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美学思想对王羲之书法艺术的审美关照

2015-11-03 16:02何薇
艺海 2015年7期
关键词:本体论

何薇

[摘要]王羲之在庄子美学思想的影响下,不仅以其书作,树立起书法艺术的最高标杆,而且以其创作过程,从本体论、学书论和创作论等诸多层面,揭示了书法艺术的基本规律。

[关键词]庄子美学 王羲之书法 本体论 学书论 创作论

在战国以来的文化史上儒道互补,恰如双峰并峙,二水分流。中国书法的发展历程也是这样。儒家强调艺术的人工制作和外在功利,影响于后世艺术者主要在主题内容方面,却忽视了艺术本身的审美规律和形式规律;道家突出艺术的自然,即艺术审美的独立,影响于后世者,更多在创作规律和艺术审美方面。其中庄子的艺术精神和美学思想,成为中国古代艺术精神的最高体现,始终是主导中国古代艺术主流的内在灵魂。

由于魏晋时代独特的文化背景,庄子对当时艺术的影响尤其明显,形成艺术观念上萧散、简淡、雅逸的格局。作为魏晋风度的代表,书圣王羲之的书法作品和书法创作过程,都典型地体现出庄子的艺术精神和美学理想。因此,探讨王羲之书法与庄子美学思想的内在联系,对于促进当代书法艺术创作和书论研究,当大有裨益。

一、本体论:“偶然欲书”与“寂寞无为”

余秋雨先生在《笔墨祭》中,揭示了古代书法史上一个今人熟视无睹的现象,就是王羲之那些历来传世的行草书法帖,并不是着意创作的书法作品,而是随手写作的诗文草稿或收条、便条。书法文化的这种现象,实际上恰恰体现了艺术的创作规律。孙过庭在《书谱》中分析王羲之《兰亭序》的创作环境时,就提出有关“五合”、“五乖”的理论,其中的“一合”就是“偶然欲书”,即偶然产生创作冲动,无意于书之工而自工。就书法的本体论来说,正体现了道家无为就是美的美学观点。

庄子所谓的“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即是他认为天地两极之间阴阳二气的交汇所造成的四季轮回,所催生的春花、夏雨、秋月、冬雪,就是天地之大美,是任何人工的刻意造作都难以相比的。而天地之所以有“大美”,就在于这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形成的,它体现了“道”的自然无为的根本特性。他认为阴阳二气交通成和虽产生万物,却不会显出它的形体,二气虽促使万物消逝、生长、满盈、晦明,变化是明显的,却看不见它的功绩。天地之大美正来自它这种自然无为的根本特性。达到这样的境界,也就是他认为的“至美”和“至乐”。只有像天地那样推行自然无为的原则,才可以发现美、审视美,体味“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竞美”,从而获得最高程度的美。所谓“朴素”,即创作客体“同乎无欲”,创作主体纯任自然,“虚静恬淡,寂寞无为”。

王羲之的《兰亭序》之所以能成为天下第一行书,他的其它诗文草稿、便条之所以成为传世的法书,就在于他在创作时“虚静恬淡”,“同乎无欲”,排除了一切功利观念,根本就没有想到这是在进行书法创作,完全是将文字作为诗文的载体,借助毛笔以“达其性情,形其哀乐”。“一旦豁然贯通焉,忘情笔墨之间,和调心手之用,不知物我之有间,体合造化而生成之也”,于是纵笔挥洒,“无意求工而自工”。这就是书法艺术最基本的规律。

二、学书论:“锥划沙、印印泥”与“备于天地之美”

庄子以自然无为为美,也就是以个体人格的自由实现为美。但是,庄子主张无为,却并没有否定有为,正像《庄子·刻意》所谓“不刻意而高,无仁义而修,无功名而治,无江海而闲,不道引而寿”,并没有否定“高”“修”“治”“寿”,只不过是在自由无限中符合规律,无意识、无目的却又达到既定的目标,即通过无为而求其无不为。因此,自然无为固然是最高程度的美,积极有为却可以最大限度地创造出美。庄子所揭示出的自然万象“日改月化”,就是有为;“日有所为”,就是无不为。

书法创作的有为,就是“日改月化,日有所为”。这包括观察天地万物。黄庭坚《书说》即结合“张长史折钗股,颜太师屋漏痕,怀素飞鸟出林、惊蛇入草,索靖银钩画尾”,从“王右军锥划沙、印印泥”中,揭示古代书家观察天地万物“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的现象,从而使得“王羲之书字势雄逸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韦诞书如龙威虎振,剑拔弩张”,“李镇东书如芙蓉出水,文彩镂金”。其次,就是借鉴古人法书,坚持日日临帖。王羲之令儿子王献之七八岁学书,从后掣其笔不脱,叹日:“此儿书,后应有大名。”强调的就是刻苦练习。王羲之也曾仔细钻研《笔阵图》,体悟出“纸者阵也,笔者刀鞘也,墨者鍪甲也”。即使在进入创作前,也不排除积极有为,传王羲之《笔势论》即谓:“先干研墨,凝神静思,预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动,命筋脉相连,意在笔先,然后作字。”王羲之在创作前显然“有为”,进行过精心的准备。

与儒家的“尽善尽美”比较起来,庄子在《德充符》中追求“德有所长而形有所忘”的“丑中之美”。但是,“形有所忘”的前提是“德有所长”,即在“丑”的形式中却蕴藏着“美”的内质。否则,“丑”中不可能有“美”。正像《庄子·天运》篇所描绘的,美人西施“病心而颦其里”,人人称美。丑女“归亦捧心而颦其里”,结果吓得别人或“坚闭门而不出”,或“挈妻子而还走”。“彼知颦美而不知颦之所以美”,捧心、皱眉头的表情本来是丑的,但只有出现在美人西施的形体上,才让人感觉到病态美,换成了丑女,审美就变成了审丑。王羲之的《兰亭序》虽然也有涂改之痕,“癸丑”两字只占一字位置,甚至行间有字填补,却于整体的精美无碍,反增自然之趣。

也就是说,王羲之在书法创作中先刻苦练习,具备了扎实的基本功;再创新,在《兰亭序》等书法中才写出了自家面目。

三、创作论:“先散怀抱”与“澹然无极”

有为固然可以创造美,但就创作主体而言,艺术创作的最佳状态还是心态的无为;就创作客体而言,艺术创造所要达到的最高境界还是无为。

艺术创作如果人工痕迹太多,显然违背自然之道。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绚烂是学习阶段的有为,归于平淡是进入创作后的无为,这里需要的是平常心。书法创作就特别强调这种平常心的状态。蔡邕《笔论》即谓“书者,散也”,主张:“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即心态彻底放松,抛弃一切私心杂念,功利念头,凭着自己在规定情境中的艺术感觉,自由挥洒。前人称赞张旭“嗜酒,每大醉,呼叫狂走,乃下笔,或以头濡墨而书。既醒,自视以为神,不可复得也”,就是借酒精的麻醉排除那些杂念,以便自由创作;酒醒后杂念顿生,自然书不出醉时的字了。《书谱》称赏“右军之书,末年多妙”,就在于“思虑通审,志气和平,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而“子敬以下,莫不鼓努为力,标置成体”,因而“岂独工用不侔,亦乃神情悬隔者也”。@两者的差异,即在于是否具备庄子所强调的“澹然无极而众美从之”。

蔡邕所谓“任情恣性”,是说以胸中感情驱遣笔墨。《书谱》亦谓书法创作“得时不如得器,得器不如得志”。前人称书法创作时的最佳状态应该是:“心手相师势转奇,诡形怪状翻合宜。人人欲问此中妙,怀素自言初不知。”这就说明书法创作时应该是以心中之情驱遣手中之笔,以手中之笔表现心中之情。《书谱》称王羲之作书时根据不同的书写内容,酝酿不同的感情;写《乐毅》则情多怫郁,书《画赞》则意涉瑰奇,《黄庭经》则怡怿虚无,《太师箴》则纵横争折;暨乎兰亭兴集,思逸神超。

王羲之的这些传世书作,由于其文学内容不同,便引发出书家不同的书写情绪:乐毅有大功而惨遭谗害,文章表现了一种抑郁不平之情,书家书写时便带着一种沉闷压抑之感;东方朔诙谐风趣,妙语横生,书家书写时不免生出许多奇怪离落之思;《黄庭经》阐释道家虚无之旨,书家写此时也有恬淡轻逸、不食人间烟火之感;乃至兰亭雅集惠风和畅,书家神融笔畅,笔墨完全凭着精神驱遣,笔下自然迭成佳作。古代传世的三大行书,除王羲之写《兰亭序》外,颜真卿写《祭侄稿》,苏东坡写《黄州寒食诗》,还有余秋雨所称道的王羲之等人写的那些便条法书,完全符合书法艺术创作的这种规定情境。

大象无形,书法艺术最适合于道家的艺术理念;魏晋风度,文化背景最适宜于道家思想的传播。作为书圣,王羲之产生于魏晋时代,既得力于那个时代独特的文化氛围,使他浸淫于庄子美学思想的熏陶;也在于他理性地认识到书法艺术的规律,自觉地将其融注于书法创作实践之中。可以说,魏晋时代玉成了他,庄子美学玉成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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