的当属法国图卢兹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IDEI),如今的IDEI已经成为著名的产业经济学研究中心,也是欧洲的经济学学术中心。在博弈论、产业组织理论和激励理论等学术前沿,梯若尔展现了高超的借助纷繁复杂的经济学现象把握经济学本质规律的能力,并因为在不完全竞争市场及其规制、金融机构的风险监管和行为经济学等方面的突出贡献而获得了2014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特别是梯若尔的金融规制思想强调了金融系统流动性的重要性,以及政府在提供这种资产中的作用,主张政府要规制银行的信用额度,让私人部门持有公债,在流动性短缺时让这部分公债流动起来以保证金融系统有足够的流动性。这一理论主张不仅为我国金融规制提供了思路,而且为我国利率市场化以及存款保险制度的运行提供了有益的指导。
关键词:拉丰-梯若尔模型;金融自由化;博弈论;市场力量;政府规制
中图分类号:F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5)02-0027-05
现实经济生活中,有的行业因投资规模较大或依赖于一些独特的资源,很容易形成自然垄断企业;有的市场因不完全竞争而导致寡头市场形成:有的企业因采取并购扩张战略而一支独大。对于这些社会经济现象,政府应该干预吗?如果干预,应设计出怎样的最优规制?这是规制经济学与产业组织理论中的热点问题,许多经济学家在这一领域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而梯若尔(Jean Tirole)对产业经济学、公共经济学、垄断理论和契约理论有着透彻的理解,尤其是对最优干预政策的理解,没有人比他做得更好。他善于发现问题的关键特征,将其数理化,构建分析模型,并得出最有实用性的结论。正是在“市场力量与规制理论”方面的杰出研究贡献,他荣获了201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同许多法国经济学家一样,梯若尔深深地热爱着他的祖国,1988年,梯若尔从美国回到法国,和著名经济学家让·雅克·拉丰(已故)教授一起创办了享誉全球的法国产业经济研究所(IDEI)。梯若尔从当代经济学三个最前沿的研究领域博弈论、产业组织理论和激励理论中获得了经济学研究的真谛和“秘笈”,即透过纷繁复杂的经济现象把握经济学本质规律的能力,而这个秘笈则是经济学研究的方法论。
一、基于委托-代理问题的拉丰-梯若尔模型的内涵
历史上,对垄断企业的规制通常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回报率管制,一种是价格管制(即边际成本定价法)。回报率管制的弊端在于不容易确定合适的回报率,而价格管制的问题在于缺少企业生产成本方面的信息,因而无法确定边际成本。此外。信息不对称还会导致监管者很难观察到企业是否努力将生产成本最小化或努力去改进产品质量。
上世纪20年代,拉姆齐(Ramsey)提出了一个最小偏离边际成本的定价方法,可以保证垄断企业盈亏平衡,即在不获得超额利润的条件下能够维持生产。拉姆齐定价允许企业根据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在高需求弹性市场上制定低价格,而在低需求弹性市场上制定高价格,从而实现盈亏平衡。但这种定价方法必须知道成本函数和需求函数,获取信息的成本非常高。虽然一些研究显示,让垄断企业自己分散定价的方法可以解决监管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但这些理论的假设与企业的现实情况相差甚远。
拉丰和梯若尔将机制设计工具应用于一个内生成本函数模型,提出了拉丰-梯若尔模型。该模型将规制视为一个委托-代理问题:政府或规制者是委托人,被规制企业的经理是代理人。规制者能观察到已发生的生产成本,但不知道企业为降低成本而付出了多少努力(签约后的隐藏努力问题)。而企业经理比规制者更了解如何降低成本的技术(签约前的隐藏信息问题)。重要的是,除了信息不对称和企业自愿参与方面的限制外,拉丰和梯若尔没有对可行的规制机制施加任何限制。拉丰-梯若尔模型的基本思想是:政府从一个私有企业采购一个不可分的公共物品。转移支付为t,属于完全补贴,个别消费者无需付费。负责采购的规制者观察到企业的生产成本为C。因此,转移支付t可以取决于C,即政府和企业共同负担成本超支部分。公共基金的影子价格为1+λ,扭曲税的存在意味着λ>0。规制者的目标是总的社会剩余S+U-(1+λ)t最大化,其中S是消费者剩余,U是企业经理的效用。具体来说,U=t-C-ψ(e),其中e≥0是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而做的努力,ψ(e)是企业经理的努力成本(即严格的递增凸函数)。生产成本是C=β-e,取决于两个因素:(1)随效率参数β递增,这里假定企业成本类型β在[β,β]区间分布,分布是连续的且满足所谓的单调似然率性质;(2)随企业经理努力而递减。企业经理知道企业的真实成本类型β,从而选择努力程度e。监管者观察得到C,但不知道β或者e。所以,监管者会遭遇隐藏信息(β不可观察)与隐藏行动(e不可观察)的问题。低成本类型(β较小)比高成本类型(β较大)的企业有效率。不管什么类型,企业经理都可以通过努力工作降低生产成本,因为努力的边际收益为1,努力的边际成本为ψ(e),最优努力水平e*满足ψ(e*)=1。
信息不对称为规制俘获理论提供了强有力的解释,信息租金的存在影响了规制结果,信息能否被操纵以服务于特定的利益集团是规制俘获发生的决定性因素。信息完全条件下,被规制产业无法抽取信息租金,因而也没有影响规制结果的激励。信息不对称条件下,规制俘获与规制机制或合同的激励强度有关。高强度的激励合同为企业成本最小化提供动力,但是却会使企业得到很高的信息租金,从而使得俘获政府规制者变得有利可图;低强度的激励合同降低了规制者被俘获的可能性,但与此同时也造成企业缺乏降低成本的动力,从而降低效率。这个模型证明,上级部门减少合谋威胁的一个方法就是减少信息租金,即合谋的威胁使得低强度激励合同更加适合。因此,低强度激励并不必然意味着糟糕的监管,它也许是对规制俘获威胁的一个最优反应。梯若尔将规制俘获理论的关注点从讨论代理人被俘获的威胁是否存在,转移到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来避免被俘获。拉丰和梯若尔提出了四种措施来抑制可能产生的规制俘获:一是防止规制者滥用自由裁量权,如规制分权;二是强化对规制者的问责,如引入多重利益集团相互制衡;三是提高规制者与被规制企业之间的交易成本,如增加委托人对规制者的转移支付;四是减少信息不对称,如召开听证会,广泛利用咨询资料等。
近年来,梯若尔发现一旦放松代理人严格自利的假设,即允许一些人有更多亲社会动机,而不是唯利是图,那么作为上级政府部门的代理人的基层规制者的策略将会发生显著变化。因为个人的价值观和被社会尊重的需要,有时候能显著改变个人的最优动机。当委托人对代理人的动机不确定,将如何监管代理人?一般而言,对一个自私的代理人应该实行严格的监管制度或者给予强激励,但对一个亲社会的、有理想的、有抱负的代理人却应该给予更多的自由,因为他们不仅关心物质利益或其他权力所带来的私人收益,而且也关心做出一些对社会有益的决策,从而为自己身后留下“立德、立功、立言”的遗产。
三、金融机构的杠杆限制及其风险水平监管
梯若尔在金融规制领域做出了许多重要贡献,其中一个就是为监管金融机构提供了理由。第一个理由是:金融机构通过复杂的借贷合同紧密联系在一起,当一个大的金融机构破产,会迅速传播到其他金融机构,在一个系统性金融危机中,这会对经济造成严重的负面后果,就像2008年雷曼兄弟银行破产之后那样。第二个理由是:许多金融机构的实际贷款人是普通消费者和居民户,他们将储蓄和养老金存在金融机构,他们没有足够的信息和能力来评估和监督银行的健康状况,如果金融机构破产,消费者也会遭遇很严重的后果。信息的缺乏还会触动金融恐慌,当谣言传播时,许多人会跑到谣传即将倒闭的银行要求取出存款,最终可能真的导致该银行因挤兑风波而倒闭。
鉴于这些原因,政府需要能够救赎——保释即将破产的机构以避免系统性危机和挤兑,保护消费者。但是,当问题金融机构事后被保释出来,这会导致事前的道德风险——银行经理会有激励冒更大的金融风险。因此,一个监管者需要事前对金融机构设置杠杆限制,并对其承担的风险水平进行监管,如对银行权益资本和流动性设置最低要求。最优的金融规制能够最好地权衡事后效率(即避免系统性风险)与事前效率(即减少道德风险问题)。Ro-chet和梯若尔构建了模型分析银行间的关联和规制的情形,认为分散的银行同业拆放市场易于导致系统性危机,然而这样的市场易于同行监督。但是,如果政府在事后被期望能保释处于困境的银行,那么分散市场上同行监督的优势会被削弱,因为保释预期使得同行觉得事前监督没有必要,也不值得。Rochet和梯若尔分析了多种处理这个问题的监管机制,预见了许多能导致2008年金融危机的问题。他们还比较了不同清算和结算系统的性质,这些在金融危机的余波中已经成为金融监管的前沿。Dewatripont和梯若尔还关注了另一个问题:许多银行的债权人,如存款者,太小太分散不能实施任何对银行的控制,因此,监管的作用就是代表这些债权人的利益,实施对银行的控制,减少银行经理们过度冒险行为。
不同金融机构的杠杆和风险承担选择是策略性互补的,这也增加了系统性危机的风险。基于此,Farhi和梯若尔导出了与利率政策(危机中,降低利率以便利再融资)和转移支付政策(危机中,直接给金融机构转移支付)不同的最优规制政策。最优政策要求事前对流动性和利率进行监管,尽管后者有扭曲成本。他们为宏观审慎规制提供了基本原理的阐述,为规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值得一提的是,他们设计的最优规制不仅针对个别金融机构,也针对整个金融系统。梯若尔为金融危机的发生提供了合理的解释,从而有利于从源头上防范金融危机的发生。他认为,危机一般是被金融资产价值的负面新闻所触发,就像美国2008-2009年危机就是贷款担保的证券预期价值的负向冲击导致的,因为逆向选择,很小的负面消息就能够完全冻结金融资产。如公众认为银行对自己的资产价值更了解,当银行出售资产来为必要的投资融资时,公众认为银行有内幕消息,这项资产质量一定很低,必须尽快出手。于是,该项资产的市场价格就会下降,使得银行出售它而进行其它投资无利可图,银行就会放弃出售计划。结果资产市场干涸,银行不能为投资融资,金融系统无力自救了。为了遏制这种势头,许多监管者(包括美联储)通过购买银行资产来干预资产市场。这对于纳税人来说不是好消息,因为低质量资产的银行最有激励利用这种机会出售资产获利,这些不良资产最终还得由纳税人买单。梯若尔提供的最优政策是:政府买回最差的资产,然后为银行提供中等质量的资产,但仍然让这些资产反映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上。这样就仅仅只让最高质量的资产交易,保证了市场的运行。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梯若尔的学术贡献主要体现四个特点:一是梯若尔扬弃了与事实不符合的假设,在产业组织和规制领域树立了关于“精确”的新标准。他一直从关于偏好、技术(包括签订合同的技术)和信息不对称等的基本假设中得出结论,避免那些之前看起来在分析中必须使用的特定条件,开创性地将这些分析工具应用于规制和产业组织理论。二是梯若尔提供了能拟合现实的精确模型。科学领域的分工常常鼓励理论家们专注于弄懂新模型的内部逻辑,而将模型与现实结合的挑战性工作留给应用科学家。梯若尔细心地设计出用于捕捉特定经济环境的关键特征模型,强调了一些重要机制,将理论工作与真实世界结合起来。三是梯若尔为产业组织理论和规制理论提供一以贯之的分析框架。通过为一系列问题提供一个统一的框架,深刻影响了经济学家对规制的看法,从而使他成为产业组织理论领域的领军人物。四是梯若尔的模型深化了政策分析。梯若尔集中分析了导致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产生分歧的关键特征,设法描绘出了具体行业最优规制的特征。他严密的思考常常颠覆了之前的传统智慧,如他成功挑战了“一个市场的垄断力量不能通过纵向一体化传导到另一个市场”的观点,使当今的管理者对纵向合并带来的潜在危险变得更加警惕了;从信息不对称和承诺常常是不可信的角度为公共干预政策找到了合理性。这些理论与一些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形成了政策分析的坚实基础。从这些特点可以看出。梯若尔不仅致力于纯理论的基础性研究,而且从没有偏离经济学“经世致用”的传统,一直秉持经济理论为现实世界服务的理念,值得学者们深思。
四、梯若尔的经济思想对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启示
首先,政府在对垄断企业进行规制时,既要考虑消费者利益(能以较低的价格买到较多的产品),也要考虑企业的生产效率。我国国有经济规模比较庞大,少有民营经济能有与之竞争的实力,因此国有企业或多或少拥有市场垄断力量,对其进行规制是有必要的。梯若尔给出的规制方案思路很简单:政策制定者设计一系列生产合同,让企业自由选择。生产效率低且成本高的企业往往会选择那些政府补贴很高的合同,以获得更多的生产者剩余;生产效率高且成本低的企业会选择成本补贴少,但可以对产品或服务自由定价的合同。这样,政府就不必要在搜集企业生产成本信息上面花费费用,企业通过自我选择得到了最适合自己的合同。这种最优规制并不必然导致企业在降低成本方面付出最优努力,如果不允许获得因效率提升而导致的“信息租金”,那些高效率的企业往往缺乏降低成本的足够激励。因此,梯若尔建议政府应该允许高效率的企业获得信息租金,这样才能诱导出成本最小化的最有效率的结果。当然,对垄断企业的规制应该具体行业具体分析,甚至应该根据代理人的风险态度来设计合适的激励机制。规制机制的设计不能祈望一蹴而就,可以先用弱激励慢慢诱导出企业成本的信息,然后采取强激励,诱导出最优效率。那些效率低、成本高的国有企业,在一轮一轮自由选择跟政府签订合同中无利可图,逐步自行退出;而那些高效率企业则在选择中不断发展壮大,从而提高了国有企业的总体效率。
其次,政府和民众之间的财政契约和政治契约是典型的不完全契约问题。财政和政治事务所固有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意味着民众不可能通过社会契约事无巨细地将权力授予政府。社会契约也不可能详尽个人的所有权力与义务,因而政府官员有较大的行政自由裁量权。腐败和寻租借以滋生和蔓延。然而,梯若尔认为,不是所有官员都可能被利益集团俘获,有些人除了关心物质利益或者其它权力能够带来的私人收益之外,也会关心社会利益,希望留下一些有价值的“遗产”(如清官、能吏之类的美誉;行之有效的制度;具有实用价值的工程等)。对这类有社会价值情怀的官员,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自由发挥空间。因此,对政治家和其他高官的规制反映出了一种在维护更多社会利益与允许他们有足够施展才华的空间之间的权衡。不幸的是,“官员关心社会利益的程度”这样的信息很难获得,因此,给予官员量体裁衣式的自由裁量权只能停留在理论上。梯若尔的不完全契约理论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民众只有在决策需要大量专业知识或者直接民主会导致对少数群体的剥削时,才会给被雇佣的代理人较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两种情况下,决策可能被委派给长期服务的专家,如建设中国特色新型高端智库,即为解决这类问题。相反,如果民众相信事情很简单,大部分人的利益不会超过少数人的成本,那么他们更加青睐直接民主,如通过网上征集民众对某些法规的建议。在中间情形下,如果需要专业知识,但是决策能被相对快地得到评估,决策就会被委派给有限任期的代理人——有聘任期的官员。梯若尔认为,不完全契约并不是资源无效率配置的根本原因,设计使得契约更加有效的激励兼容机制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激励兼容机制不仅使得契约制定、执行和监督中的交易成本下降,而且能不必诉诸强制性的制度安排,而是通过扭曲最小的市场机制来实施,能有效减少社会福利损失。所以,政府改革不在于减少了多少机构,下放了多少权力,而在于根据不同的事务制定不同的激励机制,使得政府机构能够按照群众的利益行事。如大部制的改革,一些机构的垂直管理问题,都有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没有必要全国上下机构都要一对一的对接。
第三。综合治理公共项目中的合谋行为。目前,中国正处在转型换档发展的关键时期,合谋问题在一些产业组织和公共组织中屡见不鲜。诸如征税、政府采购、公共投资项目、预算拨款、政府间转移支付等领域都是合谋问题的高发区。以前治理合谋的思路是制定严格的监管办法,提高惩治腐败的力度。梯若尔的共谋原理却给我们带来新的思路:即委托人设计一组激励机制,让代理人从中获得的收益足以抵消参与合谋得到的好处。如地方环保机构往往没有激励阻止本地企业的排污行为。这类似于地方环保机构与当地企业合谋,联手应对上级环境监管机构的稽查。要想防止合谋,只有在政府绩效考核中加入环境指标,让他们互相监督,提高合谋的机会成本,才能提高环境污染治理的社会收益,可喜的是这一思路在有些省市已经实施了。媒体爆出的“海南省过亿元农资补贴被骗取”案中,海南省12名农业局正副局长收受贿赂,让虚假土地承包合同和不达标大棚通过资格审核,达到篡改数据、虚增面积而合谋套取大棚补贴资金的目的。其原因就在于基层干部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上级部门比较难以获取其执法能力和行为方面的信息,他们与大棚经营户之间合谋的收益(收受的贿赂)很高,因此合谋发生的概率很高。由此可见,常态化地解决此类合谋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加强审计工作,而在于设计更有效的规制机制,让有审核权的干部从不合谋中获得的收益大于合谋好处,这样他们就不会有激励参与合谋了。总之,梯若尔合谋原理启示我们,与其花费大量成本来获得代理人行为的信息,从而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不如设计激励兼容的机制,让代理人自觉抵制合谋行为。
第四,必须把握好金融自由化的内涵和外延,对金融机构的规制决不能因为自由化而大幅度放松。梯若尔在金融规制领域做出了许多重要贡献,他认为政府必须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因为金融机构彼此之间紧密联系在一起,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对每一个金融机构都要严格规制。此外,金融机构的资产其实大部分来自于普通消费者,他们放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是他们节衣缩食省下来为了将来生活支出预备的,或者是退休后赖以生存的养老金。这类储户数量大而分散。没有足够的信息和能力监管金融机构,因此出于保护他们利益的需要,政府部门也应该承担起规制责任。梯若尔提供的这两个理由对我国金融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一个有益启示,那就是必须把握好金融自由化的内涵和外延,对金融机构的规制决不能因为自由化而大幅度放松。尤其是在金融法制还不完善,金融技术还不成熟,金融网络还不广泛,金融环境还不稳定的时候,金融监管更是要紧字当头。当前,金融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核心行业,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完善金融监管,推进金融创新;提高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竞争力。维护金融稳定是我国金融改革的目标和任务。为了防止金融机构发生“多米诺骨牌”式的金融危机,中央银行不得不扮演“最后贷款人”的角色,政府不得不为这些“问题金融机构”提供无可奈何的援助。梯若尔的金融规制思想强调了金融系统流动性的重要性,以及政府在提供这种资产中的作用。他建议政府规制银行的信用额度。让私人部门持有公债,在流动性短缺时让这部分公债流动起来以保证金融系统有足够的流动性。这一理论主张不仅为我国金融规制提供了思路。而且为我国利率市场化以及存款保险制度的运行提供了有益的指南。
(责任编辑 陈孝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