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曙明 任锦群 彭新幸
民营跨国公司培育:困难问题和对策建议
张曙明 任锦群 彭新幸
浙江跨国经营主体以民营企业为主,海外投资集中在制造业,投资规模快速增长。加强民营跨国公司培育需要从主体培育、政策创新和环境营造等三个层面入手
近期,浙江省商务厅在杭州、绍兴、嘉兴、湖州等地,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企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26家企业、7个市县商务局开展了密集调研。基本摸清了当前浙江民营跨国公司培育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有关工作意见和建议。
根据联合国跨国公司和投资司界定的跨国指数指标,跨国指数一般按照(境外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总额+境外资产÷资产总额+境外员工÷员工总数)÷3×100%计算得出。通过对参加这次调研的企业的跨国指数分析,并与中国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14中国100大跨国公司进行对比,浙江跨国公司的发展主要有以下特点:
国内横向比较,浙江跨国企业境外资产规模虽小,但跨国指数较高,浙江跨国公司发展在国内相比具有一定的优势。调研的26家企业平均拥有境外资产为55.97亿元,远低于全国100大跨国公司平均拥有境外资产的524.73亿元。调研的26家企业平均跨国指数为33.57%,明显高于全国100大跨国公司平均跨国指数的13.60%;跨国指数最高的米娜纺织,其跨国指数为91.54%,但其境外资产规模仅有3.61亿美元。全国100大跨国公司中,总部在浙江的为7%,拥有数量与广东并列全国第二。浙江跨国公司发展培育已具备一定的基础。
与全球跨国公司相比,浙江跨国企业国际化水平明显偏低。浙江跨国公司国际化水平在国内走在前列,但国际化经验仍然不足,距离真正意义上的跨国公司还有较大差距。26家调研企业平均跨国指数33.57%,约为2014年世界100大跨国公司平均跨国指数64.55%的一半,达到世界100大跨国公司平均跨国指数的只有两家。在境外资产规模方面,浙江企业则有着更大的差距。
浙江跨国公司境外的经营项目效益较好,对省内母体企业业务增长拉动作用明显。从调研的26家企业情况来看,浙江跨国公司境外投资效益较好,有效拉动了浙江进出口贸易。调研的26家企业境外累计投资为289.7亿元,境外资产总额为1455.1亿美元,境外投资增值了1165.4亿元,增值率为4.02倍。2014年,26家调研企业的境外总营收为1601.37亿元,占26家企业集团总营收的39%。在进出口方面,18家填报了境外投资拉动进出口相关数据的调研企业,2014年共拉动进出口190.8亿元,平均拉动出口10.6亿元。
跨国经营主体以民营企业为主,海外投资集中在制造业,投资规模快速增长。截至2014年底,全省经审批和核准企业中,民营企业数为6409家,民企投资数量占总数的91.28%,民企对外直接投资额219.97亿美元,占84%。重大项目包括:吉利并购沃尔沃(13.88亿美元)、美都能源并购美国油田项目(13.96亿美元)等。“十二五”以来,浙江对外投资年均增长19.1%,平均单个项目规模从2011年的606.6万美元上升到2014年的1007.8万美元,行业主要涉及纺织业、化纤、机械制造、石油化工、家具、电子仪表、医药化工等浙江传统加工制造业。
跨国投资前期开展尽职调查难度大,信息不对称现象比较突出。本次企业问卷调查数据显示,有62%的企业在境外的生产机构数在3家以下,26%的企业表示在境外投资过程中,难以找到合适的财务、法律等中介服务机构,对中介服务的质量和收费价格缺乏了解。
对境外风险预期不足,缺乏前期的应对预案。当前,浙江企业跨国经营销售网点布点已经逐渐全球展开,研发中心的并购以欧美日等国家为主,生产基地投资以非洲、东南亚、拉美等第三世界国家为主。由于第三世界国家政局不稳,风险多发,容易给企业在境外的资产带来损失。
国内的金融保险服务跟不上,融资难、融资贵成为制约跨国经营最为迫切的问题。随着浙江企业境外投资经营的发展壮大,境外资产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但是企业“走出去”融资仍然无法以境外企业的土地、固定资产为抵押获得贷款,极大地降低了企业的融资能力。同时,我国银行对境外项目融资的评估管理模式相对滞后,境内外的利率差造成国内融资成本偏高。另外,在境外投资保险领域仍存在信保机构单一、险种不足、保费过高,境外投资保险参保率较低的问题。
外汇管制给企业跨国经营需要的资金进出带来比较大的不便,“资金池”业务和外汇集中营运管理改革试点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我国现有外汇对资金进出境有严格的管制,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与境外子公司的经营性资金来往都受到外债额度、企业注册资本30%比例的限制,制约了企业跨国经营中使用资金的能力,增加了企业的成本。本次企业问卷调查数据显示,68%的企业表示现有外汇政策管制依然过多,资金进出不够自由,应该更具弹性,境内母公司与境外子公司间的短期资金拆借应该不受外汇额度限制。
跨国经营涉及的国际税收法规协定复杂,如何避免跨国交易和投资架构安排带来的税收法律风险,引导企业在不增加成本的前提下为国内多缴税、多贡献需要加强指导。一是当前跨国税收体制安排复杂,透明度不高,加大了企业国际税收的法律风险。本次调研企业大多为上市公司,大多表示在合理避税的基础上有意愿照章纳税,但对相关国际税收规定难以理解,不知道如何纳税。二是我国与很多国家在签订双边协定时,从招商引资角度出发未签订饶让条款。导致国内企业利润回流在境外投资目的国享受到的税收优惠不被认可,给企业境外获利境内交税形成障碍,导致国家税收权益的流失。三是国内引导性的税收政策安排对跨国经营存在不适用的问题,大大增加了跨国企业的税收负担。同时很多企业反映企业境外设立的研发中心也难以与国内一样获得税收优惠,不利于国内企业在国外获得先进技术。
国际化经营人才的培养及配套政策相对滞后。浙江企业国际化刚刚起步,在人才储备方面缺乏积累,特别缺乏通晓外语,熟悉国际规则,有丰富跨国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问卷数据显示,74%的企业表示当前企业存在跨国经营管理人才缺乏的现象,制约企业加快国际化。另外,企业在跨国经营中经常需要高管或者工程技术人员频繁出入境,现行商务签证政策还不够便利。
建立筛选培育机制。围绕浙江优势产业,以龙头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出口前100强的自营出口企业和上市企业为重点,建立跨国经营统计分析体系。根据跨国经营业绩和成效评估结果,筛选出一批重点培育的跨国公司,列入培育计划予以重点扶持。根据这次企业调研,跨国指数必须达到25%以上、年营收规模须在50亿元人民币以上。
提升跨国经营能力。省商务厅将牵头组织实施跨国经营专题研讨和培训交流计划。积极引导企业制定市场、品牌、技术、人才、资本等国际化战略和跨国经营发展计划。加快完善与跨国经营相适应的企业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决策和财务监督,规范境外投资和分支机构的管理。指导企业加强境外项目的前期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落实好项目实施过程监控,制定好风险分担转移预案。支持实施本土化策略,用好投资所在国的政策、资金、技术和人才,履行好社会责任。
探索外汇改革试点。联合省外管局组织开展跨国公司外汇政策宣讲和服务系列活动,提升跨国公司汇率风险管理水平。争取省外管的支持,在以下方面开展探索试点:进一步降低境外资金池业务的准入门槛,扩大资金池币种和功能,探索在合规的前提下,为企业资金进出境松绑。对具备实际业务背景的跨境母子公司的资金流动,逐步放宽取消“投注差”或“放款额度”的要求,降低企业财务成本。支持省内更多的民营跨国公司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营运管理的试点,强化跨国公司总部的资金营运和结算功能。鼓励开展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试点。
强化国际税收筹划和服务。联合省国税组织开展国际税收筹划和服务计划,加强国际税收安排及相关协定政策的讲解和应用辅导。争取成立浙江省跨国税务服务专家组,为企业跨国经营提供一对一的国际税务筹划专业指导。推进国内跨国税收征管规定以及与其他国家签订的双重征税协定更加透明和具有可操作性。积极向国家财政部、国税总局争取在中方对外投资高于引进外资的国家和地区签订明确的有利于企业境内缴税的饶让条款。落实好境外业务盈亏弥补及税收抵免等政策。
构建投融资支持体系。省财政出资5000万元建立风险准备金,进出口行和中信保分别提供融资和担保业务,联合设立中小企业“走出去”融资担保平台,解决小企业在境外项目的融资难问题。研究设立规模为50亿元人民币的跨国投资合作基金,从过去的事后补贴,改为事前的参与和孵化,对跨国并购、加工制造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境外大项目实行中长期股权投资,突出解决浙江企业在境外实施大项目的投融资瓶颈。同时,省商务厅将建立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定期协商机制,加强与丝路基金、中非基金及口行、开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对接,强化项目信息交流,争取各类金融支持。
鼓励抱团合作、集群发展。发挥浙江境外园区平台的优势,支持“两反一保”涉案企业、省内开发区以及区域特色产业与浙江的境外园区开展对接,实现中小企业在海外抱团投资、集群发展;争取在市场集中、政局稳定、条件成熟的“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新设加工制造园区和商贸物流园区,打造浙江制造、浙江品牌在海外的发展中心。引导浙江工程企业与成套设备制造企业、设计咨询院所的战略联盟,促进设计咨询、装备制造、安装调试和管理营运的集成,推动工程企业转型为综合承包商、机电装备出口企业转型为系统集成商。
改善跨国经营环境。建立浙江省国际投资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发布国别投资合作指南、投资产业指引、投资障碍或风险预警提示以及合作项目机会等。加强跨国投资经营的法律、财务、会计等专业机构的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国际人才交流活动,加大对境外专门人才的招聘引进力度。落实好境外投资登记备案制,巩固各地政府牵头建立的境外经贸纠纷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领事保护,维护好企业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浙江省商务厅