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文月
(中国传媒大学,北京 100024)
浅析我国婚恋交友类真人秀节目的美学特征
——以《非诚勿扰》为例
姬文月
(中国传媒大学,北京 100024)
电视真人秀节目自开创以来一直备受关注也备受争议,而在我国特有的政策、经济、文化背景及国人的审美习惯影响下,婚恋交友类真人秀节目在我国长盛不衰,体现出鲜明的本土特色,形成独特的美学风格与特征。在全球化风潮袭来,大众文化盛行的社会背景下,我们对这类节目虽然不能简单地用对或错、高雅或庸俗来评判,但是对此类节目中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做法依然应该寻找一种正确的审视角度。我们应当以“真、善、美”为美学追求,在节目中实践并完善这种美学品格,打造精品节目,从而引导我国婚恋交友真人秀节目的正确走向。
美学特征;婚恋交友真人秀节目;《非诚勿扰》
《非诚勿扰》是江苏卫视推出的婚恋交友类真人秀节目,采用英国Fremantle Media公司《Take Me Out》的模式版权。每期节目中,有数位单身男士前来,通过自我介绍和才艺展示接受24位单身美女的严苛挑选。每位女嘉宾通过熄灭或保持自己面前的灯对男士做出选择,而所有的女嘉宾只有一次机会。如果这一环节在场所有女士全部熄灯,则该男士被淘汰,反之,如果仍剩下一位以上的女士亮着灯,节目进入男士选择的环节,在剩下的灯还亮着的女嘉宾中选出倾心的一位,一起走出演播室开始约会。
时至今日,《非诚勿扰》这档披着传统“相亲”外衣的“真人秀”节目对当今普通电视观众来说依然场面火爆、亮点频出,具有极强的吸引力。而它作为近年来中国电视荧屏上难得的成功娱乐节目,使真人秀节目在中国获得了更进一步的发展,相亲节目也从传统的速配模式转为更具吸引力、娱乐性相融合的新模式。本文即试图通过对我国婚恋交友类真人秀节目的研究,分析探讨此类节目的美学品格。
李泽厚先生在《美学四讲》中将审美形态分为“悦耳悦目”、“悦心悦意”,“悦志悦神”三个层面,这三个层面也是人的审美能力的形态展现。而婚恋交友类真人秀节目在纵向层面上也有不同的审美表现:
(一)悦耳悦目的性别理想
在以《非诚勿扰》为代表的婚恋交友类真人秀节目中,编导通常充分考虑到社会普遍的性别理想。首先在选手和嘉宾的甄选上,制作方紧跟社会普遍的审美趋势,尽力选择外形条件较好或者十分有特点的男女嘉宾;其次,编导通过化妆与造型使选手和嘉宾们风采斐然又个性鲜明,满足了普通观众对异性外貌、身材、服饰方面的性别理想。从电视画面上来说,在灯美设计、拍摄手段上极力美化,节目多采用微微仰拍的镜头角度,多用特写镜头,渲染光鲜亮丽的视觉效果。在环节设计上,也尽量为这些社会普遍关注的性别因素提供展示机会。例如在男嘉宾自我展示的VCR短片中,经常塑造男嘉宾或“事业有成”或“温情浪漫”或“老实本分”的形象,而对于女嘉宾,则多展示其优雅、聪慧、善于照顾生活。这种“悦耳悦目”式的美感体验或者说感官愉快,也许观众并没有十分明确的自觉意识,但是他们已经在自身“想象、理解、情感等多种功能的动力综合”①下投入自己的情感判断。
(二)悦心悦意的移情体验
“审美愉快虽然有自然生理的愉悦满足方面的内容,却远远不止于它。通过耳目,愉悦走向心灵。而这就是悦心悦意”②以《非诚勿扰》为例,为了在一定程度上满足观众的爱情想象,通常会制造出一些与生活浪漫相关的环节以及情节。一见钟情、鸳梦重温、痴心无悔、丑小鸭变天鹅等经典浪漫情节也时有出现,对投入其中的观众来说,这就是一种对浪漫情感的“情欲的人化”。而因为嘉宾通常拥有各自的性格特点、社会背景,使得普通观众总能从嘉宾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从而产生一种把嘉宾的成功一定程度上视为自己的成功的情感,在移情作用下使在日常生活中被社会条件、道德、舆论等等压抑了的情感和本能得以释放。从而获得心意的满足和愉悦。这一悦心悦意的特征不像悦耳悦目那样受到感官、生理上的束缚,内容更加宽泛。“它所谓的社会性和精神性显得更为突出,它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更加明显。”③因此也更加具有社会意义了。
(三)悦志悦神的价值升华
“悦志悦神是指在道德的基础上达到某种超道德的人生感性境界。”④在《非诚勿扰》等节目中,若男嘉宾有出言不逊、歧视女性、自视甚高等行为,则无论他身家几何,往往成为众矢之的,遭遇轮番轰炸后被处以“灭灯”的惩罚,黯然离场。相反,若女嘉宾言行不当,不符合大众对女性的普遍审美,同样会被主持人和嘉宾们以睿智风趣的方式出言劝导。事实上,主持人和嘉宾已然成为主流观众“心里话”的代言人,现场和电视机前的观众们通过这样的“代言”得到一种对“丑”无情鞭挞的爽快和崇高感,从而走向一种价值体验上的净化和升华。
众所周知,以《非诚勿扰》为代表的婚恋交友类真人秀节目早期之所以广受争议,主要是因为一些选手、嘉宾在节目现场的不当言论以及为了一夜成名不择手段的做法。而制作单位不但没有加以制约反而有诱导、暗示、放纵的嫌疑。在《非诚勿扰》最初阶段中,女嘉宾马诺的过激言行曾在节目播出初期引发轩然大波。“听你说话,我就觉得你欠抽”,“我宁愿在宝马里边哭也不再自行车上笑”等等,时至今日,造型怪异、言语失当、行为奇葩的嘉宾依然频繁出现。这些现象也一直引发着电视观众的广泛争议甚至激烈批评。在西方的电视真人秀节目中,性与人的阴暗面似乎是作为一种“原罪”而存在着的。对此,部分学者倾向于将其看做一种“审丑”现象。而在我国的文化背景下,这些不和谐的因素,是否可以作为一种“审丑”来理解呢?
丑的本质有两层含义,一是指道德伦理上的恶,二是指审美外观上的不和谐。总的来说,丑在形式上的最大特点是不和谐。然而丑与美又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相互关联、彼此对立。丑感是广义的美感的一种。“丑使人感受到历史和人生的复杂性和深度,这给人一种精神上的满足感,从而使人得到一种带有苦味的愉快。”⑤在中国,从古到今,发掘人性的丑恶而显现实际生活的真实面貌,一直是丑的一个重要方面。这种情况的丑的意蕴有些接近于西方近代以来的丑的意蕴⑥,即一种基于“荒诞”这种情感体验的焦虑、恐惧、失望等。
从这个层面上,似乎以《非诚勿扰》为代表的婚恋交友真人秀节目中出现的“丑”的不和谐场面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让人站在一种“审丑”的角度上去看。它与崇尚“谦谦君子”、“窈窕淑女”的中国传统文化相抵触,理应遭受到一定的道德审判和批评。在泛娱乐化、后现代解构主义勃发的现代大众文化环境下,传统的理性的审美似乎已经不能带给人们足够的新奇感,而审丑的出现却打破了几千年来人们的审美心理定势,使人们达到一种“自由”意义上的自我超越。节目中体现出来的一些人类内心中的荒诞、丑陋、刻毒等非理性的内容,便出现在了观众眼中并被其认可。李泽厚先生提到“自由的形式就是美的形式”,而这种自由并不是指任性和偏见这样的“奴隶阶段”的自由,而是一种“由于对必然的支配,使人具有普遍形式的力量”⑦在笔者的理解中,就是一种理性的,从人内心的“善”和“美”出发的认知、判断和实践,这也就是我国古人说的“从心所欲”。
在生活中,既然丑是存在于人类精神世界和客观世界的一种客观现象,那么我们就没有任何理由将它逐出审美视域,看到了丑才能看到美,从丑中才能看到美存在意义与价值。表现丑、诅咒丑、鞭挞丑正是电视艺术家人道主义的突出表现,对丑的回避与恐惧,将造成美学上的片面、单一和断裂,不但无法完整客观地表现现实人生,而且将会削弱电视艺术的真实性及其社会功能。这也正是真人秀节目“审丑”现象的美学意义。当然,这种审丑总体上要基于电视节目制作者和观众自发的对“丑”的自省和批判。并不是也不能把这种畸形的表现视为“美”。美是人的主观意识、情感与客观对象的统一,是在人类的生产事件中产生的,是一种“自然的人化”。而那些畸形丑陋的表现明显不符合社会伦理和普遍的价值观,如果不是以一种批判的眼光审视,那么它将完全没有审美价值。以丑为美,化美为丑,就背离了人类道德与社会价值观的要求。
社会文化环境会对人的审美趣味、审美格调等产生很大的影响。首先西方国家普遍社会经济发展程度较高,主要的电视受众是事业有成、生活富裕、教育程度颇高的中产阶级,而相比之下,我国的电视受众还是以生活小康、教育程度较低的平民为主;其次,我国的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有较大差异,中国文化讲究和谐,“和合之美、天人合一”,重视合作和团队精神,西方文化则更重个人主义。中国传统文化追求伦理道德而西方则追求理性、真理、辩证。因此,看待电视真人秀节目中的“丑”,大多数西方观众通常抱有一种审视和一笑置之的心态,对过分张扬的个性相对比较宽容;而在我国这样一个崇尚传统礼仪、和谐共处的环境中,这样的丑恶情节如果不加以正确引导很容易对我国的传统价值观念带来冲击并且引起观众的反感,因此,我们也决不能一味地去肯定和放纵这样的节目形式和节目内容。
电视除去娱乐和消解社会情绪之外,还有很强的文化引导作用。如果说电视真人秀节目为经济利益一味营造吸引眼球的噱头,触碰社会公理的边界和挑战公众的道德底线,让节目迈进了低俗的门槛,无异于饮鸩止渴,最终的结果是观众会产生视觉疲劳,社会公理和观众会产生反感和抵触。从长远来看,这对电视事业的发展、对社会的发展都是百害无一利的。要使节目真正吸引观众,首先要做到坚守“美的品格”,用审美的眼光审视周围的世界,做到不肤浅、不流俗;其次,以人为本、结合民情社情,发掘普通观众的审美取向;最后,积极创新,在借鉴国外优秀电视真人秀节目模版的同时,立足中国文化,做好节目的本土化工作,使其具有中国独有的意蕴,这样才能赢得更多的观众。
婚恋交友类真人秀节目在文化全球化、后现代思潮袭来的背景下,在我国展现出独特的审美特征。也正是因为这些特征符合了当今电视观众的审美习惯,此类节目才能在电视荧屏上长盛不衰。我们在节目创作中,一方面应当深入认识此类节目的美学特征,另一方面也应结合我国的国情,以表现“真、善、美”为美学追求,在节目中实践并完善这种美学品格,打造精品节目,从而引导我国婚恋交友真人秀节目的正确走向。
对于此类节目中所展示的“丑”,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地以对或错、崇高或低俗来定义它。把镜头对准庸俗拜金、狂妄自大的目的是要警示、鼓励人们用积极进取的态度战胜丑。美学家蒋孔阳先生曾提醒作家:“不要忘记自己是人,不要像猪猡掉在泥淖中淹没自己,我们要前进,要超越。我们不但要承认自己的渺小和丑,更要追求那闪烁着人生光辉的伟大和美”。“审丑”只是一种独特的审美活动方式,而审美,才是艺术的最高目的。电视媒体在这种审美教育肩负着不可替代的导向作用。这对于电视行业从业人员来说,同样是应该引起重视与思考的。
注释:
①李泽厚.美学四讲[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131.
②同①第136页.
③同①第137页.
④同①第140页.
⑤叶朗.美在意象—美学基本原理提要[M].北京: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03).
⑥同⑤.
⑦同①第59页.
G222
A
1005-5312(2015)08-01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